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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答辩应该如何进行?
一、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
2.申请者必须修满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及格或补考通过。
3.硕士研究生最低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⑵有一项发明专利被受理,同时在国内外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4.博士研究生按不同学科最低应达到下列条件:
⑴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两篇论文;
⑵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同时有一项发明专利被受理;
⑶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同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5.本条款的3、4两项中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在国际组织主持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大会上宣读论文、在新华社或人民日报内参上发表的文章可以替代一篇SCI论文。
6.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导师予以说明,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
1.研究生应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并按照本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论文。
2.学位论文成稿并交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3.答辩申请者须将《研究生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摘要》、在学期间的获奖证明、发表文章的全文或录用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之前一并交人事教育处,过期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4.申请者所交材料经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初审合格后,交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专业组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及论文书写文字和格式等项目的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5.研究生答辩之前由答辩秘书将毕业论文送至有关专家评阅。硕士研究生答辩至少有3名评阅人的意见,其中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答辩至少有5名评阅人的意见,其中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
6.由人事教育处或答辩秘书负责收回评阅人的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对申请人保密。若评阅人对论文没有提出异议,则可组织答辩。由答辩秘书领取《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答辩选票》、《答辩记录纸》等并组织实施。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持反对意见,则不能组织答辩,但可保留申请资格,将论文修改后可以重新申请答辩。保留资格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二年。
7.答辩秘书应提前二天向全中心通报答辩事宜(内容保密者除外)。
8.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至少由7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
9.如论文内容确属保密,则由主管领导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指定有关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在内部进行评审和答辩。
10.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论文答辩是否通过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
1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所在研究室负责组织。具体答辩程序按照本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进行。
12.答辩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将所有答辩材料在一周内交人事教育处存档。
13.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发给其学位证书。
三、答辩者或答辩秘书需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