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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网络经济的发展,一些过度消费大学生的不良P2P网络借贷平台,逐渐在高校当中不断扩展业务。大学生在即时消费满足的诱导下,随时都可能在“高利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因此,强化网络安全意识与提升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在大学生网贷这一问题上,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网贷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现状

虚拟性作为互联网的优秀性质,使得当今的网络使用过程明显具有自由性和隐秘性特点,以至于部分畅游虚拟网络中的高职大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即时享乐,追求新鲜刺激在网上人身攻击、互相谩骂、虚荣拜金、过度消费,以及推崇享乐主义等等。这一系列的现象不仅让当今的大学生在网络世界上摒弃了自己的社会身份和时代责任,降低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扭曲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削弱了自己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还导致了网络犯罪几率增长,让原本混杂纷乱的互联网环境更加恶化。

二、大学生网贷行为的社会心理分析

1.追求即时满足。大学生追求的物质生活,希望今天可以透支明天的收入,来提前享受,这一心理是如何落实到过度消费的网络借贷,以致于借贷金额已远远超出了自身的偿付能力呢?下面举例说明。李某作为一个每月只有800元生活费的农村大学生来说,在一个节俭朴素的传统家庭环境中,很多物质需求并不能即时满足,本身就具有物质匮乏的心理的李某,在大学这个群体环境中具有可以对比的对象时,这种无法满足的物质欲望愈演愈烈。当李某面对网贷可以为他支付他目前想要的苹果手机,但是负债可能超越他自身的偿付能力,李某没有被理性叫醒,并幻想在未来也许自己会有一个好的赚钱的方式,并补上这个“窟窿”,从而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诸多商品。借贷消费最大的特点就是鼓励消费,并超出目前消费能力的范围,被认为现在所享受的金钱,在未来的几月或几年的时间内,平均受到的支付金额与目前金额相比,被打了很大的折扣,出现了偿还总额翻倍,但是分期偿还金额大打折扣,从而给了借贷者一种被优惠的感觉。这种即时就能拥有商品的满足感可以解释为,人们情愿支付贷款的利息,却不愿意在久远的以后为了需要的商品而存款。

2.互相盲目攀比。由于大学生们的出身、家庭背景以及地域的不同,消费能力的高低不等也在所难免。处于社会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观尚未完全稳定时期的大学生,很容易产生盲目攀比的心理现象。大学生这一没有固定社会经济来源的群体,大多数还在受父母供应消费,他们的消费能力也在一定的范围受到限制。一旦在他们眼前出现“零首付”“无手续费分期”“款项秒到”等噱头的网贷服务项目,他们就很容易被诱惑而贷款,从此看似满足的攀比心反而进入了一个周而复始的漩涡,享受其中却无法自拔。

3.高估自己的偿还能力。在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中,虚荣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散发着奢靡华丽的光环,一些追求物质和崇拜金钱的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很容易冲动,这也给了网贷一个广阔的市场契机,因为网贷的便捷性而深受大学生群体青睐。大学生并不觉得自己没有偿付的能力,但事实他们并没有真正稳定的经济来源,为了“花未来的钱,圆当下的梦”,对未来的收入也是充满幻想而不切实际的。

三、如何解决大学生网贷出现的问题

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面对网贷对大学生带来的盲目攀比,冲动消费,无力偿付这些负面作用以外,网贷的出现对大学生创业,助学助贫也有一定的正面作用,这一作用可以减少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顺利毕业,还可以鼓励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进行自主创业,不仅有利于培养社会经济型人才,培养大学生独立自强的意志,还能让大学生有计划的去理财偿付贷款,提升大学生的责任感和诚信感。基于此,笔者认为,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桥梁,很多大学生的是非观价值观并不完善稳定,需要校方呼吁改善社会不良风气,加强社会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观的深入教育,需要家长们对孩子们悉心教导,提升大学生的道德使命感。因此,校方和家长们应进行教育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与孩子们热心交流,倾听孩子们的心理需求,防止恶行的发生。

2.加强对网贷服务的规范与监管。网贷在社会中的业务扩展,缺乏法律规范与监管。作为市场经济近年来的新生事物,法律的制度无法实时规定,因此,网贷公司的存在与经营,所受到的法律约束不够完善。当然,利用法律边缘空隙来隐秘经营,混淆网络公司和网贷的性质,在工商监管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之内,网贷公司在没有“借贷”这一许可经营范围之外,仍然借助电子商务的形式继续推广贷款业务。假使网贷公司意识到了经营范围受到法律限制,仍然采取规避的方式,法律必须对网贷公司的经营资质进行规制。如果不对网贷进行规范和监管,制定条规,必将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错乱。

3.对学生网贷进行管制。为了保护大学生的安全权益,减小大学生网贷所承担的风险,校方应把控网贷事件,严格审核网贷款项目的用途,力求款项明细,对学生的借贷要控制金额范围和用途范围,征求父母同意并提供父母同意证明的前提下,由贷款公司经由学校审核再将款项打给学生,杜绝个别学生借助网贷进行过度消费或冲动消费,以防止学生因无法偿付巨额贷款而导致的种种悲剧事件。

4.限制大学生可贷款额度。网贷存在风险是显而易见的,数额越大,风险也就越大。由于网贷市场现在缺少金融市场的监管和制约,没有统一管理的信息平台,大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多种渠道贷款,其额度无法限制。倘若大学生无法承担过高的偿还额度,便会出现诸多意想不到的继发恶性事件。因此,必须限制大学生借贷的额度。

四、高职院校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的时代价值

1.高职学校承担着建设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职责。学校是国家寄托未来社会新接班人的枢纽,作为社会新接班人理应具有高度的国家安全意识及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包括对互联网技术技能的认可,学习并参与到互联网活动中,并在活动中维护良好互联网环境的义务与责任相互辅助等等。在教育大学生行使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也在引导着大学生的道德观念,社会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这是当今学校培养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必要性和使命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新生代力量,积极自觉维护网络安全,认真学习思想政治课程,拥有时代的使命感、民族自豪感与社会的责任感,是更好地建设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和网络环境的必要前提。国家需要的不仅是技术型人才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更需要素质型人才为社会建设奠定基石。因此,高职院校承担着推广并加深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的职责

2.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数年来的思政教育活动的发展,以培养素质人才为首要任务,这一教育工作成为高职院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教育。但是,由于学生素质存在着差异,办学模式的多样化,课程更加重视操作实践,即使高职院校在不同程度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但是由于对网络安全意识的不同认识,使得部分学生并没有深刻认识到学习的必要性,导致在实际当中,学生对个人主观的想法过于偏激,把个人利益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没有将个人的价值观与网络安全联系在一起,在这种现状下,确保网络安全意识深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当中,不仅关系着学生个人在社会中的追求与发展,还关系整个国家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也是强化社会发展稳定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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