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基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下我国金融业发展研究

  国际金融危机的法身,使欧美各个国家逐渐意识到金融该监管的之后是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因此,展开了一系列的金融管理体制上的改革。今年来,国外各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措施,成为金融专家和业内学者探讨的热点话题,研究国际金融体制的新动向,有利于我国金融个体值的改革,为我国金融体制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一、前言

 

  金融体制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是金融危机出现的主要原因。如何正确的把握和认识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适时的对金融监管体系做出相应的调整,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对金融行业的深化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第一,确立更加全面的金融监管理念。原有的欧美金融管理体系中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和重叠。这是导致金融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金融改革着重于对现实产生的漏洞和缺陷的弥补,借以对金融行业实现全面无漏洞的管理。一是要注重对外市场的监管。只注重对内市场的监管制度不利于全面监管的实现。要实现全面覆盖必须将对外市场的监管也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来抓。二是要对金融监管机构的覆盖范围进行扩大。三是要对资产的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行业的衍生产品进行监管。四是强化各个金融管理机构的协调能力。

 

  第二,加强对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上的监管。做到强化货币在当局的系统风险监管职能和金融稳定职能。这是欧美金融改革的主要特征,这一职能都被赋予了货币当局。

 

  第三,强化对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这次金融改革中另外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对消费者和透着这的索赔权以及知情权进行保护。金融危机显示出金融产品的复杂性是导致消费者和投资者不能准确地对风险进行评估的主要原因。这些产品在评级机构管理不严的情况下,产生了产品欺诈行为。因此,对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本次金融监管改革首先要做的。另外,金融改革中也加强了对那些评级机构的监管,要求其对评级标准和方法进行修改,以便消费者和投资者能够更容易对金融产品进行识别。

 

  第四,对监管当局的危机处理权限进行明确。由于在法律权限上,监管当局缺乏授权,所以在金融危机产生和扩散时,当局无法对金融机构进行处理。所以,金融监管改革中,重视对监管当局法律权限的授权,增强监管当局面对危机的反应能力。

 

  第五,加强了金融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精神。金融危机的迅速扩散,显示出单个国家在经济危机发生时很难单独的对危机进行有效的处置和防范。因此,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合作是金融监管过得重要改革。通过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建设,采用统一的措施和标准,提高各国金融的整体监管水平。在世界范围内增加防范金融危机的能力,更加有效的控制金融危机的产生和扩散。

 

  三、国际金融行业监管制度的改革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启示

 

  第一,我国更加重视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对我国而言,金融市场的监管虽然已经实现了基本性的全面覆盖,但在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依然有待加强。我国需要重点的加强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首先,是对场外交易的产品进行监管,以便不会产生监管疏漏。其次,还需要对金融过衍生品的监管进行加强。要运用严格的市场转入机制,对资质地下的产品进行排除,加强对衍生产品的审批标准,在总体上降低交易风险。再次,加强监管信用评级机构。第四,价钱给境外高风险投资产品的监管。

 

  第二,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消费者才会对金融行业保持信心,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持久发展。如果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金融业就会失去社会支持和群众根基。这次国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也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放在了重要的位置。我国金融市场上依然存在着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不良行为,长此以往,必定会削弱消费者对金融行业的信赖。所以,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进行监管增加金融交易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注重防范金融业存在的系统风险。由于现代金融体制的复杂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行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强有力的威胁。金融危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从我国的金融领域来看,更需要建立和范范系统性的风险监管模式,把金融机构的监管朝着功能性监管方式进行转变,促进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避免产生监管疏漏,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保障金融业的健康持久发展。

 

  第四,重视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监管机构如果对金融穿心和其金融衍生品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力度小,就增大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因此,国外金融监管改革中把金融创新产品纳入监管的重要领域。我国虽然金融创新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但是也必须吸取教训,从源头上提升对创新产品的监管力度,在给予创新产品自由发展的空间的同时,必须控制其发展风险,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并不意味着要对其放任,疏于管理。必须做到在尊重市场的主动性前提下,积极防范风险,全面提升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注重金融机构的监管分类。国外先进的金融监管分类理念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实施全面覆盖的监管理念,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的监管对象都采用统一的监管标准,根据具体的金融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我国的金融监管要依照金融的实际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体系的构建,采用多样化的金融监管方法,来完成对金融行业的多层次监管。

 

  四、总结

 

  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对世界以及中国金融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深远的巨大影响。对于金融监管制度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发展的核心利益。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开放,是提高我国金融行业国际竞争力的大趋势,我们必须保障金融体系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做到未雨绸缪,防范金融风险。从历史上看,金融危机的本质都是相同的,通过对国外经济危机的分析,吸取国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的精华,建立中国独特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我国走出一条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金融道路。

 

  作者简介:彭徐婷(1983-),女,江西省上饶市人,供职于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金融稳定科,科员,研究方向:经济学。

上一篇: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发展走向
下一篇:国际贸易专业 国际金融 教学改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