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社会转型背景下家庭养老模式变迁
一、家庭养老的优势
早在1982年,世界老龄问题大会秘书长就指出“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方式,是全世界解决老年人问题的榜样!”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方式即是指中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它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1.有利于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孝经》有言,“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孝是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思想的核心,家庭养老与传统社会的和谐统一,将充满令人陶醉的儿女绕膝、其乐融融的幸福晚年景象。家庭是传统文化传承最初的场所,老人对晚辈有意识的教导,生活经历、生活经验的分享,对晚辈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父慈、子孝,仪礼、情感代代相传,家庭养老模式的继续保持有利于家庭文化、社会文化的传承的延续性。
2.有利于调节和规范家庭成员行为,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家庭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家庭生活都是中国人第一重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等关系是中国人的第二重的社会生活。这两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也规定了其社会的道德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
3.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孝不仅仅是家庭伦理范畴,也是政治社会范畴。我国自古就有家国同构的思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个人、家庭和国家社会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在孝的指引下,个人道德修养不断地提升,以此促进家庭的和谐,而家庭的和谐又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国家社会的稳定是家庭幸福的基础前提和保障。
此外,我国老龄化速度加快,在我国经济水平还不高的状况下,社会养老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而且会给老年人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负担,有违伦理道德。发展养老机制并不是为了取代家庭养老,而只是作为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和有益补充。因此,分散的家庭养老不仅更适宜老人的生活需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压力。
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主要是指养老的一种方式,包括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顾和情感上的交流3个方面。在养老的3项内容中,收入保障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内容,是其他两个方面的经济基础。中国传统家庭类型是以核心家庭为主,主干家庭为辅,这样有利于老年人的赡养,因此,家庭养老是中国历史长期遗留下的产物。费孝通曾经用“反馈模式”来概括中国的养老模式,即父母对子女有抚育的义务,而子女长大成人后也必须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孝敬父母是中国社会传统的孝道。由此,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所熟知和实践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应运而生。而在这一养老模式的背后,则有一套完整的社会制度、组织运行机制和社会文化的强大支持。家庭养老是宗族制度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由于传统社会中宗法家庭与宗法政治所具有的同一性,家庭养老及其所蕴涵的文化意义和运行逻辑也因与国家体制相联通而成为整个社会所公认的规范,可以说,传统社会的宗法制度、孝道文化、家庭模式等为家庭养老提供了很好的文化基础和社会支持。家庭养老适应了中国传统的经济基础和伦理道德要求,成为人们伦理道德观念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变迁,社会家庭结构模式也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而与之紧密相连的家庭养老方式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冲击。
传统家庭结构在近几十年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家庭规模小型化,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平均家庭户规模从1982的4.57人/户下降到2003年的3.60人/户;另一方面,虽然20世纪90年代之后三代直系家庭有一定幅度增长,但家庭结构的简化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家庭结构简化的一个重要后果是,不同代际间的生活照料关系削弱,家庭养老资源趋于萎缩,这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削弱。同时,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家庭的经济基础也在悄然的发生改变,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后果:父权制逐渐衰落,家庭的个体化趋势日见加强,家庭和宗族的联系大大减弱,家庭伦理重心转移,老年人传统权威丧失,年轻人赡养意识淡化。作为传统家庭下自然选择的家庭养老方式,在传统家庭式微,现代家庭结构侵入、接替的情况下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家庭养老给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变得越来越困难,养老问题日渐突出,由此,家庭的养老功能也逐渐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总趋势似乎是家庭在养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消解,家庭养老支持力弱化、养老资源减少。
三、国家政治和权力对家庭养老的影响
在现代化理论看来,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但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变迁过程。虽然现代化是转型中重要的环节,但并非全部。无论在转型伊始,还是现实的结构性制约,以及由此形成的发展逻辑,中国的社会转型是非常独特的。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并非是从传统社会开始,至少在下列方面不同于现代化理论所描述和内涵的发展轨迹。
1.再分配的经济体制与对资源的高度垄断
1949年新中国成立,经过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而在转型现代化过程中,它的经济主题是从再分配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这是推动整个社会转型的基础,经济和社会發展也产生了复杂和潜移默化的变化。
2.资源高度垄断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在高度集中的体制下,国家掌控资源配置,同时也形成国家控制一切的社会体制,此时的社会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建构起来的。除了资源垄断制度之外,城市在组织结构方面主要是单位制和人民公社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在国家控制之外的独立社会力量都不复存在。
3.社会运作的动员方式
国家垄断了社会资源,缺少其他形式的资源配置方式,缺少自组织的社会。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运动式的社会动员就成为运作经济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
可以说,正是上述不同于现代化理论中假设的传统社会,使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呈现出独特的发展道路。作为一套独特逻辑的社会主义制度,并没有在转型过程中完全终结。无论是作为一种历史遗产还是作为一种现实的制约条件,社会主义的制度因素都在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从国家和政治权力的视角来理解当代的家庭养老问题,可以凸显其背后的社会结构性变迁和文化意义,进而探析到国家力量对传统中国养老观念的转变带来的重要意义,因而也可以更丰富的理解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以及在这一独特的转型背景下家庭养老所发生的变化。
作者:张海萍
第2篇:失独家庭养老困境成因探析
失独老人在我国社会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随着时光的推移,数以百万的失独老人走进了人生的暮年。失独者的晚年如何安放?是当下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让失独老人安享晚年,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现代社会人本位理念的体现。
失独家庭的产生,首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性的、大范围的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少出生了3亿多人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口条件。但是对于单个家庭而言,只生育一个子女则大大加剧了家庭在养老方面的风险。目前失独家庭的困境,主要成因源自于独生子女的丧失,而独生子女家庭的大规模存在,则完全是政府计生政策所导致的。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广大党员群众响应党的号召,遵守国家法纪规章,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对于敢于多生超生的群体,有关部门也想尽办法予以制止甚至是处罚。“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的口号曾经广泛的出现在中国报刊媒体的头版头条和街头巷尾的标语横幅之上,这是各级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承诺。而失独老人作为计生政策所导致的直接弱势群体,是目前最急需外界帮助的人群,能否让失独老人安度晚年,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失独家庭困境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在失独家庭的保护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严重的空白、缺位和碎片化现象。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来看,缺乏专门的针对性法律,对失独老人权益的保护只零散的存在于其它法律之中。如2001年颁布的《计划生育法》规定,失独家庭由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这个“必要的帮助”具体如何帮助,何种程度的帮助,怎么样落实和实施,由谁来落实和实施,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和安排。2012年再次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完全忽视了基数越来越大,而且还在快速增长的失独老人群体。在养老问题愈发突出的当今社会,这样的立法不免让人失望。从部门和地方法律法规来看,各级部门各自为政,各地补助标准不统一而且数量极低。2007年卫计委发布的《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规定,由政府每人每月提供100元的扶助金。2014年北京市发布的《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把失独家庭的补助提升至500元。江苏省卫计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规定从2016年起,对全省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的扶助金提升至每月700元。总体来说,各地政府越来越重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救助标准也在逐年提高。但是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相较于快速上涨的物价,微薄的扶助金仍然是杯水車薪。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出台的扶助政策,更多的只是停留在经济补助上,对于失独老人权利的保护,还缺乏全方位的法律层面的设计。立法的缺失不仅让政府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而且也不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弘扬关爱失独老人的正能量风气。
传统观念和世俗眼光的影响,也是失独家庭养老困境产生的原因之一。居家养老模式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传统,在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抚养——赡养”模式是天经地义的,“五世同堂”、“儿孙绕膝”,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人生追求。相较于世界其它国家而言,中国的老年人有着更浓重的家庭观念,希望在人生的暮年得到子女的照料和陪伴,因此中国的老年人往往比较排斥去养老机构养老。对于失独老人而言,作为传统的中国人,他们也往往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但是失去了唯一的子女作为依靠,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又难以为继,这就导致了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即便是进入普通养老机构养老的失独老人,也很难适应养老机构的生活,和其他老人相比,他们显得更加敏感和不合群。据走访和调查显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失独老人,更喜欢和有着相同境遇的老年人相处,表示最伤感的事情就是看到别人的儿女探望父母。由于受不了这种触景生情,离开养老机构再次回家养老的失独老人也是大有人在。除了传统观念的影响之外,世俗的眼光对失独老人的伤害也是不容回避的。世俗社会中,对他人最狠毒的咒骂莫过于“断子绝孙”,而失独老人们也往往受到“业报”观念的影响深陷痛苦不能自拔,对“香火”的断绝陷入深深的自责。更有甚者认为,是自己的“作恶”,因果报应才导致了子女的夭亡,使得自身陷入了长期的心理折磨之中。而世俗社会对这一特殊的群体又缺乏关爱和同情,很多人抱着看热闹心态冷嘲热讽,或者嫌其晦气避之唯恐不及。这样一来,更加加重了失独老人的心理负担,很多失独老人对自己的遭遇难以启齿,不愿意让他人知道自己的失独经历,非常排斥涉及子女的话题,甚至到了自我封闭的境地。失独老人的心理状况不容乐观。
作者:倪佳瑜等
第3篇: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
在研究中发现,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执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现在各种各样养老方式的出现和试点,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方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家庭规模缩小,独生子女家庭影响,家庭养老功能减弱
之前长期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的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凸现,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高峰时代到来。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农村年轻劳动力外流,居住距离变大,空巢现象严重
受社会流动以及两代人倾向于各自独立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农村的成年子女和父母已经越来越多的不在一起居住,居住距离对农村家庭养老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此不能得到很好地满足。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保障方式单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已经基本实现了与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养老保险的无缝对接,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但是农保养老待遇较低,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在报销比例上还有较大差距,农村老年人养老压力仍然较大。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老年农民收入微薄,甚至失去了收入来源,家庭养老仍然承担重任。
二、破解家庭养老困局
为解决当前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国家和政府方面
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相关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只规定了公民应该怎样做,缺乏相应的处罚规定,威慑力不足。应通过建立面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機构,帮助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2.推进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社会保障与家庭养老相结合
传统家庭养老依赖以孝道文化为基础的传统习俗来支撑,靠道德舆论的力量来保障,约束力不足;居家养老把养老的意识形态基础由文化价值观延伸成为一种社会制度,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行,约束力度强。国家应大力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将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社会养老制度结合起来,把三个养老保障网组合成一张严密、有效的综合保障网,切实搞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二)农村基层组织方面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养老的政策法规
农村家庭养老正处在改革创新的关键时期,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向新型农村居家养老的转变需要农村社区及基层组织的推动。各级基层组织应根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从本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就提实施计划,明确目标,并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比如企业、非盈利组织,壮大农村养老服务队伍。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经济基础是养老保障的物质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老年人自身方面
家庭亲情,这是老年人重要的精神寄托。重视亲情,与成年子女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对孙子女要用心照顾,并支持子女对孩子的必要的管教。国际社会称老年教育为第三年龄教育,通过第三年龄教育使老年人更好的融入社会、融入家庭,使其在科学、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中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同时,老年人要跳出狭小的生活圈,选择适合自己的事情来做,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自我价值但是,要坚持适度的原则、看淡名利。
农村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也是目前我国农村主流的养老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使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庭养老体制势在必行。老人曾经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只有保障好老人的晚年生活,才能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李爱平
第4篇: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农村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
一、引言
古语有云:“积谷防饥,养儿防老。”现在农村地区,家庭养老成为主要的养老方式,特别是农村家庭大都以务农为生,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也缺少养老院,加之农村老人观念较为保守,老了更愿意留在家里,不会选择去养老院生活。因此,子女就成了他们步入老年后的物质和情感寄托。但上世纪80年代国家颁布了计划生育政策,一个家庭只能要一个孩子,那就意味着,一旦这个孩子遭遇不幸离开人世,对父母来说将是毁灭性打击。这时候,很多问题就会突显出来,例如;有没有能力再要一个孩子、将来生病住院谁来照顾、怎么弥补精神打击、人际交往面临问题等。
二、目前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现状
(一)失独家庭的定义及数量
学者王泽宁对于失独家庭是这样界定的:(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1]据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二)中国失独家庭现状
我认为当前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经济、社会交往、心理层面。从经济方面分析:青壮年劳动力在一个家庭中是至关重要的,他们的父母面临退休,经济收入下降,或者在农村家庭,父母年迈已干不动农活,这种情况下,家庭的负担就会落在子女身上,如果唯一的孩子死亡,那这个家庭物质生活质量可能就会下降;在社会交往方面,由于很多农村地区思想观念较为传统,失独家庭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上辈子造了孽”或者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很多失去孩子的父母都不愿意接触外面的人,与外界隔绝,他们在社会交往上就会出现问题;心理层面,“白发人送黑发人”,子女离世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人生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生活的意义。
三、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农村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成因
(一)生态系统理论概述
系统理论开创者是bertalanffy,他认为研究者不应只是用物理的方法做研究,也要考虑人和整个世界之间的联系,应去把握研究对象的层级特征,用广泛的视角去考虑问题。布朗分布伦纳提到,个体出于一个环境和几个环境的嵌套之中,每一个系统都与其他系统交互作用,影响着个体发展的方方面面。生态系统理论就是把人放在他所处的系统中去考虑,强调人与环境之间的联系。
(二)从生态系统理论看农村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成因
布朗芬布伦纳在其理论模型中将人生活于其中并与之相互作用的不断变化的环境称为行为系统。他主要是对儿童进行研究,列出了儿童外围的几层系统(如下图所示),该系统分为4个层次: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外层系统和宏观系统。我们将利用布朗分布伦纳的系统结构图,来分析并探讨农村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1.微观层面:家庭结构失衡
首先,核心家庭,即一对父母和一个孩子这样的家庭是一个稳定的结构,孩子是维系婚姻的关键,一旦独生子女死亡,父母难以很快将这种情感依附转移到配偶身上,这会导致他们难以从丧子的悲痛情感中走出来,从而对日后夫妻关系产生影响。其次,家庭系统和其他系统类似,会对其他家庭成员有角色期待,以满足家庭和社会的需求,若一方在丧子之后选择消极避世、逃避家庭责任,则会使另一方无法获得这种满足,以至于双方关系会僵化、已破碎。
2.中观层面:人际交往受阻
中观层面涉及到失独家庭的社会交往方方面面。思想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农村,很多人有“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思想。这种观念使得很多失独父母会选择远离周围环境,拒绝与外界交流。在行为方面,父母凭借孩子,会扩大自身的交际网络,因为要满足孩子们的需要,通过会与学校、医院、社区等建立联系,形成较为持久的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他们扮演者各自的角色,一旦唯一的孩子离世,他们这些角色也会消失。综上,失独家庭的人际交往会受到阻碍,社交圈子在慢慢缩小,所导致的后果就是,他们会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与社会的交集越来越少,逐步远离社会。
3.外层层面:社会政策及服务不完善
“家庭養老”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一旦唯一的孩子去世,失独老人就会面临无人照料的困境,与此同时,社会养老服务政策和相关基础设施又不够健全,在现阶段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并没有形成专项制度。新农保、新农保、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独老人的生活困境,但缺乏针对性。此外,在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健全、管理机构的不完善,致使社保资金的发放存在很大的问题,包括农村失独老人在内的受保障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2]。
另外,当前国家出台的制度较为单一、模糊,在实施的过程中缺少灵活性,政策与政策之间的联结不够,导致实施效果欠佳,这些都是失独家庭养老成为问题的原因。
4.宏观层面: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
宏观方面,就涉及到整个大环境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亚文化的层面。就失独家庭而言,首先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制约,很多父母有这种“养儿防老”的思想,辛辛苦苦把子女拉扯大,为了自己老了能有人照顾,失去独生子女之后,很多老人精神上会陷入崩溃、抑郁,不想说话,害怕别人谈到子女的话题,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因此选择逃避社会等,这会使得他们的精神问题加重,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四、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农村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
(一)生态系统影响模式概述
美国威斯康星—怀特沃特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查尔斯·扎斯特罗提出了有关社会工作的生态系统影响模式,他认为社会生态系统影响模式反映了各种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及相互影响。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不仅要与案主、而且是要与许多同案主相关的其他大系统一道解决案主的问题。更确切地说,系统影响模式强调,社会工作者必须代表他们的案主,经常与现行的机构和组织协同工作,其目标常常是去改变或改进服务的提供和资源的分配方式。这是一套生态系统理论指导下的社会工作介入模式,下面将此模式为指导简要叙述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的具体策略。
(二)社会生态系统影响模式指导下农村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
1.引入专业社工
我们知道,物质帮助对于失独家庭都是暂时的慰藉,真正能帮助他们走出来的只有他们自己,而社会工作者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是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帮助他们走出阴霾、重获自信,而不仅仅是给予他们物质支持,社会工作者能够通过心理辅导,比如个案治疗、小组工作等鼓励失独父母发泄情绪、勇敢的面对今后的人生,激发起他们对未来生活的热情。从这方面讲,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是尤为重要的,政府应该重视社会工作的职业发展,给予他们工作和晋升空间,让更多的学社会工作专业的人能够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来,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解决他们的复杂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2.恢复案主自身功能
案主自身是问题的核心,社会工作介入后,重点要放在帮助案主建立正确的认知、实现案主自身增能的方向上,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相信案主有能力依靠自己解决问题,重新站起来,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对失独父母一对一的个案辅导帮助案主疏泄情绪、觉察自身的非理性认知,从而引导案主建立积极的自我认知,学会调节自身的情绪,发展出更多的可能。
3.强化组织系统支持网络
社会工作介入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比如发动志愿者对失独家庭开展入户帮扶,在生活上给予他们物质照料,精神上给予他们心灵的慰藉;比如可以组织大家自发捐款,为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提供资金赞助;还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联系相关的儿童服务机构,对于那些物质相对宽裕、有领养意愿的老人,可以帮助他们联系领养一个一个孤儿,然后定期对老人的领养情况进行回访等等。
4.增强社会服务功能
在社会服务方面,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建言献策等方式,倡导政府开办专门面向失独家庭的养老机构,把具有相同经历的老年人组织到一起尽心照顾,这样也可打消老人的顾虑,相对愿意去到福利机构接受照料;在社区里,可组织有能力、行动较方便的失独老人参加红色旅游,走出家门到外面的环境下散散心,放松心情,让他们逐渐明白,除了子女,他们的人生还有很多意义,还能做什么事情,从而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5.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念
社会工作者还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办讲座等形式,让更多的人知道目前社会上还有很多问题,有很多有需要的人期待着我们去理解、信任和帮助的。我们应让自己挣脱传统不良观念的束缚,以一种积极理解的态度对待身边的人和事。
五、小结
失独家庭之所以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是因为在这样的家庭背后会突顯出很多复杂的社会现象,我们在思考的时候不能仅仅想到“只是一个家庭失去了孩子而已”,问题没有那么简单,我们要想到,为什么这个家庭失去了孩子之后会面临重创、整个家庭为什么会因此而垮掉,这跟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当前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不成熟等等都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应该以系统的眼光看待问题,而不仅是着眼于一个人,要联系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大的历史背景去考量。需要社会工作者、政府、福利机构、社区等都相关系统通力合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持久而有效的帮扶。
作者:李琳
第5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机制探讨
党中央非常重视我国农村的发展,为农村建设规划了新的目标,建立了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但是在目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传统的养老保障机制已经不能适用,因此需要加快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体系的脚步。
一、目前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
我国农村的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而农村的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比较少,因此养老问题非常突出。我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集体养老这三种模式,并且是相互分离的。其中社会养老在我国还处于初级试验阶段,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才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主要是由民政部来组织实现的。对于社会养老,我国推行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及做好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意见,虽然国家大力支持,但是到目前为止参保的人数非常少。家庭养老是指由老年人的子女等家庭成员为老人的衣食住行等提供支持,或者老人依靠自己的积蓄维持生计。集体养老针对的是五保户的对象,集体养老的对象是有限的,并且也是特定的,因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由于农村的老龄化日益严重,因此党中央指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制定葛总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且鼓励在各个地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
2、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推行了较长的时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传统大家族形式的家庭规模,家庭的人数在减少,从结构上来看,家庭也逐渐向小型化和核心化的方向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还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济收入低,养老困难:在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阶段,往往打着“少生快富”的标语,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在孩子的抚养阶段,计划生育家庭承担的经济压力更小,教育投资以及抚养费都比普通家庭少,父母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其他经济活动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来源。但是当孩子长大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时,计划生育家庭变成困难户的概率更大。九年义务教育使孩子的教育成本下降,因此农村孩子抚养成本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但是在依靠家庭土地方面获得的经济方面也更少。当孩子长大时,计划生育家庭的孩子更好,经济来源非常单一,导致家庭收入低,养老保障水平低。
(2)养老保险发展水平不平衡:计划生育本身是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来落实的。但是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水平不一样,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的优惠政策方面也不一样,不同地区的保险力度存在着差异。在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民退休金制度并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普及,保障的对象非常少。独生子女由于经济收入比较少,因此参加社会保险的家庭也更少。
(3)父母得到的赡养费少:对于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孩子比较少,孩子经历求学、就业和结婚,导致很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都变成了空巢家庭,很多独生子女都不能在父母的身边陪伴父母。很多独生子女在外求学、结婚和买房,面对着巨大的经济压力,不仅不能在经济上给予父母支持,甚至还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因此能够给父母的赡养费非常少。
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机制的措施
1、构建科学的农村养老保障框架
现阶段,农村的养老保险模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养老模式都适合当地的计划生育家庭,而是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养老保障的情况科学选择养老模式。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险应该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来具体确定。例如对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由于个人经济、集体经济以及财政收入水平都比较低,因此对于各种法律规定的奖励并不能顺利实施,因此应该选择救助性的养老保障模式。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由于个人经济收入、集体经济以及财政收入水平都比较高,因此可以选择参与性的养老保障模式,同时辅助统一性的养老保险模式。在经济中等发达的地区,应该主要以选择补充性的养老保障模式为主,同时还可以辅助一些救助性的养老保障模式。对于贫困地区和山区,则主要依靠国家扶贫项目扶持,集体经济基本为零,对于很多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惠奖励都不能实现,因此可以将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例如到国家奖励性的养老保障模式中。
2、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
在现阶段,传统的农村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计划生育家庭,因此应该对传统养老模式进行不断改革,在农村实行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集体养老的综合养老模式,其中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在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孝文化是几千年沉淀下来的文化,因此农村家庭主要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但是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庭结构和家庭规模发生了变化,独生子女的赡养能力降低,因此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模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辅助社会养老模式和集体养老模式进行养老保障。因此在农村,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加大对社会养老以及集体养老的宣传。在以往的观念中,认为子女将父母送到养老院以及敬老院是一种非常不孝的行为,而现阶段政府应该改变人们的这一观念,让人们认识到将老人送到养老院也是一种有效的养老模式。对于此,应该不断提高敬老院和养老院的服务水平,改变其住宿条件,从而吸引更多的人进入敬老院和养老院中。此外,在计划生育的背景下,我国人口的出生率在不断下降,一些托儿所和幼儿园被闲置下来,人们应该积极利用这一资源,可以将其改造成养老院,让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能够优先住进养老场所。
3、全方位创新政策制度
要想改变以往的养老模式,还应该从多个层面和多个方向对以往的养老政策等进行创新。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但是在不同的地区其奖励政策不同,因此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的积极性就会挫伤。针对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实现全国统一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近年来,农村经济在不断发展,在其他方面的保障措施都在不断完善,为了和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政府、个人以及集体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机制的建设中,采取多样化的方式筹集资金,并不断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非常大,国家应该制定全国统一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不能因地制宜。从全方面创新政策制度,还应该建立独立的财政渠道,增加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财政收入,加大財政方面的支持。
三、结语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压力非常大,因此应该构建科学的农村养老保障框架,制定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建立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集体养老模式和社会养老模式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体系,并从全方位创新政策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的财政支持,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吕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