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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功能的定位及其当代变迁

 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财税法的主要功能也会有差别。所以我们要对其功能进行精准的定位,了解其主要功能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有着怎样的依存关系。使财税法无论随着经济的发展怎样变迁,都能够有迹可循,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以此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人民的幸福生活。 

  1 财税法功能的定位 

  我们通常所说的财税法指的是财政法与税法的总合,而并不是特指某一部法律[1]。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可以将财税法的功能分成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主要表示的是财税法对现实经济运行所起的作用;主观方面主要表示的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观念对于财税法功能的一般认识。另外,虽然财税法的客观功能一定程度上可以由时代背景所决定,但是对它的主观功能的认识有时会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这样就会造成主观认识与社会现实的脱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客观功能还在发挥着正常的作用,也容易导致财税法在现实运用中出现偏差。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财税法对于经济的调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若将这作用一味放大,也会造成错误的认知。过去在我国,几乎将财税法与宏观调控法视为相同,财税法成为政府管理的首要手段,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具有误导作用的。 

  2 财税法的功能变迁过程 

  (一)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的财税功能 

  在很早之前,财政学就已经作为一个单独的学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与时代一起不断地向前发展。分析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可以看到,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财税的职能基本上只包括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进入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时,,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到来,由财产分配严重不公导致的社会矛盾日渐突出,所以此时的财税法必须要具备新的功能,便开始向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及重人权转变[2]。到了20 世纪30 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横空出世,政府的干预成为了财税功能的重要内容。而现如今,我国学术界普遍接受的是马斯格雷夫的理论。他认为维持经济、配置资源、分配收入是财税的三大基本功能。这一理论也使人们对于财税法的功能认识更加全面、丰富。 

  (二)从国家制度的变迁分析财税法功能的转变 

  不同的国家制度对财税法功能的认识是不同的。对于财政最开始的认识是现代的国家因为财政而产生,同时国家也对财政影响十分深刻。以此出发,就等同于是从国家的制度改变上来探讨财税法的转变,并且同时可以探索出财政对于一个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作用。财政和国家的管理作用是相互影响、彼此依存的。早在封建王朝时期,财税最主要的功能是组织收入。从这里不难得知,财政的这一个功能是完全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服务的,所以在封建时期,对于财税功能的定位就只停留在理财这一个层面上。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西方国家相继爆发资产阶级革命,由革命带来的政治制度的变化也使其财税法的改革迫在眉睫。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仍然在向民主化发展,但此时出现垄断阶级,所以出于对私人财产保护的目的,财税法做出了相应的改变,但是这个改变对于经济的长远发展并没有什么意义。第三次工业革命后,各国的财政水平都得到了普遍性的提高,每个国家都有鲜明且适合自身发展的财政特征,财税法应运而生。 

  3 财税法的理性回归内容 

  (一)规范理财行为 

  作为我国公共财产法的财税法,顾名思义,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对公共财产进行有效的管理[3],所以财税法需要将社会资源做出有效的分配和优化。普遍来说,财税法的有效实施是通过财政法的规定来实现的,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使得财税法也能更加趋向于完善。这实质上就是建立起一种法制体系,而财政的基本体制和财政支出、收入、监管等不同的方面都要在这一体系中体现出来,从而使财产得到规范化的管理。将这一体系的建立真正落实,我们就可以逐渐认清理财的本质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第一个方面,是财政的基本体制。财税法的实施是通过使预算透明化,来对错误的财政行为设置起一道无形的防线。在最新的《预算法》中也表现出来了这一点,即将之前的“宏观调控行为”改为“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这样财税法的实施就得到了制度保障。在这一过程中,改变了透明预算的性质,完成了由政府管理到监督政府管理的改革,将财税法对理财行为的功能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第二,是有关财政支出、收入和监管的问题。为了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通过预算使财税法对财政支出进行控制,以此来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与此同时,财税法也能以法定税收为原则对国家财政的收入进行合理的控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受到不可抗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此种状况下,就要求法律从不同的角度来对程序进行规范。另外,财税法对于财政的监管也是能起到很大作用的。通过完善的财税制度,来保障财政收支的正常运行,对有意图走不法道路的人进行警示。 

  (二)促进社会公平 

  財政手段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无论是哪个国家或哪个年代,如果不将社会分配的问题解决好,经济的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现象。我国也不例外,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断地加快,社会中的失衡现象也凸显出来。所以财税法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尤为重要。因为财税法与国民财富分配的关系十分密切,所以对税制的改革是改变财富分配不均的前提。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并且不能走效率优于公平的老路子,应该要从长远的眼光看问题,两者兼顾,重视财税法对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对财政结构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整。从而使社会分配不公现象得到改善,使国家的政治经济建设稳定发展。 

  (三)促进经济发展 

  在财税法的功能中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了。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往往是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主导地位,对于财政分配的比重过大,而忽视了财税法自身的调节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减少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更加重视财税的自我调控能力。这一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且全面的发展。同时,社会福利制度也更加的完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地提高。 

  总而言之,虽然财税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的功能不尽相同,但主要就是规范理财行为、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这三个方面。所以只有对财税法功能作出精准的定位、正确的认识,才能对改革进行全面的深化和优化。通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财税法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财税法文化,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长足贡献,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洪小东.公共财产视野下的财税法功能探析——一个不同于私有财产保护的视角[N].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15,3(16):222-223 

  [2]粘嘉丰.试论财税法功能的定位及其当代变迁[J].港澳经济.2016,7(23):75-76 

  [3]陶浩.财税法功能定位与财税改革战略思路选择研究[J].中国经贸.2016,8(25):17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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