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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探析

  【摘要】《经济法》是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的一门基础能力课程,该课程综合性强,内容可谓线多面广;同时该课程的社会实践性和应用性也很强,对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本文结合教学实际从教学模式入手探究,提出构建知识体系,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经济法高职院校教学模式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基础能力课程,也是参加会计职称和注会考试的一门考试课程,重要性不言而喻。该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涵盖的法律知识内容可谓线多面广,而且该课程的社会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这就对学生的问题分析力和逻辑概括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综合能力较弱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讲,领悟认知的难度较大。怎样才能做到让学生真正理解所学知识,并能正确用于实践分析,实现课堂教学目标?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探索合适教学模式和灵活运用多种方法教学去提高教学效果。


  一、结合专业实际选取教学内容


  可以说,《经济法》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基石,对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是有力的支撑,因此在选择教材时,我们决定直接选用会计职称考试用书《中级经济法》,这主要是因为会计职称考试足以作为财会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风向标,其考试的内容也已经经过了不断锤炼,是具有了一定的科学性的。结合之前会计专业学生已经学习过税法,因此将第六章增值税法和第七章所得税法舍去不讲,力求教学内容自成体系、重点突出,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对经济法有较全面的认识。


  《经济法》课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内容多而杂,涉及知识宽泛。而会计学专业的学生相对来说法律相关的知识基础欠缺,很容易在该课程的学习中混淆各法律制度,无形中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使教学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为了凸显教学效果,让学生们能建立经济法的思维方式并真正把握实际案例的分析方法,形成清晰的经济法的体系认知,我在经济法授课的内容方面也做了相应分类,将课程内容分为“认知”、“掌握”和“会用”三个层次。对于原理、概念和功能,要求学生能够“认知,’;相对较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则要求学生必须“掌握”;而对那些与今后工作生活较为密切的法律制度,比如合同法,则要求学生做到“会用”。这样学生自然就对经济法课程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能合理使用时间和精力,学习效果大幅提高。当然,会计专业的学生,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是必经之路,而会计职称考试有一个特点,就是考察的内容非常细,有时难以区分重点和非重点,因此教师还是应该分析历年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题从课本的基本知识点中找出精髓,针对这些内容,把课本内容讲细、讲透,让同学们重点掌握,反复练习。


  二、使用灵活多元的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内容涉及宽泛,识记点多的特点,很容易让学生陷人机械记忆的误区。要想比学生们积极主动地学习,提高学习的收获和成效,多元的教学方法是必备法宝。


  (一)讲、学、论相结合。启发式教学的原则告诉所有教育工作者,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教师做好引路人,讲授过程中要不断引导学生动脑思考,不但要学,而且勤思。我在经济法教学中,会经常抛出问题让学生自学或共同讨论解决。当然,学生的讨论和自学并不是放任不管,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使学生始终能够围绕重点进行讨论和学习。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实则对教师的题目设置能力要求比较高,首先教师设置的任务问题要紧扣教材内容;其次设计的任务问题要明确具体,学生通过学习和讨论可以解决。这样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案例教学,提高能力。案例可以形象地说明理论知识,学生亲身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利于他们进一步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只有能充分引起学生兴趣的案例才能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教师选择的案例不能有年代感,要选择新奇而且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同时,案例也不能过大过长,短小精悍的案例才不致让学生倦怠。


  在经济法教学中,我一般会通过加工报刊杂志上的典型案例,以三种形式加以展开:一是课前设疑。这种方式的具体做法是教师先不讲解相关知识,而是先给学生布置一个典型案例,提出分析问题,让学生先基于自已的感性认识做出分析判断,教师不急于做出评判,而是接着讲述相关知识原理,然后再让学生自己有了准备知识的基础上再次总结归纳案例问题。这种让学生带着疑问听课的方式,容易激起学生的好奇心与好胜心,利于注意力的集中。二是课后总结。先由教师讲述教学内容,在学生具备一定知识准备的基础之后,再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提问,让学生分析案例得出结论,这种方式利于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三是案例条件变换式。教师提出一个或几个案例,然后不断变更条件来设置不同的题目,引导学生分析。这种方法也比较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而且利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但这种方法对教师的要求较高,只有教师在课前做了大量充足细致的准备,才能保证案例紧扣教学内容。


  (三)积极创新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亲身参与情景活动的各个环节,通过直观的模拟参与,可以使学生产生深刻的印象。学生作为主体从准备整个流程下来到参与角色的扮演可谓受益良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协作配合的能力增强了。在许多具体内容的教学中,还可以以小组为单位通过组内讨论交流合作完成对案例的判断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这一组织形式,来完成对知识点的分析和讲授。比如在讲授担保法时,可以由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完成不同担保形式的情形分析。


  结束语:


  只有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课前充分准备,整合优化讲授的内容,调适教学方法,千方百计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真正做到集“教、学、做”一体化,才可能达到培养提高学生岗位实操应用力的教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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