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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业科技供给 扩大农业科技需求

  [摘要]农业科技需求不足是导致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扩大农业科技需求,就要优化农业利技的有效供给,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调整农业科技结构;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高农民科技购买欲;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技购买力。


  [关键词]农业科技体制,农业科技需求,农业科技人才


  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39.6%,但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11.3%。最近几年农业人均GDP的年均增幅明显落后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未来农业的发展将更加依赖科技进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7%提高到50%以上,但欧美发达国家的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一般在70~80%,与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水平大约有二、三十年的差距。我国每年约有6000~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为30%~40%,一多半的科技成果不能为经济建设作贡献。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扩大农业科技需求。


  一、农业科技供给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研与农业需求相脱节


  当前的农业科研模式是“立题一研究一成果一再立题”,严重与需求脱节,为科研而科研。一方面在课题的立项和审批上,由于科研项目由政府集中决策加以确定,这必然诱导申请者注重从政府偏好和专家意见考虑出发,脱离市场需求实际申报课题,农业科研立项上的制度性弊端,必将造成科研成果很难满足农业科技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另一方面,科研项目的鉴定与验收没有考虑技术成果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成果实用性与科研人员的业绩脱钩,在一定程度造成科研人员的行为存在着“为研究而研究”的现象,致使大部分科研成果偏离需求方向,形成无效供给。


  2.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制约农业需求。我国农业科技的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我国农业投资强度不到0.5%,远远低于世界农业平均投资强度1.5%,而发达国家普遍达到的2.0%~4.0%。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导致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基础薄弱,缺乏突破性重大科技成果,农业科研成果的数量呈下降的趋势,对突发的重大病虫害、农业灾害等农业生产重大问题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防治手段。


  3.农业科技成果结构不合理.影响了农民对科技的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自身素质较低.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些能增加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常规技术和实用技术;而对技术系数难度较大、操作不便的高新技术不感兴趣。造成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转化与农村的技术需求现状不配套.使得大量先进技术难以被农户采纳。许多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只停留在实验室,依靠理论进行科研,而与市场和实际缺乏联系,造成科研项目脱离实际需要,使得一些科研成果成为“次品”。


  4.农民科技购买力不足,导致有效需求不足


  农民收入较低使农业科技有效需求缺乏动力基础我国日前农民收入较低.实际收入增长缓慢或趋于停滞.甚至有些地区略有下降。据统计.200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153元,而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33∶1,绝对差距达到12022元,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同时,由于国家对农业资金支持水平低(据世贸组织资料.我国农业生产者补贴等值和国内综合支持量均为负数).又加之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缺乏向农村的“输血”机制.这样就使得农户缺乏足够的资金采纳新技术.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而望“技”兴叹,其结果是形成了农业生产对科技有效需求不足。


  二、优化农业科技供给,扩大农业科技需求的对策


  1.改革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


  改革农业宏观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任主任。实行农业科技管理的大部制。确立科技政策作为国家公共政策的基础地位,按照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形成国家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互动的政策体系。建立部门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加快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改进计划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部门、地方在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作用。


  科技经费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强科技经费的合理配置,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健全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针对当前我国科技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健全国家科技决策机制,努力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强部门与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一要建立健全国家科技决策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决策议事程序,形成规范的咨询和决策机制。强化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加强对重大科技政策制定、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


  2.优化农业科技结构,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适用性


  农业科技结构的调整,应该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和经费投入方式,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需要和对农业科技的要求,通过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引导科研机构在研究方向和专业结构上调整。科研模式要由传统的“立题一研究一成果-再立题”转向“市场一立题一研究一成果一市场”的新模式,建立起科研、开发、经营为一体、协调发展和充满活力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农业科研机构在国家、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中,要坚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追踪监督、项目成果鉴定和费用开支公开,形成政府和公众共同的监督机制,科研机构还应积极承担企业等委托的横向研究课题,完善农业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激励机制政府应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鼓励农业科研院所步入市场,使科技人员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与市场的需求相一致,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科技人员与科研成果的结构与规模,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3.建立现代农业院所制度,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现代农业院所制度,培养高水平农业科技研究队伍。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一、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定位加强科研机构建设。要切实改变目前部分科研机构职责定位不清、创新能力不强的局面,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学科领域和研究基地。二、建立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活动的科技投入机制。政府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主体,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支出,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国家财政给予相对稳定支持。根据科研机构的不同情况,提高人均事业经费标准,支持需要长期积累的学科建设、基础性工作和队伍建设。三、建立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在科研成果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对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促进科研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4.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其购买欲


  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只有被广大农民消化、吸收并应用,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视农村教育,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一是必须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在目前农村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前提下,制定《均衡教育法》,规定,在财政收入增加的部分中,用于增加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比重不低于4%。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尝试推行十五年义务教育,大幅度提高农民素质。二是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办好农业专业技术学校,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实行“农业执业证书”,规定,取得执业证书是获得承包地的重要条件。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快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建立健全多形式的农业科技继续教育体系,以适应效益农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专业户、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


  5.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技购买力


  为了增强农业科技需求主体从利益上,对科技的有效需求,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宏观政策来诱导农民采用新技术。


  (1)加强财政支持和补贴力度。


  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包括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增加财政性收入。提高农产品价格是有局限性的。一是谷贵伤农。二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受到国际农产品价格水平的限制。我国的许多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已高于国际水平。因此,需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力度,尤其是刺激农业科技需求增加的补贴,包括种子补贴、化肥补贴、农机补贴,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加大对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特点,积极开发和引入多样化、有特色的金融服务。一是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二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发展大型农业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三是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四是积极推广应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实时、方便和快捷的结算服务。


  (2)稳定、规范农产品的保护价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对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既要尊重价值规律,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又要加大政府对农业的保护力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提高有关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以增加农户采用新技术的生产者剩余。通过对农产品实行标准化,强化采用农业科技生产的农产品与一般农产品的差别,提高其需求弹性,做到优质优价。在当前,农产品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引导生产稳定发展,满足社会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复杂变化,保障我国农业产业安全。


  (3)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农户经营规模决定农民的科技购买欲强烈与否。根据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农业经营规模过于狭小会影响农业生产率的提高,现代农业生产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在总的耕作面积基本不变的条件下,更倾向于通过生产要素和技术密集型生产来提高农业产出率,而农业生产固定资本的投入会随着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而相对减少,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使农户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加入“WTO”以来,农民要想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需要技术和信息等多方面服务,客观要求农村生产关系要进一步发挥“统筹”的作用,创新土地制度,以便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增加收入。我国正处在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型的过程中,已经步入规模效益时代。土地规模经营的意义是多方面的。①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政策允许的框架下,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要求要在确保农户土地流转收益持续高于其自主经营土地收入情况下,依法推进土地流转,切实做到“三个不得”,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作者:张永坤,本文来自《农业科技通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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