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社保基金由于关系到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程度高。而目前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人规模庞大,并且对基金财务信息缺乏了解。同时,由于社保基金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监督,社保基金被挪用或被用作它途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对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的需求供给分析可以清晰的看出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的制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关系社保基金发展的美好局面。
关键词: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批露 社保基金财务信息供给 社保基金财务信息需求 社会保险基金
一、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披露的界定和作用
1.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批露的定义
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是指社保基金在基金主体管理活动中,对有限的社会保障基金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信息。它主要是对社会保障实施情况的信息,对社会保障基金主体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对信息使用者了解和使用财务信息的说明和解释。社保基金财务信息主要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信息说明书等内容构成。
社保财务信息披露是依据国家或法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及规范的报告格式,通过适当方式向相关管理机构及社会公开与有关的社保基金财务信息资料的行为。确切说来,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披露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揭示反映社保基金价值运动的可计量的经济信息。
2.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批露的作用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特殊地位,它运转的成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政府也需要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信息以便确定相关的经济政策。 社保制度物质支持的社保基金采取的是委托代理制度的管理方式,广大的参保人并不直接参与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委托一定的社会机构进行管理。基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它需要在日常的管理中良性发展,需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过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的批露,能够解决管理中的透明度问题,监督基金的正常运转,监督基金财务制度的执行,也有利于社会大众对社保基金管理营运的了解,满足多方需求。
二、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披露的需求供给存在的问题
1.信息需求者缺位
社保基金关系社会中千千万万的劳动者,但劳动者对作为聚合形成的基金则没有太多的参与意识,导致在人人关心基金,人人又都不了解基金的真实财务状况。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虽然每年一次向公众公布年度报告,但是无论从内容上、形式上还是渠道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内容上看,涉及财务信息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主要财务数据。二是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但是过于笼统、简单,并且专业性太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详细报表只是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监督部门。究其原因,主要是:
其一,基金管理部门担心一部分缴款人素质较低,心理承受能力弱,不能正确理解相关信息或者不能承受投资风险,造成公众的心理恐慌。
其二,基金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淡漠。
目前,人们的社会保险意识较比十年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参保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险以后的权利义务还不是很清楚,更何况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信息的掌握以及承担风险的心理素质。这些问题主要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对缴费人的服务意识淡化有关,而与缴费人文化层次和素质的相关性很小。
其三,基金管理机构缺乏前瞻意识。的确,目前中央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人承担着无限责任,缴费人无需担心基金的风险,但是社会保险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力度会逐渐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经营管理机构也会参照国际惯例的做法,引进民间投资基金,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民营化。然而基金缴费人的相关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不是在短期内就能掌握或者培养起来的。
2.信息鉴定者弱化
我国社保基金存在着多方的管理,分别对不同的领域进行职权内的监督,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分析我国数额巨大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目前,我国有权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管的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审计署等, 同此同时,为了明确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重要性, 许多地方都成立了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门部门。由同级审计部门来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 其缺点在于:
一是不能完整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不能做到完全的独立,并且不能对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
二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 一般是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会计信息披露以后的下一年才对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没有真正起到对披露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的鉴定。而基金的主要所有人———基金缴费者既不可能以个体形式,也不可能以某种组织的形式实施监管。导致了事实上的管理混乱。这些存在的问题制约了信息批露的质量,引起信息鉴定者职能的弱化,降低了社保基金信息的质量。
3.信息披露的隐蔽性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中规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会计报表应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主要是国家的审计部门,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的披露是通过一种封闭的、内部的传递渠道进行, 一般的参保人根本不可能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转的情况。这种封闭的披露渠道既不利于社会了解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情况, 也不利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政策的更新,造成信息的内部自循环,事实上把广大的基金缴费者排除在合法了解基金运行情况之外。
4.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规范性
我国至今没有形成关于社会保险的专门的立法。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已经将社会保障的内容纳入。十届二次全国人大会议上,也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写入了《宪法》,这是社会保障最高、最权威的法律依据。然而对于具体的实施办法,目前国家仅以部令的形式出台了相关配套的规章,如《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条例》等等,不仅层次低,而且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披露与监管没有任何涉及。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1999年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要求“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这些仅仅是要求,内容简单并且没有法律强制性。没有最高层次的法律基础的确认,就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也就不具备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约性。而且对社保基金的管理体系分散和不具备完备的制度形式,出现了管理的弱化。
三、解决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披露需求供给的方法和对策
1.培育信息使用的需求者
我国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披露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培育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信息需求者,我国社保基金财务信息需求者的缺位是导致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出现问题的关键因素。根据我们前面对我国社保基金财务信息需求者缺位的分析,培育信息需求者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利益相关者(雇主和雇员)成为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的需求者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可以强化雇主和雇员在社保基金财务信息需求方面的地位。
要推进制度创新,把广大的社会公众纳入管理监督的范畴。通过建立分权式的管理制度,将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与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职能进行分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实行现收现付模式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仍交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将养老保险的收支交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将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的运营交给如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这样的机构,由其进行运营,因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同时具有近期与远期支付的特点,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比较稳妥。
第二、将个人账户资金的运营权、管理权交由如个人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因为个人账户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参保个人,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所以这个组织应该由个人代表、企业代表和政府代表组成,由个人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无论从管理上还是从运营上,均由不同性质的单位进行管理和经营,可以严格遵守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资金分别运转、互不交叉,避免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向个人账户透支的问题发生。
2.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
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系到管理部门的决策、关系到投资营运各方面的利益,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具有制度韧性的财务信息批露制度,本文认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应由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具体的会计准则予以规范。无论我国社会保险保险基金的运转涉及那些性质的单位,其都应该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准则进行相关的核算和信息披露。根据目前大多数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期末再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调节,故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处理也应该如此。因为不同的社会保险基金其运转有所不同,不仅将可以将各个基金的核算统一于同一财务政策之下,同时又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完善信息鉴定者的职能
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批露的质量需要强化信息的鉴定者,其主要途径是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三方的独立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般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接受委托者的委托对履行职责的受托者进行审计,其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民间监督机构,接受审计的单位既可以是政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部门,也可以是与社保基金运转相关的民间机构,是一种事前审计,能对披露的会计信息起到鉴定的作用。所以,在社保基金财务信息质量的鉴定者中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与政府审计部门共同作为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的鉴定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起到了提高所披露的社保基金财务信息质量的作用。
4.完善多元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在建立健全了社保基金管理体制以后我国社保基金的财务信息需求者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为对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的一般关注者,其主要是雇员和雇主个体,他们关注的目的:
一是出于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关注,二是对个人账户的关注;
第二层次为对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的重要关注者,主要因为要进行与社会保险基金运转相关的决策,如政府的经济政策制定部门、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不仅要了解社会保险基金运转的总的情况,还需要了解许多情况的细节;
第三层次为社保基金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计局等,其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的目的除了评价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的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还为了发现、制止违规的行为等。这样细分不同需求,可以满足不同层面的多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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