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高校根据党和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大学生开展了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但是,以高校大学生为载体的违法犯罪案件在各地仍时有发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不足及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如何破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困局,发挥法制教育对大学生成长应有的功能,值得我们思考。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困局
(一)“课改”后大学生法制教育日益被边缘化
“课改”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尤其是理工科院校是通过“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来进行的。虽然“法律基础”课在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有诸多问题,但大学生法制教育毕竞还是由独立的课程来完成。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开始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该方案明确将“法律基础”课囊括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之中,并且通过全面调研和多次讨论,在全国统一了教材,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界的高水平专家和教师编写,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已经成为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所有在读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由于其涉及面广,又有稳定的教学计划和师资要求,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已经成为我国目前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推行方式。然而从课改后的情况来看,实际效果并不乐观。首先,法律基础部分内容被压缩严重。在整木教材中,法律部分内容明显瘦身,仅有屈指可数的五十多页,而且这五十多页还包罗万象,几乎包括了现行所有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虽杂,但每部法律又只是泛泛介绍梗概而已。整个法律基础部分给人感觉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种现状就给相当一部分教师形成认识上的误区,即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没有以前重要了,极易造成教师对于法律基础教学的轻视和懈怠。其次,法律基础部分教学课时显然不足。整合后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3学分,按许多高校1学分等于16学时折算,这门课的学时数为48左右,除去实践环节,其课内学时更少,而可供进行法制教育的课时安排就更少得可怜,仅剩12~18个学时,时间紧而仟务重,“既让马跑,又不给马吃草”,教学只能疲于奔命了。
(二)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教学难以深入进行
目前,在我国高校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大多是半路出家,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的人不多,对法学理论的掌握也相对有限。课程整合前,他们只讲授“思想道德修养”,应付起来可以得心应手。课程整合后,他们不仅担仟着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同时还担仟着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由于专业研究领域的差异,这些教师在讲授法律基础部分内容时,心理上多少有发怵的感觉,害怕自己讲不了,万一被学生问住了怎么办?所以,他们在讲授时往往不敢深人,只是关注于简单的阐述法律概念、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很少去分析条文背后隐含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教学就变得很肤浅而难以深人。甚至有部分教师为了贪图省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很大程度上把主要精力和重点放在熟悉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而对“法律基础”部分则是简单地提及或主要以视频教学替代课堂讲授。虽然也有部分教师认识到自己专业上的差距,积极通过自学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试图达到专业水准,无奈受制于各种客观现实条件,效果不明显。我们的教师队伍中欠缺接受过系统专门法律教育,专业知识储备丰富并具有较多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教师队伍的不专业严重制约了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的深人进行。
(三)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单一
虽然经过了我们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摸索,但是作为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主渠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仍然存在内容与形式单一,创新不足的弊端,严重影响法制教育效果的发挥。目前,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木上为法律知识的大杂烩,各种部门法被毫无保留地包罗其中,没有重点侧重。整合后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基础部分相比较从前内容浓缩不少,叙述更加简洁,但是依然没有摆脱部门法罗列的怪圈。在这样的内容体系下,许多高校的法制教育教学形式便侧重于课程讲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只要把知识点罗列,传授给学生即可。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则受制于课时等因素便不再进行。而大学生由于年龄阅历导致的认识局限性加之应试教育的指挥棒,往往也认为法律学习没那么重要,只要上课记记笔记,划划教材,考前突击一下,考试差不多都能过,过了就万事大吉了。这样,在教师和学生的默契配合下,我们的法制教育就以这样的方式完成了。但是,当你去问大学生通过法制教育提高了法律意识,建立了法律信仰吗?他肯定会回答,“我连基木的法律概念都搞不清”现在,高校大学生的主体是“90后”大学生,社会上往往认为“90后”大学生是个性一代大学生,求新求变是他们的一个重要特征。我们如此的法制教育内容和形式很难说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如果他们对我们的教育形式不感兴趣,不愿意进行我们的法制教育,那我们就很难将他们塑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破解大学生法制教育困局的思考与建议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高校法制教育系统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均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各有所长,又相辅相成。道德教育强调的是自律,而法制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他律;道德要求人应该为善,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道德教育重在于人的内心世界,而法制教育则重在于规范人的行为。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使二者共同发挥最大的作用,对于大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毕竞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具有重要区别,它们各自成为独立的教育系统才更有利于发挥它们的作用。而现实中,我们却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很明显是欠妥当的,法制教育应当作为独立的教育系统存在。在此大方针的指引下,我们再完善相应配套机制建设,尊重法律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和实践,才能真正有效提升法制教育的效果。同时,由于地位上的变化,也不至于使法制教育的作用被弱化或者边缘化。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大学生法制教育成功的重要保障。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试想,一个是受过系统法律教育,知识和经验很丰富的教师;一个是没有受过仟何系统法律教育,只是知道些许法律皮毛的非专业教师,很明显,课堂教学效果是有差异的。因此,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对于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在我国现有国情条件下,有条件的高校在开展法制教育时,应该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来承担,在现有专业法律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应该考虑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进人这个队伍来壮大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尚不具备条件的高校可以采用逐步过渡的方式,逐步实现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过渡期内,应该加强对非法律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充实和丰富他们的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真正知法、懂法。同时,要求教师积极钻研教学艺术,丰富教学思路,以饱满的激情和真情实感去感染学生,让学生感受到知识的魅力,诱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另外,“学高为师,德高为范”高校法律教师更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拥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能够自觉地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成为学生学法的楷模。俗话说“言传身教”如果一个法律教师都违法乱纪,自己都不信仰法律,何谈去教育学生,影响学生?
(三)改革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与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首先,我们需要改革法制教育的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大学生的生活实际和专业需要因材施教,加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杜绝面面俱到,因为那样只会使学生感觉学了很多,其实懂得不多。具体而言,就是在不背离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依托教材内容,有重点地讲授和大学生日常生活及将来就业紧密关联的法律知识。比如探究古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告诉学生在法治社会杀人不一定偿命,欠债不一定还钱,因为有可能是正当防卫,有可能是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比如,针对大学生今后就业的需要,多讲授有关《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如此讲授,好像是没有完全贯彻教材体系,其实这种思路是更好地贯彻了教材,正所谓殊途同归。这样讲授更有利于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三贴近要求,有助于完成法制教育的目标。而且,如此选取内容有利于满足90后大学生的心理要求,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学生爱学,至少成功了一半,为我们接下来工作的开展开了好头。
其次,我们需要改进教学方式。改变课堂教学一言堂的现状,鼓励学生与我们交流、互动,容许学生提问、质疑,这样才能牢牢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形成教学相长的局面。同时,可以积极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选取鲜活的案例供课堂教学使用,比如“大学生弑师案”等极富教育意义的案例,讲授这些案例时,如果再围绕着预防大学生犯罪的主题,效果将会更好。另外,法制教育非常注重实践性。近年来的教学实践也证明,完全拘泥于现有的课堂教育模式收效甚微。所以,单纯改变课堂教学方式还不够,我们应该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的心理特点,积极组织大学生深人社会,开展社会实践,引导大学生进入法院、检察院、社区等法律实践基地,强化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感受具体的法律存在,建立法律权威,进而形成法律信仰,最终真正成为知法、懂法而守法的好公民。
虽然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着诸多难题,面临诸多挑战。但是,我们相信只要真正找寻到了影响和制约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症结,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对,必将使大学生法制教育摆脱困境,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作者:张阔海,宋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