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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调研

  为全面了解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情况,湖北省咸宁市近期深入所辖六县(市、区)财政局和15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专题调研。调研表明,近年来,咸宁市通过强力推进“两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建设和“两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乡镇财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日益强化,农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彻底理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纳入各地财政部门的议事日程。


  二是“乡财县管”改革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切实加强乡镇部门预算管理,建立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规范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管理。严格乡镇账户设置,规范乡镇票据管理。


  三是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强力推进,专管员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专管员全覆盖,建立健全专管员信息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专管员培训,积极落实专管员下乡补助政策。


  四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成效显著。


  各县(市、区)乃至各个乡镇都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落实领导专班的运转效能,充分发挥农村财政管理局履行日常监管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财政内部科(股)室的协调沟通机制,从根本上理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制。


  建立监管机制,通过统一监管台账、统一监管档案、统一监管流程、统一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印鉴管理、资金拨款审批、资金盘库等各项基础管理,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创新监管方法,突出抓好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五是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全面启动,财政所面貌焕然一新。


  明确创建目标,统一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加大创建投入;严格申报程序,把握创建质量;统一使用标识,提升创建水平。


  六是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代理程序规范,服务指导到位。


  各地在财政所设立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和“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打造“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了服务代理工作的全覆盖。


  出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三资”监管办法,全面推行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对村级财务软件进行全面升级,做到“三资”监管代理与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同核算、共软件,并实行县乡联网。


  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基层稳定,提高保障水平。


  二、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尚存问题


  一是乡镇财政所履职条件差。


  可概括为“五多五少”:工作职能多,人员编制少。目前乡镇财政所承担工作任务有20多项,其中仅惠农补贴就达30多个项目,而绝大部分财政所在职人员数与编制要求相差甚远,有些偏远地区财政所甚至只有3至5人;工作成本多,经费安排少。据测算,一个管辖3万农户的乡镇财政所,要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专管员切实履行农村财政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一年约需日常公用经费25万元左右。目前,除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省里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外,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财政所几乎没有经费安排,而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的经费又太少,财政所普遍存在经费缺口;贯彻落实的政策任务多,年轻化、知识化和技能型的专管员少。全市基层财政所平均人数只有11人,35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61%,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39%,有的财政所平均年龄51岁,最年轻的也有48岁;旧房危房多,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少。全市乡镇财政所现有办公用房中,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所45个,有19个财政所办公用房属危房,28个财政所无单独办公用房,财政所建设资金需求大,而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数额太小;工作任务多,待遇报酬少。目前,乡镇财政所的工作职能越来越多,专管员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但工资待遇却不高。虽然乡镇财政所履行的是行政职能,但财政所定性为事业单位,也未实行参公管理,以至于乡镇财政专管员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无法落实,与乡镇同类单位相比差别较大,影响了基层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手段不强。表现在:资金信息难掌握,乡镇财政主要掌握经过财政所直接发放的补贴资金以及财政部门下拨的有关资金信息,而没有经过乡镇或是直接由主管部门下拨的资金,很多乡镇难以掌握其信息,导致资金监管存在盲区;审核把关难到位,由于专管员力量不足,加上监管条件和监管手段落后,对补助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事前审核难度较大;专管员权责不对等。基层的同志普遍反映,制度规定专管员职责多,但赋予的手段少、事权小。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是以专管员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充实专管员力量,按照定人、定岗、定村、定责的“四定”办法,落实财政所人员编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公开招考录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建立专管员轮岗、交流制度,合理调配人员,充实基层力量,逐步建立一支搭配合理、业务熟练、扎根基层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专管员宣传教育,加强专管员服务于民、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专管员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县、乡三级培训计划,努力提升专管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要进一步完善专管员创先争优和奖惩激励机制,大力开展专管员“学标兵,创业绩”活动,积极推行痕迹工作法、专管与协管同步工作法、盲区清除法、流动红旗法、星级评定法,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


  二是以资金监管为主线,不断强化“两基”建设。


  要完善管理制度。要按照“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要求,整合现行惠农补贴项目,简化工作流程,实行统一发放,高效率、低成本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


  要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做到信息畅通,彻底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要创新管理办法,建议按乡镇成立“乡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和村级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要加大惩戒力度,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制度化、常态化、网络化,强化村级财务常规性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以规范化创建为重点,切实改善乡镇财政工作条件和资金监管手段。


  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从基础资料、基本信息、基本流程、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乡镇财政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文体设施和交通工具。要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实行信息通达和反馈的网络化,提高资金监管效率和水平。


  作者:李扬(作者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本文来自《农村财政与财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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