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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效能创新思考的有效途径论文(共6篇)


  第1篇:浅论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一、行政效能的概念及意义


  行政效能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现其行政管理目标的过程中,所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产生的绩效,是功能、效率、效果、效益四大因素综合的有机统一体。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对新时期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行政效能的高低,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有效贯彻落实,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能否提高,关系着和谐小康社会能否构建,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对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从体制到机制从宏观到微观,从决策到执行,从效率到效益,都是我们关注的领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1.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要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各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让转得早的早得益,转得快得多得益。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注重运用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只需要填写一份登记申请表格,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审查共同登记事项,质监、国税、地税、人社部门不再重复审查。实施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进一步依法依规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改革经营范围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试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实现便捷准入、方便退出。积极探索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适时推进“证照分离”。


  2.努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行政决策是提升效能的基础,科学决策决定了行政的合理性,民主决策保障了行政的合法性。要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完善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健全政府常务会议等决策制度。今后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凡是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做到“四个不”,即没有经过集体讨论不决策,没有充分评估论证不决策,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不决策,力求使各项决策更符合省情特点,更符合发展规律,更符合群众意愿。坚决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坚决防止盲目“拍脑袋”、个人说了算,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各级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切实解决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防止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的现象。要坚持文明执法,既要体现公正严明,又要注重以人为本,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现象。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开展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完善行政赔偿补偿制度。


  4.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验,取消的要落实到位。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属于省内立法的一律通过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责任、中介服务清单,编制省市县区行政权力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要普遍建立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特别是与经济和民生活动密切相关的要尽快公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省、市、县三级共有权力要明确使用权力和责任对等主体,不能重复交叉,行政审批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5.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各级政府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构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审批监管等事项为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确保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互联互通。实现行政审批部门、流程、非涉密事项网上全覆盖,行政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内容网上全公开,行政审批全程接受电子监察、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6.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思想引领行动,作风影响效能。要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效能问题。加强窗口单位管理,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同时,积极探索推行“行政许可超时默许制”。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实体服务大厅要优化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机制,整合办事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更优质的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作者:吴狄

  第2篇:关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思考


  近年来,沂南县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与提速增效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县编办结合实际,针对关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行了研究和思考。


  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现状


  目前,沂南县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54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41项,进驻率达94.9%。今年上半年,该县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编制完成了《沂南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于9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共保留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42项,涉及审批职能部门17个。经过调查,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机构一共有三类,分别是企业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分别是工商、编办和民政部门。对这些中介机构,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在探索建立中介机构数据库,让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公平进驻。如拍卖行中介机构进驻11家,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进驻56家。


  如按审批类型划分,沂南县中介服务项目可分为企业注册登记审批、基本建设审批和其他审批三类。一是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一般性企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需要中介机构提供验资报告,但在2014年4月份,国家取消了一般性企业注册登记必须提供验资报告这一环节,目前仅有劳务输出公司和各类银行在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办理验资报告,其它的一般性企业注册登记都取消了验资报告这一项目。其他危险品、娱乐经营场所和燃气供应等行政审批还需安评、环评等中介机构提供前置服务。二是基本建设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一般建设项目必需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有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建设项目还增加了防震安评、水资源论证、雷击风险评估等中介服务。总体来说,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和投资规模大小,所需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不尽相同,中介服务所需时限和收费标准也有所区别。尤其是重点项目所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在必需中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有所上升。三是其它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在其他行政审批中也广泛涉及中介服务项目,特别是经营特殊产品或特殊项目的审批。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都需要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中介机构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社会服务组织,理应发挥促进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维护行政审批的公正性的重要作用。但从调研情况看,部分中介机构并没有发挥相应作用,相反在一定程度上还成为影响和制约审批效能提升的重要原因。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缺乏制度化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时限长等问题,已成为企业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脱钩不彻底,竞争不充分。一是没有脱钩。防雷业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事项目前仍由部门下属机构承办。规划设计院、测绘院、建筑设计院仍为主管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未完全脱钩。二是市场发育不成熟。目前该县部分行业或领域的中介服务市场尚未完善,不能形成良性竞争。少数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市场竞争不充分,从事此项中介服务的机构往往只有1-2家,形成了独家垄断的经营格局。还有一些行业中介机构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争得业务和市场,竞相压价,甚至远远低于行业标准的低限,严重影响了中介机构自身和中介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三是存在业务壁垒。部门之间的同类业务不能做到资质互通、成果共享,导致信息共享不畅,成果互不承认,各唱各调,各吹各号,如土地测绘、规划测绘、房产测绘三种测绘,由国土、规划、住建三个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分别进行,不能互相承担业务。


  (二)监管不到位,信息不畅通。一是多头管理。按现行的管理体制,中介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分别实施监管,职能部门缺乏统一规划协调和积极主动履职的内在动力,客观上造成业务分割和总体管理失控。部分中介机构资质可以通过不同部门取得,主管部门难以分清,再加上资质审批管理权限均在市级以上行政管理机关,县级部门管理“力不从心”。二是行政干预。有的中介机构原为行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在市场化改制后形成中介机构,虽然表面上拥有独立的法人,并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实际上却是“明脱暗不脱”,仍然与行政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规划局的规划设计院、测绘院,住建局的建筑设计院,气象局的雷电防护中心。个别行政部门在行使行政审批职能时,往往给予中介机构提供特殊关照,如指定评审中介、对所做评审开“绿灯”等,使得这些中介机构依然能够脱离市场竞争招揽业务。甚至个别职能部门过度放权,由相关中介机构越位承担部分行政职能,从而带来效率低下、服务态度恶劣、垄断市场等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三)自律不严格,业务不精通。一是垄断服务。部分中介机构因与行政审批部门有关联,有法不依,随意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盖章了事,后续管理不到位,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二是业务能力差。一些中介机构规模小、业务少、人才缺乏,业务办理大都由刚毕业的大学生甚至临时工来完成,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为承揽业务,往往挂靠一些大的中介机构,资质挂靠和业务转包现象较多。三是效率不高。由于多方面原因,合同双方地位不对等,企业和服务对象处于弱势,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限得不到履行,服务时限拉长的情况较常见。一些小机构内部管理松散,既不能保障业务质量,又不能提高效率。重视大业务忽视小业务,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


  三、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对策建议


  市场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关键在于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培育公正透明、规范有序、服务高效的市场秩序。


  (一)实行清理整顿,促进充分竞争。一要进行清理整顿。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程序、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按照中介服务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对那些业务水平低下、没有相应资质的、职业道德操守有劣迹的中介机构予以清理,并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前置中介鉴证要求和搭车中介收费,减少对企业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与收费现象。二要加快脱钩步伐。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管理部门或挂靠部门彻底脱钩,打破中介业务由部门垄断和条块分割的局面,使中介机构真正实现政事分开,向中介化、社会化、企业化的方向发展,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运营机制,增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与中介机构自觉切割,不再成为某种中介机构的利益相关者,而是担当起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管者角色。三要放开行业市场。允许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企业参与到各行业的市场竞争中去;要摒弃地方保护,打破行政区域、行业部门垄断,改进管理方式,允许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允许外地中介组织进入本地市场公平竞争。


  (二)搭建服务平台,统一服务标准。一是建立“中介超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或附近区域开辟专门区域搭建统一的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平台,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征集优秀企业进行备案,在每类备案的中介中选择3-8家进驻“中介超市”,服务对象可到“中介超市”自由选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服务。二是统一服务模式。依据不同中介机构服务性质、内容等,建立统一的税收、收费等方面的标准,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中介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发展的市场环境。在部分暂时无法消除垄断的中介领域,包括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要对服务项目与价格加强规范管理,根据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及收费标准,控制和降低企业负担。三是实行区域化评价。在建设项目较集中的区域,由政府相关部门对震评、环评、水评、雷评等实行区域化论证。区域化论证可在土地出让或划拨之前完成,其费用可计入土地成本。建设单位在实行区域化评价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相关评审时可以共享评估结果,从而避免重复评价,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缩短审批时限的目的。四是搭建信息公开渠道。建议政府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开设中介机构信息平台专栏,建立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库,重点公开有关政策法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评价等内容,为企业、群众更好地选择、评价中介机构提供便利。


  (三)加强信用建设,完善监管体系。一要健全约束机制。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与登记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能,制定具体管理考核办法,督促中介机构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二要开展信用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要出台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执业诚信纪律等信息数据库,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以起到威慑作用。三要推进行业自律。中介机构要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化内部资产管理、经营运作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业准入、资格认证和年检制度,全面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作者:张琪亮

  第3篇:敦化市工信局大兴务实之风提高行政效能


  吉林省敦化市工信局近日围绕省州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效能,为使全市工业经济向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市工信局党委在全市全力开展“帮企服务”活动。活动前制定了细致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工信局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原则,将改革创新和扶持服务贯彻于工业发展各个环节,以“服务企业、提质增效”为主题,以“帮企服务”活动为载体,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思路和方法,为企业送政策、提信心、送服务、解难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企业的良好氛围,集中优势资源,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此项活动,扎实推进工业经济“六个一批”,使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生产运行、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政府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力保障今年工业和信息化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302亿元,同比增长11.7%;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完成247亿元,同比增长11.7%;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93.8亿元,同比增长8.5%;工业利润预计完成9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7.9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技术改造投资预计完成48.3亿元,同比增长10.6%;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实现465.6亿元,同比增长7.5%;实缴税金12.1亿元,同比持平;从业人员11万人,同比增长3.6%;企业户数1947户,同比增长5.7%;个体工商户3.21万户,同比增长6.8%。


  今年的“帮企服务”活动按照延边州“六个一批”工作总体要求,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好服务。一、开展生产组织服务。全体干部开展“一对一”定向服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活动,定期巡访了解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困难情况,每名机关干部包保2-3户规模企业。一是围绕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开展重点服务。二是围绕企业生产要素需求开展全方位服务。三是围绕企业新上项目和技改创新开展直通车服务。四是围绕企业间产品协作配套搞好协调服务。五是围绕软环境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开展专项服务。六是协助企业做好统计一套表的上报。


  工信局积极培育工业增量,积极创造条件使现有工业产能得到最大程度释放,努力培育工业新增量,力争新增产值30亿元以上。一是对年内工业增量大企业或投达产项目重点给予扶持,促进生产负荷提升。二是重点扶持14户小微企业,力争6户小微企业成长为小型企业,重点培育6户小型企业,力争2-3户企业纳入规模统计口径。三是积极辅导企业掌握统计一套表要求,确保全市规上工业运行指标平稳上报。四是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双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五是针对部分亏损大户,采取“一厂一策、一厂多策”的办法,制定控亏、扭亏方案,千方百计帮助实现扭亏增盈。


  (敦化市手工业联社—刘祚智、王丹)

  第4篇: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几点思考


  一、什么是行政效能


  理论界对行政效能的含义有相对统一的表述。首先,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行政效能所指的“事物”是指行政组织结构、行政行为和相关制度的集合;“蕴藏”的含义是指蓄积或潜在的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而并未显现的意思;“有利的作用”是指应达到的理想状态,在这种秩序状态下,能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简单归纳一下,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严格依法行政,体现着政策水平、战略眼光、卓绝的见识和运筹能力,效率高,效果佳,能够促进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协调发展的行政行为。能力、效率、效果、效益是行政效能的四要素。行政管理能力是实现行政管理高效能的基本条件。行政效能建设必须符合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利性,行政行为目的正确性原则。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


  二、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及现状分析


  1.经济因素。经济发展状况是提高行政效能的物质基础。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构和功能要与经济发展的类型及水平相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是否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极大的影响着行政活动的效能。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很多的冲击和阻力,这些困难和阻力又会给政府活动带来影响,导致了行政效率的低下。


  2.党风、政风因素。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必造成物质诱惑的不断增多。党内一些腐败分子因私欲膨胀而丧失党性和人格,其中受贿赂者有之,渎职作假者有之,巧取豪夺者有之,卖官者有之,执法犯法者有之。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提高行政效能的极大阻力和威胁。


  3.人员素质因素。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是大量行政业务工作的完成者,其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效率观念、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行政效能的高低。


  4.行政组织因素。行政职能定位应该遵循与行政机构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行政机构设置仍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影响了行政效能的发挥。


  三、加强行政效能的途径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意识提高素质是前提。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者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的主体,其形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效能建设目标在效,功夫在能,关键在人。


  如何引导行为主体做精神文明的先行者,政务作风的塑造者,效能建设的实践者和信用制度的遵循者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内涵,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评价,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体现政府形象,长期以来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机关工作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诚信意识淡薄等等,这些都是制约效率的瓶颈,因此提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效率意识,法律意识,创新意识是树立政府形象,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是基础,机制是动力,落实是关键。制度是效能建设的根本,也是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政府工作有一个好的制度和机制,就能在高效的政府工作平台上运行,要解决机关效能的深层次问题就要从体制机制入手,把工作成效提升到制度层面巩固下来,否则不注重制度建设,不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政府职能就很难有实质性转变,效能就很难有根本性提高。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约束性,制度的制定应少而精,力戒朝令夕改,要从政府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业务出发,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在对机关内部的各项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完善中,我们发现在制度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制度,轻落实;二是照抄照搬多,结合实际少;三是奖惩措施不力,制度形同虚设;四是制度的建立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五是制度前后矛盾,同一事情几种规定等。此外制度的建立,关键靠落实,定制度容易,落实制度难,所谓难,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难。这些年一些领导干部出现腐败行为,关键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制度,放任自流,走上犯罪道路,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搞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党的各级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江泽民同志也形象地引用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的说法。二是常抓不懈执行难。三是督促检查执行难。为此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落实,只有把制度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制度的规范性、约束性,才能发挥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效能建设的根本性和长期性作用。


  四、提高行政效能的对策和建议


  1.团队联动,加强协作,实现整体合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团队精神,打造基层政府高效管理团队。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机关效能的提高离不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机关效能的提高表现在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中,每个机关人员都代表政府机关的形象。团结协作,从自己做起、从本部门做起,同志之间讲团结,科室之间讲配合,部门之间讲协作,上下级之间多沟通,兄弟单位之间多联系,从而提升效能建设的整体合力。


  2.坚持改革拉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机关效能,政府职能转变是关键。一是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行政许可法》,对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环节、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清理审查,努力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体制。二是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针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确定机构职能,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三是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疏通干部进出渠道,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四要深化政务公开,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规范、便捷的服务。


  作者:樊雪梅

  第5篇:提高行政效能的创新之举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以“一站式”服务为基础的行政服务机构,这种形式在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全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4159家。实践表明,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不仅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向和人民群众需求,而且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的创新之举和成功尝试。认真总结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轨迹和发展经验,既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机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将有助于进一步探寻行政改革的规律,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有益经验在行政改革中的辐射作用,实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改革的良性互动。本文以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改革实践为例,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及如何进一步巩固提高这种为民服务新方式进行一些探讨。


  一、基本运作模式


  1组织形式。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设立党工委和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兼任,管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常务副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处,行政编制8人(窗口工作人员目前达240多人),主要职能是服务、协调、管理、监督。


  2.办理事项确定机制。凡与投资者或企业相联系、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许可或审批、以及在发达地区普遍统一受理的事项一律进“中心”办理。对涉及安全、保密、敏感、属地管理事项,以及办件量极少、市政府已特批或“中心”场地限制的事项,可暂不进“中心”办理。


  3.项目办理机制。按照项目属性,把在“中心”办理的项目分为注册登记、建设项目、各种证件办理和其它等四大类。在企业注册登记中,主要实行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办理制,在并联过程中,实行缺席默认制;在各种证件办理和其它类办件中,实行即办和承诺制,办理过程实行两次终结制和超时默认制。同时,对涉及省市县审批的项目实行三级联动制,对重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代办制。对紧急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制。


  4.窗口管理机制。“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各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备行使行政许可和审批的资格。窗口负责人必须由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关系不转,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在窗口工作期间,以“中心”管理为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是党员的要将党组织正式关系转到“中心”,由“中心”党工委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由“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返回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记人档案,不再参加原单位考评。同时,把各窗口单位工作实绩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范围。


  5.监督机制。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对“中心”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中心”管理层和各窗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在“中心”设立了投诉中心)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分别邀请了三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媒体建立经常性的联系、走访企业、发放问卷调查表、在“中心”网站上开辟信箱和论坛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明查暗访。


  二、主要举措及实践成效


  1.夯实“一站式”服务平台。在硬件建设方面:为给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越的办事环境.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今年5月由老城区迁到政务文化新区,大厅建筑面积由3800平方米增加到7000多平方米。不仅解决了大厅场地不足、交通不便、停车难等困难,而且在大厅配备上处处体现人性关怀.办事环境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在服务功能方面:5年前“中心”成立时,进驻单位仅20个,受理项目112项。通过几年的不断完善,目前,合肥市保留的230项行政许可项目和87项非许可审批项目分别有207项、40项进了“中心”,占全部项目的90%和46%,进驻部门达42个,基本实现了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


  在服务能力方面:一是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得到加强。目前窗口工作人员达到240多人,其中90%为部门正式在编人员,党员119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90%以上:2人以上的窗口,负责人均由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并长驻窗口。二是以杜绝“体外循环”为突破口,推进窗口既受理又办理。目前,有9个部门审批处室成建制进了“中心”,13个部门启用了审批专用章,90%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具备行使行政许可和审批的资格,36个部门基本实现了审批过程全部在大厅内完成,88%的办件在大厅直接办结。


  2,建构高效运行新机制。一是以推行缺席默认制为载体,创新审批方式。今年初,按照《行政许可法》联合办理规定的精神,合肥市在全国首次提出在并联办理中实行缺席默认制,即政府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进行联合办理时,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牵头部门协调的部门,牵头部门按既定程序启动,认定缺席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实施,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部门承担。这一新做法有效克服了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推诿扯皮的弊病,保证了并联办理的顺利实施,推动了联合办理具体环节的优化,在实践中深受投资者的欢迎,并成为政府部门共同遵守、相互制约的一项制度,在提高办事效率上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中心”组织并联办理138次,其中工业项目69个,总投资额60多亿元,当日办结46个,当日通过次日办结21个,另有2个项目因环保、消防存在问题未通过。建设项目全程办结时限也由原来200多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25个工作日(政府部门审批时限)。


  二是以提高即办率、缩短承诺时限为目标,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凡属部门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一律实行即办(除需现场勘踏、专家论证、前置审批、上报省和国家及特殊事项外),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凡进行联合办理的项目,联合会审和联合现场勘踏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由此推动了审批环节和流程的优化:一是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对审批环节和程序进行规范,审批流程更加合理、简化;二是审批权限实现了有序下放,一级对一级负责,一般事项窗口直接办理,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到窗口现场审批;三是受理人与办理人基本实现统一,缩短部门内部处室之间和经办人员之间的流转时限。


  三是构建行政服务网络平台。电子政务对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人民群众有着广阔的前景。合肥市政府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中,把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中心”成立伊始,就建立了内部局域网,联通了互联网,并在网站上开设栏目与投资者和人民群众互动。特别是去年以来,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中心”按照网上审批的构想,采用现代物流的理念,率先在“一表制”、“并联办理”和“网上监督”上实现突破。在应用中,引入条码设备,活化条码功能。把办件的录入、查询、跟踪、投诉和回执等环节与条码信息有机关联起来,具有易掌握、便于操作的特点,满足社会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使信息化在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同时,针对“中心”部门多,专网多和系统不兼容的现状,突出窗口个性,积极寻找共性,有效解决窗口与部门内部网络衔接和沟通。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行,不仅对全部办件实行了有效监督,并联办理结果实现网上流转,而且促进了办事环节的优化和办事效率提高,为下一步推进网上审批创造了条件。


  3,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部门共同作为、为民服务的平台,“中心”管理层仅8人,而窗口工作人员240多人。如何对“中心”这个平台“形式上统一,实际相对分散”的人和事实施管理和监督,既是难题也是挑战。在实践中,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引入科学和民主的管理理念,积极在制度化建设和形成管理合力上寻求突破:一是用制度管人管事。“中心”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加强“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中心”还制定了十大类规章制度。对窗口工作实行全方位控制。二是强化现场管理,建立健全了窗口管理台账和投资者办事档案,严格实行一事一记、一日一报,全面跟踪办件情况,留下每一位投资者的办事痕迹。三是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的问题不姑息迁就,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四是推行窗口自主管理,由窗口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参与窗口日常管理;成立了公共秩序部等六个部,大力营造“中心”大家庭浓厚氛围。五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增强凝聚力,加强党组织建设。


  4,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的行为。在流程设计中,在坚持现行政策法规基本不改变的基础上,对涉及部门内部和多部门办理事项的流程进行整合,不强求部门对有关法律规定的环节和提交材料进行彻底的改动,各类事项的受理权、审核权、许可权仍在各部门。二是强化为民行政的行为。在大厅公布了事项办理流程图和部门分布图,编印了《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免费向社会赠阅,并分项目印制了办事指南。在大厅设置了总服务台导引办事者,对等候的申请人准备了直饮水。窗口受理台的高度仅76厘米,实现工作人员与办事者的平等对话。三是强化廉洁行政的行为。全面推行审批公示制,将受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全部公开,阳光操作。强化对窗口及工作人员审批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堵住腐败行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几年来,从未收到“吃拿卡要”的投诉。


  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


  1,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是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标准。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因此,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都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只有坚持依法行政,“中心”工作才有活力,才能又快又好地向前推进。另一方面,行政服务中心这种窗口服务、公开办公、阳光操作的方式,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行政审批行为处于监督之下。


  2,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相结合。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削弱管理职能、加强服务职能,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是政府管理创新的一个大方向。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本身就是政府管理创新的产物。在实践中,“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文、阳光下操作,使投资者和人民群众享受到便捷和实惠,也促进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提高。行政服务中心这种运作模式,不仅是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有效载体。当前,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由新生逐步走向成熟,大多数“中心”进入“进人、进事、进权”的攻坚阶段。因此,必须围绕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新的理念、新的机制和新的方式,推进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整合行政资源。再造办事流程,从而提高行政效能,夯实服务平台,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与便民利民相结合。以“顾客”为导向,以人为本,不仅是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取向,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政府管理的本质是维护公共利益。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政府管理成为一种公共服务。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为民服务的平台,直接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其服务质量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行政服务中心必须以服务定位。一切行为以提供服务为准则,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自身的行为,切实把自己看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具体实践中落实亲民、利民理念。只有这样,“中心”的探索、实践才有意义,完善、提高才有基础,向前推进才有动力。


  4,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与提高公务员素质相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与社会公众直接接触,解决与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相关的事务,这对公务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服务的意识,更要有服务的能力和良好的服务行为。因此,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至关重要。要克服传统“官本位”意识,摈弃对领导负责而不为民服务的观念,消除本位主义和官僚作风,切实树立服务意识;要精通本窗口和本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部门的业务情况,掌握电子和网络政务信息处理技术和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等。从而体验民情民意,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理论联系实践,塑造公务员良好服务风貌。


  作者:王林建等

  第6篇:对提高行政效能的思考


  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对新时期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行政效能的高低,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提高行政效能既要综合考虑,通盘治理,更要抓住重点,切中要害。


  一、行政效能概述


  “效能”一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事物蕴藏的有利的作用”。从现有的法规和现实的做法来看,“行政效能”的涵义非常宽泛,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根据“效能”的定义,结合各地效能建设的实践,笔者认为“行政效能”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现其管理目标的过程中,所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产生效果、效益的一种综合体现,是能力、效率、效果、效益四大因素的有机统一体。


  二、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及现状分析


  分析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和现状是探索提高行政效能的前提和基础。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及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济因素。经济发展状况是提高行政效能的物质基础。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构和功能要与经济发展的类型及水平相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是否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极大的影响着行政活动的效能。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很多的冲击和阻力,这些困难和阻力又会给政府活动带来影响,导致了行政效率的低下。


  2.党风、政风因素。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必造成物质诱惑的不断增多。党内一些腐败分子因私欲膨胀而丧失党性和人格,其中受贿赂者有之,渎职作假者有之,巧取豪夺者有之,卖官者有之,执法犯法者有之。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提高行政效能的极大阻力和威胁。


  3.人员素质因素。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是大量行政业务工作的完成者,其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效率观念、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行政效能的高低。


  4.行政组织因素。行政职能定位应该遵循与行政机构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行政机构设置仍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影响了行政效能的发挥。


  5.行政管理方法因素。所谓行政管理方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采取的各种办法,技术,手段的总称。使用不同的行政管理方法就会产生不同的行政效果。


  三、提高行政效能的对策和建议


  1.坚持团队联动,加强协作,实现整体合力


  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团队精神,打造基层政府高效管理团队。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机关效能的提高离不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机关效能的提高表现在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中,每个机关人员都代表政府机关的形象。团结协作,从自己做起、从本部门做起,同志之间讲团结,科室之间讲配合,部门之间讲协作,上下级之间多沟通,兄弟单位之间多联系,从而提升效能建设的整体合力。


  2.坚持改革拉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提高机关效能,政府职能转变是关键。一是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行政许可法》,对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环节、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清理审查,努力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体制。二是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针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确定机构职能,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三是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疏通干部进出渠道,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四要要深化政务公开,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规范、便捷的服务。


  3.坚持制度推动,实现科学规范运作


  提高机关效能,制度建设是根本。一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实现科学化,避免决策的随意性。二是不断完善机关办事公开制度,加强阳光政务建设。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做到职责明确,关系理顺,制约有效。四是建立专家咨询和论证评估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坚持听取和吸纳专家意见制度,坚持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一般性和具体性相结合的效能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化评估,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


  4.坚持人文促动,激发内动力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法制观念、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廉洁意识。同时,要克服传统“官本位”意识,消除本位主义和官僚作风,切实树立服务意识;二是诚信服务,促进发展。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诚坦荡,实事求是,“按说的做,按做的说”,恪守信誉,热忱服务。


  5.坚持监督并举,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监督是提高行政效能的保证。一是多渠道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活动,建立健全效能建设社会化评价机制。二是形成监督合力,加大追究力度。三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深度报道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追踪报道。四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保护干部依法、高效、廉洁从政的科学、规范化行政管理格局。五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效能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从而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提高行政效能,对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具有直接的作用。而提高行政效能,并非是一个短期的投机行为,它具有循序渐进的性质,这需要各级行政机构开展自我和相互的监督,同时相关部门要长期地、艰巨地努力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作为公务员,要逐渐提高自身素质,要不断学习,保证知识理念的及时更新,保持长远的眼光。


  作者:胡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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