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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 促进陕西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贸易自由化成为各国经济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关税水平不断降低,传统非关税也受到越来越多的谴责和制约。许多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达到调节对外贸易的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可能促进或阻碍贸易的发展,当技术性措施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或产生对其他国家不合理歧视的效果时,它就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其实质是提高产品的技术要求,利用技术性的规定和要求来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201646月,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陕西出口企业影响情况的调查工作,在完成质检总局调查任务的同时,组织开展了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专项调查,调查区域覆盖了全省(除商洛、铜川外)的所有地区。共调查66家企业,与2015年数量基本持平,涵盖了陕西地区持续稳定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企业,其中受影响的出口企业28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2.42%。出口产品涉及鲜果类、干果、果汁、蜂蜜、乳制品、酒类、蔬菜和水果类罐头、茶、调味品,中药材、植物提取物、卷烟等等。陕西农食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应对,方可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带动陕西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

 

  一、调查结果分析

 

  1.出口目的国别分析

 

  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进口,保护本国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是WTO各成员国的习惯做法。虽然各进口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政府经济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对进口产品采取的技术性限制措施均呈增加趋势。因此,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

 

  据调查,陕西的食品、农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东盟、非洲和拉美等国家和地区,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2015年度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个数,较之2014年度有大幅减少,主要来自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

 

  2.出口企业分析

 

  据调查,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主要是生产加工型企业,占总调查企业数的93.33%,流通型企业占6.67%

 

  (1)按出口企业性质分析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情况,影响最大的为股份制性质的企业,受影响企业占同类企业的69.23%

 

  (2)按照出口规模(企业人数和企业出口贸易金额),分析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情况,影响最大的为500人及以上、出口贸易金额100()1000万美元的企业,受影响企业分别占同类企业的66.67%51.85%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种类分析

 

  影响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种类主要有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食品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食品标签要求等14类,占受影响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是18.01%15.71%14.94%11.49%9.96%9.20%。设制技术措施且影响最多的前三个国家是美国、欧盟和俄罗斯。

 

  4.贸易损失分析

 

  (1)因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造成损失的形式

 

  进口国往往以我国出口的食品农产品不能满足其特定的技术要求为由,采取取消订单或对货物进行扣留、销毁、退回、改变用途、口岸处理、降级等处理方式,致使我企业出口成本增加,遭受经济损失。2015年丧失订单是造成损失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在全部损失形式中所占比例为38.3%,其次是降级处理、退回货物、改变用途,在全部损失形式中占比分别为19.15%14.89%8.51%。设制技术措施的国家主要是美国、欧盟、东盟、日本等国家。

 

  (2)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分析

 

  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2015年度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总额为1233.2万美元,是2014年度的5倍多。作为陕西最主要的出口市场,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给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带来造成的直接损失最大,占总损失额的33%,欧盟、俄罗斯、台湾、加拿大和东盟排第二到第五位,在直接损失总额中的比例是25%14%12%5%

 

  (3)为适应进口国技术要求而发生的新增成本情况

 

  为满足进口国家对产品的新要求,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需要对产品进行测试、检验、认证、注册或改进产品生产技术、更换产品包装及标签、对产品进行其他处理或办理其他手续,从而增加了出口成本。据调查,2015年度陕西食品农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或地区新增成本总计307.69万美元,是2014年度新增成本的一半。因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造成出口企业新增成本较多的国家和地区为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相应新增加成本分别为110.3万美元、69万美元、60.9万美元和40万美元,合计占食品农产品出口新增成本总额的91%以上。

 

  二、陕西食品农产品企业在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

 

  1.陕西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

 

  在调查问卷中,针对陕西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共设计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反倾销、反补贴、配额、许可证、关税、汇率等7个项目供选择,调查结果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居于首位,汇率第二,关税第三,其后依次是许可证、配额和反倾销,与2014年相同。

 

  2.企业在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

 

  在调查问卷中,针对企业在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划分了以下9个项目,包括:向国家质检部门报告;向商务部门报告;向我驻外使馆报告;向行业商协会报告;向其他主管部门报告;与国外进口商交涉;不寻求任何解决方式不再出口或寻求新市场;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其他。调查结果表明,选择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有43次,排在第一位;选择向国家质检部门报告的次数为37次,排在第二位;选择与国外进口商交涉33次,排在第三位。上述三项合计数为113次,占全部选项次数68.5%

 

  3.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途径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主要来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其次是国外经销商提供的信息、我国行业协会和商会、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等。

 

  4.企业认为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的主要原因分析

 

  在问卷调查中,设定了9项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的主要原因供企业选择(可多选)。调查结果显示,企业选择最多的是为达到国外要求导致成本过高,其次是国外检验检测项目繁多,第三不了解国外规定,第四是认证、注册周期长费用高,第五是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外技术要求、标准、限量等。

 

  5.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希望得到的帮助

 

  大多数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及时提供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最新信息、技术指南和咨询,其次是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检测服务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互认机制。这种状况反映出企业仍然迫切需要相关机构及时提供有关的最新信息和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技术指导。

 

  三、思考和建议

 

  通过对上述调查结果的研究分析,结合陕西外贸经济发展形势和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1.从调查数据看。2015年陕西有42.42%的出口农食产品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2014年下降22%,看似影响明显降低,但这仅是遭遇国外技术措施影响的企业数量减少。实际上,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总额为1233.2万美元,是2014年度的5倍多;造成直接损失的国家和地区除以往的美国等国家外,新增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西亚、印度和台湾。透过现象看实质,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不断加大,应引起各政府部门、出口企业的足够重视。

 

  2.在调查的66家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中,其中私有经济企业37家,股份制企业13家,二者之和占总出口企业数的75.76%。这两类企业,出口额在100-1000万美元的20家,占全部出口额100-1000万美元企业数的74.07%;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7家,占全部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企业数的77.78 %。然而受影响的企业数也最多24家,占受影响总数的85%以上。一方面说明他们是陕西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同时表明,在扩大出口、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他们也是政府扶持和指导的重点。

 

  3.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质量强国都有重要论述。强调要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陕西2016年上半年出口增速位居全国第一,主要是加工贸易发展,以集成电路、存储芯片、固态硬盘等为主的机电产品成为我省外贸出口主导产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和创品牌,仍需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和企业共同推进,这也是扩大出口,解决农民增收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

 

  4.技术性贸易措施已被纳入国家安全关注范畴。这表明检验检疫部门的责任更重。所以,面向企业,我们应加强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最新信息的收集、整理与研究,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最新信息、技术指南和咨询服务;强化对出口农食产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指导,要继续加大推行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及时更新国标,强化检测平台、认证,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互认机制。面对国门安全,我们应结合产业结构及发展、生态环境、国家资源等国情,研究制定相关系列法律、规章、政策、技术标准等等措施,提升保护我国国门安全的门槛,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工作,将不合理的、不科学的、有歧视性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结束在评议阶段,最大限度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陕西出口企业的影响。

 

  作者: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 来源:新丝路杂志(下旬)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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