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的共同本质特征。资本主义剥削是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前提下,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根源。无论当今社会发生了何种变化,只要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不被消灭,这种不平等就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揭示不会过时。
平等,作为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体现出平等的重要性。在我看来,最能够直接体现人与人之间是否具有同等地位和相同权利的是经济领域的收入分配上的平等问题。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掌握生产资料的控制权,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谋得了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并且通过控制国家政权使自己的既得利益得以固化;而作为财富的创造者的劳动人民却生活在相对贫困之中,无法享有与资本家同等的经济利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资产阶级所宣扬的人与人的平等,是表面上的平等,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
一、马克思主义剥削思想的科学内涵
《辞海》对“剥削”的解释是:一是压榨、侵夺;二是凭借私有财产无偿地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剥削是“指阶级社会所赖以存在的剩余劳动的榨取。”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并没有对“剥削”下过定义,但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论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剥削形式:奴隶主直接剥削奴隶的劳动成果,封建地主通过地租的形式剥削农民,资本家通过无偿占有剩余价值对雇佣工人进行剥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1]马克思把资本对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叫作“剥削”,“无偿劳动的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对工人进行剥削的基本形式”。[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剥削是一个历史范畴,剥削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剥削也不是永远存在的,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社会不等的。剥削也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部分人或集团对另一部分人或集团创造财富的无偿占有,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的分配关系,也体现着人们在生产中由于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同所决定的不同经济地位。必须指出的是,剥削不属于法律范畴,“依仗军事武力、行政权力、体制、政策等非经济因素,对社会个体或集团等的经济利益进行无偿占有”也是剥削。[3]这种非法的、非经济因素的占有,应该称为侵占或者掠夺,不能纳入剥削的范畴。必须看到:剥削,在阶级社会里是合法的存在,是受法律制度所保护的。封建社会的地主凭借对土地的占有权而收取农民所交的地租,在封建社会那里是天经地义的。资本主义宪法就公开宣布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资本主义法律保护资本家通过剥削所获得的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所以不能用合法不合法来解读剥削的含义。剥削是造成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的根源,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反映了剥削的存在和后果,或者可以肯定地说,剥削的概念虽然是抽象的,但是却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表现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就是贫富的两极分化。很多资本主义国家还将处在不平等问题的恶化之中,资本主义社会所隐藏的各种社会矛盾逐一被引爆,很多资本主义大国深陷经济危机之中,经济持续低迷。
马克思所讲的剥削也是一个政治学的范畴,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剥削的政治学意义就在于它揭示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问题。马克思创立的剥削理论是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进行政治斗争服务的,是为了把工人运动又自发转变为自觉状态的需要,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关系的体现。
二、统治阶级对劳动群众的剥削是阶级社会的主要特征
自原始社会解体之后,人类社会就进入了少数人剥削多数劳动者的阶级社会。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统治阶级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历史,也是被统治阶级反抗剥削的阶级斗争的历史。奴隶社会,奴隶主完全掌握生产资料的控制权,奴隶成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的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除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之外,都无偿地被奴隶主占有,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关系毫无平等可言,是极端不平等的,奴隶主不仅残酷地剥削奴隶,而且可以任意地处置奴隶,奴隶主从来不把奴隶当人去看待。尽管如此,奴隶社会还是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凝聚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汗水和智慧。
到了封建社会,农民在人身依附关系上有了改变,有了一定的自由,人身虽然不完全依附于地主阶级,但是农民还要经济上依附于地主,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不得不依附于土地,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有的农民甚至把自己得人身都出卖给了地主,沦为农奴。封建社会这种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农耕制度,是靠封建地租来实现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的,在农民与地主的关系中,农民的地位是十分卑下的,地主与农民之间在经济和政治上也是极其不平等的。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第一次提出了自由、平等、人权等口号,为资本主义发展扫除了思想障碍,资产阶级通过疯狂剥夺农民和海外殖民掠夺,完成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建立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充分释放了生产力。资本主义在它发展的几百年时间里,创造的巨大物质财富超过了以往社会的所创造的总和。可以肯定地说,与封建制度相比,资本主义显示出了巨大的进步性。在资产阶级思想启蒙下,人类的自由平等意识第一次被彻底唤醒,人类第一次在真理之光的引导下,开始用理性的眼光去打量世界,人们不再单纯追求物质生活的满足,自由平等成为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主义引领了现代化的潮流,也创造出了历史的奇迹,这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应当指出的是,资本主义也是一种剥削制度,只是这种剥削是被掩盖了,或者说被合法化了,这种剥削被资本主义的政治法律制度所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资本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和工人,虽然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的,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剥削的存在,工人和资本家实际上是不平等的。
三、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根源
资本主义的剥削与奴隶制剥削以及封建制剥削,尽管在剥削方式和剥削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它们的剥削本质没有区别,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的无偿占有,都体现着不公平的分配关系,都反映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资本主义剥削除了具有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与工人在经济上是不平等的,表面的平等掩盖着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表面看来,工人出卖劳动力给资本家,资本家按照合同约定付给工人工资,这在今天很多人看来都是非常公平合理的,属于等价交换,其实等价交换表象掩盖着不等价交换的实质。认清当代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本质,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在唯物史观为方法论指导,运用剩余价值规律,拨开资本主义的层层迷雾,照见资本剥削工人的现实,无论资本主义社会发生了什么变化,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的经济地位不会改变,而且随着新技术的不断运用,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在不断增大,但是工人所获得的财富与资本家所获得的财富之间的差距却没有缩小,反而越来越大,也就是剩余价值率即剥削率越来越高。这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核心。剩余价值规律的发现,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认清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为无产阶级的斗争指明了方向。
其次,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本家在拥有社会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在政治上操作国家政权,维护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同时在意识形态上宣扬资产阶级价值观,控制着资产阶级的话语权,引领着资本主义潮流,维护着资产阶级剥削工人阶级的统治关系。
最后,应该肯定的是,资本主义剥削与奴隶剥削和封建剥削相比较,有很大进步,因为奴隶主剥削奴隶,是一种残暴剥削,是掠夺,是侵占,彻头彻尾的不公正占有;封建制剥削虽然是建立在农民对地主摆脱依赖关系基础上,农民获得了很多自由,也比奴隶的境遇有很大改善,但是农民受剥削的程度依然很深重,中外历史上也曾上演了不少封建剥削所导致的人间惨剧,封建农民实际上是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而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观念深入人心,也有了劳动法、合同法和工会组织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工人阶级也有机会参与企业的管理,这无疑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为人类社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也做了重复肯定。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资本主义剥削毕竟存在,只是由赤裸裸变成了含蓄,由公开变成了伪装和掩饰。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很多人现在不再提剥削了,不再提剩余价值了,用西方经济学的成本—利润来加以掩盖,甚至我们连谈阶级和阶级斗争,都被有些人认为是不合时宜的。
四、如何看待我国当前存在的剥削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否存在着剥削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在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着剥削,目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剥削,这是不容回避的。
公开的数据显示,2013年,83位上市央企董事长平均年薪高达84.63万元,而同期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仅5.1万元。巨大的收入差距衍生出了“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的嘲讽。据《新京报》记者对2012年10家上市国企职工薪酬的粗略计算,国企普通职工年平均收入为 16.6万元,与同年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收入的倍数关系为5.8倍。[4]从2015年起,72家央企高管工资单上的数字要小了,他们享受的职务消费也将被严格规范。而有人却认为:保持适当的收入差距,有助于形成职业的正向激励,如果一味地讲平等,岂不是又回到了过去的大锅饭时代了吗!平等,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理想状态,从衣食住行的经济平等,到选举、教育等的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平等,人们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着平等。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目标的同时,不要忘了追求平等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共同富裕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
有人说,当今剥削阶级在中国已经被消灭了,社会的中心任务转到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上来了,再提剥削问题和阶级斗争,显然没有任何意义,不利于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与主流学术有些背道而驰的。否定剥削存在的事实,其实是在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否认由剥削导致的不合理收入差距的存在,甚至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剥削思想的出发点。首先,我们应该承认,在当今的中国以及整个世界仍然有剥削和剥削阶级的存在,目前我们的社会还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设想的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灭了剥削的程度,剥削、两极分化还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正视,而不是回避和加以否定。其次,我们要承认在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还存在着剥削现象,有的领域还很严重,拖欠工资和不按劳取酬现象时有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资本主义生产和分配发生了重大变化,劳资关系有了很多改善,工人阶级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由于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和在生产中不断应用,工人的劳动形式发生了很多改变,但是工人和资本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没有改变,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实质没有改变。所以当前谈论剥削问题并不过时。最后,我们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不平等与资本主义不平等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平等是由于生产力不发达、多种分配方式所引起的收入差距,而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差距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导致的不平等,我们要严格加以区分。因此,我们在研究当今中国社会和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存在和发展的新情况的同时,要特别重视研究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智能机器人技术出现端倪的时代,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加快的背景下,资本与劳动的作用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可能发生的变动,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与时俱进地拓展马克思主义剥削思想的内涵。
作者简介:
徐春利(1969)男,辽宁辽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博士生,吉林师范大学克思主义学院, 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