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在非典期间与禽流感期间被人们重新正视。由此可以看出公共卫生的管理能够影响到我国的整体稳定性,社会与经济的有效发展也是离不开公共卫生的有效管理。在非典期间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中的漏洞,针对突发性、危害性的卫生事件认知程度不高,之后所采取的机制也不是非常健全,也就是说整体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有待加强,尤其是农村以及偏远的卫生工作还没有落实到位,本文就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展开探讨,进一步分析什么是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及使其完善建立的过程以及方式。
【关键词】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1我国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现状分析
1.1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职能问题从经营体制来看卫生防设机构属于事业性质的单位,可是从经营方式来看卫生防设机构却从事的是公共事业,在这个整体中应该是卫生行政部门来扮演主体角色,但是实际的卫生设防机构却少有行政部门可以肩负起如此重担。实质上的卫生监督并不是要单一体现在技术上的管理,更重要的是体现行政执法,所在管理过程中要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实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双方面的利害关系。我国卫生监督体制在不断改革,各地区不断增加卫生监督所建设,使卫生监督力度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卫生监督所所监督的范围是同一等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卫生监督权力,那么这一过程中并没有确切的提到卫生监督所的自身职能与同等级卫生行政内部其他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所以对其是否存在工作范畴的重叠是不清楚,还有一点就是同属事业单位的卫生监督部门在行使公共职权的过程中是否在法律认可范畴之内。
1.2公共卫生管理制度问题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的主要构成因素是管理制度以及运行规则,其中管理制度是涵盖建立制度以及实行制度两方面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在不断增强,卫生立法也逐渐增多,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也呈整体、完善的趋势,其中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制度的建立以及许可证制度的规范等等。可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公共卫生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投资制度以及从业许可制度的建立并没有依托在法律基础上,所以公共卫生单位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在政府投入这一方面是的得不到有效法律保障的,我国对疾病的看法一直是预防为主,但是现下的实际投入情况的主体仍然是医疗而不是预防事业或公共卫生。
2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
2.1建立有效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在我国的卫生法规定当中,构成卫生管理机构的主要因素有三个,分别是公共卫生领导协调机构,主要的核心构成是各地区的政府首要人员;公共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主要的核心构成是各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的核心构成是疾病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之所以会受到社会大众以国家的高度重视,是因为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中有卫生、财政、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商检、外贸、教育等,并能够与其发生直接的影响关系,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是不能够单纯依靠各地方省市的卫生行政部门来管理的,是需要投入建设力量来进行统一管理的。
所以针对卫生机构的各个职能需要明确的划分,确定各自的职责以及工作方向之后,在法定的界限内要针对公共卫生服务部门、管理单位、监督单位以及从业人员提供财政方面的保证,这样才能实现公共卫生有效管理。
2.2完善法制化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2.2.1建立并完善疾病预防制度公共卫生管理中主要强调的预防为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目前的一些疾病来看,是可以预防但不可以救治的,常见的有艾滋病;另外一些疾病是可以预防但是很难救治的,常见的有狂犬病。另一方面是一旦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而后采取处理的话,那么在经济上的投入是非常大,这对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期运行极致也是有害无益的。所以公共卫生管理中必须要建立并完善疾病预防制度,以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要落实到公共卫生部门,但建立的同时要保证其自身受到法律的保证。
2.2.2建立应急处理制度突发性公共事件为我国社会整体发展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应对这类型的事件是需要建立有效的应急制度的。
第一,公共卫生单位要建立长期有效的卫生指挥协调系统。
第二,公共卫生单位的有关部门要制定时效性的应急预案。
第三,针对突发性卫生事件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防护制度。
第四,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状态以及可应用状态。
第五,完善并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
2.2.3建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制度于公共卫生部门来说如果配备完善的突发性事件救治制度,那么针对各种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就可以有效的控制。
第一,分别从院前以及临床两个角度来建立现代化的医疗救治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第二,针对群体性的突发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也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
第三,公共卫生管理部门要建立预备队伍以及应急队伍以防遇到突发性的医疗救治事件。
2.3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托在法治之上我国公共立法的建设已经推进了公共卫生生管理的法治机制建设,以此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提高卫生立法的质量,我国依法治国的观念自实施以来收到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所以公共卫生法制建设方面问题的落实程度还是非常完善的。但是有待提高的是要强化卫生法律意识,行政部门在行使职能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来落实问题,定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的讲座以及专家培训,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要落实以下几项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执法责任制制度等,同时要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实行卫生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制度。
3结论
综上所述就是对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分析,在基础上是需要全民提高卫生法律意识的,现有的社会状态对于公共卫生管理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卫生法一直被看作是小法,所以在宣传力度上并不如刑法以及民法等法律强烈。在很多企业与事业单位看来,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范围就是“卡”“管”“要”,这也是因为在卫生执法机构就职的人员过于重视卫生队伍的建设、运行经费的来源以及行政方面的处罚,而忽视了卫生法的宣传,使其普及面非常窄,被处罚的单位常常不明所以,所以针对现有的情况,最重要的还是要及时宣传卫生法的法律法规教育。本文来自《中国公共卫生管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