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学是关于人生问题的哲学学说,是人生观的理论形态,其探讨的主题涉及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意义、人生理想、人生态度、人生方式、人生幸福等。人生哲学的目的在于研究人的生活怎样以及应当如何生活,它与现实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古希腊人生哲学对整个西方人生哲学影响深远,而在古希腊人生哲学中,柏拉图的人生哲学颇具代表性。因此,本文拟对柏拉图的人生哲学做初步探讨,并由此指出他的人生哲学对现代人的人生价值建构的指导意义。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在各领域都做过深入探讨,其人生哲学对西方人生哲学有重大影响。柏拉图当时目击了雅典政制的反复与人们价值观的混乱,立意要寻找一种理想国,认为个人即使再有智慧、正直、善良,只要是在一个不义的国家中,就无法获得幸福,甚至无法保全自己的生命。他意识到现存的城邦已处于极端不义之中,道德败坏,法律对人们毫无约束力。他认为,要挽救城邦,实现社会正义,就要有一种正确的人生哲学,使人们能够辨清是非善恶,懂得区分正义与非正义。从这一信念出发,柏拉图一直努力寻求一个正义的理想国家。在他精心设计的理想国中,体现了他积极的人生哲学关怀。他在立足理念论的基础上分别从人生方式、人生德性、人生理想等方面阐发了他的人生哲学。
一、柏拉图人生哲学构建的哲学基础——理念论
柏拉图的人生哲学是建立在他的理念论的哲学基础之上的,理念论体现了他对事物本质和人生目的的终极关怀。何为理念?柏拉图所谓的理念,实际上是指一类个别事物的共同性。柏拉图认为,“理念”是分层次的,各种不同层次的“理念”构成一个整体的“理念世界”。在所有理念中,善的理念是具有最高价值和终极目的的理念。善理念是所有事物和所有行动的最高原则,更是人生行动的终极目的,它引导着人类生活总体走向和谐。个别事物是通过分有和摹仿理念而存在。由此,柏拉图把世界一分为二:真实的可知世界和虚幻的可见世界。前者由绝对永恒的理念构成,后者由变幻不定的现象构成,前者是后者的原型,后者为前者之摹本。理念由神灵创设,神灵创设的终极理念是善理念。如何理解善理念?柏拉图说:“这个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认识中的真理的原因。”善的理念是知识与真理的源泉。在其著名的“日喻”故事中,柏拉图尝试用太阳、光、视觉及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来说明善理念与具体世界的关系。他说人的灵魂犹如眼睛,当他注视被阳光照耀的对象时,他的理性就能看清它们,“善的理念”给认识的对象以真理,给认识的灵魂以能力。正因为有了“善的理念”,人的灵魂才有了最终的归宿和最高的追求,国家和个人才有了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所以,对人来说,“每个灵魂都追求善,都把它作为自己全部行动的目标”。这种最高的善理念在人生哲学中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下两方面。第一,人生哲学既然探讨人应该如何做才能过上一种“好(善)生活”或“有意义的生活”,这就必须探索一种本身就“好(善)”的价值理念,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必须体现出一种价值关怀,意义追求,其价值关怀和意义追求应该与善理念相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日常生活的善的价值和意义。第二,善理念是“整一”,是最普遍的善,只有理性才能探索它。具体的真理和知识在善理念的光线照耀之下才能为人所知,并使人的认知能力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所以,善理念的设定意味着要让人们行善,而人们要行善就应该实现灵魂的转向,即从生灭事物转向永恒事物,而这种转向必须由教育来完成,它是一个艰难提升的历程,不可一蹴而就。善理念是可知世界的最高主宰,它把人引向神圣的静观世界。在知识世界中最后看到的,也是最难看到的,即是善的理念。善理念是可知世界的太阳,人的正义、勇敢、节制、智慧等德性都从它而来。这些德性正因为与善理念相关,所以才有用和有益。
柏拉图认为,要实现从现象世界(可见世界)到理念世界(可知世界)的提升,必须实现灵魂的转向。为什么以及如何实现人的灵魂从可见世界到可知世界的转向?柏拉图认为,人在可见世界中得到的只是知识的影子和尘世之善,只有把握真正的善理念,才能把握真正的知识和达到至善(精神之善),而这则需要实现灵魂的转向与升华。在《理想国》卷七继洞穴之喻的描述性对话后,有一场关于“灵魂转向的技巧”的讨论。在这场讨论中,柏拉图认为灵魂本身具有理性能力。但灵魂本身如果只专注于变幻世界,那它就不可能瞥见实在世界,不可能洞见善本身。因此,需要灵魂实现转向。而灵魂转向,就是让灵魂的每部分协调一致,让灵魂的理性部分整体协调,让激情和欲望听从理性的指挥,这样灵魂才能在转向的过程中选择正确的方向,从变幻世界转向善的理念世界。柏拉图设想灵魂是居于“九天之上”的,是不死的。在人投胎之前就已瞥见了理念世界,只是投胎俗世之后,人的灵魂为肉体和私欲所累,遗忘了原有的理念世界,这时需要通过回忆重拾前世所见的理念世界。而学习就是一个回忆的过程。在“灵魂回忆”过程中,灵魂必须从肉体的牢笼中挣脱出来,使我们从一种可见的变动不居的世界达到不可见的永恒不变的世界,这样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他认为灵魂转向与灵魂回忆的过程就是一个道德净化和升华的过程,而善是这一活动中的目的论原则。综上可知,柏拉图的思维逻辑为:在理念论的基础上,他指出人应该追求至善的理想,而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是实现“灵魂转向”,从而使人从尘世之善升华到精神至善。尘世之善只是理念世界的一个模本,是模糊不清且不完善的,它可分为肉体之善和财产之善,此外还有精神之善和理性之善,四者构成了一个善的等级:财产之善要服从肉体之善,肉体之善要服从精神之善,精神之善要服从理性之善。在這个“金字塔”结构中,理性高踞塔峰。在善的等级序列中,灵魂逐步从较低一级的善上升到较高一级的善。在这样的跃升过程中,柏拉图始终把人置于两个世界中,灵魂的一系列转向与道德善的逐步跃升联系紧密,人生的最终理想就是实现“至善”。
二、人的德性与幸福之间的逻辑关联
在队“灵魂转向”的分析中,柏拉图界定了各种德性之间的关系,且依据灵魂结构、灵魂转向与灵魂回忆的基本思路建构起一个德性体系。柏拉图将人的灵魂分为三个部分:理性部分—爱智部分、激情部分—爱名部分、欲望部分—爱利部分。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对这三者关系做了一个说明:“如果作为整体的心灵遵循其爱智部分的引导,内部没有纷争,那么,每个部分就会是正义的,在其他各方面起自己作用的同时,享受它自己特有的快乐,享受着最善的和各自范围内最真的快乐。”反之,如果整体的灵魂受激情或欲望的引导,那就会使灵魂陷入纷争之中,灵魂各部分所追求的快乐就只是一种虚假的快乐。由此,柏拉图分析了个人正义和城邦正义,认为个人正义在于灵魂的和谐统一,也就是人的三种德性(智慧、勇敢、节制)和谐统一,而城邦正义在于三个阶级(统治者、护国者、劳动者)的和谐有序。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是由理智、激情和欲望这三部分组成的。理智是用于思考推理的部分,能形成智慧,智慧依赖知识,拥有智慧的人能获得整体性知识,这是作为治国者的哲学王才具有的。激情是产生勇敢,勇敢是面对战争及其他危险境况时所表现出来的理性的自信和无所畏惧的品格,为卫国者所具有。欲望是用于感受物欲骚动的部分,体现为对财富的需求。如果放纵欲望,会引发人们对财产的争夺,因此,对欲望应加以节制。劳动者阶层大多易受欲望的控制。对于理智、激情和欲望这三部分,应以理智统帅激情,控制欲望,使理智、激情和欲望这三部分都各自保持他其适当的边界,在各自适当的位置上做自己分内的事情,使三者和谐相处,从而使灵魂内部秩序井然,和谐有序,使人成为正义之人。
三、正义者必定幸福,不义者必将不幸
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是各种德性(智慧、勇敢、节制)的和谐状态。智慧是指理智不仅懂得灵魂三部分各自的利益,也懂得它们的共同利益,并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要起领导作用,并给予行动以信条。智慧只为少数的统治者(即受过很好的辩证法教育的人)所拥有,它对国家非常重要,能使国家处于健全的状态,故智慧是统治者应拥有的一种德性。统治者由于先天因素和后天的培养,理智在他灵魂中占据主要地位,以追求善的理念为快乐和幸福。由此,柏拉图认为贤王的人生最幸福,贤王比贵族型人生幸福9倍,比平民型人生幸福81倍,比暴君型人生幸福729倍。柏拉图还指出,我们要过贤王型的人生,则必须注重对知识和德性的追求,而轻视对荣誉和财富的追求,要做爱智者,不做好名者,更不要做逐利者,要做正义的人,不做不义的人。认为贤王型的人生是将德性与智慧完美结合起来的人生。柏拉图的这种人生理想观受苏格拉底的“过有德有智的生活”观念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勇敢,就是指“无论在快乐还是苦恼中都保持不忘理智所教给的关于什么应当惧怕什么不应当惧怕的信条,那么我们就因他的激情部分而称每个这样的人为勇敢的人”。也就是说,“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他们都保持着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相信他们应当害怕的事情乃是立法者在教育中告诫他们的那些事情以及那一类的事情”。勇敢应为护国者所拥有,护国者的灵魂以激情为主导,必须听从理智的指挥与安排,如果任由欲望摆布便会走向邪恶。节制是指理智起着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同由理智领导而不反叛,从而使心灵三部分都和谐相处,它应为所有阶级所拥有。柏拉图认为,当个人身上的三种因素(理性、激情、欲望)能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也即理性把激情、欲望管理好,而激情不忘理性的指导,欲望遵循理性的制约,就能实现个人正义。故正义对个人来讲,就是“心灵的各个部分各起各的作用,领导的领导,被领导的被领导着”。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各个部分相互干涉,应当安排好自己的事情,首先做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而非正义则是三部分之间争斗不和,相互干涉。当个人以理性严格控制欲望、约束激情时,则能使整个心灵平和安宁,从而成为自己的主人,反之则为奴隶。在这种意义上讲,个人正义实为个人自主,即做到自我节制、自我主宰。正义对城邦而言,就是能让各个等级的人最好地发挥自己的功能,即“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因此,人们应该各安其分、各司其职,这样,“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互相干涉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城邦正义要求治国者凭明智把国治好,卫国者凭借勇敢将疆土保卫好,生产者凭借节制将劳动搞好,这三个阶层互不干涉,更不能相互介入。柏拉图的城邦正义观既有合理之处(有助于社会分工合作,维持社会稳定),又有不合理之处(它剥夺了某些阶层的人从事其他职业的权利)。
柏拉图认为,正义必将带来幸福,不义必将导致不幸。柏拉图强调,正义的人是幸福的,最正义的人是最幸福的,不义的人是不幸的,而最不义的人是最不幸的,他以赛跑作类比阐发了这一观点。狡猾而不正义的人很像那种在前一半跑道上跑得很快,但在后一半就不行了的赛跑运动员。而正义者则是能跑到终点并能拿到奖品夺得花冠得人。正义者在活着的时候从神和人那里得到奖品、薪俸和馈赠以及正义本身赐予的福利,而死后也能得到奖赏。而不义者死后得到的则是惩罚。柏拉图指出,人死后灵魂来到天地交际处,等在那的神将正义者与不义者分别贴上标签,指挥他们走上不同的路,正义者从右边走上天堂之路,不义者从左边走上地狱之路,善人将遭到10倍报偿,恶人将遭10倍惩罚。柏拉图的这一论证是用心良苦的,但其论据是虚妄的。最后,柏拉图在《理想国》的结尾这样写道:“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在我们死后(像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一千年旅程中。”
柏拉圖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对诸多人生观问题进行深入系统思考的人,其人生哲学思想初步形成了体系,他的人生哲学具有以下特征:人生方式论中的严格节制主义(要求理性严格控制激情和欲望);人生理想论中的精神至上主义(追求智慧与德性,并将二者统一);人生幸福论中的德性正义(强调幸福与德性一致,主张人们通过修养德性来获取幸福,有德的人比缺德的人幸福得多);人生德性论中的神秘主义与贵族精英意识(少数人可以成为自我的主人)。他的有些观念可为我们借鉴,如自我主人说、贤王生活最幸福、四主德说、正义与幸福终将契合。他继承了前苏格拉底和苏格拉底的学说,又对后来的亚里士多德和后亚里士多德有重大影响,是整个西方人生哲学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对后人影响很大,如自我主人说对笛卡尔、斯宾诺莎产生影响;爱智者生活最幸福影响了亚里士多德至善说中的思辨人生最幸福;四主德说为斯多亚、伊壁鸠鲁、奥古斯丁、阿奎那所继承和改造;正义与幸福终将契合说影响了康德对德福关系的思考。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牡丹 2016年21期
作者:方英群 程双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