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中医药教育发展
论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中医药教育 发展目标 发展重点
论文摘要:中医药教育不仅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民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50多年来我国中医药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面向未来,中医药教育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教育发展体系,把握中医药教育的战略重点,促进中医药教育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中医药教育不仅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民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我国整体卫生保健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关系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50多年来我国中医药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现有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5所,民族医学院3所,中等中医药学校51所,58所医学院校和非医学院校设置中医药专业川,已经基本建立起适应国情和社会需要以及中医药自身特点的中医药院校教育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疾病谱的变化,社会保健意识的提高,中医药教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春节团拜会上说:"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新的机遇,勇于应对各种困难和新的挑战。他还要求大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坚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一是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二是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为此,中医药教育发展也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医药教育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笔者将自己对未来十到十五年中医药教育的发展趋势、发展目标及重点的几点思考求教于大家,以期抛砖引玉。
一、中医药教育发展概况与趋势
为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曾做过三次大的规划。
第一次,1982年全国中医药教育会议。为拨乱反正,整顿恢复“文革”期间被破坏了的中医药教育,1980年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为贯彻执行这一文件精神,1982年,卫生部在衡阳组织召开了“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过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办好中医学院》会议文件,明确了未来十年中医学院在布局、规模、专业设置、学制、师资、基地等方面的建设。第二次,1988年全国中医教育工作会议。在该次会议上,通过了《1988-2000年中医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规模适度、专业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有特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第三次,1997年全国中医药教育工作座谈会。会上通过的《关于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中医药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中医药教育工作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各级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一与办学效益,建设中医药教育体系、中医药学科和课程体系、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为实现中医药全面发展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以上三次大的规划,再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教育的发展之路,即由建立健全办学机构、体制,到建设有特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再到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这样一条由外而内、由点及面、逐步深化的发展趋向。
随着社会发展、经济文化繁荣、科技进步与卫生服务体系、疾病控制体系改革,对中医药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同时,中医药教育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中医药教育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此,回顾过去,立足于现在,着眼于未来,依据社会发展的环境和需求,依据中医药教育发展的规律与客观地位,未来十至十五年的时间内,中医药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在现有中医药教育基本框架的基础上,中医药教育以政府为办学主渠道,多种办学主体并存;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加贴近社会经济的发展;结构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各种类型和层次的中医药教育丰富多样;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中医药科学合理内核,自主创新和变革的要求和能力显著增强;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和基础性作用将得到凸显和巩固。
二、中医药教育发展目标
所谓发展目标就是发展主体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关于全局发展的奋斗目标。中医药教育经过5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学校教育已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教育规模逐步扩大,结构和布局渐趋合理,办学形式实现多样化。但是在教育发展的过程中,许多的不足和弊端也渐渐呈现出来,如培养的人才中医药特色淡化,中医药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中医临床能力不够强等。本着回顾过去,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宗旨,未来十到十五年中医药教育的发展目标应该是:建立和完善四个体系。
1.健全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中医药学是承载了浓重传统文化气息并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医学体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是中医药教育发展的指南与保障,只有将中医药教育的发展纳入到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才能确保中医药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50多年来,中医药政策法规建设有了长足发展,1982年“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写人宪法,确立了我国传统医药的法律地位;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为中医药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规依据,创造了良好的振兴中医的社会环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的建设仍落后于中医药教育发展的需要要,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健全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培育中医药教育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势在必行。中医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应包括:教育行政体制设置(公办教育、私立教育、师承教育等);教育投资(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教育过程(培养目标、人学条件、修业年限,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教职员的责任、权力、利益、资格、进修、待遇、考核等);教育监督(教育质量的管理与保证)以及中医药保护性立法等。
2.完善中医药教育发展体系。中医药教育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体系,为此,应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中医药教育发展,以先进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人为本,实现比较优势可持续性发展。中医教育教学发展体系应包括:适度的办学规模(与社会发展同步),完善的教育结构(层次、结构、专业、类型),较高的办学水平(条件、质量、效益),资源配置合理、经费投人持续增长、支撑体系健全。
3建立中医药教育传承与创新体系。中医药攀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学历经数一千年文化积淀,已积累了丰厚的医药学典籍,形成独特的整体观诊疗思维与方法,以及“大医精诚”的医德风貌。为此,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承教育平台,加强中医药文化素质教育,已成为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在传承中医药文化的同时,以创新精神促进中医药教育发展。建立中医教育创新平台,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学风优良、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竟争力的教师队伍,加大中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优化教育结构和科技组织结构,健全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运行机制,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开展前沿探索和战略性研究,实现中医药教育现代化。
4.加强中医药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树立质量是教育生命线的意识,建立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构建中医药教育质星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反馈体系。加强学科—专业—课程的综合质量管理,实现人才培养素质、知识与技能的平衡发展。
三、中医药教育发展重点
i.有效整合学校资源,形成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格局。中医药教育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建立了多形式、多层次的甲医药教育体系,但在一些方面还仍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国家、区域、地方社会发展,建立节约性中医药发展思路,力戒浮躁,力戒盲目进行学校升格、扩大办学规模及单纯进行一专业拓展,调整专业及专业方向,有效整合学校内部资源,走规模、质星、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学的医、校、研、产结合的办学机制。学校的发展,决不能仅仅立足于本身,而是要充分利用区域内外的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的教学联合体,根据人才培养的阶段性口标,建立起立体性的教学网络。利用综合性院校的教育资源,避免中医院校的封闭发展,在保持中医的特殊性和独立性的前提下,提高中医院校的综合教育水平。利用教学基地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师的临床和科研能力的提高。利用教学基地资源,联合建设教研基地、科研基地,形成双从局面。
3.探索长学制的人才培养目标、方法与模式,培养学科交叉、墓础厚实的复合型人才。长学期不是简单的等同于研究生教育,是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而进行,是一种独立的学制教育组织形式,符合了医学本身的学科特点,意味着整个高等中医药教育的知识结构和学术体系将会得到重大的改变,其规模的扩大将会推动中医药学科的分化与重组。为此,应牢固树立本科教学的主体意识,深人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意识、创新意识,扩大学生的临床视野、提高临床能力,探素长学制的人才培养目标、方法与模式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医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山干中医药教育自身的特殊性,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医药教育模式,仍将是争论焦点之一。为此,这就需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以指导中医药教育的发展。
5.建立终身教育的网络,完善终身教育体制。由于中医成长周期较长,完善和稳定中医的终身教育体制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必须在制度上加强中医药院校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联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健全终身教育的网络,为终身教育提供制度性保障。
6.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水平。随着中医药对外交流的加强,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地位不断提高。因此,中医教育要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抢先占领中医药教育的国际舞台,加强中医药文化交流,拓展中医药教育国际性的机构,扩大国际间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水平,并以国际化教育的发展,反过来促进国内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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