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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称评审对论文的要求与规定(共5篇)


  第1篇;2016年我省职称评审新变化


  曰前,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放宽准入门槛,部分高级职称评审下放到市,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要求等,成为我省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亮点。

  畅通申报渠道。《通知》规定,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下放评审权限。以前所有的高级评审委员会都由省人社厅负责组建,今年撤销了部分高级评审委员会。撤销的有省中医药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省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4个省高级评审委员会,省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等。

  新增省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和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此外,授权17个设区的市组建中

  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济南等5个市组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济南等3个市组建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注重业绩导向。今年的职称评审淡化了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通知》规定,各系列(专业1评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要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推动科学评审。《通知》要求,各级评委会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办法,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可采用业务测试、面试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地评审评价。

  根据工作进程,今年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于7-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其中,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


  第2篇:高校职称评审中关于论文规定的几点思考


  分析了我省高校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的相关规定,指出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工作思路:〔1〉建立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2〉细分不同学科、不同系列教师评审条件;门)建立以人为本的学术论文激励机制。

  高等学校实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即职称评审堤对教师教学、科研等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价的方式之一。评审需要以高校教师己获得的各方面成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教师的德、能、勤、绩等因素,对教师能否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做出判定。而学术论文无疑是评价教师己获成果优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的评定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格评审中论文要求的现状

  目前,在我省高校职称评审中对学术论文一般划分为以下3个级别:0权威期刊。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不含下属研究院、所和分会X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学论文;〔2〉学报级期刊。在部委及所属研究院(所〉全国专业学会及分会不含省级学会注办的学术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3谱通期刊。学术刊物(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刊号或准印证〉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丨期刊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权威期刊、学报级期刊、普通期刊。

  我省在高校各个系列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的级别、数量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论文的级别和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教师能否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为了能够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必定会为此努力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这在很大范围内对教师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发了教师投身研究的热情,提高了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因此,以学术论文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量化条件之一是教师资格评审中十分必要的一环。

  二、评审中论文规定存在的问题

  学术论文虽然能够较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但以学术论文作为衡量教师能否晋升职称的一项标准却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术论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以刊物级别衡量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刊物级别划分过于笼统。如不管是国际上公认的影响力极高的刊物或是国内影响力不高但主办单位级别较高的期刊都算权威刊物,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规定中几乎没有加以区分。

  办的刊物中论文的学术水平也越高,但是随着办刊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往往存在期刊挂靠主办单位、一个主办单位办多种期刊等现象。目前,我省一般认定全国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只能有一种,而现在这种挂靠和一单位多刊的现象就造成了刊物级别认定的困难,究竟认定哪一种期刊为权威期刊往往是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其公开性、科学性有待商榷。0对期刊单位主办的増刊、专刊、专辑等与其正刊在论文级别认定中没有完全区分。〔4^刊物级别高低与论文学术水平不能完全划等号:级别高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好,级别低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差,仅以期刊级别认定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方法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论文规定中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的文章作为职称晋升条件,对第二作者以后属名发表的文章缺乏评价机制。在当前的科学研究中,有许多的研究工作是在2个甚至多个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如果将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贡献排除,则有失公平。另外,通讯作者署名的文章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与国际上衡量作者对论文贡献的原则不相符。在当前高校中,教师在攻读高一级学位时完成的科学研究论文通常在文章发表时会将指导老师作为通讯作者加以署名,指导老师也往往对文章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那么通讯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就不应被忽视;相对的,作为被指导者的教师虽然其文章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但是其对文章的实际贡献力则应相应有所减弱。只有考虑每一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情况,才能将论文的学术水平充分反映为教师的实际能力。

  二〕高校教师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

  目前,我省高校教师、科研、实验3个系列在职称评审中均依据闽教职改【199刀010号文件执行,对科研和实验系列教师的论文要求也是参照教师系列同级别的论文要求,没有考虑这3个系列在职责要求、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区别,混淆了高校教师不同系列职务之间的要求,不利于高校按需设岗和激发不同系列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论文规定没有考虑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门类学科间的区别。对于高校的体育、艺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与其他学科教师采取无差别的论文评审规定不符合这些学科通常的评价标准。体育、艺术、美术类教师更应以其实践能力、技术水平、成果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采取“一刀切”的职称评审方式抹杀了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区

  别,不利于高校各个学科的发展。

  三)论文发表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

  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审中均对论文的发表时间有所要求,即论文发表时间需在任现职后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号之间。但论文发表时间与拿到期刊的时间往往并不相同,这样尽管论文确定发表时间是申报的当年,申报教师取得期刊原件却有可能在次年职称评审会议开始之后。而在目前的规定中,若评审会议开始时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论文不得作为当年的评审条件。这看似符合程序,却缺少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最终造成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因为期刊无法及时取得而错过了当年的职称评审。

  当前的资格评审一般耗时较长,从资格申报到评审结束往往要花费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若申报者在这一段时间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则该论文既不能用于本次申报,也不能在申报者本次晋升职称后用于下一次职称晋升申报。这种对论文发表时间上的规定不利于激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改革论文评审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量化是当前职称评审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教师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评审的硬件之一普遍被认为是最为容易量化的标准之一。但从目前资格评审中论文规定所存在的问题来看,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在建立合理的论文量化前提下还须进一步加强资格评审的相关体制建设。

  一)建立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彻底改变仅以期刊级别判定论文质量的现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术论文质量认定评价体系。学术论文评价体系必须能够真实、准确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对期刊级别的认定必须将期刊的主办单位、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刊物是否被较权威的检索、索引所收录一并加以考虑。判断文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力还必须充分考虑论文作者人数以及是否有通讯作者等情况。对论文学术水平的判断还可以参照论文的被引用率、论文是否被权威检索数据库收录、论文获奖情况等方面。当然,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还可以引入论文的量化赋分方法,即将论文划分若干个级别后分别赋以论文基准分,论文实际得分论文基准分十论文影响因子得分〉X作者排名系数121。这种论文量化赋分的方法可以作为资格评审中论文评价的一个模式,不过量化赋分应以科学的期刊级别划分方法为基础,分值计算还必须考虑论文引用率及通讯作者的贡献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有利于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量化赋分评价体系。

  二〕细分不同学科、不同系列教师评审条件

  对教师(包括教学型教师与科研型教师X科研、实验等不同系列资格评审的论文规定应有所区别。评审教学型教师职称应相对弱化对科学研究型论文的数量要求,转而可以对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提出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要求,同时在资格评审中对教学效果及其他教学实践环节侧重评价,如可以对获得教学贡献奖励的教师在评审教学型教师时给予适当加分。对评审研究型和自然科研系列教师职称的论文要求可以适当提高,以突出显示研究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同时应对其承担各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加以综合考虑,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条件突出者相应降低学术论文要求。对实验系列也应相对弱化论文要求,转而侧重对实验技能、实验方法、创新水平的评价。另外,对于不同学科的教师应区分各自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论文规定细则。对于体育、美术、艺术等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学科应弱化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转而侧重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掌握情况。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学术论文激励机制

  职称晋升是当前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的重要手段,而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的学术论文评价也同样要以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投身本学科研究、多发高质量论文为目的。

  在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中,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确定而非评审晋升获得,则将论文发表时间要求定义为任现职以来是合理的。但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评审晋升获得,那么则会造成申报者在半年评审过程中发表的论文不能用于当前及更高一级职称评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将任现职当年的1月1日作为符合评审条件论文的起算时间。只有将二者加以区别才能够较好衔接“申材料截止12月31日”这一规定,才有利于全面评价申报者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论文条件,有利于调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积极性。

  建立论文评价的事后补救机制。针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者因部分期刊的印刷或出版问题致

  使刊物不能及时取得的情况,应同意该申报者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并在评审会议中由学校人事部门对该申报者的论文情况向评委会做出说明。在评审会议结束之后,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该申报者期刊原件取得的情况。对于在日后确能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对当年的评审结果给予确认,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取消其本次职称晋升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称论文评价机制的改革归根到底仅仅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岗位设置的完成必定要求改变当前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模式。职称的评聘作为高校一种自身的社会行为,不应受政府行为过多的干预。因此,改革我省职称评审制度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0对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2〉对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新办本科和大专层次院校加强评审指导。0对研究型、研究专业型、专业技能型3种类型职称,采用不同的评审模式:以评为主、以考代评、以辩代评、辩评结合等131。“)高校要尽快出台自主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岗位管理与考核程序,制定职称评审晋升及岗位竞聘的约束机制。

  无论是高校自主评审或是政府、社会组织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论文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是关系职称评审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职称评审中的论文要求一定要以激励高校教师投身研究、提高学术水平为导向,按照分类管理、细化评价要素、量化评价指标的原则,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仅以主办单位来认定期刊级别的方法不够科学。尽管一般认为期刊的主办单位等

  第3篇:科学考评,让职称评审不再是“花架子”

  日前,人社部发布《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论文、科研等不再作硬性要求,而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同时,参加职称评审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016年7月8曰《北京青年报》

  去年“两会”期间,基层医生评职称要交论文”被李克强点评为“花架子”。另有媒体称,2013年初,著名作家铁流为评副高职称,考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连考12年未通过,这一消息曾引发社会广泛议论。

  其实,不仅是论文、英语、计算机等“硬性条件”阻碍了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整个职称的评审已成中国之“累”。你看,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开始后,任职期年度考核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民主测评汇总表、送审代表作原件……为了评职称,多少人疲于奔命甚至拉关系找人惰,大家为评职称挤破了头,伤透了心。

  国家评定职称的本意是鼓励专业人才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许多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性也显露出来。就如目前许多行业的职称评审,都把发表论文作为必不可少的条件。于是,催生了“论文经济”助长了弄虚作假的风气。

  而且,由于受指标、任职资历、任职年限等限制,造成有些有能力的人无法晋升高职称,而一些才干平平在高级别单位的人,却能轻松的拿到高职称享受高待遇。这种不公平,无疑会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千人调查显示,54.6%的人赞成取消职称评审。调查中,76.5%的人意识到目前职称的最大问题是,职称评审制度不能反映人的实际能力;74.2%的人指出,职称评审造成寻租、作假、腐败现象严重;65.7%的人表示,名额分配中潜规则重重,拉关系等现象层出不穷。

  —个人的专业能力应当是能否评上职称的最根本要求。如何让职称评审不再是“花架子”笔者以为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取消国家统一的评聘职称制度。根据需要设定规范的岗位等级和技术职务制度,建立以岗位定薪、薪酬与业绩挂钩等更为科学、公平、合理的市场型薪酬体系。二是改革现行的职称评选制度。首先职称评审不要和岗位、待遇等挂钩。职称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能力,不代表岗位。是否聘用,则应根据岗位需要,也就是要严格执行评聘分开。其次,专业技术职称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需要,自主评聘,把“全国粮票”改为“地方粮票”这样的职称不仅更实用,也有利于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让广大劳动者更好地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第4篇:如何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论文质量的评价制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还应进一步调整改进,相关“硬性”条件如对论文发表刊源的要求,相关标准的调整仍有尚不够彻底、公平、开放之嫌。因为只采用在“权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来界定论文是否优秀的做法,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性,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更大胆的改革,即彻底改变论文发表期刊“身份级别”的做法,对所有公开合法期刊一视同仁,以评审专家意见为主要意见,并结合被评审者的业绩贡献、教学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审。针对发表论文刊源是否为“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等界定和应用,可以部分保留此方法,但不应作为职称评审时的必要条件,而只作为参考条件。

  职称评审是一种由国家人事管理部门或受人事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等级进行审查、评定,给予发证认可的一种带有行政色彩的行为。通常是通过考试进行认证和(或)通过提交相关资历、研究成果、业绩成果进行评比,然后授予相应技术等级。在许多行业部门,比如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卫生部门、部分国有企业和其他一些事业单位,职工的收人、待遇、学术声望等是与其职称高低直接挂钩的,职称评定关系着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职称评定工作应尽可能地做到科学、公平和公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促进员工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否则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高层次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影响到队伍的发展以及学科梯队的建设等「11。而且,从全局和长远看,职称评审工作甚至可以说影响到国家整体的生产力特别是文化创造力的发展。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如何做到科学、公平、合理一直是多年来倍受关注的话题,各行人员不断地探讨与批评建议,也使得包括广西在内的全国各地目前的职称评审制度、标准在一步步地趋向科学化、合理化。然而相关改革措施、标准调整仍然给人尚不够彻底、开放之嫌。

  一、长期以来职称评审对论文发表来源都有“特别”要求

  1.目前国内大部分省市对职称评审的论文

  要求至少有3篇在全国性报刊或核心刊物上发表〉;(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评社会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7篇(均须为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在国家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另外高校系列的教授评审条件也要求要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又如在上海市,《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专业条件”要求:“3〕至少公开发表10篇学术论文,其中在甲类和乙类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至少7篇(含2篇甲类核心刊物论文^。”另据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2篇(申报医学研究系列人员须提供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31。在湖北省,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要求,“^)国家权威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广,才具有评审该系列高级职称的条件141。

  浏览其他省区的规定,以及根据日常许多同行、作者的反映,职称评审时对论文发表刊源有“核心期刊”等要求是普遍存在的,而且这类规定越来越严格,除了“核心期刊”之外,有些还“上升”到“权威期刊”或“重要期刊”的层次。如若没有达到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别”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的规定,则难以申报相应的职称。这种不区分受评者是从事理论工作还是技术工作的便于管理部门运用的一刀切的简单方法,就如一扇六亲不认、高不可攀的大门把不少有真才实学的人挡在了职称评定大门之外。

  1广西职称评审对论文发表的来源规定

  在广西,绝大多数系列的职称评审(特别是高级职称〉也要求论文要发表在一些特定期刊上。虽然近年来逐步强调“……调整评审标准,细化评审条件,要注重业绩成果,注重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重能力、重实效、重贡献、可操作……但在2010年的职称评审条件“汇编”中,其六大类系列,40多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除中级职称和个别操作性要求很强的专业以外,多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也仍然有在“国内核心期刊”、“国外权威期刊”或是“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二、“国外权威期刊”、"国内核心期刊”、

  “国家级期刊”等期刊类型的实质及局限性分析

  1.关于“国外权威期刊”的分析

  关于“国外权威期刊”,广西出台的多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附则中均有说明。即指科学引文索引工程索引〉科技会议录索引:!、巧⑶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紐⑶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广。早有学者指出:“501、3301的源期刊主要以英语为主,一定程度上,英美语系国家的科研期刊更易进人3〇、5501的视野。我们主动采用美国化的标准,推崇英语写作的基本方式,对于坚持以汉语研究本土学术问题的学者来说,是一个打击。简单化的3301学术评价标准指导学术研究变成了英语学习……而重视以外文撰写在国外发表的文章,轻视以中文撰写在本土发表的文章,结果自然是较好的研究成果,纷纷向外输出,这无异宣判了本地学术出版界的无期徒刑^。除此之外也还有其他质疑与批评声音,也都言之有理…]。

  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例,笔者不反对把350、人&讯:丨以及1359?期刊或收录论文作为评价标准之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要走向国际没有错,但这些期刊的地位应当放低一些。

  以及13511?实质上并不完全具有“国际性”而更多是地域性(美国〉的,众所周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美国在许多学科(比如哲学、文学、艺术、法学〉并不比欧洲一些国家强,美国的强项是经济学、管理学。但是以3301为代表的索引目录,在许多学科上收录欧洲非英语国家的期刊过少甚至没收录(在欧洲学术界,人们并不看重^口)。过于看重3501还很可能会给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带来不良后果。因为人文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它还受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强烈影响,中国有人文社科研究和创作的深厚传统,应当有一定自信心,没有必要枉自菲薄,完全以美国人的标准为标准,有学者认为这有主动寻求“文化殖民”的嫌疑。同时,我们还可以考察几十年来我国在经济学、法学、文学、哲学等学科最著名的一些专家,他们的重要成果是发表在哪里的?有几人是通过5301收录的期刊来发表的?答案是否定的。

  501和3301的相关人员也不支持过分使用其研究成果。2004年,131公司日本代表宫入畅子也明确指出将330等资料库作为学术评价标准必须留意,“过分强调或简化评价方法都可能导致严重的错误……我们始终建议,评价工作时要获得多项衡量标准,因为如果您使用简单化的统计方法,或只采用一个指标,则很容易误导研究工作的品质9301的美国科技信息所执行副总裁文森特,卡拉赫也曾指出:“当利用30来评价科学研究时,一定要小心。从科学评价的角度讲,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将30作为一个官方或非官方的评价工具,但它只是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一个侧面”。“]

  2,"国内核心期刊”的来源和局限性分析

  根据评审条件的说明(以广西为例〉,“国内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一核心库》中的期刊。

  核心期刊的概念产生于英国,发展于美国。1934年,英国化学家和文献学家布拉德福在《工程》杂志上发表了《关于特定主题的情报源》,首次提出文献集中和离散规律。根据该规律,人们发现对于某个学科或专业而言,大量的论文相对集中在一定数量的杂志上,而其余部分的论文则散布在其他大量的相关的杂志上,这就形成了“核心期刊”的思想,也就是说,只要人们掌握各学科中的这些少量杂志,就可以掌握该学科中很大部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该思想的指引下,人们研制了各种索引,其结果就形成了各个学科或专业的“核心期刊”。各国的核心期刊研制工作最初是为图书馆等图书情报部门优化馆藏和指导读者高效快捷地获取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服务的。研制出的核心期刊索引或要目总览主要是为图书情报部门采购杂志提供参考的依据,也就是说,它主要是一种参考工具书。

  作为期刊主管部门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曾多次表态,并不认可民间评出的所谓“核心期刊”,合法的期刊只有两种,即公开发行期刊和非公开发行期刊1^。对此,目前最有影响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编撰者也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总览》只是一个课题成果,并不希望它成为各地方评审职称、评奖等活动的唯一依据笔者注:2007年8月北戴河高校学报委员会年会蔡蓉华老师语〕。

  “核心期刊”对论文质量评价的局限性分析:

  首先,根据核心期刊的定义,我们知道学科

  性、集中性是核心期刊的主要特点,某刊物是否是某学科或专业的核心期刊主要取决于它是否集中刊登了该学科的学术成果,是否涵盖了该学科的主要信息,因此,文章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并不能直接说明该文章就一定是高质量的文章,核心期刊本身并不能代表其上的所有文章都是高质量的文章,核心期刊不应成为评价文章价值的标尺。以我国目前被参照使用得比较多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例,依据行内的观点,其囊括了我国相对比较优秀的大多数期刊,刊载的论文总体质量也比较好。但这并不等于所有的“核心期刊”质量优于非核心期刊,不等于所有在“核心期刊”上刊载的论文质量都优于非核心期刊上刊载的论文。

  其次,《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评价不能与期刊发展同步,不可避免带有滞后性进而影响到对文章质量的认定。《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每四年更新一次,在每次的更新中都会有部分期刊不能继续被选为核心期刊,同时,有新的期刊被选人核心期刊。例如,《广西医科大学学报》在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被选人核心期刊,在2008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没有被选人核心期刊,这意味着《广西医科大学学报》的实际水平在2000年至2004年间达到了核心期刊的要求,在其享有核心期刊之名的2004年至2008年间其办刊水平跌出了核心期刊的要求。又如《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在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没被选人核心期刊,在2008年被选为核心期刊,这意味着《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在2004年至2008年之间的办刊水平达到了核心期刊的要求,但期间却没有核心期刊之名。以上示例说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主要反映了期刊在每版更新之前的办刊状态,并不能完全代表期刊获得“核心期刊”身份之后的办刊水平,因此在这种状态下以文章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来评价文章的价值是不合理的。

  再次,一些期刊其实是某类别的“核心期刊”,但是使用时没有区分也不合理。如《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多年来一直着力打造他们的人类学、民族学栏目,因此连续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为民族学类的核心期刊,应该说他们的办刊质量是稳定的,发表的人类学、民族学文章质量总体是高的。但在职称评定中,只要是在该学报上发表了文章,不论是文学类、法学类还是其他任何一类的论文都被认为是高质量的文章,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3,所谓"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等级的辨析

  现实中,我们很难找到“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的界定标准。人们一般认为国家部委主办的期刊就是“国家级期刊”,然后省级一些部门主办的期刊是“省级期刊”,此外据说还有“厅级期刊”,但笔者不大清楚何种类型期刊属“厅级期刊”,大致看目前在广西范围的100多种期刊的主办单位,基本都称得上“省级”了吧?

  如某期刊,挂“某某部委主办”之名,办成半月刊或旬刊,每期300-400页,用六号字甚至更小的字排印,各类文章鱼龙混杂〈“鱼”多“龙”少〉,以大量收取“版面费”为能事,且问这类期刊何以具有“国家级”的风范。

  另外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之划分,其实又与“国内核心期刊”的划分是有冲突的,一些“国家级期刊”,可能并不是“核心期刊”,一些“省级期刊、或省级都不是的〉,可能又是“核心期刊”,比如《齐鲁学刊》《敦煌研究》等等,何方更高一筹呢?如果说采用“核心”与“非核心”作为标准不够科学合理,那么同时采用有冲突的两种标准就更不合理了。

  4职称评审权交给期刊编辑的不合理性分析

  在职称评定中,要求文章必须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作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把职称的评审权交给了期刊编辑。俗话说编辑是杂家,这是因为期刊编辑需要掌握较全面的知识,这也注定了编辑有可能成为某一学科的专家,但不可能成为所有学科的专家。众所周知,许多期刊特别是综合类期刊,往往一个编辑要跨几个学科方向进行审稿,这就大大限制了他对文章质量的评判准确性。其次,因为编辑部工作的开放性,用稿常常缺乏有力监督,当期刊编辑遇到一些关系稿、人情稿时,还很有可能会降低用稿要求,使一些本来达不到刊登要求的文章得以刊登,核心期刊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再次,因为学术期刊普遍办刊经费不高等原因,多数期刊会向发表文章的作者收取数额不等的“版面费”,而“核心期刊”因为其资源的稀缺性,往往收取更高的“版面费”。所以要求文章一定要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对许多科研工作者而言,

  在某种程序上比的就不只是文章质量,而是演变为与“核心期刊”编辑部的人际关系亲疏和能否承担更多的“版面费”的博弈。

  职称评审时,主持部门从专家库中抽调的专家,应当说比编辑部编辑在相应的专业领域内学识更为扎实和可靠,更有发言权。因而应以他们的意见为主而不是以编辑的意见为主。

  三、职称评定时对论文质量评审方式的建议

  在职称评审中,在论文条件方面简单地以论文刊发的来源刊“等级”来认定被评文章质量的方式是不尽合理的,那么什么样的方式更有利于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地开展呢,我们设想了以下方法。

  1.严格检查文章是否存在抄袭现象

  首先,送评文章不能存在抄袭、伪造、篡改等现象,要杜绝学术造假。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检测送评文章是否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如采用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与同方知网公司共同研制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送评文章进行检测,如有造假行为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1建立跨省区的评审专家库,实行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作为对学术活动的一种评价方式,为当代科技发达国家普遍采纳。同行评议主要是针对涉及研究工作的某个领域,聘请该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就对象的学术水准及相关价值做出的评价活动。在评议过程中应对被评文章进行匿名评议,防止一些被评者为了能通过评审而跑关系,同时也防止同行专家为了情面或个人情感因素等原因而给予被评文章不符合实际的评价,尽量减少不正当评审的机会。在对被评者实行匿名的同时,对做出评价的专家实行实名评价,以便对专家进行实时监督,在必要时撤换不称职的人员。

  建立评审专家库是实行同行评议中的重要环节。专家库里的专家应是该行业中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学风严谨、道德高尚的学者。专家库的做法目前已经实施,也取得一定效果。要进一步改进的话,我们认为专家来源可以不局限于本地区,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范围内选择,这样有利于在评审时选择那些与被评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来进行评审,有利于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开展。专家库里的成员也应不定时的进行更新,避免那些年纪过大,已长时间不在本专业领域进行研究工作的专家有可能带来的评议失真现象的出现,以及淘汰有不良记录的评审人,补充新生力量等。

  1区别对待实践能力强,实绩突出的人员

  如高校教师除了搞科研工作,教学工作也是其本职工作。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对那些教学成果特别突出的,应对其科研成果的要求做适当放宽。同样,对科研能力特别强但不善于口头表达的,如陈景润,对其教学成绩可适当放宽。

  4文章应重质量而不是数量

  在现行的职称评定中,除了要求文章要发在核心期刊外,还规定至少要有多少篇文章才能申报高级职称。这个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管理部门为了便于操作,谁的文章多就评谁,这样做的后果是助长了学术腐败。有些人为了多些篇数,将一篇文章拆分为几篇文章来发表,或是稍微改变一点内容又再次发表,降低了文章的质量,浪费了有限的发表空间资源。

  四、结语

  总而言之,以文章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来评价文章的质量高低是不合理的,是本末倒置。刊物只是文章的载体,是文章刊发的平台,文章质量的高低应以文章的内容来判断。若一味地追求文章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势必会导致一些不良风气的形成,也会导致科研评价体系的异化,与科学研究所需要的科学精神相背离。重数量不重质量的简单地将核心期刊与文章质量划等号的职称评定方法从某种角度上也会助长学术腐败。对“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等界定和判断,可以部分保留,但不应作为职称评审时的必要条件,而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第5篇:职称评审应实行论文答辩制度


  职称评审过程中一般都要求被评审对象提供拟申报相关专业论文的代表作若千篇。论文数量的多少,档次的高低,社会反响的程度对职称资格的确认和晋升具有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对“代表作”进行形式和实质的审查就显得非常必要。笔者认为,职称评审过程中应对被评审对象的呈送论文实行答辩制度。

  一、    职称论文答辩的必要性

  1,    这是由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地位决定的。通过论文为主要审核对象作为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这一做法是否科学,是否全面,这我们姑且不论,但应该看到,这种做法在考核这个“世界性难题“面前是有效率的,从职称称评审多年的实践来看也是比较合理的。并且这种做法在很大范围、很长时间内是无法改变的。因此,对论文的考伪、考量在职称评审中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2,    假冒论文大量存在。所谓假冒论文,就是不是自己的而冒充成自己的。这种论文的表现形式又多种多样:如抄袭、下载、拚接组装、姓名置换、搭车签名,其实质要件是在论文的写作和形成过程中,作者根本没有从事过任何实际工作,作出过任何实际贡献,完全是欺世盗名、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侵犯他人的劳动成果、著作权。目前这种情况大量存在,且呈蔓延之势。特别是由于电脑的普遍使用和电脑知识的工具化,使论文假冒更加方便快捷。甚至一些国家级行业权威杂志、核心期刊中也出现了剽窃性的论文。目前,一些杂志公开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的做法使假冒论文日益公开化、市场化、普遍化。而一些单位允许审稿费、版面费可以在科研经费和课题经费中正常列支的规定和做法,又使这一行为合法化。

  3,    劣质论文的大量存在。所谓劣质论文,就是指在论文真实性方面没有问题,但在论文质量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这些论文的主要表现为:第一是雷同。论文的观点似曾相识,用不同的文字、数据反复地重复和咀嚼着别人、前人早已论述过的问题。没有创意、没有新意、没有新观点。第二是论文的水平低劣。论文中缺少观点,本身就难以成文,有些论文读完后不知所云,没有观点,没有论证方法,有些连文体也看不出来。第三是作者论述水平和文字水平明显欠缺。有些论文,看看题目和大小标题还觉得可以,但经不起通读,经不起细析,更经不起推敲,主要问题是论文的论点和论据不匹配,其所提供的论据和论点风马牛不相及或过于牵强。逻辑错误比较多,概念内涵和外延不清,定义缺乏科学的语言、推理过程不严密,判断不准确,等等。文字的成熟程度差,一篇文章用了几种不同的文字风格,随意变调、跑调、不上调。不时出现错别字。

  二、    如何实施职称论文答辩制度

  在信息技术、印刷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要对被评审对象的所有论文进行全面的甄别、考证,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因此,实施职称论文答辩制度,应明确范围,抓住重点,确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步骤。

  1一般以作者的代表作作为答辩对象。即在作者审报材料中挑选一到两篇或者将两篇论文的内容拼合在一起作为答辩的对象。答辩提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你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要求作者叙述交代论文写作的背景。第二是叙述论文的写作经过,即交代自己是怎样完成这篇论文,合作作者主要叙述自己在论文中的完成部分和所起到的作用。这一提问中最好包括一两个情景式的细节提问。第三是叙述论文的主要观点是如何形成的,有何创新之处和现实意义。

  2,答辩的基点在于论文的真实性。要从多个方面,从多个角度,应用多种方法甄别论文的真实性。求真才能复归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如果论文是假的,那么职称就缺乏社会公信力,职称就会遭到社会怀疑。目前在事业单位普遍实施评审和聘任分开,2010年全国所有事业单位普遍实施绩效工资的情况下,岗位设置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刚性化,特别是岗位聘任保持“存量不变”使得新取得资格的人员竞聘的难度更大。所谓“存量不变”是作者本人对江苏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8月14日发布的有关“江苏省事业单位2009年内完成岗位设置”相关政策的理解。即现聘人员在一般情况下,将按照现聘职称继续上岗,这其中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岗位聘任数稍微超过设定岗位数的情况下,通过自然减员,交流和低聘或解聘等措施来自然达至规范的结构比例和设定岗位数。另一种是超岗严重的情况,通过“退二进一”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和设定岗位数,即退休2人,上岗1人。这种政策,维护了在聘人员的利益和心理,但对未取得资格或已取得资格但待聘的人员来说是一种不公平。而这种政策的长期实施的结果,笔者预测也会加大职称评审的压力,甚至会使职称评审的要求更严,标准变相或直接提高。作为职称评审中起主要作用的论文审查将进一步严格。

  3,论文答辩的重点在于论文的学术水平。论文的学术水平评价最根本、最具权威的应该是学科和行业评价,是实践性、效益性的评价。职称评审应该说是部分具备这一评价功能,因为职称评审是按职称评审的系列来产生评委并组成评委会的。但职称评审过程中,被评审的论文一般都是已发表过的论文,论文发表的刊号,特别是是否公开刊号,期刊的档次,如是否核心期刊,将直接影响到评委对论文学术水平和质量的评价。这就使得编辑,包括记者,出版社具有了学术评价的功能。应该说,大多数编辑、记者确实具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阅历,但他们对各门专业知识的鉴别力还是有缺限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借助经验乃至感觉和专家推荐,甚至是为了迎合刊物栏目编排和大背景、大环境的需要。总之,他们对论文的学术水平的评价应该是有局限性的。但由于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性,使他们的评价具有了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在商品意识、等价交换渗入到了出版行业后,其权威性是值得怀疑的。因而,职称评审中的二次评价就显得更为必要和真正具有权威性。笔者认为,学术水平的评价主要看作者的观点新颖性和创造性,作者论证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论文的社会反响和社会意义。

  4,论文答辩的实施步骤。首先是通知被答辩者本人答辩的时间、地点。答辩的时间以提前半个月为宜。地点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在评委会所在地或附近。二是从评委中随机确定或根据论文的论述内容确定评委会中五分之一左右的单数评委组成论文答辩小组。三是组织答辩,答辩时间以半小时至1小时左右为宜,答辩者的问题数量要大致相同,难度要大致相当,评委会应定基调,并加以统筹。四是答辩结果处理。被列为假冒论文的,一票否决晋升资格。疑似假冒的,不得认定,并且不能因为疑似假冒而搁置被评审者的资格,但相应可加增加其他审查项目的审查力度。被列为劣质论文的,一般也应对职称评审产生消极影响,职称评审一般不予通过。只有论文真实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论文答辩才提供优秀、良好、合格的肯定性答辩评价结果。五是答辩小组应向评委会提供格式化或简易的报告。报告结果仅提交给评委会,不送达参评者单位,也不通知被评审者本人。六是今后在职称评审中,对论文代表作除单位见证外,应增加被评审者“科研成果诚信声明”专页,通过道德的手段和舆论的制约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确保职称评审的权威性、公平性和公信力,为职称评聘公开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施论文答辩制度,对学术论文进行有效的考伪和考量是公正有效地实施职称评聘的必要前提和有效手段,也是进行合理绩效评价的重要抓手和正确导向,同时还关系到相关人的个人诚信和社会形象。这个问题的解决要靠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合力,论文答辨制度的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节点和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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