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浅谈利用金融衍生品规避外汇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的主要功能就是规避外汇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已成为国际上许多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进行保值增值的手段。我国企业在外汇业务中如何运用有效金融衍生工具,规避外汇风险,是一个值得学习和探讨的问题。
自1972年在国际货币市场开展外汇期货交易以来,外汇金融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利用金融工具管理汇率风险已成为市场参与者规避外汇风险的主要手段。国际清算银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4月全球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达53.45万亿美元,较2010年同期增长34.6%。其中,美元兑欧元仍为交易量最大的货币对,占比达24.1%;美元兑人民币交易量占比为2.1%,较上一次2010年报告时的0.8%有所上升。
虽然目前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很不完善,但自2015.8.11汇改以来,随着企业面临的汇兑风险越来越大,国家有意建设配套的衍生品市场以对冲风险,企业对使用金融衍生品来进行风险规避的诉求也愈发强烈。2016年4月21日,国家外汇局发言人王春英表示,时刻考虑开放符合市场需求的衍生品工具,这意味着将加速开放外汇衍生品市场,以给企业的进出口保驾护航。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金融相关的派生物,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价值依赖于原生资产的价值变动,且以合约的方式存在。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资产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非标准化的合约可以与对手方相互协商而定,灵活方便,如利率互换。
金融衍生品具有零和博弈(交易雙方净损益为零)和高杠杆(只需交付一定保证金即可撬动数倍的资产)的主要特点,吸引了大量的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
国际互换和衍生协会在1994年对金融衍生产品作了具体的定义:衍生产品是有关互换现金流量和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交易者所欠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
根据衍生品工具的形态划分,主要分为外汇远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四大类。
二、使用金融衍生品的原因
2008年美国金融风暴席卷全球,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衰退,很多人都认为金融衍生品是罪魁祸首。当然,我们应当承认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危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信用违约互换的爆炸增长推动了信贷繁荣,随之而来的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造成了成千上万人无家可归并把风暴扩散至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全世界。但是另一方面,信用违约互换也解放了大量的银行资本,推动了美国资本创造大跃进和美元的资本输出,巩固了美元的全球霸权地位。
金融衍生品就像一把双刃剑,我们无法对它的好坏作出评价,它仅仅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如果利用得当,自然会享受到其带来的好处。
那么企业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究竟有哪些好处呢?首先,金融衍生品作为避险工具而诞生,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企业作为套期保值者可以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套利者和投机者。其二,金融衍生品具有高杠杆的特性,可以用很小的资金撬动数倍的资产,不必担心资金的过度占用。其三,金融衍生品种类繁多,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风险偏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具。
但是,我们在这里也要指出,使用金融衍生品主要应突出转移风险及风险预警的重要性,而非完全锁定风险的传统套期保值理念。
接下来,我们用四个案例来展示企业如何使用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工具解决汇兑难题。
三、使用金融衍生品的具体案例
A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国际贸易企业,其主要业务为代理国内公司进行原材料、设备和商品的买卖,包括一些跨国投融资、国际结算业务。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推进,导致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日益复杂,该公司的业务量与日俱增,也面临着外汇市场的较大波动,由此带来较大的汇兑风险。
起初,该公司并未对汇率风险管理有足够认识,但在人民币汇改开始后,该公司因人民币的升贬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已经占据其利润约25%,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其汇率方面的风险管理。
(一)使用外汇远期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和远期买卖业务。
2015年10月30日,A公司与国外某设备制造企业签订了一笔价值300万美元的先进仪器的进口合同,约定在12月30日付款,由于此前人民币处于贬值通道,而随着美联储加息进程的加快及CFETS不断创下新低,人民币如果继续贬值将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故企业选择采用外汇远期来转移外汇风险。
即期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6.3200,而银行系统中2个月远期美元兑人民币报价为6.3600/6.4000,A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合同,在2个月后以1:6.4000的价格向银行买进300万美元。而时间到达12月30日,人民币现汇价格已贬值到了6.4800,通过此套方案,企业可节约24万元人民币支出(与不进行远期保值相比较)。
(二)使用外汇期货规避汇率风险
外汇期货又称货币期货,是一种在最终交易日按照当时的汇率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期货合约。利用外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可以确保外币资产或负债免受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外汇套期保值可分为外汇空头套期保值和外汇多头套期保值。我国目前还没有交易所开通外汇期货交易。
在以上案例中,A公司同样可以使用外汇期货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从流动性方面考虑,企业选择了4个月后到期的美元兑人民币期货合约,以买入美元兑人民币期货合约进行操作,成交价为6.3210(即期汇率为1美元=6.3200人民币)。2个月后,人民币即期汇率涨到1美元=6.4800人民币,A公司到期平仓,成交价为6.4830。此时A公司在现汇市场进行兑换会产生亏损48万元,但是通过套期保值,在期货市场上A公司又获利了48.6万元,弥补了现汇市场上的亏损,较好实现了规避风险的效果。
(三)使用外汇期权规避汇率风险
外汇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在向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有权在协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期权本身具备了权利与义务分离的效果,故而有比较明显的转移风险的“保险”作用。
A公司计划于2016年1月8日收购国外某外贸企业2000万美元股份,但由于被收购企业出现意外因素,无法按时完成收购需延后,双方约定于4月8日再度执行收购并支付相关款项。此时,1月8日的即期汇率为6.6000,若后一步人民币兑美元保持升值,则A公司将从人民币升值中获益。
随着中国贸易顺差不断扩大、经济反弹迹象显现,同时某企业所在国家各项经济数据均表现不佳,人民币兑美元保持升值的可能性极大,此时若运用期货、远期等工具进行规避风险,则会错失此次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收益,不过从企业角度出发,也需考虑到汇率市场所存在的各种风险意外情况,故A公司采取谨慎思路,以购买美元人民币看涨期权进行规避风险,选择标的为5月底交割的美元/人民币期货合约(合约价格6.5900),最终买入执行价格为6.6000、期权费为0.0013的美元/人民幣看涨期权。
4月8日,人民币即期汇率为1美元=6.46元人民币,汇率如期升值,对A公司有利,故放弃执行期权,损失期权费约113万元人民币,但同时在现汇市场上获得相应收益约280万元人民币,总损益为+167万元人民币。
此方案最终需要支付一定期权费,但A公司成功运用工具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符合企业运营应以稳定为目标的原则,因此,这仍是一次较为成功的风险规避案例。
(四)使用货币互换规避汇率风险
货币互换是指为降低借款成本或避免远期汇率风险,将一种货币的债务转换成另一种货币的债务的交易。交易双方按照预先约定的汇率和利率,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一定的汇率和利率,将不同币种、不同利率的债务进行互换。
当企业借有外汇债务,如果收入的货币与支出的货币币种不同,将产生汇率风险,为了规避这种汇率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货币互换的方式将一种货币的债务转换成为另一种货币的债务。
A企业从B银行贷款一笔日元,借款总额为10亿日元,期限5年,利率为固定利率6.25%。付息日为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2013年12月20日提款,2018年12月20日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企业提款后,将日元换成美元,用于采购生产设备,产品出口后获得美元收入。
从以上情况看,企业这笔日元贷款存在汇率风险。企业借的是日元,用的是美元,收到的货款也是美元。而在偿付利息和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时,企业都需要将美元换成日元。如果日元升值、美元贬值,那么企业需要用更多的美元来换成日元还款,就会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直接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
如果企业采取以下货币互换方式,就可以有效锁定汇率风险,使其处于可控状态下。
1.在提款日(2013年12月20日)企业与C银行互换本金。企业从B银行提取贷款本金,同时支付给C银行,C银行按约定的汇率支付相应的美元。
2.在付息日(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企业与C银行互换利息。C银行按日元利率水平向企业支付日元利息,公司将日元利息支付给B银行,同时按约定的美元利率水平向C银行支付美元利息。
3.在到期日(2018年12月20日)企业与C银行再次互换本金。C银行向企业支付日元本金,企业将日元本金归还给B银行,同时按约定的汇率水平向C银行支付相应的美元。
通过上述操作,由于在期初与期末,企业与B银行均按约定的同一汇率互换本金,且在整个贷款期内企业只需要支付美元利息,而收入的日元利息又正好可以直接用于归还日元贷款利息,从而有效规避了汇率波动的风险。
四、金融衍生品的未来发展趋势
国内目前金融衍生品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运用还不够广泛,一方面是由于外汇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完善和金融衍生工具费用较为昂贵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也因人民币长期升值造成企业风险意识的淡薄,同时也缺少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
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行以及汇改不断深入,这些束缚终将会被彻底打破,外汇金融衍生品也将迎来井喷式增长。金融衍生产品使得经济主体可以用较低的交易成本对各类资产风险进行独立管理并将风险进行分割和转移,增强了金融体系的弹性与抗风险能力,有助于虚拟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吸纳实体经济过剩资源,也可以增加宏观调控的灵活性。
因此,尽管近年来震动世界金融体系的危机和风波似乎都与金融衍生品有关,但金融衍生产品仍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之中。
作者:尹雷来源:市场周刊2017年1期
第2篇:浅议金融衍生品的会计信息披露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背景下,金融衍生品在交易市场中出现的频次越来越多,所带来的风险也愈发巨大。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广泛性、合约性等特点,使其会计信息披露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完善。本文就金融衍生品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探析。
一、当前金融衍生品的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分析
金融衍生品实质上就是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价值变动的合约。其主要是由众多的金融产品及工具标的物衍生而来。在近年来,金融衍生品得到了快速发展,交易数量大大增加,并成为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据相关数据表明,仅在2011到2013年两面之间,我国所增加的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就提升了55.19%,其负债余额则提升了68.16%,由此可见其交易量的增長速度。并且在2015年之后,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明确提出,会在现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上,推出新的金融衍生品。
会计信息披露是金融衍生品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在了解企业实际采取情况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在2015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也对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准则进行了适当调整,丰富了披露方式及内容,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进行了规范。然而由于金融衍生品变动性较强、风险较高,在制度的执行等方面也存在较大难度,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众多问题。
二、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现存问题
(一)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过于简单粗糙
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表内、表外披露都过于简单粗糙。金融衍生品表内核算科目主要包括金融远期核算科目、金融期权核算科目、金融互换核算科目等。新会计准则虽然将其纳入了表内核算,并提供了计量依据,但是企业并没有反映其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只能运用原有科目核算,导致会计报表中的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项目过于简单,使用者无法通过报表准确了解企业实际情况。而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表外披露中,会计报表虽然能够反映多个会计项目,但是无法完全反映金融衍生品项目。同时,其信息披露长期游离于表外业务也不利于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的会计处理。
(二)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真实性
在传统会计理论中,未能得以履行的权力、义务无法作为资产、负债被纳入会计报表中,而金融衍生品恰好就属于未来权力、义务的契约,因而难以被纳入报表之内。同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存在“以小博大”的特点。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相当于在金融衍生品上进行了少量投资,而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会不断变动,若是其变动情况与投资者期望的相同,则能够使其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甚至远远高出其所投资资金的几十倍。而金融衍生品这一交易特点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往往难以得到真实显现,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丧失了其有效性。
三、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优化措施
(一)规范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方法
首先,我国应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应保证公开、公正,透明操作,国家应针对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规则进行统一对顶,并加强监管,实现对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企业为投资者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供完善的金融衍生品资产、负债信息,对于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除外,并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惩处。
其次,应对金属衍生品会计信息表内、表外披露进行优化。要求企业适当增加表内核算科目,并调整报表附注方式,使表外业务表内化,从而充实、完善披露信息,使投资者在应用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企业实际资产负债情况。对于一些无法将表外业务表内化的企业,则可以将相关交易信息发布在本企业网络平台上,以便达到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目的。
最后,企业应为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设置专项明细表。随着金融衍生品交易量的不断提升,以往的会计报表已经难以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因而,应设置专项明细表,对金融衍生品的名称、到期日、风险系数等信息进行详细列明,充分发挥其在投资者决策方面的价值。
(二)加强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流程控制
为保证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还应加强对其披露流程的控制。首先,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实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遵循“宽严有度”的监管原则,保证企业交易流程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流程的规范合理,从而保证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其次,建立中期披露制度。以往的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在年度、季度的基础上编制会计报告,缺乏及时性。中期财务报告的制定,则能够缩短财务报告周期,使信息更加符合企业及市场实际情况,有效保障了信息的真实可靠。最后,应尽快建立临时披露制度,从而使信息能够充分反映出企业阶段性变化,增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四、结论
金融衍生品现阶段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部分,其因投资成本少等优势,在近年来被投资者所看好,交易量大大增加。而与此同时,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也逐渐得以显现,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利益,加大了投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应尽快对金融衍生品会计信息披露方法进行规范,建立完善的披露规则,并加强对其会计信息披露流程的控制,充分保证披露流程的规范化以及披露信息的真实可靠。
作者:田婷婷邓俊来源:商情2016年51期
从博弈论角度分析金融衍生品投资追求高风险的原因
像其他事物一样,金融衍生品也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在美国60年代,银行营收主要靠存贷差(到2013年最赚钱的富国银行存贷差仍然略高于其他收入),金融衍生品仍处于早期阶段。所罗门兄弟银行的债券交易员i发现房贷偿还周期较长,为了使贷款提前偿还他创造了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MBS),在使贷款提前偿还的同时规避了坏账的风险,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成为众矢之的(在2004年他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过去75年中最伟大的创新者之一“oneofthegreatestinnovatorsofthepast75years”)。下面将从行为的角度来解释为什么原本用来规避风险的金融衍生品——MBS却成为了次贷危机的导火索。
第3篇:金融衍生品高风险金融危机次贷危机零和博弈非零和博弈
一、金融衍生品的非零和博弈
房地产贷款是银行贷款门类当中最稳定的一种,大多数人认为不会有人不还房贷,而且从整个银行领域来看房贷偿还率一直是各种贷款中最高的(我国助学贷款偿还率更高)。因此MBS是ABS(资产支持证券)中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综合来看最值得投资的一种。市场也是这样反应的。截止到2008年第一季度结束,美国MBS余额达到7.4万亿美元,超过同时期的公司债5.9万亿美元、国债5万亿美元,成为美国证券市场上最大的券种,占存量的24.22%。
巨大的市场带来的了前所未有的收益,使美国解决了石油危机造成的金融机构经营困难,同时,贷款坏账的风险从银行转移到证券持有者(主要是投资银行),而银行提前获得了贷款偿还,资金出现了富余,所以银行可以承担更高的风险向信用评级更低的贷款者发放贷款,同时收取更高的利息作为风险的补偿。同时新发放贷款再一次作为MBS发行……如此往复使得同样的资金可以在市场上流动很多次,因此带来了繁荣。但是到这里,贷款者、银行、证券持有者三者之间一直进行的是非零和博弈。
我们假设贷款者为L,银行为B,证券持有者为S,假设市场中共有n个贷款者,贷款期限为一年,首付为零;一家银行;一个证券持有者。房贷年利率为x%,每套房子价格为Pl且价格不变,银行将每套房子折算成价格为Ps的证券进行出售且Ps>Pl,住房成交时间为年初,贷款偿为年末,得出下表:从表中得出结论如下:贷款者将会损失,金额为x%nPl;银行将会获利,金额为n(Ps-Pl);合计为零,参与者进行的是零和博弈。
可以看出证券持有者如果想要获利,Ps必须在(Pl,(1+x%)Pl)之间。Ps价格由银行确定,所以银行可以将风险完全转移给证券持有者。同时,如果不假设房子价格改变(因为土地资源为稀缺资源,假设长期看涨)、贷款期限延长,贷款者最终合计应该加上价格变动造成的溢价。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贷款者和证券持有者都是可能的收益者,而银行是确定受益者。所以说到此为止,三者进行的是非零和博弈。
银行在收到卖掉证券的资金之后希望把这些钱继续贷出,但是很多需要贷款的人并不符合信用评级的A+,为了平衡风险银行收取更高的利息,相应的降低抵押证券的价格使得其在同类证券当中更具有价格优势。但是MBS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几千笔贷款捆绑销售的,贷款的评级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银行在销售时都会标注各类评级所占比重用以明确风险,但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并不像企业贷款那么容易考察风险。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手段,哪怕最后破产也是银行贷款优先偿还。而房地产则不同,突然地失业、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任何一种造成贷款者丧失还贷能力的事件都会导致坏账的出现,这种风险是突然地、不确定的,而购买证券的机构只能承担风险?当然不会,前文提到投资MBS的主要是投资银行,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们当然不会默默承受。
一个A级的MBS可能由80%A、15%B、5%C构成,当出现风险之后B级将会降为C级,A级降为B级和C级,但是MBS整体仍然是A级,因为一个已经被购买的证券是没有人会去花钱进行评级的,银行不会是因为证券已经销售出去;机构不会是因为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资产贬值。手握大量名为A级实为垃圾的机构把证券再次打包捆绑销售给其他机构来谋取差价获得利润。这种被打包的证券化资产被称为担保债务凭证(CDO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一些B级的MBS因为捆绑使得收益增加担风险不变,因此成为A级的CDO,当A级的CDO出现风险机构再将CDO捆绑成为CDOofCDOs。关系如下图:同时银行为了不但增加贷款的数量来增发MBS采用了浮动利率,这意味着风险的评级仅仅证明了贷款者在申请贷款时是有能力偿还初期利息的,而初期一般都会享有利率优惠(银行为了刺激贷款而采取的手段)。因此在利率优惠期之后,利息将会增加且受贷款人偿还能力影响。换句话说,当一个人在优惠期一过的时候失业就意味着其偿还能力下降,风险增加,银行将会在原有利息之上增加额外的利息,贷款者很有可能因为高额的利息选择放弃,从而造成不良贷款。而银行早已将贷款作为MBS卖给机构,所有的风险都由机构来承担。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浮动利率贷款成为了零和博弈甚至是负值博弈,因为高利率造成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不足以抵消利息;而流通的MBS捆绑了无数次之后价值趋近于零,却仍然在机构之间流动,这时机构之间进行的也是零和博弈。
综上,从MBS逐渐从非零和博弈演变成为零和博弈的过程,当人们追求高额利润的时候是不择手段的。同时零和博弈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比于非零和博弈的金融交易利润报酬更高。
二、次贷危机中各行为主体的表现
美国次贷危机前后各主体行为表现如下表:
在危机之前是有很多信号的,比如房地产贷款违约率上升至4%、浮动利率优惠期减少、名义上流动的资金几乎是实际MBS总额的20倍(通过买CDO的CDO)……但是傲慢的投资银行相信房地产市场坚如磐石,很多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如政府希望稳定)公开表示房地产市场没有泡沫。
危机开始时(2007年初)很多投资银行开始受到影响,下面以贝尔斯登(BearStearns)为例:
像其他投资银行一样,贝尔斯登也进行了大量MBS、CDO的交易。2007年初时贷款违约率上升但是MBS的信用评级并未改变,因此CDO的价格也未改变。年中6月发布季报,显示盈利同比下降10%,主要由MBS市场疲软造成。8月总裁辞职。9月发布季报,盈利同比下跌68%,从5月开始账面资产严重缩水,金额高达420亿美元,投资者损失惨重。2008年1月总裁再次辞职。3月美联储通过提供摩根大通最多300亿美元应急资金收购贝尔斯通,同月摩根证实将以每股2美元收购(2007年最高每股157美元)。2010年1月摩根大通不再使用贝尔斯登的名称。
从贝尔的事件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大投行的态度是十分暧昧的。并且贝尔斯登被收购也使得摩根大通吸收了大量资产。如此看是双赢的,稳定了市场又获得资产。就像其他投资一样风险是一直存在的,再稳定的投资也是有风险的。但是本该明确风险的评级机构却不能明确风险,甚至误导投资者相信高风险的投资是低风险的。在这种欺诈行为下产生的损失就不再是风险损失,而是人为造成的。
三、总结
在银行诞生之前,人们就已经体会到市场的魅力了。城市本身就是从一个区域的交易集散地演变过来的。随着市场的发展人们逐渐变得理智,开始分析市场,分析人们的情绪,从而预判价格,进而获利。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一批人,他们脱离了市场,仅仅靠分析大众的情绪来决定价格,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欺骗作假。为了超高回报追求高额风险,为了规避风险又把风险转移。除了我们每个人都有的贪婪之外其实还有长期处于金字塔顶端带来的自负。
不过,追求高风险的同时也让很多人知道市场是不成熟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正是因为这样,华尔街这样的地方才能够在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之后重新绽放出新的光芒。
作者:杨名杨来源:商情2016年36期
第4篇:中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之路
近些年来,由于世界经济体系的巨大变化,使得我国的航运行业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导致我国的航运市场的未来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特别是航运价格的不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相关企业对其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信心,但是航运市场越是不稳定,企业越是应该通过投资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以达到稳定市场、降低经营风险的目的。目前,我国的航运金融衍生品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开始投入到相关课题的研究中,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进行简单的介绍,并详细分析促进其发展的相关措施,希望能为我国航运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帮助。
近些年来,虽然我国为了改善航运行业的现状,推出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以降低航运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其经济收益,但是目前我国航运行业的发展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解决目前我国航运的发展问题对于该行业的整体发展而言具有不可忽视的必要性重要作用。部分人认为对金融衍生品进行必要的创新与升级,是提升产品质量与权威性的主要措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航运企业对此进行投资,但是伴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金融产品的更新与淘汰速度也大大提升,因此,做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我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相比还落后较多,所以,我国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进行一定的改善与促进。
一、航运金融衍生品发展的必要性
最近几年,我国为了推动航运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加大对金融业务的创新力度,同时制定了相关的金融政策,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航运企业经营的风险,为其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是现阶段我国航运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在这种背景下,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航运衍生品的发展既是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我国航运企业的根本需求。
(一)满足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需要
发展必要的金融衍生品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基础要求,目前,在世界上部分大型城市建立的航运中心都普遍具有一个特点,即需要能够对航运市场的价格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与影响力。要想对航运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需要具备对产品标准的决定权,例如英国伦敦的航运标准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世界的标准,即使目前该港口的业务已经被时代淘汰,但是其标准依然在世界航运行业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国要想建立相关的航运中心,就必须需要具备必要的航运标准,并建立较大规模的本土航运金融衍生品产业链,大力发展该类产品,这对我国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二)提升航运市场的效率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即无套利均衡,当市场的价格波动偏离正常范围区间时,相关参与者就对进行一定的套利行为,企图在价格波动中获得利益,而套利行为的出现能够在很大程度促进市场价格恢复正常,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性,一旦市场价格恢复正常水平,套利行为就会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市场价格就是在这样不断的波动与套利行为中实现相对稳定。而金融衍生品的存在则是为套利行为提供更方便与高效的工具,衍生品市场的多样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市场的调节效率,且市场价格恢复稳定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总而言之,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我国航运市场的效率。
(三)促进航运企业的发展
航运企业的运行由于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需要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要想实现航运企业的稳定运行,就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经营风险,以实现企业长期的运行,购买相关的航运金融衍生品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但是,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部分参与远期运费协议的航运企业都输多赢少,整体呈现出不乐观的发展现状,虽然如此,我国也不应该放弃在该方面的交易业务,我国航运企业必须要通过购买相关的金融产品来规避风险,以降低企业在风险中承受的损失程度,因此,我国需要通过研发本土的航运金融衍生品,构建自己的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为航运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
二、航运金融衍生品发展的相关措施
对于我国航运企业管理者来说,必须加大对航运金融衍生品的重视程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航运金融衍生品种类,进而使企业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能够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基于此,下面本文就结合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实际情况,对实现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增强对于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研发
仅仅依靠外部的市场条件与金融产品是无法提升我国在航运行业的影响力与决定权的,因此,增强对于我国自己的金融衍生品的研发具有无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于该产品的开发应该注意与国内前景较好的企业的需求相挂钩,只有这样产品才具有市场与权威性,目前,我国的造船领域发展前景较好,虽然近些年由于技术方面的硬伤稍微落后于韩国,但是,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对该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不仅在经济方面,在技术方面也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因此,面对市场上造船原料的价格波动,造船企业需要通过相关的金融衍生品来降低经营风险。我国的造船市场不具有大头垄断现象,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较高,因此,这能够为金融产品的研发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航运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提高航运企业的竞争力
航运行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行业,外部市场的变化对于企业的运行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仅仅依赖市场环境进行运营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企业的运行风险,因此,通过购买相关的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的主要方式,我国参与世界航运交易的企业数量与其他国家相比远远不足,且大部分企业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但是我国不能因此就放弃了对于国际市场的探索与追求,我国可以通过研发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衍生品从而提升航运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航运企业的经济效益,稳定航运企业的运行,并通过更合理的价格吸引国际客户,扩大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规模与吸引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航运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由此可以看出,航运企业必须创新自身的特色产品,进而能够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客户,这对航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来说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增强FFA交易在我国的发展
金融衍生品的存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因此,增强FFA交易对于我国航运企业的发展而言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对于FFA交易在中国的发展,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措施,首先,需要对贸易形式进行一定的中国化调整,例如使用本国货币作为结算货币等;其次,我国需要开发一些与自身市场相适应的金融衍生品,以提升国内外航运企业对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兴趣;最后,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需要对FFA交易的参与者进行一定的筛选,若在FFA交易中的相关者都是与航运行业无关的企业,那就实现不了发展航运企业的目的,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对相关的参与者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便于FFA交易在我国的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航运大国,但是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与决定权还是较弱,这需要是因为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足,因此,研发相关的金融产品对于解决该问题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本文主要根据目前我国航运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其发展的必要性进行简单的介绍,其中包括满足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需要、提升航运市场的效率以及促进航运企业的发展等,同时,还提出了增强对于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研发、提高航运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增强FFA交易在我国的发展等措施,希望能为我国航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与航运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一定的帮助。
作者:来源:今日财富2016年21期
第5篇: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管理探究
金融衍生品的作用具有双向性,因为它在市场机制中的作用比较重要,如果运行得当,不仅能够强化市场运转,还能促进经济增长;不过,这种产品特性具有高风险性,随着价格浮动以及国家体制的变动,会产生一定的隐患。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就是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内外环境缺少强有力的监督以及管控措施,如果对金融衍生品市场采取全程强化的方式对其极大监管力度,以宏观调控作为切入点,增加必要的法律环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风险因素的管控,加快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的发展。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国际金融环境不稳定的现状,美国国内很难能够保障金融内环境的稳定,于是,在1972年,芝加哥创办了国际货币市场,随之出现了英镑、加元、马克、日元等若干货币期货,至此,金融衍生品开始被人们认知。金融衍生品市场出现第一个繁荣时期是在1985年前后,在这一时段中,以英美为代表的十二个国家都出现了金融期货交易,并且具有典型的期权交易的特点,同时特别为客户提供了较大规模的套期保值的手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柜台市场的形成以及发展。二十一世纪以来,金融衍生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高速扩张,极大地增加了市场活力和效率,但是也隐含着巨大的风险。2008年中信泰富155亿港元汇兑的损失,更是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敲响了警钟。金融衍生品市场能够获得发展,同样是当代经济发展的推动,但是其中潜在的巨大的风险因素也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实现对风险因素的规避使得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笔者以金融衍生品的内涵作为剖析的切入点,全面系统地对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因素的种类进行深入剖析,并阐释导致风险出现的最主要原因,之后再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推动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一、金融衍生品的内涵剖析
现代意义上的金融衍生品虽然已产生四十余年,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侧重点对金融衍生品进行了定义,金融理论研究界对此尚未有定论。我国非常著名的学者梁凌江在研究中指出,金融衍生品的产生一方面来说是金融创新的结果,但是另一方面人们也称其为衍生证券,在性质上,可以认为它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能够实现风险转移,因为它是对未来做出的金融安排。根据前人的研究结果,笔者对于金融衍生品的观点是:这是一种传统的、基础的金融工具,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货币或者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会衍生出全新的金融产品,这对风险的规避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发展的不断持续,衍生品的种类也越来鳄鱼多样化,如果以形态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四大类: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如果以原生资产为划分标准,同样可以分为四大类: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按照交易属性的去比如,既包括内在交易,又有表面交易形式,金融产品的特性也需要与期货转换相结合。如果能对市场体制的经济做出良好的规划,也会保障价格对物品的调和。期货的特性要求比较严格,尤其对交易形式和交易过程。在协调过程中,需要双方商定金融衍生品的基本特性以及特色。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存在的风险种类
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种类多,其主要有违约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这四大类大类。
(一)违约风险和价格风险
违约风险又称为信用风险,其主要是由于当事人不能完整履行合约义务而导致交易失败、造成损失的风险。此类风险在信息流动速度快、不对称性强的今天更容易出现,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损失。违约风险具有传递的特征,当一方失信造成违约,就可能会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得金融衍生品市场上出现扩散性信用风险。此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主体即可以是金融机构、普通企业,又可以是普通散户,他们的信用等级是参差不齐的,导致衍生品的信用风险比传统的违约风险更复杂,并且对于数据的统计分析也会出现误差,金融衍生市场存在着高风险性。因为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它在市场上的地位,通常来说,反向增长也有违市场的体制构建,并且因为数据的误差和预测的不准确性,更能增加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然而,这种风险的存在却是必不可少的,每个金融产品在衍生过程中都会造成风险的发生。不管金融衍生品的属性如何变动,都会构成市场风险。在对期货以及股票统计的基础上,或许会增加经济市场上的价格变动幅度。所以说价格变动也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包括利率、股票的起伏过大,造成了交易活动的“流产”。
(二)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流动性风险从本质上说是被动的,因此常处于不利地位。这是因为缺少必要的交易对手,所以不能实现变现或者平仓,只能够被动等待最终的交割的方式。导致这一风险产生的根源主要是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流动性风险。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交易的一方出现了资金匮乏,而后者是市场中交易规模以及交易程度发生了改变。新产品上市时间短、参与人数少、市场深度浅的衍生品往往具有更大的风险,当他们的流动出现困难时,即使账面上有很大盈利,投资者也应该高度谨慎。法律风险。金融衍生品市场由于具有高风险性,因此法律法规的需要就更加明显,但是现实情况是,我国金融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够完善,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了规范缺少强制性,并且由于税制以及破产制度的改变,成为了一系列新风险催生的摇篮。这部分风险因素被统称为法律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品可以突破区域的局限,因此对其的监管必须要参与其中的各个国家实现法律管辖以及国际协调,这就是催生法律风险的最主要因素。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出现的原因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的出现主要是内部风险监督与控制失灵和外部风险监督与控制不合理造成的,为解决这一缺口,我们应该全面分析造成风险的因素,由此一来才能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
(一)金融衍生品市场内部风险监管与控制失灵
金融衍生品内部风险监管与控制失灵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的缺失和风险内控组织架构上。从2004年开始,我国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实施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这项办法中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相关内容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于推动以及发展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促成相关法律环境的完善等方面都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仅仅是部门规章,法律层次低和执行效力弱的弊端客观存在,尽管新修订的《证券法》为金融衍生品预留了空间,不过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方面仍然存在立法空白。并且,我国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采用的风险管理架构是“金字塔”式,在该架构下对发现的问题需要逐级上报,决策部门作出指示后又要逐级下传,大大降低了组织运作的效率,对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而言无疑是不够科学的。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外部风险监督与控制不合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外汇储备也于2005年突破6000亿美元大关,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储备大户”,这一庞大的基金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国保持币值稳定、保证货币公信力的需要。国际储备的过于强大,无疑是国家财富的闲置和浪费,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国内通货膨胀的诱因,进而给人民币升值带去压力。人民币升值预期越强,国际游资注入国内就越多,我国面临的投机威胁就越大。此外,资本项目管理存在“外严内松”的趋势,为国际游资投机活动提供了便利。虽然我国将资本账户项目管理分为十三个子项目,看上去比较完善,实际上不少的项目管制都已经放开,无疑使得国际游资频繁进出我国,增加了投机活动的几率。
四、解决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的策略
(一)加大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力度
金融衍生品市场高风险特征的存在,需要我们时时警惕,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的监督,以控制风险。事前监管上,要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并明确各自的职责。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做到决策尽可能科学化。管理层要负责建立具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相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厉的制裁。风险管理部要对交易伙伴的信用度、资产或财务状况进行准确评估和调查,并对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综合预测,提出建议方案。监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的内部控制政策、风险管理部门的业绩、违纪违规事件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在事中的监管方面,一方面要及时实现对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相关交易的精准记录以及披露,不断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加大对业务披露的透明,这样才能够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把控。另一方面,作为基层员工,能够实现向最高管理层报告重大事项,最大程度的提升运作效率。在事后的监管方面,及时的补救措施必不可少,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危机预警方案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做好提前预防工作,以期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的产生。
(二)大力加强立法和宏观调控工作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自提出后各行各业都在强化法律法规建设,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金融衍生品立法推进度。如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的法律制定,要明确规定金融衍生品产生的程序、标准等。此外,我们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研究合理的外汇储备数额,加强对国际游资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国际游资投机的可能。同时,国内监管部门和国外监管部门要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设计和制定对金融衍生品跨国交易的管理机制和规则,尽量减少风险在他国的发生和传递。
作者:徐璐来源:今日财富2016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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