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文化管理模式从新中国创立之初到现在,在沿革传统文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摸索中不断前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管理的模式跟经济管理模式一样,也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管理模式(1949-1978年)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管理模式(1978-2010年)这两个主要发展阶段。
计划经济时期的文化管理模式的形成主要有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一是延续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放区文化管理的方式;其二是受苏联文化管理模式的影响和对苏联文化管理模式的借鉴,无疑,新中国文化管理模式受苏联文化管理模式影响是巨大的。
一、计划经济下文化管理的结构
(一)文化管理的主体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根据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需要,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其中包括部分管理文化方面的政策。在总体布局上,与行政管理机制相对应,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均设立了由各级党的有关部门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的文化工作的庞大体系。因此,国家和政府的管理,成为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管理的核心。
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之下,建国初期的那种分散的、杂乱的文化艺术团体被合理的组织了起来,纳入统一的管理范围之中,各种文化活动都得到国家和政府的统一组织和调控。在结构上采用单一的公有制形式,所有的文化从业人员都成为国家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干部或职员。在分配上,采用计划经济体制的“大锅饭”,平均分配。演不演戏,出不出作品;演多少戏,出多少作品;演出水平或作品水平的高低与收入没有任何联系,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按年度为这些单位拨款,这其中就包括员工的工资以及开展艺术活动的费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各艺术团体所从事的演出、展出、出版或影片制作等各方面的艺术活动都要进行指导、审定和检查。在人事制度上,文化艺术团体内的人员编制固定,不能随意流动,也没有任何的淘汰机制。
(二)文化管理的客体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管理客体是一切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所有文化艺术团体,它们主要包括了文艺剧团、报社、出版社、电影事业等几大类,即文化事业。
这些文化艺术团体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大多沿用了解放前的私人管理模式,如文艺剧团,上海地区的新闻出版。市场决定了它们的存在形式,这些剧团和出版社从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流动性。但由于苏联文化管理模式的影响,文化领导机构的管理模式应当是从上而下组成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通过行政隶属关系,直接指挥和管理全国的文化艺术团体。因此,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于1952年12月和1954年5月由文化不发布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和《关于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领导和管理的指示》两份文件,将民间私有剧团逐渐收归国有。与此同时,私营新闻出版业、民营电影公司的公有制改造也在逐步开展着。到20世纪50年代末左右,新中国基本上完成了对文化界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文艺剧团、报社和出版社以及民营的电影公司等各类文化部门相继改组成为了国营的文化部门,基本上形成了公有制一同天下的局面,确立了文化行业的“事业单位”属性。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这种文化管理模式,其实也可以看作是把文化管理的客体完全当作了某种公益性文化事业:首先,公众获取这类文化产品或是参加这类文化活动时所需交纳的费用较低甚至是免费;其次,这种对于文化管理的模式将文化管理的客体完全划归为了国家文化事业,不具有商品属性和票房价值,具有非常明显的公益性;最后,这些文化管理的客体由国家和政府兴办,强调了文化的认识功能和教育功能,完全服务于社会与人民。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管理客体可以看作是一种公益性文化。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管理的特征
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文化管理体制成立之初,带有一定的探索性质,而且也是在新中国这样一个特殊背景之下建立起来的,受到了国际国内外环境的影响。但从总体而言,这样的文化管理体制是符合我国文化建设初期这样一个整体情况的,在一定时期内使文化的运行机制得到调整,符合了新中国文化发展的情况,使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最大的保护和发挥;使文化活动得到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使艺术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挥,对新中国的文化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文化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文化作品的生产是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明的需要,而不是作为一种统治工具来运用,其生产应当由市场来决定,而不是通过行政方式加以干涉。这种行政干涉只会违背文化生产的规律,抹杀它的自由性和创新性。文化的传播也必须依赖于市场,根据市场的规律来运作,而不是用行政的手段来分派消费。这样只会阻碍文化的自由传播。然而在政府的强有力的干涉下,它们失去了市场,完全听从行政命令的指挥,从一定程度上繁荣了社会主义文化,但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在政治主导的社会背景下,文艺工作职能屈从于政治,不敢产生任何不“纯”的作品创新,使文艺作品前篇一律,压制了文艺工作人员的创新性和自由性。总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部文化事业由国家直接经营,统包统揽,排斥社会和个人兴办文化事业;文化管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且机构运作行政化、机关化,严重违背了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律;“大锅饭”的平均化分配破坏了竞争和激励机制,影响了文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的问题,但我们应该看到,这样的运作体制在新中国这样一个背景下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社会主义文化空前繁荣,文化活动得到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文化作品和一批优秀的文化工作者。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深入,对文化管的过死,会束缚文艺工作者的思想,使文化作品的生产和创作受到压抑,不利于文化的发展,也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文化的需求,因此,文化管理的方式需要改变。
作者:陈刚 来源:经济生活文摘 2012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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