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治国理政的传统智慧及其阐释逻辑
发布时间:2024-04-19 15:28  
习近平治国理政的传统智慧及其阐释逻辑
———以 “治大国若烹小鲜”为例
吴 延 溢
摘 要: 法治思想从多方面展现大国治理的传统智慧,在方法论问题上,特别提到老子的 “治大国若烹小鲜”。从历史逻辑上讲,古语新说,遵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法,为 “治大国若烹小鲜”注入了更多的新时代内涵。从法理逻辑上讲,“治大国若烹小鲜”蕴含的传统智慧与全面依法治国、比例适度原则、权力监督制约等现代法治理念和宪法精神深度契合,从总体性、协同性和控制论等不同维度生动诠释了的法治方法论。从实践逻辑上讲,“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治国理念是宪法权衡思维的生动体现,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先进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 治大国若烹小鲜; 传统智慧; 法治方法论; 宪法精神
  作为一个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文明大国,中国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国治理问题给中国共产党人出了一份时代考卷。法治思想为我们破解这一时代考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其中蕴含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话语,既有广阔的世界眼光,又有深切的民族情怀,并且从传统经典中汲取中国智慧,旁征博引,祁通中西,为我们呈现了众多带有中国符号、富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政新概念。其中,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提出是用经典的中国话语生动诠释了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方法论,并且在传统法理学 “遇到了知识短缺以及解释力不够等学术短板”①时,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带来了全新的景象。目前对于法治思想的内涵挖掘大多局限于 2020 年 11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其实,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并且经历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不能仅仅停留在某一份文献中,我们的研究应当有历史的纵深感和文献的多样性。虽然 “十一个坚持”中没有提到 “治大国若烹小鲜”,但这毫不妨碍它成为法治思想中法治方法论的精彩元素。古语新说,有何特殊的时代意蕴? “治大国若烹小鲜”与法治思想在方法论上有着怎样的内在契合? 在治国理政的当代实践中如何具体展开? 这些正是本文所关注并努力寻求答案的问题。
  一、历史逻辑: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思想源流与古语新说
  “治大国若烹小鲜”作为一种治国理念,生动体现了中华民族先贤哲人在大国治理上的精致思考,闪烁着高超的法理智慧。但这种理念又具有鲜明的历史属性与时代特征,其本质内涵遵循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发展规律,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呈现出明显界分。
  ( 一) 思想的滥觞
  “治大国若烹小鲜”可以追溯到夏末商初伊尹 “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① 的典故。善于烹饪的伊尹身负做菜的器具,借用做菜的道理向商汤说明自己关于治国的雄才大略。伊尹认为,把握好作料,做出的菜才会不咸不淡,恰到好处。治国如同做菜,操之过急和松弛懈怠都不能做出一盘好菜。商汤在伊尹的建议下两次试探性发兵诱导夏桀穷兵黩武,被激怒的夏桀多次征调九夷兵力伐商而不得,引起各诸侯国的不满,逐渐失信于天下,商汤见时机成熟,再次起兵讨伐夏桀,夏朝很快灭亡。夏桀的灭亡固然存在多种历史原因,但从治国理政方法论上讲,在于夏桀不懂得适度用权、爱惜民力,而陷入滥用法度、劳民伤财的治理困境中。这就如同一个不会做菜的人总是急于把菜尽快做好,于是急火猛攻,铲刀乱舞,最后做出的菜肯定会失败。做菜与治国,两者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是相通的。伊尹 “以滋味说汤”的典故闪烁着古代圣贤大道至简的治国理念和方法论智慧,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伊尹的治国理念最终归于 “王道”,其终极目标在于君主专制秩序的稳固与完善。
  ( 二) 命题的正式提出
  春秋时期的老子对伊尹游说商汤的典故进行了生动总结,在 《道德经》第六十章中明确提出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经典命题,并阐发道: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② 这段话以譬喻的形式起头,再由虚幻的鬼神说到现实的人世间,是老子对珍惜民力、体恤民情的无为而治思想的生动表达,既富有玄妙哲理,又满怀现实关照。但老子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个命题与其下文所阐发的内容之间似乎缺少了一些论证,让人如入玄虚之境,却也为后世思想家与政治家对此命题的阐释与演绎留下足够的思维空间。
  ( 三) 后世的经典解读
  最早对老子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命题作出系统阐释的当属法家代表人物韩非。《韩非子·解老》解释道: “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 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 ‘治大国者若烹小鲜’。”① 也就是说,烹煎小鱼不能时常用铲子翻动它,若翻动过多,那么烹煎后的小鱼就会皮焦肉烂,失去光泽和美味; 同样,治理大国若时常改变法度,国家制定的规矩没有稳定性,那么老百姓便会疲于应付、深受其苦。因此,执政者应清静无为,不要动辄大兴变法。法令一变,各阶层、各利益主体的利害关系自然会跟着发生变化,进而产生更多的交集与冲突,严重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持续繁荣。后世不少朝代的君王都将这种无为之道运用在治国策略上,并产生了积极效果。最具代表性的是唐玄宗李隆基,他认为: “烹小鲜者,不可挠,治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伤人,挠则鱼烂矣。小鲜,小鱼也,言烹小鲜不可挠,挠则鱼溃,喻理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人乱,皆须用道,所以成功尔。”② 他秉持这种治国理念,从务实的态度出发,以民为本,改革弊政,使唐朝社会安定,生产发展,经济繁荣,出现了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开元盛世”景象。
  韩非与唐玄宗对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理解基本一致,都强调法度的稳定性与通变性之间要实现平衡,也体现了某种朴素的民本思维,但这里的民本思维只是停留在方法论层面上。韩非与唐玄宗作为君主专制主义的坚定维护者和践行者,他们治国理政的根本立场始终是君权至上、权力本位,体恤民情的最终目的并不在民,而在君。他们都无法超越传统身份社会的局限性,这是历史的必然。
  ( 四) 当代的温故知新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中,重温经典,借用老子的 “治大国若烹小鲜”来表达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既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又赋予其新时代特定意涵,实现了对传统社会法治方法论的历史性超越。从文化传承意义上讲,这是接续老子式的治国智慧,在变与不变、有为与无为之间求得平衡的问题。“烹小鲜”要求掌勺者既要坚守岗位,认真对待手下的小鱼,不能擅离职守,同时又要在 “烹小鲜”时把握火候,配好作料,按照章法谨慎行事,不可急火猛攻,不可乱放作料,不可用力翻炒,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就国家治理而言,执政者就像烹饪过程中的掌勺者,应当把握好全局,要有章法可循,依法而治,既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又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得为。在一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引用过宋代苏轼的一句话,“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畏事”③,应当在有为与无为之间把握好行权的合理尺度,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从时代创新意义上讲,古语新说,其治理理念与传统身份社会的思想家和执政者不可同日而语,而是富含着新时代的特定内涵与要求。首先,新时代语境下的国家治理目标已经获得了质的提升。不是回到老子的无法而治与消极无为状态,也不是回到先秦法家 “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的法律工具主义治理模式中,而是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战略目标,并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次,新时代语境下国家治理的根本立场也发生了历史性转换。不是立足于传统社会的君主王道,而是秉持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表示治国理政有大量工作要做: 老百姓的衣食
住行、社会的日常运行、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执政党的建设管理等等,但必须始终坚持一点,就是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人民重托,牢记责任重于泰山,要有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要有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态度,兢兢业业,认真勤勉。①
  此外,新时代语境下国家治理的思维方式也实现了全方位重构。法治思想将唯物主义辩证法运用于国家治理领域,坚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停滞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把握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如法治与政治、法治与改革、法治与德治、国法与党规、发展与安全等关系,富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实践导向。
  二、法理逻辑: “治大国若烹小鲜”与法治思想在方法论上的内在契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法治思想的深厚本土资源, “治大国若烹小鲜”虽然发轫于上古时期,但其中蕴含的智慧之光却依然照耀在当下。之所以古语新说,并不是要回到老子时代的无为而治,而是要赋予其治国理政的新时代内涵,“治大国若烹小鲜”与新时代法治理念存在着深度契合与相通之处,从总体性、协同性和控制论等方面诠释着法治思想的方法论意涵。
  ( 一) 从总体性上讲,“烹小鲜”的整体制作技艺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相契合
  烹煎小鱼不是放进油锅里即可,也不能用铲刀任意翻炒,而要在整个过程中遵循一定的章法,注意时间长短、火候大小、前后顺序、翻炒频率、手法力度、食材配方等。同样,治国也要有章法可循,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治理中,法治化是大势所趋,而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而言,依法治理更是必须遵循的基本章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在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以全会专题决定的形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法治中国的新时代。作为掌勺者,应当谨记烹饪之要义,整个步骤手法了然于心; 作为治国者,要懂得理政之道,要有全面性的战略部署。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不同于先秦道家在自然主义以及法家在工具主义上的理解,但可从西方自然法学派先验主义和自由主义以及实证法学派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层面去理解。有学者在如何建设法治中国、重塑中华法治文化的问题上认为,必须要有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在发展道路上,必须回顾历史厘清现实; 在学术研究上,必须回归经典关注现实”①,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现实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正道,开创中国特色的新路,具体而言,就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以
人民为中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以,着重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②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总书记明确提出: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③ 作为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全面依法治国要遵循理性精神,掌握法治运行的必然机理,“这场法治革命,旨在遵循中国法治发展的内在机理与规律”④。烹煎小鱼的运作机理在于遵行自身的一套特有技法,法治的运行机理则在于强调规则之治,不受任何规则之外人为因素的干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法律判断的独立性和谦抑性,防止一切外来偶然的非理性因素的侵扰,降下一道心灵的 “无知之幕”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已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在具体适用法律的司法实践中,舆论的审判不能代替法律的审判,情绪化的冲动不能淹没冷峻的理性思维,群氓式的起哄更不能左右司法者的公正裁判。
  当然,对于法治理论的总体性理解不能局限于法治概念本身,还需要放在外部性的关系场域中作整体性观察,才能认识得更加精准。这里的外部性关系场域包括但不局限于这样几个方面: 法治与政治的关系、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以法治与政治的关系为例,两者的关系是关乎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问题,是法治理论的核心问题。对此问题的把握既有思想上的高度,又有实践上的精度。他高屋建瓴地指出: “法治当中有政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⑥ 并且精准地提出 “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①。要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告诉我们,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党的政策还没有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时,它也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在 “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②。
  ( 二) 从协同性上讲,“烹小鲜”的分寸把握与法治运行的比例原则相契合
  “烹小鲜”要求厨师在厨具、食材、佐料和火候的选择上把握到位。烹煎小鱼需要掌握轻重缓急的节奏,需要遵循咸淡酸甜的配方,需要人与物、工具与材料、技法与力度的高度协同,不可随掌勺者自身的任性而肆意妄为,烹饪过程必须遵循特定的比例原则,以保证不会将小鱼翻炒至烂或失去鲜香。对于治理国家而言,如何协调好公民和国家、社会之间各种关系和利益的平衡,也需要遵循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最近几十年里,比例原则已突破行政法领域,并在宪法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国际认可,意指 “相对于事实可能性与法律可能性的最优化要求”③。随着现代国家法治的发展,比例原则又进一步拓展为法治理论上公认的 “帝王条款”④。一般从目的妥当性、手段必要性和法益相称性三个方面进行解说。实质上,比例原则描述的是公共权力运作与私人权利行使之间合理的比例关系,旨在限制公共权力的过分扩张,同时也防止私人权利的滥用。对 “烹小鲜”治理方式的比例性解读生动展现了法治思想中辩证思维的特质,具体表现为以下二元因素的比例关系。
  一是目的与手段的比例性。要烹饪出美味的小鱼,烹饪的手法要有所掌控,如果大力挥铲、大火翻炒,鱼肉必然焦烂。因此,治国理政也需要注意目的和手段保持平衡。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采用对民众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措施,就会造成目的和手段之间的比例失衡,治理的目标也难以实现。二是成本与效益的比例性。为了能天天吃到新鲜的小鱼,而将江河里的鱼儿捕获殆尽,就会造成资源枯竭。一项
政策法令的制定与施行会耗费交易成本,如果成本过大,反而得不偿失。比如,计划生育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有利于缓解人口过多而带来的人均资源少、就业压力大、人口素质低等问题。然而,随着 “一孩政策”的长期推行,其带来的人口结构与人口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显现。这就要求执政者在追求目标时必须有成本意识,要有全局性、长期性、持续性的战略视野,计算行为的利弊得失,适时作出策略上的调整。三是规则与例外的比例性。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树立规则意识,国家的法律政策就是我们应当遵守的规则,但规则在适用到具体人和事的时候,不能僵化地去理解和操作,而是要在合理范围内做出适度调整,在坚持规则的刚性原则下,也要给予必要的弹性空间,旨在实现公权力运作目标的同时,尽可能少地损害私权利,这样法律政策才能有效执行,发挥出良好作用。例如,在刑事案件侦察过程中,我们制定了调查取证的一般规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律允许采取非常规手段,设置一般规则的例外情形。
  ( 三) 从控制论上讲,“烹小鲜”的适度性要求与权力制约的法治目标相契合
  烹饪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同一道菜,不同的厨师会做出不同的味道,所以说,烹饪美味佳肴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掌勺者。掌勺者手中把握着权力,火候大小、作料配比,皆由掌勺者来决定,因此,掌勺者做菜时必须谨慎,防止出差错。同样,国家公权力的运作,也应当按照既定的权力配方谨行慎用,不可妄为,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防止权力的滥用,“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界限,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①。
  根据 “孟德斯鸠经验”② 和 “阿克顿定律”③,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也特别重视权力制约和反腐败问题,指出“要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⑤。所以,为了使权力得到谨慎运行,确保权力的餐桌不至于弥漫着焦糊味,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构建有效的防范机制。这就需要科学配置权力,详细制定权力清单,合理设定权力运作规则,严密设置权力运行程序,提高权力运作信息的透明度,使掌权者没有腐败的机会,从而有效防范权力腐败。其次,构建完善的保障机制。通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培育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不同类型组织和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在制度、人员、机构和物质条件等方面对权力形成全面制约。最后,构建严厉的惩戒机制。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权力腐败做到零容忍、全覆盖,“老虎” “苍蝇”一起打。⑥
  三、实践逻辑: “烹小鲜”方法论原则在治国理政总体布局中的具体展开
  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相结合的时代精华。对法治方法论的总结凝练,既要遵循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基本思维范式,又要在 “两个结合”语境下赋予其丰富的时代内涵。对于援引的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命题,我们需要运用协同性、比例性和平衡性等辩证思维去阐释,并且要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化强国、社会民生以及自然生态诸领域全面展开,寻求公权与私权、无为与有为、动机与效果、内生与外发、人类与自然等多种对立统一场域中的合理平衡,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彰显权衡与权变的宪法精神。
  ( 一) 在市场经济建设上准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
  “烹小鲜”的道理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这个掌勺者与市场主体这些小鱼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一直在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寻找科学定位,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直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就对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发挥提出了新要求,“在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 ‘看不见的手’和 ‘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①。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定位,也为新形势下法治型政府的建设指明基本路径,既要有限政府又要有效政府,既不能统得过多过死,又不能完全自由放任,而是要遵循 “烹小鲜”的治道逻辑。 “治大国若烹小鲜”要求政府找准定位,着力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政府办事效果,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是更多发挥政府作用。强调,要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②
  ( 二) 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正确摆放掌权者与人民群众的角色关系
  烹煎小鱼要关注的事情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 “小鲜”。无论掌勺者的烹饪经验如何丰富,做菜技艺如何娴熟,小鱼才是整个烹饪过程的关键。正如老子所说,治理国家应当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③。具体来说,就是执政者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视为治理的客体,而应当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爱民利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
民所谋; 应该始终保持 “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要有密切关注民间疾苦的忧患意识,在谈领导干部基本功时曾援引明代张居正的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①。对执政党来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②。
  大道至简,只有在 “烹小鲜”的过程中少折腾,鱼肉才能完整而不被翻烂。烹煎小鲜的过程,也是 “无为”与 “有为”相统一的过程。以 “无为”治理国家,如同 “烹小鲜”,不能瞎折腾,也不能搞得太复杂,更不能扰乱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同时,国家治理又要适度 “有为”,制定和实施政策要以实现最好的治理目的为原则,寻求简约、科学、有效的路径和方法。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大道就是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增强政治上的定力,不照搬照抄西方的模式,而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 三) 在文化强国建设上努力实现内生发展与文明互鉴的有机统一
  文化软实力的竞争与较量已成为当今世界各个国家走向强盛所必须迎接的挑战。近代以降,中国长期积贫积弱,在和西方列强的较量中一直处于劣势,不仅在经济上被掠夺、政治上被操控、军事上被侵略,而且在文化上也笼罩于西方话语霸权之下。当代中国今非昔比,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世界影响力日益彰显,我们不仅要输出人民币,而且还要发出中国声音、展现中国话语、构建中国逻辑、弘扬中国精神,冲破西方文化帝国主义的藩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扬眉吐气、大放异彩。正如所说: “历史与现实都证明,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文化创造力。每到重大历史关头,文化都能感国运之变化、立时代之潮流、发时代之先声……使中华民族保持了坚定的民族自信和强大的修复能力,培育了共同的情感和价值、共同的理想与精神。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③
  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根本上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在当代中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本土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特别是要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④。要有清醒的文化自觉和坚定
的文化自信。当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并不是盲目排斥外来文化,而是吸收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恰如烹煎小鱼,既可以用淮扬式烧法,也可以引进普罗旺斯的风味。告诉我们,人类的文明成果是由世界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他在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如数家珍地为我们列举了从古希腊到现代的欧美各国文化领域的大师,他们不仅为世界文明贡献了华彩篇章,也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繁盛提供了丰富的滋养。所以,既要不忘本来,又要吸收外来,只有这样才能走向美好未来。
  ( 四) 在社会民生建设上坚持政策法律与社会效果的协同推进
  “治大国若烹小鲜”还要求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求合理界限与良性互动,改变过去 “强国家、弱社会”的畸形格局,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①。国家的政策好比厨师手上的盐和味精,一定要撒放得恰到好处,不能为了追求口味,而忽略了各种副作用。要学会将政府的治理负担向社会消解,从而有效解决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抱负之间的紧张关系。21 世纪以来,我国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但是,我们也有一些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时断时续地出台了各种大同小异的房屋限购政策,但这些房市政策并没有达到消弭房市泡沫的预期目的,没有很好地发挥行为导向作用,反而引发了假结婚和假离婚的社会现象,把民众诱入对物质利益的投机性计算当中,把婚姻当作儿戏,把家庭置于分崩离析的险境。执政者应当把握好政策的度,充分考量国家政策与社会效果之间的良性互动,对可能产生的后果尽早做出预判,不能因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对社会其他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要合理平衡中央与地方、政府宏观调控与公民契约自由、公民权利与居民权利之间的比例关系。②
  ( 五)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协同考量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烹小鲜”有一个自然焖煮的过程,要让其自然地生发。因此,掌勺者要做的不是 “数挠之”,而是顺应小鱼烹煮的自然过程,作出适时恰当的调整,从而使小鱼烹制的自然过程与掌勺控制的人为过程达到完美统一。这也契合了道家推崇的“天人合一”思想。这种思想要求我们在谋划未来发展战略时,抛弃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思维,认真贯彻生态主义的系统思维,将人类看作宏观生态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或要素,“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③,特别是要协同考量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④。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道理告诉我们不能违背规律,人类应当将尊重自然作为行为的基本准则。指出,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① 想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尊崇客观规律,树立人与自然辩证和谐的发展观,“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②。要贯彻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以的 “两山论”为指导,构建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建设美丽中国,谋求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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