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对流入地的城市规模、人口结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对我国人口规模和结构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影响。因而,文章从城市适应的理论框架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解析。研究发现: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呈现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特征,其期望生育子女数减少,男孩偏好弱化,并存在显著的代际差异;而就业类型、生育保险、住房产权等经济适应因素,以及对流入地城市生活水平的满意度、定居意愿等心理适应因素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然而,居住质量、与本地人交往的频繁程度等社会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却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此外,性别、年龄、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等个体特征因素也对其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城市适应;
作者简介:梁土坤(1983-),男,广东茂名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人口社会学与社会政策研究,E-mail:liangtuk@。
生育意愿是生育行为的前提。我国人口控制的生育政策的主要效果之一,就是改变了并继续改变着人民的生育意愿[1]。“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其实施效果很大程度上将依赖于人民的生育意愿。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至2013年年末,流动人口总量达到了2.45亿,超过全国总人口的1/6[2]。流动人口呈现普遍化的发展趋势,因而,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变化趋势对我国未来人口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实现程度将对流入地的城市规模、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低的问题等[3]。同时,也会影响着流出地城市的人口规模。而且因流动人口及新生代流动人口规模较大,所以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生育行为的转变等也将对我国人口规模、人口性别构成、人口年龄构成、地区人口规模及地区人口结构等各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此外,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也会对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产生影响。
基于此,本文将利用南开大学“2013年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对策研究问卷调查”数据,首次尝试从城市适应的视角来分析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特点及影响因素,以期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一、文献回顾及假设提出
生育意愿研究是人口政策转变后的研究需求和决策需求的体现。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的系列决策和作用过程表现为,生育动机-生育意愿-生育打算-生育行为-生育率[4]。而生育意愿(fertilityintention)包括生育子女数、性别偏好、生育时间等内容[5]。早在1997年,就有学者通过对昆明市女性流动人口的调查,指出在生育子女数量意愿方面,流动人口妇女不同于农村妇女,与城市妇女较为接近,并指出流动人口妇女少生意愿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6]。随后,部分学者也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进行了分析,并指出流动人口的生育子女数的意愿较低,其性别偏好也并不明显,其生育意愿呈现出现代性的特征[7]。
也有学者认为,根据城市适应的相关理论,外出使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观念、生活习惯等各方面逐渐与城市人口相适应,从而导致其逐渐改变甚至最终放弃原有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促使其生育意愿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化[8]。然而,至今依然没有学者从城市适应的视角来详细分析城市适应的相关因素是如何影响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的。
国外学者对移民适应等相关问题的研究较多。例如,对瑞士的青少年移民的心理社会适应问题[9],对俄罗斯的移民的适应问题研究[10]。而我国学者关于城市适应等相关议题的研究始于21世纪初,例如,2003年江立华指出,农民工作为城市的特殊群体,其城市适应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改变自我,融入城市社会;二是在城市重建原有的生活环境和文化[11]。
适应(adaptation),可以理解为一个过程,移民对变化了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等作出的反应[12]。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体现在其从传统向现代、从乡土向城市、从封闭向开放转变的过程和变化以及由此所获得的现代性特征[13]。流动人口在由农村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其对城市适应程度的提高,也可能对其生育意愿发生影响。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城市适应的视角来探索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并基于已有研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代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动人口的生育子女数的意愿较低,二是其性别偏好并不明显[7]。因而,随着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程度的提高,其生育意愿的现代性特征可能越来越明显,则城市适应可能对流动人口期望生育子女数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
首先,家庭人均月收入等经济因素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重要影响。例如,李玉艳等对北京市、上海市、成都市3个城市已婚流动人口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家庭人均月收入对流动人口期望生育子女数量具有显著影响[14]。基于此,将人均月收入等具有经济适用性的指标纳入分析框架,并且,提出本文的第1个假设:
假设1:经济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
其次,居住状况等具有社会适应性质的因素也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重要影响。例如,廖庆忠等指出居住类型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15]。朱健等对湖南省流动人口数据进行分析,指出流动时间、是否在城市长期居住等因素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显著[16]。因而,参考这些研究,尝试将具有社会适应属性的指标也纳入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并提出本文的第2个假设:
假设2:社会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也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
再次,心理适应也是城市适应的重要方面。尽管已有文献几乎还没有关于心理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影响的研究,但已有学者从心理适应的视角来探索流动人口幸福感等问题。例如,许世存认为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包括经济适应、社会适应、心理适应、居留意愿4个方面,并分析了这几个方面对流动人口幸福感的影响[17]。由此推知,心理适应因素也可能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借鉴这些关于心理适应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第3个假设:
假设3:心理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也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
此外,流动人口个体特征也对其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个体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等。例如,周颖等指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是影响流动人口生育子女数量意愿的显著因素[18]。可见,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户口性质、婚姻状况等人口学特征也可能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产生重要影响。因而,本文在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分析模型中加入相关人口学特征的变量并作为控制变量。
二、数据来源及方法
1.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对策研究”的调查数据,此次调查由南开大学课题组组织实施,于2013年8月,在天津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成都市、兰州市、哈尔滨市7个城市进行。本次调查关于流动人口的界定标准为:年龄16周岁以上,户口不在所调查城市,在本地居住1个月以上。共收回有效问卷3588份。其中,老生代流动人口1200人,占33.4%;新生代流动人口2388人,占66.6%。其中,女性1484人,占41.4%;男性2104人,占58.6%(样本情况如表1所示)。
2.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采用均值、频数、交叉表等方法分析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主要特点,涉及期望生育子女数和性别偏好;二是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考虑到生育意愿的性别偏好,其实现成本较大,实现的难度较大,实现的可能性相对较低的原因,本文主要对其期望生育子女数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采用的分析软件为SPSS20.0)。在该部分,主要目的是分析什么因素影响流动人口生育1个以上的孩子,故为了便于分析,将生育意愿的子女数转化为一个多分类变量并进行赋值,1个及以下为1,2个为2,3个及以上为3。
根据城市适应的研究成果,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将自变量分为人口学特征、经济适应、社会适应、心理适应4大类。由于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是职工的重要权益保障,因而,将其归为经济适应的部分。而住房产权中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自购房,而居住在员工宿舍、私人出租房等全部划入“非自有住房”。
社会适应中的居住质量是指居住质量指数,根据流动人口住所是否有阳台、卫生间、热水器、洗衣机、厨房、电视机、电冰箱、电脑和空调等设施设备计算所得。居住质量指数=∑xi/9,其中i为设施设备种类,xi为设施设备取值。流动人口居所中没有该设施设备,则xi=0;拥有该设施设备,则xi=1。居住质量指数取值范围为[0,1],取值越大,居住质量越高。而是否愿意永久定居流入地城市是流动人口心理适应的重要体现,故将定居意愿纳入心理适应类指标之中,设置为一个二分类变量,各变量如表2所示。
三、现代性: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主要特征
1.代际转移:流动人口生育子女数的意愿急剧下降
相关研究显示,流动人口生育子女数的意愿低于农业户籍人口,高于非农业户籍人口[19],其生育意愿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过程中。本研究结果发现,总体而言,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子女数量为1.56个;老生代流动人口期望生育子女的数量为1.66个,高于新生代1.51个的水平。相对于老生代流动人口而言,新生代流动人口希望生育子女数量显著减少。据此可知,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转化进程存在代际分化现象,相对于老生代流动人口而言,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子女数的意愿更加接近非农业户籍人口,其生育意愿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进程更快,其现代性的特征更加明显。
具体而言,流动人口生育子女数的意愿的代际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新生代流动人口期望生育1个子女的人数大幅度上升,其占比高达45.2%,为老生代流动人口的1.5倍。另一方面是期望生育2个子女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数据显著降低,仅为48.4%,比老生代流动人口低了7个百分点。而且,期望生育3个及以上子女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也大幅度降低,不足老生代流动人口的40%(如表3所示)。可见,相对于老生代流动人口而言,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加偏向于少生。而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20],随着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动人口中的占比的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生育子女数的意愿将持续下降,这会使得“全面二孩”政策面临平峻挑战。
2.男孩偏好弱化: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的性别偏好
根据期望生育的子女数和男孩数来分析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的性别偏好,删除不希望生孩子的人数后,如果期望生育的男孩数等于女孩数,则认为是性别偏好中立;男孩数大于女孩数,则认为是偏好男孩;反之亦然。分析发现,总体而言,有50.6%的流动人口为性别中立型,则期望生育的男孩数和女孩数一样多,如表4所示。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期望儿女双全、两全其美的心理特征。而偏好男孩的比例为32.4%,远高于偏好女孩的比例。然而,新生代流动人口偏好男孩的比例高于老生代流动人口,这看起来似乎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男孩偏好更强。实际上,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调查样本中,新生代流动人口数量远高于老生代流动人口;二是在期望生育3个子女的流动人口中,新生代流动人口男孩偏好的比例为56.5%,略高于老生代流动人口。如果全面放开生育政策后,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的男孩意愿偏好能够实现的话,则会导致流动人口性别失衡加剧。
然而从具体期望生育子女数的意愿来看,只期望生育1个子女的流动人口中新生代流动人口有64.9%的人偏好生育男孩,略低于老生代流动人口的66.8%;则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男孩偏好有所下降,尽管两者的差距较小。而在期望生育2个子女的流动人口中,高达93.6%的人期望生育1个男孩和1个女孩,而新生代流动人口的该比例为95.1%,比老生代高出4个百分比,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加期望能够儿女双全,其性别偏好有所弱化;同时,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男孩偏好比例只有3.6%,远低于老生代流动人口的6%,说明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男孩偏好大为降低。总之,在生育意愿的子女数等于和小于2个的情况下,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男孩偏好大为弱化。由此可见,“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如果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性别偏好能够实现的话,则会降低流动人口及我国人口的整体性别失衡程度。如果能够提高流动人口(尤其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则能够更大程度地降低流动人口及我国人口的性别失衡程度。
四、城市适应效应: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期望生育子女数更能反映个人的生育需求和生育偏好,更为接近现实,其可视为群体有可能达到了最高终身生育水平[21]。因而,探究流动人口期望生育子女数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本部分将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期望生育子女数)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和理论解析。而模型平行线检验(TestofParallelLines)的p值为0.115,大于0.05,这说明可使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模型拟合度等均通过检验,说明模型具有统计学上的研究意义。
1.人口学特征:性别、年龄、户口、教育累积的四重影响
一般来说,个人是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实现主体,其具体的个体特征会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产生相应的影响。本研究分析发现,婚姻状况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而性别、年龄、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均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首先,性别在0.05的水平上显著,其系数为负,则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流动人口更加偏向于少生孩子,其比值比(OR值)为0.862。即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而男性流动人口偏向于喜欢生育更多的子女,如表5所示。
其次,年龄在0.01的水平上显著,其系数为正,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加,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也会显著提高。这说明年轻人期望生育的孩子数相对较少,这也是导致新生代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孩子数低于老生代流动人口的重要原因。但是,其系数绝对值较小,OR值仅为1.031,则年龄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并不是特别大。
再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即相对于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而言,农业户口流动人口倾向于生育更多的孩子。这说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存在内部分化,其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过程中,非农业户口流动人口的速度更快,这也是由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原有的城镇居民的属性所造成的。例如,有61.0%的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期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的该比例只有29.8%,不足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的50%。
最后,受教育程度的指标均在0.05的水平上显著,而且,其所有系数均为负。这说明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子女数也会显著提高。具体而言,受教育程度为大专的流动人口期望生育2个及以下孩子的比例远高于受教育水平为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等。由此可见,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会给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产生正向的显著影响。
总体而言,性别、年龄、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存在性别差异、年龄压力、城乡差分、教育累积的现象。
2.四重弱势:经济适应的反向影响
根据“推拉理论”(pushandpulltheory),我国大规模流动人口形成的主要动力是城市的巨大的经济拉力[22]。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其经济适应状况将对其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经济适应是流动人口立足流入地城市的基础,对其生育意愿也可能产生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流动人口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较为有限。然而,就业类型、生育保险、住房产权3个指标都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具体来说,就业类型的系数为负,在0.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相对于非正规就业流动人口而言,正规就业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会显著降低。与此同时,生育保险作为职工社会保障的重要保护制度,其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也同样产生显著影响。即拥有生育保险的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显著低于没有生育保险的流动人口。而且,住房产权指标在0.01的水平上显著,其值远高于其他系数,OR值达到了1.592。这说明拥有自有住房产权的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显著低于非自有住房的流动人口。由此可知,总体而言,经济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即随着流动人口经济适应程度的提高,其期望生育的子女数显著降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逐步由传统向现代的方向转化。
究其原因,一方面,流动人口受到流入地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面临作为移民的“外地人弱势”、作为劳工的市场弱势等“四重弱势”[23],这使得流动人口的经济适应面临极大难度,致使其生活和心理面临较大压力,而且,流动人口经济适应是一个漫长的、艰难的过程。制度约束和结构排斥使得流动人口经济适应方面的融入进程严重滞后于文化方面的融入[24]。这些“弱势”和压力抑制了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使得其生育意愿大为降低。因此,流动人口面临的“四重弱势”,即经济适应及其过程给流动人口带来的生活、经济、心理等方面压力,是导致流动人口生育意愿降低的重要原因。
3.文化反响:社会适应的正向作用
尽管流入时间指标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不显著,但是,其他两个社会适应性指标却显著。这说明社会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具体而言,居住质量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随着流动人口居住质量的提高,其对流入地城市的居住环境的适应程度也逐步提高,促使其期望生育的子女数也显著提高。同时,“与当地人交往的频繁程度”的两个系数均显著,而且其取值为负。这说明随着流动人口与当地人交往频繁程度的提高,其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程度也会随之提高,致使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子女数也显著提高。可见,随着居住质量的改善,以及其与当地人交往频繁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的程度和水平均大为提高,这使得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也显著提高。
但是,这个结果与理论分析结果正好相反,其原因值得进行深入分析。一般而言,城市适应可以看作一个过程,分为经济适用、社会适应、心理适应等几个依次递进的方面,完成了初步的生存适应后,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等社会适应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生活的进一步需求,反映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广度[25]。据此推知,随着社会适应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程度也应该越高,则其期望生育的子女数应该逐步降低,并逐渐接近当地城镇居民。然而,现实情况却与此相反,这说明我国流动人口的社会适应对其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特殊性。笔者认为,流动人口在经济适应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其经济、生活、心理等各个方面的压力也随之降低;同时,社会适应程度的提高会增进其幸福感。在这样的情况下,生育文化和生育观念就会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由于流动人口常常无法完全切断与原有农村及其社区的联系,长辈及与农村社区的各种联系等外部因素会给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带来压力[26]。经济适应和社会适应程度的提高会使得对抗长辈等的外部压力的理由逐步消失。而且,在各个方面压力减小的情况下,植根于流动人口观念中的根深蒂固的多生和男孩偏好等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会被释放出来,从而引起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提高。因此,社会适应程度的提高,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使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显著提高。
4.社会融入:心理适应的关键性影响
心理适应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生存环境适应的必然结果。心理适应的实现,说明城市化对流动人口人格的影响、塑造、提升,由农村人转化为城市人这一社会化过程的完成,使流动人口在心态、观念、意愿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心理适应的实现意味着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社会融入的实现[25],心理适应是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的高级阶段。由此可知,心理适应必然促进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全面实现。因而,心理适应导致的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转化将难以逆转,其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关键性作用。
而模型结果也表明,“对流入地城市生活水平的满意度”指标在0.1的水平上显著,且各系数值为正,同时其OR值也都大于1,可知随着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城市生活水平满意度的提高,其期望生育子女数也相应显著减少。而且,“是否希望永久定居流入地城市”指标在0.01的水平上显著,“不愿意”的系数取值为0.299,OR值为1.349;则愿意永久定居流入地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显著低于“不愿意”的流动人口。这说明心理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反向影响,随着流动人口心理适应程度的提高,其期望生育子女数会显著减少。
由此可见,随着流动人口从心理上认同及适应流入地城市及其生活水平等因素,并产生定居流入地城市的意愿,说明流动人口从心理上对城市及其各个方面的接纳和认同。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大为提升,只有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实现,这样流动人口才真正融入到了流入地的主流中,从而全面实现社会融入[27]。而心理适应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实现,使得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彻底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化。
综上所述,将城市适应因素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归纳为如下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可以看作一个过程,经济适应、社会适应、心理适应等依次递进,对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子女数产生显著的影响。由于“四维弱势”及各种压力,使得经济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产生显著的反向影响。而农村传统生育文化等因素,则促使社会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影响产生正向作用。心理适应导致流动人口最终向社会融合的方向发展,使得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显著降低,并促进其生育意愿实现由传统向现代转化。
五、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政策意涵
1.一个结果: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政策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子女数减少,并且存在显著的代际差异,新生代流动人口期望生育的子女数更少。长此以往,随着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程度的不断提高,心理适应将最终导致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实现,致使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的全面转化,其期望生育的子女数将大为降低,并接近流入地城市的城镇居民。较低的生育数量意愿已成为流动人口(甚至全体国人)的正常状态,进而使低生育率也成为一种“新常态”[28]。这会导致我国总体人口的生育意愿下降,给我国人口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如何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协调人口可持续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将成为未来的重要议题。
显而易见,“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采取有效途径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尤其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期望生育子女数不但有利于提高“全面二孩”的政策效应,还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口数量的提高。而且,由于新生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偏好中立,期望儿女双全,这也能够改善我国人口的性别失衡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考虑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2.两个阶段: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关键点
从城市适应的视角看,城市适应是一个由经济适应、社会适应、心理适应依次递进的过程。心理适应一旦实现,最终促使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化,其期望生育子女数下降趋势将不可逆转,此时再采取措施以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将十分艰难。因此,必须在流动人口心理适应完全实现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流动人口经济适应和社会适应阶段将是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关键点。
而经济适应和社会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不同,所以,必须根据这两个阶段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采取相关政策以降低“四维弱势”等对流动人口的制约,并减轻流动人口所面临经济、生活、心理等各个方面的压力,消除流动人口实现经济适应的障碍;同时,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适应等以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
3.三条进路:提高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实现路径
首先,可以考虑通过消除流动人口的“四维弱势”及其各个方面的压力,以促进其经济适应的实现从而降低其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通过逐步建立完善的居住证制度及其落户衔接机制,消除户籍制度及其依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阻碍作用[29]。同时,充分发挥就业援助及法律救助等相关制度的作用,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其在求职及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就业歧视、差别对待、就业纠纷等相关问题。此外,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服务,缓解其在城市适应过程中所面临的心理压力,以减少经济适应等各个方面心理压力对其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从而改善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下降状况。
其次,社会适应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故可结合社会适应的特点制定相关措施以增进其社会适应。一方面,可以依托现行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其覆盖范围以建立完善的流动人口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质量,提高流动人口生活环境的适应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工会、社区及社会组织的作用,以社区为基本立足点,开展文化娱乐和社区融入活动,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交往,从而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适应程度,以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
再次,性别、年龄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重点关注女性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同时,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因此,可以通过技能培训、与相关高等学校开展合作办学等方式为有需求的流动人口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高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从而提高其生育意愿。而相对于老生代流动人口而言,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更低,而且新生代流动人口大部分处于育龄期,所以,应该更加关注青年流动人口,尤其是低教育水平青年流动人口的相关生育意愿及其关注问题,以提高其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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