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正处在思维逻辑的萌芽及初步发展的时期,这是数学概念初步形成的主要阶段。数学启蒙不仅能帮助幼儿认识事物的数量属性,还能帮助他们从具体的现象和事物中获得对事物的认识,这是一种受益终生的能力。幼儿园的数学教育要让幼儿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体验数学的重要性,并学会在生活游戏中运用数学。
一、幼儿园数学教育的现状
1.主观的教学观影响着教师的教学实效
教师对教学目标、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制订和实施,体现和表达了教师的教学观。目前,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还在受主观教学观念的影响。
(1)数学教育活动注重认知目标。教师仍然把认知技能目标作为数学活动的主要目标,忽视了对情感、态度和思维能力等目标整体性的认识和掌控以及有关兴趣的培养等目标的制订和达成。对幼儿思维能力、动作技能、情感和社会性这些方面的目标了解比较笼统,对如何制订阶段的、具体的、活动的目标不够清晰明了,不符合幼儿的特点。
(2)数学教育活动过程方法手段简单重复。教师教学方法不具有创新性,往往是讲解、示范和操作,缺乏幼儿感兴趣的情境游戏活动,教学内容与目标不符。
(3)教师与幼儿的互动缺乏有效性。教师过于重视自身的主导地位,在活动中只追求教学结果和认知目标的达成,形式上是幼儿参与操作活动,实质是幼儿被动地按教师要求参与活动。
2.教师对数学概念无法正确表达
数学教学具有极高的抽象性和严谨的逻辑特征,教师只有认真学习理解数学概念并准确把握,才能深入浅出地用幼儿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讲解。这对促进幼儿对数学概念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部分教师在数学教学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概念表达错误的情况。
(1)数学概念表述不清。教师自己能理解概念所表达意思,但无法用正确的语言向幼儿表述,有时还会表达错误。
(2)数学概念理解错误。有的教师对一些数学概念没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帮助幼儿理解时,就会出现错误。
(3)数学概念没有理解。数学是一门科学性非常强的学科,教师需要全面学习掌握数学理论以及科学灵活运用数学概念,才能将数学思维渗透到教学活动中。
3.对幼儿学习数学的思维特点把握不全面
幼儿期思维发展和趋势是从直觉行动思维向具体形象思维发展,抽象逻辑思维尚处于萌芽状态。“实物操作—语言表达—图像把握—符号把握”是幼儿学习数学的四个不同阶梯层次,通过这样阶梯式的学习,从而建立数学抽象逻辑思维。幼儿心理结构的发展是幼儿数学概念形成的基础,幼儿接受数学概念真正的理解只能随着智力的增长而发展。
(1)在数学活动中忽视幼儿语言的表达。语言是幼儿学习数学四个阶段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幼儿在开展数学游戏操作活动时用语言表述操作过程,能够提高他们对自己动作的自觉意识,从而有助于动作的内化过程。
(2)加快幼儿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过程。幼儿数学实践活动都必须由具体操作到抽象学习,再由低级反复到高级提升逐步过渡,而且必须通过各种手段的循环运用,才能逐步掌握理解简单认知内容。
(3)加深幼儿学习的难度。数学知识的形成和发展一定要与幼儿心理结构的发展、智力的增长存在着对应的平行关系。幼儿学习数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人为地将一些内容提前来学习。
二、针对幼儿园数学教育现状的思考
在开展幼儿园数学活动时,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活动目标,选择适宜的内容和方法,开展切实有效教学活动。如何让幼儿主动地去探索、操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己得出结论,即利用自身的内部机制去理解和掌握数学概念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1.确定科学合理的活动目标
教学目标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数学教育目标应该以幼儿为主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只有充分把握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已有的发展水平,才能在活动设计中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制订数学教育活动的目标时,教师应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偏重认知的学习,忽视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二是错误理解“全面性”,表现为活动内容和具体情境的多种形式上,从而使目标的达成度不够,对幼儿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并无价值。
2.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正确的教学方法应该是有效实现数学目标和任务的手段,根据幼儿年龄段的特征,教师应采取幼儿感兴趣的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如操作法、游戏法、观察法、欣赏法等等,教学方法不可单一化,各种方法可交替采用。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学方法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它受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教育对象的制约,同一种方法由于目标、内容和对象的不同在使用中也有所区别,采用某一种方法进行教育活动中常会兼用其他方法相辅,各种各样的教育方法交替使用,有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教师应灵活选择,力求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教学方法,这样会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朱文华 来源:新校园·中旬刊 2016年3期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联系方式:电子邮件:1053406363@qq.com 豫ICP备2023024751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