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制作应用嬗变保护论文(共4篇)
发布时间:2024-04-23 17:22  

 

 第1篇:论电视节目版式的法律保护


  一、概念简介


  电视节目版式是一档电视节目编排方式、表达技巧的综合体现,是包含节目的创意构思、设置流程、互动环节等制作元素在内的完整节目设计方案。作为倾注了大量幕后投入的智力成果,一档电视节目往往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个性的内涵底蕴。若收视率走高,还可获取广泛社会关注、创造巨大商业价值。模仿他方业已取得良好反响的节目版式不仅成本低廉,更能有效避免市场风险。若法律以暧昧态度回应、默许此种模仿肆意横生,势必会打击节目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不利于电视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对电视节目版式予以明确适当的法律保护,是鼓励创新、实现利益均衡的必然选择。


  二、保护建议


  作为本质上的智力成果,寻求著作权法对电视节目版式的保护是再自然不过的考虑。现阶段著作权领域对此较为清晰、较具代表性的规范性文件有北京市高院作出的《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阐述要旨如下: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节目中的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可以受保护。即能否适用著作权法予以保护的关键在于节目版式是否可被认定为属“作品”范畴。这意味着仅限于思想层面的模仿不会引发著作权领域的侵权纠纷。以风靡全国的《非诚勿扰》为例,其模式大致为在场女嘉宾与分别登场的男嘉宾通过短片介绍、交流问答等主要环节互相选择能够牵手。若不涉及对主持串词、舞台设计、背景音乐等具体细节性构成要素的抄袭,仅对其编排规则、节目流程予以参考,应认定为借鉴程度仅限于思路层面,并不存有侵犯著作权之嫌。


  为寻求著作权法的保护,现实中节目原创者通常借助“制作宝典”的形式将节目定位、制作理念、规则流程等完整节目制作方法落实为具体文稿,将抽象版式有形化为具象作品以跻身“作品”行列。例如备受欢迎的《中国好声音》与《爸爸去哪儿》均是将国外制作团队相应节目“制作宝典”买断版权、全盘引进后再著手进行本土化改进的产物。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明确认定为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范畴,著作权侵权纠纷中举证难的问题也不可避免,具体主要体现在对于独创性的举证责任之中。节目制作方须有力证明自己在创作前及创作过程中并未对原有模板有所接触,以说服法官确信其创意来源与既有模板并无关联才可彰显对独创性要件的满足,此种举证责任的确切落实确有较大难度。因而为促进电视产业的良性发展,须在借鉴国外对于电视节目版式保护的成功经验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电视行业发展现状设定具体的保护措施、明确界定保护幅度,对节目版式的著作权保护制度须予以进一步完善。


  在专利法领域,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这其中值得商榷的是电视节目版式是否包含于发明创造的概念范畴中。但从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处理结果可知,答案是否定的。2001年,著名综艺节目《梦想成真》制作方因不堪忍受市场上模仿现象的泛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节目形式专利保护的申请却被拒之门外,理由是电视节目专利申请尚无先例。依据专利法有关规定,对于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我国明确不予授以专利。电视节目版式本质上应当属于这一类别,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因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拒绝受理也是符合大众认知的、合乎情理的决定。


  若要诉诸商业秘密的方式加以保护,首要前提是相关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须具有秘密性。但电视节目终归要走上荧屏、面向公众的运作特点决定了这一渠道的难以适用。虽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认定范畴,但电视节目版式仍可援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相关兜底性条款予以保护。尽管“抄袭电视节目版式”并非是明确得以列明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但从其立法本意出发,援引“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公认商业道德。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都属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性规定,节目制作方仍可就此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在市场上有关电视节目恶意抄袭并可能引发观众混淆的情形下,节目原创方还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有关“仿冒行为”的规定以追究恶意同行竞争者的法律责任。《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为“知名商品”。可以推知,业已取得良好市场反馈的节目也可被认定为属于“知名商品”的范畴。因而业已获得市场和观众认可的、具有较高收视率和知名度的电视节目制作方可以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现状与反思


  实践当中,现阶段对于电视节目版式主要仍通过私法途径,依据最为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合同法予以保护。节目引进方往往会与原创制作方签订电视节目播映权许可合同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节目流程授权。至于为何引进方自愿承受合同约束,选择将引进渠道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个人推断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①借鉴业已取得成功市场反响的电视节目流程也意味着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的炙手可热易引发被追究侵权责任的危机。若被一纸诉状启动司法程序,极易导致败诉后果并承担高额赔偿费用的风险。出于对法律的敬畏以及对不利后果的担忧,以正规渠道引进节目流程无疑是明智的选择。②在乎节目收视率、积极引进他方优秀电视节目流程以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的往往都是自身已取得一定市场认可度、已有一定影响力的电视台,其对社会观众评价的关注、对自身社会形象的在意、对舆论压力的敬畏之心促使其遵规守法,光明正大的通过正当途径引进节目流程,更能无所顾虑的扩大自身影响力,以最大潜能实现初衷。


  这是一个崇尚创意、鼓励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逾渐强烈的年代,走在前沿的文化传媒产业者们的创意更应得到重视与保护,只有智力成果得以完善保护,才可规范电视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从而鼓励一切创意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民。


  作者:孙娴

  第2篇:互联网时代电视节目营销的嬗变


  1什么是电视节目营销


  “所谓市场营销(marketing),就是识别并满足人类和社会的需求。对市场营销最简洁的定义,就是满足别人并获得利润”这是对市场营销最为经典的定义[1]。而具体到电视节目的营销,有观点认为,电视节目营销就是要依据受众及市场的需求生产出合适的电视商品,再通过类似商品销售的手段将其出售。电视节目本身也是一种产品,也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营销。电视节目营销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将电视节目营销给广告客户,这也是电视节目最传统的盈利方式。一个是将电视节目作为一种产品推销给观众或者其他媒体。


  1.1对广告资源的营销


  电视节目营销有一个二重性原理:首先,电视节目吸引观众;然后,将观众的关注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售卖给广告商。通过这样的售卖,可以满足广告主对于“特定消费者”的广告投放需求,销售的是电视节目的收视率。通俗来讲,就是将电视节目观众的关注度营销给广告商,收视率越高的节目廣告收入也就越高。例如,每年底各大电视台的广告招商会其实就是对电视节目的一种营销手段,好的节目往往会赢得广告商的青睐。


  2016年的央视黄金资源现场招标会,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各类节目的品牌冠名权在现场陆续揭晓,招标总额超过45亿。2015年夏季的两档火爆的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4》和《爸爸去哪儿3》的广告收入分别为20亿元和15亿元,凭借一档王牌栏目的收入甚至超过了不少上星卫视的年广告收入,电视节目营销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1.2对电视节目产品的营销


  电视节目营销的另一个层面是将电视节目作为一种产品进行推销,一方面是可以将这一产品推销给电视观众,打造节目品牌,提高节目的收视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将这一产品推销给其他电视台,例如电视台之间的节目售卖,如今发展为电视节目版权的销售。


  1.3电视节目营销的演变


  电视节目营销可以说是肇始于电视广告。1979年1月28日,上海电视台播出我过第一条电视广告——“参桂养荣酒”,时长1分30秒。同年3月15日,上海电视台播出中国第一条外商电视广告——“瑞士雷达表”。在这则手表广告之后,中国内地各电视台才开始陆续受理广告业务。“电视广告”,可以说是电视节目营销的开端,自此电视台开始有了经营的转变,有了盈利的需求。


  而为了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势必要提高节目的收视率,电视广告其实就是对电视观众的关注度进行二次售卖。一些电视节目开始进行自我推介,最简单而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就是电视节目预告。


  随着20世纪末电视台的上星热潮,我国的电视事业也发展迅猛,成为当时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到2003年底,中国的电视节目已有2165套,2005年上星台达到150家,这一现象意味着在电视节目的产品货架上,电视观众的选择十分丰富。对于电视媒体而言,如何进行有效的电视节目营销,赢得广告商和电视观众的青睐越来越重要。


  从营销学的角度来分析,电视不同于一般性的产品,电视节目是渠道性产品,而频道就是电视节目营销的渠道,在频道稀缺的时候拥有的频道就是拥有了市场。进入新世纪之后,电视节目的营销逐渐由节目的营销转变为频道的整体营销,整合营销的思路也被运用于电视节目的营销过程。例如,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播出。9月19日,CCTV-9中文纪录频道进行改版,这一次的改版主要从增加首播时段、改变编排策略、完善频道包装等方面对频道进行调整。将纪录频道整体打包营销,逐渐形成了频道的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品牌特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电视节目营销的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越来越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电视节目的需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形势下电视节目的营销也面临新的变革。


  1.4电视节目营销的任务


  电视节目营销是为了使电视节目和电视观众之间产生一种关联,电视节目营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任务。


  1)维持性营销:通过提供让受众满意的节目来留住现有的受众。


  2)获取性营销:让陌生的观众了解节目,进而通过承诺卓越的价值来吸引新的受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自我促销,也就是传统的电视节目预告和电视节目的宣传片;(2)通过外部媒介宣传:同一电视台的王牌栏目之间的宣传推荐以及跨媒介的广告宣传都可以让更多的心的受众了解到节目特点,从而有可能吸引新的观众;(3)公关活动,这一形式也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例如电视节目与一些公益组织互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进而在民众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口碑形象从而吸引受众。而在新的媒体环境下,随着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飞速发展,电视媒体的跨媒介营销手段十分必要。通过跨媒介手段实施获取性营销也是本篇论文研究的重点之一。


  3)消费性营销:促进电视观众增加消费的频次和消费次数,例如为选手投票,微信摇一摇等。在新的形势下,互联网为消费性营销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


  2互联网思维对电视营销的重构


  在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下,各种终端得以迅速发展。以往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的终端主导的媒体消费渠道,已经转变为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新兴媒体终端与传统媒体终端并存的多样化的消费渠道。媒体的传播方式也逐渐走向多屏互动,多终端分享的智能化模式,传统媒体的营销模式必然发生转变,对于电视节目的营销而言尤为如此。


  对于电视产业而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开始了深层次的交汇合一,电视节目的生产传播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对于电视节目的营销模式也随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美国学者H·拉斯维尔于1948年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篇论文中,首次提出了构成传播过程的五种基本要素,并按照一定结构顺序将它们排列,形成了后来人们称之“五W模式”或“拉斯维尔程式”的过程模式。(如表1)


  通过此表可以清晰地看到,电视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已经发生变化,最重要的一环“传播渠道”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电视机这一传统的传播介质,而是发展为多种渠道共生的格局。另外,对于受众的定位也已经发生变化,更注重受众的使用与满足效果。传播效果的考量也更加多元,不仅仅局限于收视率,而是一种立体的全方位的营销效果。


  进一步分析表一中“互联网模式”可以发现,通过互联网技术搭建的更大的平台,电视节目的品牌有了更加多元的延伸渠道,通过互联网思维下的营销手段可以更有效地挖掘电视节目这一特殊产品的商业价值,使得电视节目与得到更好的营销推广。例如“央视新闻”新媒体充分发挥央视的稿源优势、独家视频优势,同时借力央視各大名牌栏目的品牌效应,带动用户数实现“亿”级增长,通过一种全新的“连接”,实现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深度融合发展[2]。而新媒体的发展业务目前大致包含以下几类。


  1)建立电视网站,在互联网技术影响传统媒体的初期,建立电视台门户网站成了不少电视台谋求新发展的重要手段。门户网站为电视台提供了一个新的传播平台,也使得电视节目观众与电视媒体有了一个更好的互动渠道。


  2)微博营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网民中微博使用率为34.6%。按照当时的网民规模7.31亿来计算,微博用户大约为2.4086亿网民。


  电视节目可以通过微博发布节目预告,同时与网民互动。还可以直播一些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营销,例如有奖调查等。另外,节目微博还可以通过与其他知名微博进行互动,有效提升节目知名度。2016年湖南卫视《我是歌手4》中的韩国歌手黄致列,在节目播出后开通了新浪微博,微博粉丝数迅速破百万,并飙升到400多万。通过歌手的微博与栏目微博的多次互动,有效传播了节目内容提升了节目的知名度。


  3)手机App营销,如今手机成了人们获得咨询的重要渠道,为了更好地推广节目,不少电视媒体甚至电视栏目都在开展App营销。App是Application即应用程序的缩写,是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例如东方卫视的“哇啦”,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栏目开发的手机游戏App等。观众在手机上安装节目相关的App可以更有效增加节目的黏合度。


  4)微信营销,近几年来,微信成了人们用于联络通讯的便捷渠道,也成为了电视媒体传播信息的新平台。通过微信平台电视媒体可以发表节目预告、各类信息,更重要的是实现与观众的互动,开展更有效的线上线下活动。相比网站、微博和App,微信是一种粘合度更高的渠道,能够更有效地进行电视节目的营销推广。在互联网思维下利用微信实施电视节目营销也是本论文研究的主题。


  相比于传统的广播、电视和网站,目前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已经成为更为普遍的获取信息的渠道。移动端逐渐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成为舆论的新策源地,并逐步影响社会舆论的发展走势。


  3结论与展望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电视节目营销只有充分运用好互联网工具,实现更为有效的营销才有能更有效地实现电视节目的价值。电视节目营销除了可以吸引更多的受众,对他们的“注意力”实现二次营销,电视节目本身作为一种产品通过营销手段实施销售同样可以获利。在我看来,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对电视的发展将产生颠覆性的革命,但是互联网不是电视的终结者,借助互联网的平台电视将浴火重生。


  作者:李维晟

  第3篇:浅谈非线性编辑技术在电视节目制作中的应用


  随着科学和经济的发展,计算机和摄像机已然成为了家家户户的生活常用品,视频制作也随之被普及。传统的视频编辑通常使用组合编辑将素材顺序编辑成新的连续画面,再以插入编辑的方式对某一段进行同样长度的替换,即线性编辑。而非线性编辑技术则只需通过计算机的软件进行编辑即可,若要丰富视频内容,也可在后期加入各种特效。最开始非线性编辑对编辑工作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非线性编辑技术也得到了新的发展,计算机的功能和硬件越强大,视频和图像处理也越精湛,带动着非线性编辑技术的进步,也使电视电影的制作产生非常大的改变。


  1非线性编辑技术的特性


  1.1非线性编辑系统工作原理


  非线性编辑在编辑软件的辅助,由电脑、视频卡等设施,可实现输入计算机中的相关视频,也可读出视频卡中的视频,即输入、输出间能自由转换。非线性编辑系统的工作顺序是:


  1)视频卡作为载体,将摄像机等读入信号源。


  2)模拟信号变更为数字信号。


  3)压缩成数据文件并保存。


  4)编辑人员通过计算机中的编辑软件,对视频进行加工,如音频、背景、特效等等,以满足自身的需求。


  5)把完成的视频文件以视频卡为媒介转变为模拟信号,也可以以刻录机为媒介储存在DVD等硬件中。


  1.2非线性编辑系统技术特点


  非线性编辑系统的好处在于电脑中把模拟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然后再进行编辑操作。在工作中编辑操作免信号干扰、模拟信号强度稳定,还能不断复制储存,这些都是模拟信号所不具有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硬盘和光盘是非线性系统的储存媒介,硬盘表面的一圈代表着一个磁道,每一个圈代表着不同的磁道,视频的记录方式就是把数字信号编码在一个个磁道上,每一块数据都有自己不同的一块编码,通过这种方式储存在硬盘上,需要查阅这些数据的时候透过硬盘的激光磁头进行扫描后,显示屏上便会出现扫描的内容。然而磁头扫描方式又不同于摄像机的磁头扫描,因为摄像机磁头还原视频是线性连续的,而磁头扫描还原视频是非线性跨越的,摄像机磁头可以同时还原各种视频内容大大缩短了视频的读取时间,提高了视频编辑的工作效率。


  2)非线性编辑系统保存在硬盘介质上,所以磁头与磁盘在输入、输出时避免了相互接触,由激光读取硬盘磁区上的数据信息,起到保护硬盘的作用,因此平均工作时常也比摄像机磁带的工作时常多出几倍,既能长时间的保存有效信息,也不为信息的存储有效期问题而感到担忧。


  3)非线性编辑系统处理视频文件时的方式是通过文字进行的,这与平时摄像机磁带的机械式的处理方式全然不同,它是以时间轴的方式把多幅静止画面重新组合,将其展现在显示屏上,并且能在视频播放过程中,任意添加所需要的各种元素,进行剪切、插入、粘贴、复制等的相关操作,大大缩减了视频编辑的时间。视频模拟信号变更成数字信号然后在电脑中进行后期加工处理,在视频编辑工作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实现了视频编辑操作处理上的突破,为了让视频与未经编辑的视频形成鲜明的对比,产生巨大的效果,在视频处理是加入多层次的特效、背景图画、音频等,从而制作出新颖的画面。


  4)非线性编辑系统与传统视频编辑之间,产生的特效有巨大的差异。传统视频编辑要想产生特殊效果所需要的时间和所花费的精力较多,这是因为它是由镜头合成与特技摄影共同完成的。与非线性编辑技术相反,非线性编辑只要一个专业人员在电脑就可以完成电脑软件内的编制、各种特效元素的添加和任意视频片段的拼接,所以现在电视剧和电影才有多种多样让人意想不到的特效画面,并且在保证画面质量,控制制作成本的同时,电视剧和电影的制作速度也大大提升。


  5)非线性编辑系统通过数字技术的方式,明显提高画面辨识度和真实感,数字技术是头悬的激光磁空对硬盘读写输入输出,视频的编辑制作不会直接改变视频,不更改原本的数据内容,只是重新编排视频数据。即使进行多次的修改,视频信号的质量也不会因此变得劣质,起到有效保证视频数据完整性的作用,如果对视频的画面进行色彩、特效等处理,视频画面将更加完美。


  6)非线性编辑系统对视频制作特有的运行方式能对制作成本进行的控制甚至降低有效成本。原因是线性编辑系统需要额外消耗磁带胶卷,并且读洗;而非线性编辑系统却非常简单,只要摄制的视频转变成数字信号,存储在计算机中,影视制作人员再编辑完成,非线性编辑系统需要的设备质量要求低,只要有摄像机、音频制作器、编辑器等设备就能完成电视相关视频的后期制作。避免大量的拍摄工作,一方面减少了大量摄像机的磁头磨损,另一方面也大大延长了摄像机的工作寿命,达到降低制作成本的目的。


  2电视节目制作中非线性编辑技术的应用


  2.1应用软件


  图画和视频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动态一个静态,而电视节目是由动态画面连续快速播放产生的动态视频,每一幅画面的质量是决定电视节目真实度的关键因素。画面可用PS软件进行加工和调换,能提高画面质量和丰富画面的内容,也可用其他软件对画面进行编辑,如用会声会影软件、Premiere软件等等,声音和音效是电视节目很重要部分,完美音乐和音效增强电视节目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声音的录制通常是直接在现场录制,伴随很多的杂音,降低节目质量,Premiere就能除去杂音,提高视频的质量。


  2.2视频制作


  傳统电视节目制作大多数是在编辑机上完成工作的,磁头对摄制顺序依次读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线性编辑。这种编辑不能任意读取视频,电视编辑效率很低。非线性编辑技术能对数字化电视节目视频任意编排,不会破坏母带信号强度。非线性编辑的作用主要是:素材编辑、镜头拼接、字幕制作、音效添加、特效合成等等。


  第一,素材编辑操作有:1)素材搜索,将视频数据输入计算机硬盘,进行各种方式的随意搜索素材,如快慢速播放、快慢进、正倒序播放等等;2)长度调整,电脑能对画面和视频重新的编辑,以节目品质;3)多次使用,播放画面质量有所保证及时对经过处理好视频,对视频数据修改、操作和多次应用。


  第二,镜头拼接大部分是时间线对画面的排序。素材在任何位置都能进行调整和随意画面顺序的重新组合,对素材的镜头进行删添操作,一个视频镜头插入另外一个视频镜头等,最重要的是非线性编辑技术能对素材反复编辑。


  第三,添加音乐素材字幕。素材字幕的显示是多种多样的,直接添加或者将字幕起来备用,好的音乐音效是制作好的电视节目的关键。音乐和音效的添加需要更多的工具软件,而非线性编辑都可以实现。


  3结论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非线性编辑技术在电视电影中被广泛应用,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使电视节目制作对摄制设备的依赖性不断降低。数字化技术的普及,计算机平台的出现,电视节目后期制作工作大大简化,编导人员只需要一台电脑就能完成,通过传输共享,实现网络与其他编导人员的合作,更快更好的制作电视视频。总之,非线性编辑工作在电视节目制作中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更好地满足观众的需求和视觉、听觉的体验。


  作者:郭赤业

  第4篇: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需寓教于乐


  2007年2月26日,曾创下中国国产动画片收视率奇迹的《虹猫蓝兔七侠传》禁播,禁播理由在于其内容低俗,充满暴力、色情、脏口、恐吓等不良情节。2013年4月10日,一男孩因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灰太狼烤羊的剧情,将两名玩伴绑在村头树上并点燃了树下的杂草,最终导致两个孩子严重烧伤。2014年,一个孩子因模仿国产3D动画电影《熊出没之夺宝熊兵》中熊二烤木取暖的情节,引发了一场火灾。近年来,诸如此类儿童因模仿电视节目而“伤人”的事件屡见报端。上述种种让我们不禁反思: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应怎样做才能真正起到促进幼儿发展的作用?


  有研究表明,在各种媒体中,电视对儿童的影响力最为显著,它俨然已成为除学校之外对儿童最具吸引力的超级课堂。〔1〕然而,纵观当下国内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市场低靡,问题重重。它们或是儿童本位缺失,或是娱乐气息充斥,或是说教意味浓厚……因此,制作出真正符合学龄前儿童发展需要的电视节目成为关键。那么,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应怎么做才能真正起到促进儿童发展的作用呢?美国芝麻街工作室的工作模式可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一、美国芝麻街工作室简介


  美国芝麻街工作室(SesameWorkshop)是一个非营利性教育机构,致力于为儿童的生活带来显著改变,满足他们的发展需求。其工作原则是让所有儿童均享学习和发展的机会,让所有儿童都能更好地了解世界以及他人,让所有儿童都能去思考和发现新事物,让所有儿童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芝麻街工作室制作新颖有趣的教育内容,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给全球范围内成千上万的儿童、父母、看护者及教育工作者。芝麻街工作室制作的儿童教育电视节目——《芝麻街》是迄今为止获得艾美奖奖项最多的一个儿童节目。


  二、美国芝麻街工作室的工作模式


  优秀儿童电视节目的背后,必有一个专业的、多学科交叉的、追求儿童利益至上的团队。芝麻街工作室团队用合适的方式制作了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儿童发展需要的电视节目,以促进其学习和发展。他们创造性地提出了CTW模式,〔2〕即从节目策划、节目内容、观看对象、传授途径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试验,并在电视节目制作的前期、中期和后期严格把关,较好地把握了节目兼具娱乐性与教育性的度,充分体现了其寓教于乐的节目制作理念。


  1.节目制作前期,通过资深编剧和教育顾问的共同把关确保节目寓教于乐


  芝麻街工作室拥有一个专门的研究团队,儿童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研究结果为依据,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3〕电视节目制作的前期由资深编剧与教育顾问一起确定节目的教育目标和整个节目的娱乐性与教育性比重,以确保其寓教于乐。具体而言,一方面由资深编剧确保节目的娱乐性。芝麻街总裁希里亚指出,儿童电视节目的首要目的是给儿童带去娱乐。她曾坦率地说:“如果兒童电视节目只有教育性而没有娱乐性,是没有人愿意看的,因为孩子需要的是放松和笑声。”〔4〕因此,资深编剧会把教育内容糅合在儿童喜爱且乐于接受的游戏或故事里,他们能够将教育意味浓厚的节目制作得幽默、有趣。另一方面由教育顾问确保节目的教育性。首先,以教育顾问团队的专业性保障节目的教育性。芝麻街工作室注重与幼儿教育、心理学、营养学等领域专家合作,并且会对节目制作团队成员进行专门培训,以确保节目制作团队的专业性,保障节目的教育性。其次,在内容选择方面,芝麻街工作室依据“完整儿童”的教育大纲。这个教育大纲确立的教育内容涉及儿童发展的方方面面,如认知能力的发展、社会性情感的培养、健康运动等。教育大纲以儿童为本位,倡导儿童电视节目除应有娱乐休闲功能之外,还应发挥教育功能,以促进儿童各方面的发展。再次,在形象设计上融入教育理念。芝麻街工作室塑造的角色形象都各有优点和缺点,从来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与儿童的真实世界是一致的。此外,其角色设计考虑到了不同的目的和意义,如大鸟的角色就是为了培养儿童能站在更高的视角上看问题而设计的。最后,节目难度是有梯度的,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幼儿的发展需求。


  2.节目制作中期,通过“测试”确保节目寓教于乐


  这里的“测试”是指,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有目的和针对性地进行深入调研,重点是调查儿童对某一事物的理解水平、态度倾向及可能产生的行为(白英,2014)。“测试”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目标儿童进行问卷或访谈调查,以探究其收视需求、收视偏好,抑或收集儿童对某一事物的一般认知状况,从而确保节目制作的正确方向。第二阶段,对节目样片进行测试。工作室首先会选择一批目标儿童,让其观看节目样片。之后,工作人员会与幼儿交谈,询问一些问题,如是否理解样片的内容、是否喜欢节目中的角色、哪些地方最具吸引力、哪些地方最无趣、节目中的哪些形象最让人开心、画面的呈现是否舒适等等。与此同时,工作室还会与相关人员如教师、家长讨论,听取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第三阶段,返回修改完善。工作室根据各种反馈结果,对样片进行修改、调整,以使节目更加符合以儿童为本的理念,既满足儿童娱乐的需要,也满足儿童教育的需要。


  通过“测试”的三个阶段,工作室会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差异性需求定位节目内容,从而有效增加儿童的节目接受度,避免出现“成人化”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同时,也借此把握儿童电视节目的市场动向,制作出更多易被儿童理解、喜爱且有助于其健康成长的优秀电视节目。


  3.节目制作后期,通过“调研”确保节目寓教于乐


  节目播出后,工作室会继续对收看效果进行评价,以考察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据此对之后的节目进行调整。这里所采用的评价方式主要是“调研”,即重点考察节目收视率,调查和研究目标受众——儿童对于节目的反饋意见。尽管这一方式对于本节目的选题、内容和形式的意义已不大,但有助于对下一次选题方向、内容和形式等的把握,有助于从整体上改善工作室的工作质量。


  节目的制作经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对于持续提高节目质量意义重大。如果反馈意见大多是肯定性的,这可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节目是成功的,做到了寓教于乐。反之,如果反馈意见大多是否定性的,甚至出现禁播的呼声,那么工作室就必须重新审视节目是否真正做到了寓教于乐,是否有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芝麻街工作室工作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芝麻街工作室制作的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是兼具娱乐性与教育性的成功典范。工作室专业的团队组织、节目制作中的前期“把关”、中期“测试”和后期“调研”确保了节目的寓教于乐,这为我国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的制作提供了如下启示。


  1.寓教于乐是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制作的根本原则


  儿童时期是人的一生中获取知识、增长见识的关键期。当今社会,电视媒体在儿童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儿童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电视获取知识已成为儿童学习的重要途径。满足儿童获得知识的需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需具备的教育性功能。但不能忽视的是,儿童就是儿童,娱乐是其天性需要,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要为儿童带来娱乐,让其在属于他们的快乐天地里增长智慧。因此,节目需要具有娱乐性功能。把握好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娱乐性与教育性的度,做到寓教于乐,这是尊重幼儿,以儿童为本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才能真正吸引儿童、真正起到促进儿童发展的作用。因此,寓教于乐是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的根本原则。


  2.儿童媒体的专家化是寓教于乐的基础


  对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质量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是媒体人,换言之,媒体人的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的质量。诸如电视节目的形式是否与幼儿的感知觉相适应、电视节目的内容设计是否与幼儿的认知发展相统一、电视节目是否能够满足幼儿的媒介教育需要……〔5〕这些都与媒体人是否拥有适当的儿童发展领域知识密切相关。媒体人不仅要追求节目的娱乐性功能,而且要追求节目的教育性功能。为此,儿童媒体应该实现专家化(郑蓓,2014)。要做到这一点,可从两方面作出努力:其一,媒体人与儿童教育、儿童心理发展等领域专家进行系统对话。媒体人可与专家合作制订节目大纲,可将专家的专长与媒体人的节目制作经验相结合,以更好地体现节目的娱乐性与教育性。第二,媒体人成为儿童教育专家。儿童电视节目的制作者除应具备媒体领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外,还应广泛涉猎儿童发展领域的知识,通过不断提升自我,以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指导自己的创作。


  3.坚持儿童本位是寓教于乐的出发点


  对于信息产品来说,受众的精准定位是非常重要的。不同年龄段幼儿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特点不同,他们喜爱、能够理解和接受的电视节目也不同,因此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要做到寓教于乐,就需坚持以儿童为本,始终把儿童利益放在首位。具体而言,首先,节目制作者应关注儿童的特殊需要。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最大的区别在于儿童可以尽情地游戏,但是在游戏的过程中,其又有着教育的需要。儿童本位的电视节目需要制作者关注儿童的这一特殊需要。其次,应加大儿童对电视节目制作的参与力度。儿童的参与可让节目制作者更好地了解儿童并与儿童进行有效的对话,从而避免节目“成人化”现象的产生。节目“成人化”现象是指媒体人以成人的思维方式去度量儿童的内心世界,用成人的价值观去度量儿童的快乐标准。成人化倾向的电视节目是忽视儿童本位的表现,不利于儿童的发展。最后,注重对儿童电视节目的评估和调查。芝麻街工作室始终坚信评估和调查对于节目质量提高的重要性,在其节目制作中期的“测试”和后期的“调研”中,均注重收集儿童对于节目的反馈,并据此对节目进行调整。这是一种儿童本位的评估。此外,芝麻街工作室还曾在五个国家做过调查统计,收集了大量资料,对儿童的兴趣、儿童最喜爱的形象特点及故事内容等有着非常清晰的了解。所有这些对学龄前儿童电视节目的制作、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作者:吴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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