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方经济学家劳动商品观点的评论
发布时间:2024-04-26 10:09  

  理论是现实的反映。任何经济理论都是一定社会阶段生产关系的反映,同时经济理论又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阶级对立的社会,经济理论又代表了一定阶级的利益。任何社会都在发展过程中,一定社会开始时处于上升阶段,到一定时候就处于下降阶段了,其中的统治阶级在社会的上升阶段具有革命性和进步性,在下降阶段则具有反动性和落后性,与阶级性质的变化相适应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也应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一定阶段,它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一致,和社会的发展要求相一致时就具有积极意义,相反就具有消极意义。在工业化阶段,资本主义经历了上升和下降两个阶段。斯密和李嘉图都处于资本主义向上发展的阶段,是资本主义上升阶段的经济学家,他们关于劳动商品的观点在他们所处的年代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充分暴露出来之后萨伊再坚持劳动商品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了,萨伊的劳动商品观点不符合资本主义下降阶段的实际,具有辩护的性质,是一种庸俗理论。再后来,社会进入后工业阶段,资本主义通过自我调节又具有了相对的适应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时候萨缪尔森又把工资和劳动联系起来了,他的工资理论虽然缺乏价值论基础,但是它说明了当今时代后工业阶段的现象,是有其存在合理性的。

 

 

  西方经济学家首先提出了劳动商品的观点,这在工场手工业阶段以及大工业生产的早期阶段是有其相对的合理性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大工业阶段,它就背离实际了。不过,进入后工业社会阶段之后劳动商品的观点又获得了现实基础,又有了新的生命力。当然,当代西方学者是从今天的现实出发得出这种认识的。但是,他们在研究今天的现实问题时所采用的劳动商品的观点是从前人的认识延续而来的。这就说明,他们的劳动商品的观点是一贯的。所以,我们研究劳动商品的观点时并不是要分别研究他们的劳动商品的观点是怎么产生的,而是研究它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的意义。

 


  一、对古典经济学家斯密的

 

  劳动商品观点的评论

 

  斯密是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劳动商品的观点最初就是由古典经济学家斯密提出来的[1]。为了认清他的劳动商品观点的含义,我们就要看看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因为他的观点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亚当·斯密(1723-1790),苏格兰人,1776年发表了他的主要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可以肯定他是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学家[2]

 

  在斯密所处的那个时代,工场手工业方兴未艾,资本主义正在推动着生产力快速发展,斯密当时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本质,推动了那个时代的进步。但是,人们对于斯密的观点却发生了种种误解,我们今天应当纠正这些误解,对斯密做出中肯的评价。

 

  我们都知道,传统的教科书一直都认为斯密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马克思则批判了劳动商品的观点,进而证明了劳动力商品的观点,这是符合实际的。但是,教科书一再强调马克思的观点是正确的,而斯密的观点则是错误的,斯密没有认识到劳动力商品是由其阶级局限所决定的,这就有问题了,这对斯密是不公平的。实际上,他们分别处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都正确地反映了自己所处社会阶段的实际,因而都是正确的。他们的观点根本不同,但并不矛盾,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他们的观点是不同时代的产物,对于理论观点的是非问题只能采取历史主义的方法,把理论观点还原到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看看它是否反映了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本质,判断理论观点的是与非只能采取这样的方法。下面我们就回到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来看看吧。

 

  到目前为止,资本主义大体经历了工场手工业、大工业、后工业等几个阶段。在英国,工场手工业从16世纪就产生了,他们从1760年开始工业革命,到1840年基本上就完成了工业革命。

 

  在工场手工业中,业主占有生产资料,自然就是工场的主人。但是,那时候人们使用的工具都非常简单,有些还是自制的,生产活动主要还是由人力推动的。工场手工业不过就是扩大了的手工作坊而已,其规模非常有限,雇工的数量也不多,就是在制造业连四十五人以上的企业都非常罕见[3]。业主要组织生产,他要雇佣雇工,但是那时的雇工基本上都是业主的亲友或乡邻,社会关系相当接近。不过,那时的业主和雇工之间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即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但是,这时的剥削关系刚刚形成,剥削主要还是通过占有相对剩余价值的形式实现的,手段也比较文明精巧”[4]。不仅如此,那时的雇工基本上都是熟练工人,而工场则依赖于熟练工人[5],对于任性的熟练工人业主们都感到很难驾驭”[6],这说明雇工对于资本的剥削具有相当的抵抗能力。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工场手工业毕竟扩大了规模,扩大了分工,因而就创造了一种生产力,无论业主还是雇工都从中受益了,因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当时的业主不过就是小业主”“小老板小资本家而已,他还要参加生产活动,还要进行经营管理,他不仅需要雇工,而且也离不开雇工,他们之间不是根本对立的。当然,雇主从中得到了较多利益,但是雇工的收入水平受到了农民、小手工业者收入水平的保护,还受到了行会组织的保护,他们的收入水平也提高了。雇工和业主之间当然会有矛盾,甚至发生过斗争,但那都是以工场手工业的存在为前提的[7]。那时的业主也会有些积累,但是积累首先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很显然,积累必然会激化劳动者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当时还隐藏在他们同封建主义的矛盾之后,他们之间相对还是比较和谐的。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当中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主张。斯密坚持并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同时认为劳动也是商品,资本收入是资本的自然报酬,这就说明劳动者和业主之间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这还是符合当时的实际的。在工场手工业阶段,业主占有生产资料,但是劳动者也有自己的生产工具,有些人甚至还有一小块土地,和自然经济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以自然经济为依托的。在这里,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生产资料,是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的,这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时期,资本主义正在日益发展,但是封建主义还在负隅顽抗。斯密作为古典经济学家的代表者说明劳动是商品、资本收入是资本的自然报酬就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他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封建主义。应当肯定,他的经济观点客观反映了社会的现实,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对于反对封建主义和推动资本主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到了大工业阶段,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大工业阶段以蒸汽机的广泛应用为标志,蒸汽机运用于社会生产之后机械力在相当程度上就代替了人力。蒸汽机运用于社会生产之后就使工厂集中了大量生产要素,促成了大规模生产,它使生产力发生了革命,催生了很多上千人的大企业,形成了很多新兴城市和工业中心。在机械动力的推动下,生产活动对于人的体力要求降低了,更细的分工使劳动的动作简单化了,因而使女工和童工也都加入到劳动大军中来了,同时也使劳动的动作更快了。结果,一方面提高了资本的生产力,一方面使劳动竞争更加残酷了,这时候劳动者还想通过自己的熟练劳动抵抗资本的剥削已经不再可能了。这样,大工业就以无法抗拒的强大力量战胜了传统农业和手工业,它彻底地摧毁了陈旧的生产方式和落后的思想观念,这时候资本主义就取得了统治地位,经济关系就根本改变了[8]。大工业生产使生产规模越来越扩大,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最后少数资本家占有了生产资料,而广大劳动者则一无所有了。资本家为了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就要继续组织生产,就要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就要不断地购买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并使它们结合起来;劳动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须参加生产,就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就必须和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样,在和资本家的交换过程中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但所得的工资勉强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它仅仅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资本主义生产越来越社会化,但是生产资料却日益集中到少数资本家手里;产品越来越丰富,但是劳动人民却日益贫困化。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的社会化相矛盾,造成了普遍的生产过剩,到工业革命即将完成时(1825)就爆发了普遍性的经济危机,结果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使劳动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资本家运用极其野蛮的手段强占了农民的土地,剥夺了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造就了庞大的产业后备军,他们还颁布限制工资的法律,运用国家强制力把工资水平压到了最低限度。资本主义国家还制定了种种法律制度,一方面保护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强调他们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方面强制工人劳动,对失地者和失业者施以种种刑罚[9]。资本主义私有制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同时也造成了社会两大阶级的尖锐对立。这时候,劳动人民、资产阶级与封建主义的矛盾降到了次要地位,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劳动人民掀起了反抗资本主义统治的斗争[10]。马克思生活在大工业阶段,他目睹和了解了资本主义制度残酷和腐朽的性质,写下了光辉巨著《资本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阐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规律。马克思创造性地证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从而使劳动价值论科学化了,他批判了斯密的劳动商品的观点,提出了劳动力商品范畴,证明了剩余价值理论,说明资产阶级积累的财富都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都是由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为唤起劳动人民奋起革命、剥夺剥夺者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显而易见,在工场手工业阶段业主和雇工就形成了雇佣劳动关系,即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但是,他们之间不是根本对立的,当时采取合作的态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斯密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就说明当时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从而就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斯密坚持劳动商品的观点客观反映了社会的实际,也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相反,如果当时有人指出存在剥削,并主张剥夺私人财产,那将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可以想象,那样做的结果就不可能促使工场手工业向大工业的方向发展,更不可能向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而必然会促使刚刚集中起来的工场手工业遭到破坏和瓦解,使人们重新回到个体生产或分散劳动的小生产状态中去,那样就不是推动人类历史向前发展,而是推动历史车轮倒转了。当然,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并召唤劳动人民奋起革命,剥夺剥夺者,但是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他是在完成了工业革命以后才揭露资本主义剥削本质的,马克思发表《资本论》(1)比斯密发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差不多晚了一个世纪(九十一年),那时候揭露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是科学的和合理的。现在应当肯定,斯密那时候肯定和支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只有肯定和支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否则,如果坚持否定和反对的态度,结果不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反倒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那个阶段,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还处于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不过到了工业革命即将完成的时候,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就开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就走向自身发展的下降阶段了。很显然,斯密和马克思分别处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他们的理论观点是根本不同的,但是相对于他们各自所处的社会阶段而言又都是正确的。他们都不愧为时代的骄子,在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劳动者和业主之间)相对比较和谐,那时候社会需要斯密创造的理论,斯密果然就出生在了那个时代并创造了相应的理论;到了大工业阶段,资本主义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阶级(劳动人民和资本家之间)矛盾就尖锐化了,那时候社会需要马克思创造的理论,马克思果然就出生在了那个时代并创造了相应的理论。他们各自通过自己的理论创造客观反映了各自所处社会阶段的本质关系,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上述分析表明,马克思批判了斯密的观点,但是马克思是从大工业阶段的实际出发进行批判的,他并没有说劳动商品的观点在工场手工业阶段就是错误的。同样的道理,斯密之后的经济学家到了大工业阶段仍然坚持劳动商品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了,但是这个责任应当由他的后人来负,而不应当由他自己来负。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应该坚持这样的态度,他的很多结论只是在大工业阶段才是正确的,用到其他地方就是不正确的了。我们应当指出,目前流行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说马克思的观点是正确的,而斯密的观点是错误,这对斯密是不公平的。

 

  我们已经说明,在工场手工业阶段斯密已经认识到劳动具有商品的性质,并且具有价值[11],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理论创造,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其一,主张劳动具有商品的性质并且具有价值,就说明当时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这样就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其二,证明了劳动的价值就能说明工资是劳动的价格,是劳动价值的表现形式,它应当以劳动的价值为基础,应当通过竞争过程形成,这样就能有效地解决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遗憾的是,斯密虽然认识到了劳动具有商品的性质,并且具有价值,但却没有做出科学的证明,这里的原因就在于在那个时代社会还没有这个需要,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即使社会需要了,斯密也不可能做出科学的证明,因为他还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而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说明劳动的价值)。在斯密所处的工场手工业阶段,人们之间的劳动差别都不是很大,对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凭着经验和习惯就能解决,比如徒工前三年只是跟着师傅学手艺,除了能够解决自己的吃、住问题之外基本上是没有收入的,晋升到帮工之后就有些收入了,再通过一定的历练,积累一定的经验,通过考试合格之后就可以晋升为师傅,自己就可以自立门户了,这些都是由行会制度规定的,人们也都乐于接受,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自然地就解决了,那时候没有说明劳动价值的必要。但是,到了大工业阶段,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差别就比较大了,而且随时都会发生变化,师傅不学习进步就会落伍,徒弟做出了科技创新就有可能会超过师傅,而且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发展师徒关系就淡化了,这时候仅仅依靠经验和习惯就解决不了问题了,这时候马克思已经证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从可能性的意义上说他这时就能科学地证明劳动的价值并能有效地解决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但是,这时候劳动已经不再作为商品了,工人的工资被压到了最低限度,勉强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也就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这时候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就尖锐化了,社会需要证明劳动力价值,从而解决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这时候就没有必要证明劳动的价值了,所以马克思证明了劳动力价值,而没有证明劳动的价值。再后来,到了现代市场经济中,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就趋于消灭了,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则凸显出来了,而且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差别是非常大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劳动差别主要体现在脑力上,具体体现在创新能力上。一般来说,人们之间的自然差别都非常有限,而人们之间的创新能力的差别则是非常大的,人们之间的创新能力的差别比人们之间的自然差别不知要大多少倍。这时候,我们就没有必要证明劳动力价值,而有必要证明劳动的价值了,因为我们有了劳动二重性理论的指导,所以也就有条件证明劳动的价值了。概括起来说,在斯密那时候劳动都非常简单,对于劳动差别的问题通过经验和习惯就能解决。到了大工业阶段,马克思创造性地证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所以从可能性的意义上说他是能够证明劳动的价值并有效地解决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的,但是那时候的突出问题是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马克思证明劳动二重性理论的直接目的是要证明所有的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进而要唤起劳动人民奋起革命,剥夺剥夺者,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还远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需要,所以他也就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我们今天面临的情况就不同了。今天,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则成了突出的问题,面对今天如此复杂多样的劳动,再用经验和习惯就无法解决问题了,这时候就需要证明劳动的价值从而有效地解决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这就迫切要求理论家们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科学地证明劳动的价值[12],现在看来正是这种社会需要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强大推动力,我们是顺应今日社会的实际需要而证明劳动的价值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斯密那时候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客观反映了社会的实际,也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他虽然没有证明劳动的价值,对劳动商品的证明还不彻底,但是这在当时并无大碍,这不是由于历史局限或智力缺陷所致,而主要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还没有这种需要。我们今天虽然证明了劳动的价值,但这并不说明我们的智商高超或超越了历史局限,而是因为今日社会有这种需要,是这种社会需要促成了认识的进步。同时,我们应当承认,我们从今天的现实出发证明了劳动的商品性质,但是从思想来源的角度说我们确实受到了斯密的劳动商品观点的启发。

 

  二、简短的结论

 

  在工业化社会(或工业时代),在资本主义的上升阶段,斯密和李嘉图都坚持了科学精神,他们的劳动商品理论有其相对的合理性,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后来,萨伊到了资本主义下降阶段仍然坚持劳动商品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了,他的目的是要说明现象,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他的理论是庸俗的。萨缪尔森也主张劳动商品的观点,这在后工业社会(或电子时代)是相对合理的。但是,他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用供求论说明了工资的变化,仅仅说明了工资现象,而没有揭示工资的本质。不过,我们也应承认,如果抛开工资的本质问题,而在说明现象这个层面他的工资理论还是很管用的,这得益于当代生产力已经相当高了,市场经济已经相当发展,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了作用,所以他们即使不做深入的理论研究,解决具体的分配分配问题也不成问题。但是,他们缺乏价值论基础,而仅用供求论说明现实,这样的理论还是比较肤浅。理论肤浅就不可能深刻地说明现实,但是对于那些追求实用的民族而言我们也就不必苛求了。

 

  作者:关柏春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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