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协同的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27 11:06  

       随着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京津冀三地的人力资源服务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机遇,但是京津冀三地之间由于行政区划、同质竞争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上述三个地区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规范程度、发展规模以及服务内容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协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为了有效的促进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文章以SWOT分析法为理论基础对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挑战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的阐述和分析。 


       一、京津冀一体化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服务业指为招聘企业和应聘者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实现潜在人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现有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与优化配置的服务行业。简而言之,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劳动者求职、就业、择业、流动配置和素质开发以及为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服务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随着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京津冀三地的人力资源服务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机遇,但是京津冀三地之间由于行政区划、同质竞争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上述三个地区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规范程度、发展规模以及服务内容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协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为了有效的环节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体化的发展,京津冀三地在遵循《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应进一步优化和畅通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沟通,在协同理念的指导下逐步实现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资源和市场的统一和整合。此外,为了加快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一体化步伐,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和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公共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平台的建设,从而实现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自由流转。 


  二、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SWOT分析 


  第一,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优势分析。优势一:经济基础良好,市场潜力较大。京津冀区域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三大区域之一,尤其是以北京和天津为主导的,以河北为辅助的京津冀发展格局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随着京津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以及转移,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的需求必将进一步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总产值已经超越第二产业成为京津冀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优势二: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京津冀一体化已经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而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体化是京津冀一体化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于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体化的财政支持、政策扶持以及社会引导等方面必将发生质的变化,这必将带动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飞速发展;优势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增加。目前,京津冀区域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3000家左右,其中属于私人或民营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占60%左右,其年营业总产值可达600亿元,可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非国有人力资源服务结构和组织在带动社会创业、就业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第二,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劣势分析。劣势一:起步较晚,行业成熟度偏低。京津冀三地在经济、科技以及教育等方面发展相对失衡,其中京津的经济产值占到京津冀三地总产值的80%,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失衡导致京津冀三地间人力资源的流动相对缓慢,尤其是由京津地区向河北地区的人才转移和引进十分困难,这与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缺口形成巨大的反差,从而导致京津冀地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平均发展成熟度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制约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一体化发展;劣势二:行业标准统一性不足。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导致京津冀三地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准入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政府监管制度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而随着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上述问题势必会成为阻碍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体化主要阻碍因素;劣势三: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政府监管功能有待完善。政府监管有助于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但是由于京津冀三地的各自为政导致三地间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权的归属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不断健全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成为未来京津冀三地应首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机遇分析。机遇一:京津冀三地政府积极协同,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方面的政策安排和管理规制。目前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行业规划、引导政策、具体扶持政策框架已开始构建,包括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和财税、产业集聚等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同时,在法律法规建设、行业监管、诚信建设、协会建设、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发展举措亦日益加强;机遇二: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的需求和流动将进入新的高峰期,围绕人才流动所产生的各种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将会呈指数倍增长。这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机遇三:市场外部环境变化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政府鼓励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力度,为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国内外企业的合作,提升整体的服务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再加上信息化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产业在技术的运用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出现了很多发展强劲的企业,为促进整个行业的竞争与创新创造了很好地条件;机遇四: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不断降低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为整个人力资源行业的规模化、差异化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第四,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挑战。挑战一: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内容和项目同质化严重且专业性不足。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间存在人力资源信息不共享以及信息化建设滞后等诸多的问题,导致京津冀区域整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不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挑战二:人力资源服务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不断增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必将迎来国外同行业对手的竞争和威胁,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的陆续进入,将对国内尤其是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构成客观上的威胁,由于外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品牌、技术、经验和人才方面拥有强大的全球优势,为我国人力资源行业注入新鲜理念和先进经验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


       三、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政府协同发展路径 


  第一,京津冀人才服务行业标准统一。人力资源服务标准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对区域内行业的经营发展进行统一规范、配套协调和系统优化,以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服务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科学发展。目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已有三部国家标准,分别是2011年1月1日实施的《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规范》、2015年7月1日实施的《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人才测评服务业务规范》,上述标准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奠定了基础。 


  第二,建立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将人才服务纳入国家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并就税收、土地、价格等各方面提出了鼓励服务业发展的引导性政策。《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加速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市场定位进行了明确界定,京津冀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应以此为契机和载体,不断优化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环境和资源配置,积极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和共享信息平台,在各地蓬勃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积极发挥引进机构、配置人才的虹吸效应,发挥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溢出效应。 


  第三,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一体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一体化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一体化、流转一体化以及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一体化。传统的由单一政府部门全程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一体化对政府管路部门、社会参与机构以及人力资源本身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必须基于协同发展的理念推进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一体化发展。此外,京津冀三地政府可建立常态化的会晤机制,由三地轮流主办会晤并将其制度化和规范化,每次会晤必须明确会议主题以及所应达成的最低和最高目标,并对会晤内容的落实和制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鼓励和支持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的发展。目前,京津冀区域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仍是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主导力量,但是随着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蓬勃发展,现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然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京津冀三地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在保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扩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的数量及服务内容。此外,京津冀三地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的建立和成长,为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发展扫清障碍,从而营造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良性竞争市场氛围,最终实现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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