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两所特殊教育学校2011至2018年间毕业生安置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发现,毕业生整体安置状况较乐观,但存在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情绪行为表现、自理能力、社交能力和做简单工作的能力是影响主流社会接收、选择智障毕业生的主要个体因素;在居家安置的学生中,仍有部分存在通过进一步干预而改变安置方式,减轻家庭负担的可能;本次调查的脑瘫、自闭症、多动症、多重障碍毕业生均是居家安置,家庭、社区教养负担重。建议特殊教育学校从加强学生的良好情绪行为养成教育等四个方面着手,调整育人工作安排,使培养目标与学生毕业后的生活环境要求更一致,使毕业生得到更科学、均衡的安置。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安置;养成教育
特殊学生毕业后的安置关系着个人、家庭、社区乃至社会的健康与和谐。研究者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为调研对象,对其安置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基于调查结果提出了一些基于学校层面的建议,希望以此帮助学校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推动毕业生安置工作更科学化、均衡化。
一、研究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对象是荔湾区两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2011—2018年间的毕业生,共计155人,其中女生56人,男生99人。研究者采用《毕业生基本情况摸查表》,对毕业生的毕业走向、障碍类型、毕业时情绪行为问题程度、毕业时生活自理能力、毕业时社交能力、毕业时做简单工作的能力、家庭经济状况、家长关注孩子教育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毕业时情绪行为问题程度分为无、偶发和经常三个等级;毕业时生活自理程度、社交能力、做简单工作的能力均分别分为好、一般和差三个等级;在校期間家长重视孩子教育情况分为重视、一般和不重视三个等级。这155名毕业生的身心障碍类型,以普通智力障碍为主,兼有唐氏综合征、脑瘫、自闭症、多动症等其他类型(见表1)。
二、结果分析
与国内大部分地区一样,广州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常见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升学、就业、到社区工疗站和居家安置四种。研究者对155名毕业生的安置方式进行了统计,分析了经历不同安置方式的学生个体及其家庭情况,以探讨个体因素与家庭因素对安置方式的影响(见表2至表6)。
如表2所示,在155名毕业生中,有60%以上能通过升学、就业、到社区工疗站的方式继续参与主流社会的生活,保持一定量的良好社交和规律的生活;而将近40%的毕业生主要生活在家中,很少与外界互动交流,毕业后的生活与在校时差距较大。
进一步分析发现,学生个体的情绪行为、自理能力、社交与做简单工作的能力以及家长对学生教育的重视程度对毕业安置方式的影响最大。
1.对升学、就业毕业生的影响
从表3、表4可见,在升学学生群体中,96.30%的学生偶发或无情绪行为问题,其中无情绪行为问题的比例达70.37%,而在就业的学生群体中则分别为100%和73.91%;两类毕业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均在中等水平以上;90%以上的学生拥有一般及以上的社交能力,且就业学生拥有“好”社交水平的人数比例(82.61%)远远高于升学学生(57.41%);100%的升学学生和65.22%的就业学生拥有中等水平以上的从事简单工作的能力;70%以上的家长在校期间不太重视孩子的教育。由此可见,在调查的项目中,毕业生个体的能力情况,包括情绪行为、自理能力、社交能力、做简单工作的能力等,是影响毕业走向的个人主因。而在这些方面能力较强的孩子,即使家庭不太重视孩子的教育,也不会影响上一级学校或机构录取他们继续学习或工作。同时也间接表明,学校推荐依然是智障毕业生升学或就业的主要途径。
此外,两类学生的情绪行为和生活自理能力均好于社交能力和做简单工作的能力。由此可见,对于特殊学生参与主流社会生活而言,良好的情绪行为和生活自理能力比社交能力和做简单工作的能力更重要,这也符合主流社会对于一名劳动参与者和学习参与者的基本期许。再者,就业学生总体的良好情绪行为水平和社交能力水平普遍高于升学学生,而做简单工作的能力却普遍低于升学学生。这也启示教育者,在真实的社会生产生活中,“情绪行为”和“社交能力”好的学生更受青睐。
2.对到社区工疗站毕业生的影响
从表5可见,到社区工疗站做简单工作的学生具有较好的自理能力,但情绪行为、社交能力、做简单工作能力的水平要明显低于升学和就业的学生,尤其是做简单工作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孩子的家长中70%以上较重视孩子的教育。表6显示,居家安置的61名毕业生中,有46人“无或偶发情绪行为问题”。通过对这46名毕业生的分析发现,他们大部分在自理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与到社区工疗站的毕业生基本相当,其中有31人同样具有中等从事简单工作的能力。因此,有理由相信,这31人具有不居家安置的可能性。至于这些毕业生为何会留在家中,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值得注意的是,居家的毕业生中,重视孩子教育的家长仅占比13%,因此不能忽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对孩子毕业后居家安置的影响。
三、结论及建议
综合分析表1至表6的数据可得出三个基本结论:一是约60%的学生能在毕业后通过升学、就业、到社区工疗站的方式继续参与主流社会生活,这主要得益于他们良好的情绪行为、自理能力、社交和做简单工作的能力;二是影响主流社会接收、选择智障毕业生的个体因素中,良好的情绪行为和自理能力要比良好的社交能力和做简单工作的能力更重要;三是在居家安置的毕业生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干预,改变安置方式,减轻家庭负担。此外,本次调查中的脑瘫、自闭症、多动症、多重障碍这四种障碍类型的30名毕业生,毕业后全部居家安置,这给其本人和家庭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限制和压力。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建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生良好情绪行为能力的养成教育,提高社会的接纳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支持个体“终身发展”的课程顶层设计,并把生活“有尊严、有品质”这一身心障碍人士教育的最终目标始终贯穿教育全程,为毕业生的持续发展奠基。三是在高年段开设与个体毕业安置方式相匹配的转衔课程,让学生及家长熟悉毕业后的安置方式及环境,尽可能贴合学生的实际选择适合的安置方式,降低学生的落差和不适感,提高生活的幸福感。四是积极开展“自我决策”能力的养成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对自己的生活做主并获得成功,同时提高面对多变的社会生活展现出适当行为的能力,提高生活质量。五是推动特殊教育“社区化”[1],加强学校、家长、社区的合作,让学校教育更匹配身心障碍儿童“从社区中来,也在社区中终老”的现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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