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构建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举措。建国以来,我国在立法和执法层面非常重视人权的保护,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数次修改宪法都着重围绕人权问题展开具体分析研究,实现了人权入宪,明确了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在法律层面,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已经日益趋于完善,但就其实用性和科学性而言制度依然存在不足,展开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具体探讨和研究,有助于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优化创新。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创新优化已经成为突出的现实问题。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优化建立有助于社会的稳步发展,利于公民权益的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深化改革而展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当中着重突出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对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改革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依法治国展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法律平等性、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等内容。总体来看,人权问题在法律层面得到进一步诠释,为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性指导。本次研究围绕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而展开,针对制度重要性、构建要求、构建策略等内容,展开相应的分析研究,研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人权是在相同社会条件下,每一个社会参与者按照其本质和尊严所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自建国以来就非常重视对人权的保障,在我国宪法当中着重体现了对于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当中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在深化改革决定和依法治国决定中突出了人权保障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十八大报告关于人权论述的延伸和细化。总体来看,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逐渐完善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只有不断通过制度完善,才能确保司法制度对于人权保障作用得到体现,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发展提供动力。
(一)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表现
在当前社会历史环境下,深化改革成为主要方向。在各项工作中,我们需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任务,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在改革过程中,我们需要着力做好人权保障工作,通过构建完善有效的司法制度,实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在实际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构建中,我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要求相比较,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为了有效提升司法制度对人权的保障作用,必须要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权力的监督,针对实际情况,实现制度的完善。
(二)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从法律体系构建入手,通过完善司法保障制度,积极体现出社会公平正义。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一项基本法律保障制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的必然之举。在依法治国方针策略下,人权得到充分尊重,人权保障要从法律层面不断细化和完善。人权保障将成为我国未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逐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创新发展。
(三)法治建设的必然之举
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工作的关键举措之一。人权司法保障体制的完善早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突出明确了依法治国要求,规划了未来法治建设重点。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司法领域建设的重要性异常突出,司法作为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纠纷的基本救济手段,与公民各项权益密切相关。将以人为本作为司法改革重点,让公民能够感受到司法改革变化,在司法改革受益是改革的主要目标。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要体现出其实际价值,使司法制度切实发挥应有作用,促进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 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构建要求分析
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整体过程,一方面要体现人权的基本价值和保障重点,另一方面则是要充分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围绕社会发展展开制度的构建和优化创新。
(一)切实体现法治原则
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必须要坚决遵循于法治原则,围绕法治原则展开必要的司法实践,提升司法保障制度的实用性。法治原则要求司法公正,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在人权司法保障领域,需要以宪法和法律作为依据,逐步建立健全人权司法保障的法律体系,实现对法律制度的设计和优化,同时也要加强对法律保障措施的细化。在具体司法工作当中,需要着力提升司法理念、加强保障的整体力度,实现对监督机制的落实,在尊重人权基础上进一步防范侵权行为。
(二)突出尊重人权内容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必然要体现出对于人权的尊重,突出尊重人权内容是我国宪法的要求和规定,在司法体制完善过程中要遵循人权原则和理念,围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展开探究。司法保障制度关乎到公民各项基本权利,在制度中体现对公民权益的尊重,既是对人权的尊重,也有助于司法制度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三)实现对司法权力的制约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我们需要突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尤其是人权领域更应该着重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在司法活动中,公民权利相对于司法公权力是明显处于弱势的,其权利容易受到侵害。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就要强化对司法权力的限制和制约。有效贯彻宪法和法律中关于司法权力行使的原则和要求,营造一个良好、公正的司法环境氛围。
(四)强化对公民权利救济
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有效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后,司法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发挥其作用,确保公民能够得到有效救济。在各类诉讼中都要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同时要突出救济性的具体价值和作用。 三、 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构建策略
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构建应围绕其价值体现和作用发挥这两方面着重展开,通过有效推动和科学规划实现制度的完善优化,使司法保障成为人权保障原则落实的关键和基础。通过不断分析和研究,建立符合社会时代发展特征和公民意识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一)逐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在深化改革决定中进一步提出了要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司法实践当中可见错案对司法公正伤害和影响非常大,错案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大侵害。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过程中,要突出对于错案的防止和纠正,同时还要做好责任追究。
首先,我们需要健全防止错案机制,准确把握审判原则,落实审判标准,避免出现错案问题。
其次,要做好错案发现机制建立工作。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权益。
再次,要完善纠正错案机制,明确错案认定标准和纠错启动的实施主体,实现错案纠正程序的有效完善。
最后,做好错案责任追究工作,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形成长期追责模式。
(二)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劳动教养是强制性教育的行政处罚措施。自1957年这一制度确立后,几十年间劳动教养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近年以来,随着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教育功能作用逐渐被相应的法律制度所替代。处理违法犯罪的法律制度所承载的功能已经能够替代劳动教育的功能。劳动教育适用逐渐减少,废止劳动教育制度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法律发展的需求。总体来看,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是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直接体现。劳动教养制度后通过不断的法律体制机制完善能够使法律作用得到更进一步体现。
(三)完善优化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是人权维护保障的必要措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完善的现实需要,逐渐实现司法救助的制度创新优化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公众能够通过司法救助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一套符合实际、利于实现的司法制度能够发挥在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层面的作用,体现司法制度的公平正义性。在一个良好制度体系下公众都能够通过司法保障,而实现对人权的有效保护。从实际来看司法救助要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方面体现其切实价值,从根本上提升救助的实效性,做到有针对性、点对点救助,使人权保障能够取得应有的实效。
(四)强化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是实现社会稳定发展、体现法律公平性的必要国家行为。强化法律援助制度有利于实现对人权的保护,通过扩大法律援助面,放宽标准等方式能够增强法律援助的实用性,而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的标准、范围、责任则能够使法律援助实现长效化。通过更大范围和幅度的司法援助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司法对人权的保障作用,进而能够使人权法律保障体系更加科学与完善。
四、结语
尊重和保护人权是我国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基本法律原则。在宪法指引和规范下,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其中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逐渐呈现出其应有价值,体现着其必要作用。现阶段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本次研究着重从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重要性、构建要求、构建策略等方面展开具体探讨,使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一宏观问题细化体现在不同领域,突出了人权司法保障的价值意义,梳理出适宜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进一步优化构建的基本策略。通过研究可见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相关研究,其研究的持续性和深入性突出,只有切实从实际出发才能取得更为理想的研究成果,进而推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发展。
作者:李兆东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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