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模糊数学方法在产教融合评价中的应用
模糊数学方法是一种综合评价法。在生活中模糊评价无处不在,应用普遍。该文将其具体应用到产教融合效果评价中,建立校企产教融合情况的评估指标体系。首先建立评价集合,构建模糊评价矩阵,结合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权重得到评价结果。利用模糊数学方法来处理校企产教融合效果评价中的不确定性是实用有效的,对当前的教育评价改革具有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为探究辽西北职教联盟产教融合的效果,笔者选取了18个问题作为评价指标,进行了广泛的问卷调查,利用模糊数学的综合评价法得出产教融合的程度,
1 确定评估指标及构建评价体系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产教融合的效果进行评价。
1.1 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正确选择评价指标是决定评价体系优良的关键,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评价指标是做好产教融合效果评估的基础。选出最有代表性的指标,细分对象,确定影响产教融合发展的指标集。
1.2 确定各项考核指标集
根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的不同,分解各项指标的分值,通过考核分项汇总计算得分。共划分两级指标集:一级指标如下。
S={产教合作组织领导S1,产教合作参与单位S2,产教合作形式S3,产教合作固化成果S4}。
二级指标如下:
S1={产教合作负责人S11,专兼工作人员S12,管理制度S13,计划总结S14}。
S2={政府职能机构S21,行业协会S22,企业单位S23,院校S24,科研机构S25}。
S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S31,课程建设S32,教师互派S33,实训基地S34,挂职锻炼S35}。
S4={订单培养S41,社会服务S42,捐赠及准捐赠S43,企业奖助学金S44}。
1.3 确定各因素的评价权重
专家对不同指标进行两两对比,判断矩阵中各元素按1~9标度法,解矩阵特征方程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在确定指标权重时采用专家问卷的形式,发放问卷30份,收回28份。专家打分情况汇总计算(如表1)。
由公式,一致性指标为C.I=(Lmax-N)/(N-1),判别矩阵的最大特征值为Lmax=4.012 4,N=4,经计算C.I=0.004 1,随机一致性指标为R.I=0.883 9,一致性比率为C.R=C.I/R.I=0.004 6。C.R小于0.10,一级指标一致性较好,由此得到的各项权重是有意义的,同理得到二级指标中的各项权重,如表2所示。
2 建立评价集和模糊评价矩阵
不同的评价指标,对应不同的评判等级。根据产教融合效果评价标准,将校企产教融合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V={深度融合,较深,一般,差}。进一步建立模糊评价矩阵。得到模糊评价矩阵如表3所示。
根据评价结果统计表,得到二级单指标模糊综合评价矩阵:
采用层次分析方法对不同矩阵进行综合,考察各等级子集的隶属程序,就可得到综合评价结果。
3 模糊评价结果分析
由表2中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向量组成矩阵的转置阵,W={W1,W2,W3,W4,……,Wi},最终可得到一级指标的评价结果
B1=W1·R1=(0.283 1,0.437 5,0.279 4,0),B2=W2·R2=(0.335 9,0.506 2,0.158 0,0),B3=W3·R3=(0.210 8,0.439 6,0.223 3,0),B4=W4·R4=(0.360 2,0.377 7,0.261 2,0)。
组织领导隶属度为43.75%,参与单位指标隶属度为50.62%,产教合作形式隶属度为43.96%,成果指标隶属度为37.77%。
最终综合的质量评价由公式B=W·R得出,W为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组成的转置矩阵,R为糊模评价矩阵。
B=W·R=(0.311 6,0.428 1,0.231 1,0)。
按最大隶属度原则,综合分析表明联盟内产教融合的总体情况较好,其隶属度为42.81%。
4 结语
该文将模糊数学方法应用于产教融合程度的评判,针对质量评价的特点,建立评价集,体现了评价过程和评判指标的模糊性及客观性,同时基于评价结果所进行的监控必不可少,需要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进研究,并制定出改进策略和行动计划,评价结果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作者:霍春光 来源:科技资讯 2016年25期
第2篇:基于模糊数学的发明专利评价因素研究
2015年7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说,本届政府常务会议题21次与科技创新相关。科技创新成败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发展战略成败。历史上我们曾几次与科技革命失之交臂,现在必须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重塑我国发展竞争新优势。而在创新体系过程中,专利保护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且专利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重视的背后是专利创造的经济效益在推动。作为更能体现创新能力和实现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的价值,一直在为学者们所探讨。但中国的专利市场正处于一个发展阶段,还未成熟,所以发明专利价值的评估也没有一个成熟的方法可以借鉴。本文将分别从经济学、会计学、专利法、资产评估学等领域全方位的研究影响发明专利价值的因素,运用模糊数学原理,提供一种评估发明专利价值新方法。
0 引言
李克强总理于2015年7月27日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强调,科技创新要“顶天立地”。“顶天”就是力争在科技关键环节取得原始创新成果;“立地”就是面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顶天”与“立地”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在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程序中,必须对技术价值有所评估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和利用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不仅仅是代表国家、地区或高校的创新能力,更能代表其经济前景或是发展方向和潜在速度。现今我国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对申请发明专利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专项的资金扶持,因而发明专利的申请量相较于之前有跨越式的增长。在这种趋势下,发明专利价值的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的专利法中也只是保护发明专利,比如美国、英国。另外,《巴黎公约》、TRIPS等国际公约中所指的专利也仅仅是发明专利,所以发明专利的价值更能体现发明创造的能力,从而评估发明专利价值就更具有现实意义和迫切性。
发明专利的价值是无形资产的一种,其主要特点是客体的无形性,这也是为什么在对发明专利价值进行评估时,感到比较困难的原因。在现今的市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发明专利价值评估模型,这些价值评估模型虽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真正能够运用于评估实践操作中的并不多,从众多的价值评估方法中大可归结为三种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只考虑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没有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增值,固然评估出来的结果准确性不高;市场法必须借助于发展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选择一个或是多个类似的专利技术作参照评估对象,对参照评估对象成交的条件和交易价格并进行差异调整,从而估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显然市场法忽略了每一项专利都是其独特的部分,尤其是技术资产类可比性更低,再者影响专利价值的重要因素很多,关系复杂,不确定性很高,所以采用市场法可操作性低。就我国目前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其对发明专利价值进行评估时,通常使用的是收益法,只小部分有职业素养的评估师偶尔会使用收益法结合市场法和成本法对发明专利价值进行评估。而使用的收益法,其公式为:v=■[1-■]
在式中,评估人员要在发明专利未来经营n年之内准确的确定第n年的收益额a和收益折现率r,这是根本做不到的。而在实际评估操作中,为了自己的利益,收益额和折现率的确定往往是由评估人员和委托评估方凭借经验给出的,甚至当涉及到政府利益的时候,政府部门也会出来干预收益额和折现率的确定,这导致了使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没有说服力,从而评估市场混乱的局面。
现今在评估领域中,对发明专利价值评估常使用的收益法具有主观随意性强等缺陷,本文将分别从经济学、会计学、专利法、资产评估学等领域全方位的研究影响发明专利价值的因素,运用模糊数学原理、层次分析法,提供一种优于收益法的发明专利价值评估新方法。
1 发明专利价值的界定
发明专利作为专利权中最主要且最重要的一种,其价值一直都是学者们探讨的热点,但对其价值却没有一个权威的界定。有学者认为,发明专利的价值更多的是体现在“账本”上,是创造利益的一种表现。本文中所涉及的发明专利价值,是指发明专利的商业价值或是潜在的商业价值,以及发明专利的投入,也不仅仅指发明专利的使用价值。本文更多的是从实务出发,顺应社会市场的规律,来界定的发明专利的价值。另外,本文中所说的发明专利,是指被授权且有效的发明专利。
2 发明专利评价指标
由于发明专利技术自身具有的特点,将导致决定发明专利价值的因素也不同于其他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本文在根据文献查询和征询多位评估专家的意见和经验后,分别从众多影响专利资产价值因素中提取出主要影响专利资产价值的因素,即为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环境因素、法律状态、转让形式。
2.1 经济因素
根据《专利法》第一条立法宗旨是旨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即专利权人取得的专利权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从而导致专利价值将受市场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而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又包括市场对专利资产的市场需求度、金融风险和同类专利技术市场的价格。在相同领域中,同类型发明专利技术的市场价格也会影响相同类型发明专利技术的价格。事实表明,同类型专利技术的市场价格越高,该类型专利资产的使用价值越大。
在经济影响因素中除了市场因素外,发明专利的取得成本和投入使用风险也会影响到发明专利价值。专利投入使用中取得成本的难易程度和取得成本的效率同样影响专利的价值,高效率的成本取得将有利于企业资金回收,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从而排除企业因资金短缺无法继续实施该专利技术的风险。而专利技术投入使用风险将严重影响该专利资产的价值。因为如果一项专利技术投入使用的风险很高,那么将导致企业不敢于接手实施该专利技术,从而导致该专利技术无用武之地,也就不能体现出该专利技术所具有的价值。
2.2 技术因素
影响发明专利价值的技术因素里主要有技术水平、技术的生命周期以及技术的成熟度。而影响技术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专利技术的替代性、防御性、垄断性、创造性、适用性和新颖性;影响生命周期的因素主要包括专利权利的寿命和技术寿命;影响技术成熟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专利技术是否处在萌芽阶段、成长开发阶段、成熟阶段或是衰退阶段。
技术水平说的是发明专利技术所开发的高度。一项具有重要价值的发明专利技术,往往是着眼于未来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内市场发展前景所研发的。而且在这研发阶段期间,应当确保该发明专利技术能够产生和能被运用,以这样理念开发出来的发明专利技术将领先与同行业的发明专利技术水平,该发明专利技术在整个市场上会理所当然的具有很高的价值。
同样地,专利技术的技术行业垄断性、专利技术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同样也影响着专利技术的价值。如果一项或是一类发明专利技术在本行业领域中始终处于领先和垄断性地位,那么该项发明专利或是这一类发明专利技术的价值将会远远高于同行业的其他专利资产的价值。在审查制度中,发明专利必须经过实质审查通过后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而实质审查实际上审的就是发明专利技术的创造性和实用性,而初步审查只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和实用性。显然,对发明专利技术的审查要求要高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
而专利技术的生命周期越长,其专利技术的价值就会越高。生命周期主要由专利权利的寿命和专利技术的寿命决定,在我国,一件发明专利获准专利权利保护期限为20年,以上保护期限均以申请日起算,不包括优先权日。一件发明专利在保护期限内的价值,是和发明专利技术保护期限时间成正比的。但是,专利审查程序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一件发明专利可能还处于审查阶段或是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就很快被其他发明专利技术所超越或是取代,这样的情况称为专利技术寿命,技术寿命越长,发明专利技术价值就越高。
除此之外,发明专利技术的成熟度同样会影响着发明专利的价值,而发明专利技术的成熟度包括四个阶段,即技术萌芽阶段、技术成长开发阶段、技术成熟阶段、技术衰退阶段。这四个阶段的发明专利技术的价值大小的顺序依次为:专利技术成熟阶段、专利技术成长开发阶段、专利技术衰退阶段、专利技术萌芽阶段。
2.3 环境因素
影响发明专利价值的环境因素里主要有国家当时的相关辅助政策和专利权人拥有的发明专利技术的使用情况。而在发明专利技术使用情况中又主要包括该发明专利技术所属行业的使用发展情况、该专利权人使用该专利技术的支撑能力以及财务状况。
2.4 法律状态因素
影响发明专利价值的法律状态因素里主要有该发明专利技术所处保护阶段、保护国别和地域界限。
《专利法》明文规定,专利技术只有在专利权保护期限才能享有排他权,如果一项专利技术超过了专利权保护期限,则该专利技术已经属于任何人都可以实施的公有技术,此时的专利权也就没什么价值了。而对于发明专利技术,根据《专利法》第1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5条2款的规定,发明专利享有一段时间的临时保护期限,即在发明专利公布到发明专利授权期间,个人或是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的,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该专利技术的个人或是单位支付适当的费用,显然,在此阶段保护的发明专利权的价值不是很高。再者,发明专利技术保护的国别即发明专利技术的地域性也同样影响着发明专利技术的价值,一件发明专利要求保护的国别越多,该项发明专利技术越具有价值。
2.5 转让形式因素
根据《专利法》实施许可中的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而在实施许可中主要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别实施许可。发明专利技术的价值同样受转让形式的制约。一般地,从单个发明专利权利人所拥有整个市场上商品份额的多少来衡量专利权人在不同转让形式下所获得的专利权价值。通常认为所获得市场份额越大的专利权人拥有该项专利的价值越大,而根据《专利法》规定的各种转让形式中,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可以实现市场上拥有商品份额全部属于专利权人,这种独占实施许可方式使得专利权人获得的发明专利技术价值最大,其次价值大小分别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别实施许可。
3 发明专利价值评估模型
3.1 指标权重和专利技术贡献率
确定指标权重是多指标综合评价的关键环节。由于专利价值评估研究还属于探索阶段,没有相对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给予借鉴,学者的认识也参差不齐。因此,本文暂时采取简单的征求专家意见的方法确定权重。首先,拟定三级指标的权重,每一级指标(由高到低)分别征求9位专家的意见,2/3以上的专家同意即确定为可用权重,依次再确定下一级指标的权重;其次,每一级指标的权重在征求专家意见时如未通过,根据专家反馈及时调整后再征求意见,直到2/3以上的专家同意。最终,发明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如图1所示。
发明专利的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只能依附于有形商品而存在,所以本文的思路是,先确定含有发明专利技术的商品的价值,继而通过确定发明专利在本商品中的发明专利技术贡献率,即可评估出发明专利的价值。至于发明专利技术贡献率的确定,同样采取如上方式,采用专家意见法。
3.2 评估模型
3.2.1 模糊综合评判数学模型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美国控制论专家艾登(Eden)于1965年创立,是在模糊环境下,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了某种目的运用模糊数学工具对一事物做出综合评价的方法。①
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原理是:第一步是先确定被评判对象影响因素的指标集和评语集;第二部是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的权重以及它们的隶属度向量,从而获得模糊评判矩阵;最后是把模糊评判矩阵与因素的权向量进行模糊运算并进行归一化,得到模糊评价综合结果。在具体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模型时,可以根据具体研究对象将评判指标体系分为多个等级,如果只有一个评判指标等级的就称为初始综合评判模型也叫一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同样的根据评判指标体系的等级可以有二级、三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根据实践经验,评判指标体系中列出的影响指标越详细、评判等级越多,那么得到的评估结果就越可信。
作者:芮政 双凡 伊明明 来源:价值工程 2016年27期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联系方式:电子邮件:1053406363@qq.com 豫ICP备2023024751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