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与措施
发布时间:2024-04-26 10:07  

  在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发展速度与各地实际情况不适应,加之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给房地产业带来了负面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业就必须从制定科学发展计划入手,健全和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


  房地产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房地产经济的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经济的推动和影响因素日益复杂化。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这个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房地产的宏观经济管理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对于房地产市场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从而导致房价上涨得不到有效地抑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对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科学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

 

  (一) 缺乏长远的发展计划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房价过快上涨的控制,确保房地产市场供需的平衡,但由于没有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个深入的认识,这就导致在当前房地产经济管理工作中,缺乏长远的发展计划,而且对于房地产经济管理认识存在片面性,从而导致短期政策与长期的发展计划之间缺乏统一性规划思路,甚至存在相违背的情况。这就导致房地产价格随着政府的变化而出现较大的波动,给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受到较大的破坏。还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搞政绩工程,导致了房产业库存量增大,供大于求,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缺乏完善的机制

 

  完善房地产的管理机制是各级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力度,并且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但这些政策几乎是流于形式,没有具体落实到位。而且各级政府在对房地产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和调控过程中一些工作还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再加之房地产业具有低成本和高收益的特点,已成为各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各地房地产官商结合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房地产市场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消弱政府权威性的缺口。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各地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使国家的政策和本地区的规章制度落地生根。

 

  (三) 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房地产发展速度过快,从而导致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的滞后性。

 

  一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房地产快速发展的需要,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房地产市场从开发、建设到管理都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但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不仅不完善,而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导致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是,在房地产经济管理工作中,大部分文件都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而且在具体执行多是以凭借行政权威进行。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已经全面建立起来,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土地市场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长期发展下去则会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法律效力下降,法规严肃性缺失。

 


  二、解决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制定科学的发展计划,指导近期重点工作

 

  当前,在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计划制定过程中,需要针对我国特殊的国情基础,能够有效地发挥短期的效应,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在制定房地产经济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时,需要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工作,详细对本地区的房产地发展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那些问题,问题的根源在那里,逐步制定长远发展计划和短期工作重点的结合,来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计划,确保房地产业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 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机制

 

  1.加快推动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缺乏理性化,针对这种不良现象,需要进一步对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不断深入研究,从而确保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更趋于理性化。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需要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性有一个深入的认识,进一步对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调整。要对于市场失灵情况的存在进行正视,在具体干扰过程中,需要在市场自身调节能力得到有效发挥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还要对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有效掌握,在干扰时要确保做到适当性和适度性。从而建立健全完善的房地产运行管理机制。同时还要建立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从而为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和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理顺中央与地方在房地产管理的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确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并做好监督工作。特别是地方政府要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房地产业的经济管理价值取向上要与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调控措施,避免一切的做法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财税体制进行探索性改革,遏制土地财政,降低地方财政收入对于房地产业的依赖,提高地方政府对国家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的落实力度和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总之,随着房产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当前房地产企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我国需要对房地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同时还要有效的把握好这个良好的时机,对当前房地产经济管理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把握,针对当前我国具体国情的情况,充分地吸收和借鉴先进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经验,在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创新,确保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佘菁 来源:大陆桥视野·下 2016年6期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很牛学术网 联系我们 文献下载器
返回顶部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