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关于对当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研究报告
一、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上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我国空巢老人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最近十年间,中国国内空巢老人数量越来越多,尤其农村空巢老人数量激增。通过发放问卷,我们了解到空巢老人日常生活情况以及对自己的养老需求和愿望。本次调查内容如下。
(一)住房条件
一人独住的有522人,占38.6%;夫妻一起居住的有831人,占61.4%。
(二)婚姻状况
已婚的有799位,占66.6%;未婚的有19位,占1.6%;丧偶的有376位,占31.3%;离婚的有6位,占0.5%。
(三)經济收入情况
在吉安,约有四成老人有补贴;有近一成老人仍工作;有三成老人表示子女给生活费,另外,有近两成老人有其他收入。有562位老人则无任何收入来源。
(四)老人生活日常
通过调研不难发现该地区“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老人有1123人,占89.5%;“仍需别人照顾”的有151人,占8.6%;“完全依靠别人帮助”的有31人,占2.1%。
(五)疾病困扰情况
据调查,53.78%的老人表示,由于子女们工作忙,没有时间照料自己,所以害怕患病。由于身边没人,老人突发急病没人知道;身患顽疾,求医难;看病费用过高,自己负担不起。尤以农村空巢老人为主。
(六)健康情况
空巢老人们的身体健康情况包括:吃饭、日常洗漱、打扫卫生、睡觉、洗浴、日常活动、上厕所7项,大约86%的老人能自己完成。另外,对于工具性日常活动能力包括:煮饭做菜、经济管理、乘车、买东西、走路、清洁身体、爬楼梯7项,有6%的老人基本上可以自行解决。剩下的8%的老年人完全没有自理能力。
(七)住房情况
有超过四成的老人住房面积仅有40平方米,三成以上的老人住房面积介于40-90平方米之间,将近两成的老人达到100多平方米,近一成的老人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
(八)生活照料
根据调查,子女们采用的最多的方式是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约占65%;其次是常回家看望老人,占32%;有一小部分人选择和父母进行远程视频聊天等。每周1-3次去看望老人的占52.8%。80多岁以上的老人,他们的子女一周看望2到3次,占到61.38%。
(九)精神寂寞,郁郁寡欢
由于身体器官逐渐衰竭,加上没有子女的陪伴,许多老人难免感到生理上及心理上的孤独。相关调查报告表明,老人们由于身体上的不适感以及心灵上的长期的寂寞,经常吃不下、睡不好、莫名其妙发脾气等。现今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状况十分令人担心,而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贫乏,也包括精神层面的没有寄托。
二、当前农村空巢老人现象存在的原因
(1)伴随着老人年纪的增长以及行动的迟缓,老人家日益需要儿女的关爱和照顾。由于我们国家长期坚持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所以独生子女或者生育较少的情况比较普遍,年轻人在外打拼事业难以顾及父母也是普遍现象。
(2)收入低,与此同时劳动强度相当大。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根本。老人珍惜土地资源且加以耕耘赚取“外快”,他们还捡废品,做来料加工副业,老人的身体定大不如前。如今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给年轻子女带来压力,老人在照料自己的同时还要照顾孙辈,物质负担和精神负担加重。
(3)身体多病且机能下降。年龄的增长使得老人身体机能下降,疾病增多,子女无法奉养身旁,条件良好的家庭会请专人料理,条件较差的家庭中的老人便无法得到精心照顾,老人在精神上的空虚寂寞感也由此而生。
三、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有效机制
经长时间对潞田的调查,我们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急需社会关注。建立健全有效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解决的头等大事。
(一)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
“家和万事兴”,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也是老年人最喜欢的,这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地做好宣传。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道德教育以确保“老有所养”的目的得以实现。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虽然社区养老更先进,抗风险能力强。但要大力倡导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要做到:一是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三是要建设好社区服务队伍。
(三)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卫生服务体制
大力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村空巢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首先费用必须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再者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最后加强各级基层医疗保健服务。
(四)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保障事业
在当下的经济条件下,养老的主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但为实现其现代化,我们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并引导农民正确了解,且完善机制,这是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五)保护农业用地,发展农村经济
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土地保障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形式而存在。要进一步坚持和实行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这是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让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可以依靠自身的能力种植作物从而养活自己。
(六)多种方式养老,紧跟时代发展
另外,兴办社会养老服务,让空巢老人在机构中感受社会的关爱,过上更美好舒适的生活。
不可否认提出了很多的具体措施,但具体操作起来难度还是很大的。而要切实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不仅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扶持,也需要子女的帮助。我们要转变观念,要明白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我们自己的明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构建和谐社会、美满家庭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结语
经过此次对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潞田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调研,我们了解了他们养老方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他们对精神生活的基本诉求。从调研可见当前农村养老体系中还有不够完善的方面,这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扶持,也需要家庭子女的关心与爱护,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空巢老人双重满足。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受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作者:吴晓芹等
第2篇:社会学视角下的农村养老问题
一、农村养老问题的表现
(一)农村老人物质生活水平低
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主要依靠其年轻时的资金积累,以及儿女的补贴。但是子女外出打工的收入往往并不高,另外,现在很多年轻人消费时都以自我为中心,“月光族”现象严重,他们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保障,更别提赡养老人了。甚至有的子女还要依靠老年人帮忙照顾孩子、打零工来补贴家用。因此,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低下,没有保障。
(二)农村老人精神孤独
农村娱乐设施缺乏,老年人很少有娱乐活动,加之他们身体状况不佳,有的甚至行动不方便,很少有机会去城镇消遣或者出去游玩。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亲朋好友越来越少,遇到事情无处倾诉,内心的痛苦无人知晓。他们的子女通常仅仅关注他们的物质生活,很少考虑他们精神方面的需求。子女常年外出打工,仅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回家,平时都是靠电话沟通,父母为了减轻他们的心里压力,对自己的精神需求绝口不提。因此,农村老年人的内心空虚而孤独。
(三)农村老人生活无人照料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有的甚至生活难以自理。但是,为了生计子女在外奔波,无暇照顾老年人,又没有经济能力为老年人聘请护工,而且农村地区医疗水平低,农村养老机构又不健全,老年人的生活得不到照料。
二、农村养老的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孝道意识淡薄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思想观念进行了冲击,比如现代人们的孝道意识越来越淡薄。一些年轻人自我意识强烈,关注更多的是自己和下一代,往往会忽视对老年人的赡养,社会上“重幼轻老”现象严重,不赡养老人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二)家庭保障功能下降
通常情况下,家庭规模越大,他们能够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同等情况下,分摊到家庭里各个成员的风险损失就越小。换句话说,老年人的子女越多,他的养老风险就越小,家庭的养老保障能力就越强。近年来,随着家庭中子女数量的减少,家庭保障功能也在下降,以前子女数量多,几对夫妻共同赡养一对老年人,现在家庭中独生子女较多,因此会出现一对夫妻赡养两对老年人,照顾一个孩子的现象。这种家庭保障功能的下降,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和进城务工浪潮的推进,家庭养老模式的实用性越来越低,社会化养老逐渐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途径。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农村养老金数额少而且覆盖面小,不能真正起到保障老年人生活的作用。除此之外,社会保障机构只是给予老年人一些物质上的馈赠,由于身体素质的原因,老年人需要更多的还是平时生活上的照料,但是社会机构缺乏对老年人的这种关照。
三、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
(一)重塑孝道理念
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孝道理念强调子女应该赡养老年人。不管我们的传统思想受到怎样的冲击,都不应该舍掉“孝道”。在新时代下,我们应该以科学的态度来审视传统孝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比如汲取敬重、感恩等与现代社会兼容的孝道理念,舍掉愚孝等不合时宜的迂腐理念,重塑一个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新型孝道理念。
(二)树立自我养老意识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老年人也应该摒弃“重男轻女”、“养儿防老”这样的陈旧观念,从心底树立起强烈的自我养老意识,在思想上减少对子女的依赖。
树立自我养老意识最重要的就是经济独立,其实,养老问题涉及更多的就是经济问题。农村很多年轻人刚结婚的时候,都是吃住和老年人在一起,平时生活花销都是父母负责,工资却放进自己的腰包里。就这样,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将自己的财产全都奉献给了子女。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作祟,没有树立自我养老的意识。在我们这个社会养老制度还不发达的社会,如果子女不能尽到赡养义务,老年人会因为没有经济支撑而无法生存。
另外,如果老年人在年轻时,合理安排自己的财产,用部分财产来购买养老保险,就可以保障自己年老体弱的时候,能够有个经济上的支撑。因此,在年轻时就树立自我养老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三)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我国农村地区养老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社会未来的养老模式肯定是以社会养老为主,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为辅。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养老金的投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其次,在满足物质生活的同时,还应该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根据老年人的喜好,建立一些活动中心,比如戏曲社、象棋社、字画社等。最后,加大人力投入,多走访老年人家里,倾听他们的需求,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定期免费为他们做体检,切实做到让农民养老无忧。
我们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这一问题,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正所谓“上行下效”,我们奉行孝道照顾父母,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去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在我们年老的时候,才有人来照顾我们。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老年人的自我养老意识,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以期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作者:高茜
第3篇:社会工作视野下对农村养老问题的思考与介入
随着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也随之成为突出的社会焦点问题。从老年人数量上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社会功能的退化和社会角色的转变将农村老年人口抛入特定的社会弱势群体范畴,其养老需求复杂化。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面对这一庞大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农村社会工作者要在党和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增进农村老人的社会福利,推动农村社会发展。
一、农村养老主要存在的问题
(1)经济上比较贫困:农村老人的养老经济来源多数来源于自己子女的经济支持,然而子女的经济能力有限,多数只能满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而且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又取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及自身的孝心,因此存在着不稳定性。
(2)生活上无人问津:随着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农村中大量年轻劳动力人口涌入城市,进城务工人口大量增多,多数务工人员长期在外远离自己的父母,导致如今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严重。
(3)精神上饱受孤独煎熬:空巢老人的出现,使得这些老人平常在家身边说话的人都没有,而且农村可以供老年人娱乐的设施资源匮乏,老人们在精神上倍感孤独。
二、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养老问题的可行性
(1)从国家政策的导向分析,现阶段国家政策的以人为本社会发展取向为社会工作的介入奠定了宏观的政策背景,政府的认可和大力支持是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养老问题的坚强后盾。
(2)从福利的传送方式来看,由政府管理为本策略向服务为本策略的渐进性转变为社会工作的介入打开了缺口。
(3)从社会工作专业自身的价值来看,农村社会工作本身就是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的一个重要的实施领域,因此,社会工作从微观的个人与家庭问题、中观的农村社区问题、还是宏观的社会问题的三个层面介入农村养老问题都是可行的。
三、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养老问题的困境
(1)缺乏政策的扶持。缺乏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发展中面临的一大困境。在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政策存在一定的非整合性,缺少对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的发展。一是农村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缺少政策的支持;二是农村养老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缺少财政政策的支持;三是老年服务机构的缺乏。
(2)缺乏民众的支持。缺乏民众的支持是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难以开展的又一困境。民众的支持力度不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社会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僵化思想;二是对社会工作这一专业的认知程度较低。
(3)缺乏专业的农村社会工作者。当前专职的农村社会工作者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是专业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数量不足;二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的缺失;三是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四、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介入农村养老问题的具体运用
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最重要的工作方法之一。个案工作是采用直接的、面对面的方式为感受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给予物质帮助和心理支持,帮助个人或者家庭健全功能,增进福利。鼓励亲人间的互帮互组,帮组老人梳理和利用好自己的社会支持网络,协调好亲属间的关系,使他们获得物质上帮助,以及获得情感上的支持。同事引导老人与子女间建立彼此接纳、感情融洽和睦的家庭环境,从而让老人在情感上也幸福。
小组工作将属于同类问题困境的老人,尤其是空巢独居老人聚集起来,建立互助支持小组。通过小组工作,运用小组集体的经验和力量解决老人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让他们获得小组内成员之间的情感支持。
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者要加强社区建设,通过整合资源为老人提供包裹式的服务。首先,社会工作者作为政策倡导者要倡导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照顾到农村老人。其次,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同时,鼓励老人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余热”,实现自身价值。再次,在农村社区内大力倡导修建适合老年人休闲娱乐的的公共设施,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综上,随着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然成为社会的热点,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尽管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逐渐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也正在进行,但由于受当今家庭结构更趋于核心化、以及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流动等因素影响,目前农村养老仍存在养老经费不足和资源匮乏等问题。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这项工作紧迫而道远,它不仅事关到社会公平与稳定,更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新农村的建设。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每一位社工人的积极践行,更需要全社会每一成员的关心和支持,最终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作者:王开元
第4篇: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1人口老龄化与养老
充分的准备。
1.1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龄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标准。
1.2养老
养老是老年人对生活的总需要,“养”是一个大概念,马斯洛把人类的总需要分为4类,包括物质、生理、社会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物质需要是最低层次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层次的需要。老有所养体现的不仅仅是满足老年人吃、穿、用、行等物质方面的需要,更是要满足老年人自我意识的表现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的需要。因此真正的老有所养应包含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两方面。
2我国人口老龄化当前的特征
2.1老龄人口基数大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改革开放后,一方面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技术进步,公共卫生水平相应提高,人均寿命延长;另一方面,育儿费用提高,生活压力加大,生育率下降,使得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年人口基数日益庞大。到目前已占世界老年人人口总数的1/5,占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左右。
2.2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
从1980年到1999年,是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一个转型时期,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从各国人口老龄化历程来看,我国可以说是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
2.3未富先老
我国老龄化的进程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不同步,出现“未富先老”的特征,由于我国应对老龄化的体制还未形成,养老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农村老龄事业发展滞后,因此我国是处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的,无论在经济负担、社会养老设施建设以及社会管理政策上还没有做好
3农村主要养老模式
3.1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主要是指子女提供老人物质和精神方面需要的养老模式,在中国更多的指来自于儿子的赡养。中国一直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形成以“孝”为核心的养老文化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模式,是中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为大多数中国人所认同。这种养老方式强调家庭内部的和谐,长幼之间的有序,子女不仅要照顾老年人的生活,更要在精神上关怀和慰藉老年人。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对家庭养老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保障了家庭养老的实施,如《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2自我养老
自我养老是指主要依靠老人自己的家庭储蓄或者收入来维持生计的养老模式。有一项调查显示,农村男性老人在70岁时,仍大约有2/3在参加各种农村生产劳动,获取经济收入,这说明在农村自我养老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3.3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一般的做法是:在农村各个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老人居住在自己的家中,享受來自社区提供的医疗护理以及各种服务,社区养老的目的是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使老人尽可能的居住在自己的家里。所以有人说:社区养老是一个无围墙的养老院。既可以减轻儿女的负担,又有利于老人的家庭照顾,有利于老人的身体健康,适应老人的心理需要。
3.4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是指政府、社会对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主要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要,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该系统是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国家在养老方面所起的作用不断加强,与社会养老相关的制度形式被确定下来。
4我国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4.1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农村如今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这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单一的、分散的养老方式。一方面是由于“养儿防老”的观点在农村很盛行;另一方面是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在极少的农村开展,绝大部分农村尚未实行,很多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依靠子女生活。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生活节奏加快、工作负担加重,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显示出其脆弱性和局限性,表现出诸多弊端,保障功能在不断弱化,必将随着家庭结构的转化而逐步向社会养老过渡。
4.2社会养老如同鸡肋
社会养老是针对我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增多而需要从社会角度对老年人的帮助服务。但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和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建立程序不规范;缺乏法律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过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严重,由于通货膨胀,养老金的价值可能贬值,我国农村人口的养老需求难以得到保障。
4.3农村老龄人口缺乏精神慰藉
当前农村公共文化匮乏,老人的闲暇时间只能通过聊天、看电视、打麻将等娱乐方式打发,精神生活十分单调,其中由于儿女外出务工,“空巢老人”的精神孤独现象更为严重。同时由于社会的变迁、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的改变对人们传统的养老道德观念发起了有利的冲击,“事业人士”和“孝顺子女”关系冲突,“尊老爱幼”的观念淡化。有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老年人中感觉比较幸福的只占33.1%,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老人的精神生活十分乏味单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老年人和子女之间关系不融洽、不和谐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老年人因为想不开而走向极端的事例在新闻中也并不罕见。
5完善农村养老模式的举措
5.1以家庭养老为根本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发展普遍不是很发达,因此家庭养老仍占主导地位。养儿防老、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这个传统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同时选择家庭养老的老人,他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经济上比较划算。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强家庭养老功能:一是增加农民收入,为家庭养老打下物质基础;二是政府可以开发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条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三是大力加强孝道教育,弘扬“孝道文化”,发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将家庭养老继续传承下去。
5.2促进各类机构养老快速发展
机构养老由专门的养老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将老人集中起来,进行全方位照顾,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养老事业也有很大的进展,很多地方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分为三类:国家创办的国营养老机构、乡镇、社区、村、街道办的集体制养老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问题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产业化意识不强、目标市场定位不准确、服务方式较单一、风险评估不全面等等。政府一方面要鼓励颁布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另一方面也要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各种模式的养老机构的发展,如:兴办公办民营模式、互助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等等。
5.3强化政府责任、扩大集中养老规模
养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义务,应从家庭慢慢向社会过渡,农村养老也不例外。集中养老是通过养老机构,如福利院、敬老院等来实行对老人养老的一种养老方式。但目前农村福利院、敬老院数量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不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資金,建立养老院、福利院;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加强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后提高敬老院的自我管理水平,实行管理公开制度。
5.4培养个人自我养老意识
现在家庭多是“421家庭模式”,即四个父母长辈,夫妻两人,一个独生子女。在这种情况下,面对长辈家庭成员养老问题,子女负担会非常沉重。因此摆脱对子女的依赖,自我养老就是一种必然选择并将成为趋势。
首先老年人要培养自我养老意识。为自己存储一定数量的养老金,拥有充足的养老金,能够保障自己晚年生活的幸福与快乐。同时政府也要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坚持个人缴费为主同时集体和家庭给予财政扶持和支持。同时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养老方式并辅之以相应的服务管理体制,实行老年公寓、异地养老、“倒按揭”贷款养老、以房养老等不同的养老方式。
6结论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发展的趋势,这种人口的变迁影响着我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我国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有关农村养老问题尤为突出。这不仅是农村的个人家庭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会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不利于农村建设,最终降低社会凝聚力,因此要动员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吴憾
第5篇:关于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村养老问题的实证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乎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随着我国农业经济改革的加速推进,农村人口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绝大多数青壮年却不能顺利转变为城镇居民,不仅在就业和收入方面遭遇排斥或歧视,而且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难以实现与城市居民同权同利,甚至家中年迈父母的养老问题也成为了农村青壮年的压力和负担。基于上述现象,本文通过对某市周边地区农村的访谈调研,收集到第一手调研数据,综合整理过后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村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期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数据参考。
非农就业农村养老三农问题
研究背景
自1978年经济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变主题就是以农业为主的经济体向以工商业为主的现代经济转型。截至2015年,我国的农业总产值已经下降到GDP的9.2%,但是农村户籍人口仍维持在总人数的60%以上,农业从业劳动力仍占总劳动力的40%以上,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在近十年中持续升高,并维持在三比一以上。随着我国农业经济改革的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的融合不断地加强,为数众多的农村非农务工人员,大规模农民兼业化现象的出现正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显著特征。
然而农村人口在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或流动过程中,却受到了较多的政策干预,绝大多数青壮年不能顺利转变为城镇居民,不仅在就业和收入方面遭遇排斥或歧视,而且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难以实现与城市居民同权同利,甚至家中年迈父母的养老问题也成为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压力和负担。学术界普遍认为,如果不稳定的务工模式不能被稳定的市民化所取代,不仅城市化水平难以得到真正提升,我国农业的现代化也将无从实现。
调研设计
基于上述研究背景,本文希望通过乡野实地对农民的调研与考察,收集到第一手真实资料,了解农民工务工决策的决定因素和赡养父母的未来计划,一方面为推动政府加快市民化进程,彻底解决非农就业人口的身份认同问题提供政策思路或建议;另一方面还可为政府解决由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而引发的农村养老问题提供基础数据和重要参考信息。
(1)调研方法
调查主要以问卷为主,结合一对一访谈和小型座谈会的形式展开。为具体了解农户家庭的非农就业和土地流转情况,前期特地设计出一套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等;二是關于农民非农就业的情况,包括初次进程务工时间、目前从事的非农就业工作类型、工作地点、工作收入、子女受教育情况、未来的购房打算等等。处理数据时将调研问卷的信息一一录入到电脑中,然后进行整理归类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分析原因。
(2)样本特征
本次调研选址为某市某区A县A镇和B县B镇,在A镇、B镇各抽两个村进行访谈调查,数据涵盖84户农村家庭。
A镇处于某市近郊,距市区仅5公里,地处平原腹心地带。区域优势十分突出,随着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的建成,更缩短了A镇与市区的时空距离,交通十分便利。A镇大力发展绿色大蒜基地化建设,已建成大蒜标准化生产基地。
B镇距市区18公里,境内缓丘起伏,年平均气温约16°C,平均降水量900毫米左右,物产丰富,特色农业发展快速,大力发展以城郊农业和小家禽养殖业为主的新型农业之路。城郊农业产业化基地已形成规模,年产优质水果将近200万公斤,农业产值丰厚。
调查分析
(1)样本概况
在本次实地调研的A、B两镇的有效问卷中(见图1),五口之家占比最多,为29%,其次是四口之家占比21%,三口之家占比19%,六口之家占比16%,两口之家占比14%,而家庭人数为1的占比仅为1%。
根据被访农户的基本资料显示,每户都至少有一位老年人仍在从事农业劳作,说明农业生产趋于老龄化;全职农民占比26%,兼职农民为16%,可见某县非农工作者具有数量优势。
(2)非农就业
农民工作为一种身份标签,在实际的农户家庭中并不少见。据调查结果显示,某市周边地区农民非农就业主要以在本县打工为主,非农就业样本约占整体样本的74%。值得注意的是,某市周边地区农民非农就业大多以零工为主,样本中仅有约42%的人签订合约,46.5%未签订合约,11.5%不了解需要签订合约,说明某县存在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福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据调查数据显示(如图2),非农工作者在外务工每月的工资水平在1000至2000之间约有29%,2000至3000的有33%,3000以上的有27%。A镇与B镇相比平均工资水平略高,A镇农户平均月工资为3003.0,B镇农户家庭月工资为2593.3,这可能与A镇大力发展绿色大蒜基地化建设,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于B镇有关。
在抽样的农户家庭中,90%的户主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其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多为初中毕业,占总数的57.1%。数据显示,家庭成员与户主的关系对家庭成员是否选择非农就业有一定影响(见图3)。户主、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亲属中,参与非农就业占比最多是子女,占比分别为37.6%,这可能与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以及思想观念有关。
年龄和性别对非农就业都有一定影响。(见表1)从年龄方面来看,40岁以上从事非农工作者,初次从事非农工作年龄普遍较大,平均年龄为36.1岁,工资也相对较低,平均工资为2371元;40岁以下从事非农工作者,初次从事非农工作年龄为22.1岁,平均工资为3229元。从性别方面来看,相同年龄条件下,女性工资普遍低于男性工资,40岁以下男性平均工资为3718元,女性平均工资为2700元,40岁以上男性平均工资为2627.5云,女性平均工资为1857元。由此看来,青壮年男性农民工的非农就业收入较高。
某市周边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以非农收入为主(如图4),但农户非农收入和储蓄大都不足以支撑农户进城生活。回答“如果有成员在外地务工,为何不到该城镇定居?”这一问题的农户中,60%的农户回答“房子太贵”或“生活费太高”。据调查数据显示(见表2),在城镇内拥有住房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20%,92%以上的被采访者声称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买房,而且表示未来会回乡继续耕作进行养老,未来五年内有购房意愿的农户仅占8%。可见在农民市民化身份转变的过程中,收入仍然是很大的障碍。
(3)农村养老
在农村众多的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后,家中年迈父母为了维持生活,不得不承担起耕作土地的重任。在本次实地调研的A、B两镇中(见图1),家庭人口在3~6人的一共占比85%,其中每户都至少有一位老年人,而且户主年龄都普遍偏大,平均年龄67岁。
在调查中,有一对70岁左右的老年人夫妇家庭情况极为困难,两位老人都是残疾,但因为没有残疾证拿不到低保。丈夫左眼残疾,右眼无法正常看东西,间接性失明;妻子患有癌症,没钱做手术,只能靠吃药控制病情。土地面积小,依靠耕地根本无法保障生活,老人只能每天出去捡废品。实际上,农村老人能够拿到政府和社会的财政补贴微乎其微。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受访者反映的现实情况和分析获取的调研信息数据,本文总结出关乎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村养老背后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其原因。
(1)非农就业
户籍管理制度限制农民工转变身份。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民没有城市户口,不能被纳入城市的正式就业体系中,除了基本工资以外,无法享受任何的福利保障;甚至雇主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拒付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
外出的农村务工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在和城镇居民竞争同样岗位时处于劣势,缺少专门的职业技能,只能从事环境差、待遇低的简单体力劳动;部分农民工无法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生活保障,其收入勉强维持生计,不足以支撑农户家庭进城生活。
(2)农村养老
农村老年生活欠保障。农村老年人通常由子女轮流负责照料,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和帮助。部分子女外出打工,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贫瘠,在生活和情感上常常沒有得到足够的关心照顾;而且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养老保障政策向城市倾斜,国家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保障城市居民的养老问题,养老保障体系未完全覆盖至农村。
农业耕作力不从心。农村“空心化”使留守老人承受沉重的劳动负担,由于年龄、体力和身体状况的限制,加之土地耕作周期长,甚至还要肩负抚养孙辈的压力,所以仅仅依靠耕地无法满足基本的养老需求,部分老人只能通过做小生意、当清洁工、甚至捡废品勉强度日。
问题解决对策
(1)非农就业
加快户籍改革制度,打破城乡二元局面。应取消城乡户口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区别对待,消除一切对农民工从事行业、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的歧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推动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的实施,加速居民身份的转变。
提高农民工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国家应加强对农民再就业培训力度,根据农村劳动者不同群体和不同需求实施差异化技能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多层次的劳动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同时还要向农民工推广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避免因劳动合同引起的利益纠纷。
(2)农村养老
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设新型农民社区。尽快实施城乡统一的身份体系,把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切实从保险、医疗、救济等方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补贴,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搭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村民互助幸福模式,使农村老人统一就餐和活动,方便交流沟通,切实提升他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加强农业投入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供财政支持,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扩大农业规模生产;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鼓励农业大户推进土地集约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机械化及自动化生产;优化农民创业环境,扶持农民创业工程,树立创业典型模范,带领其他农民学习经验和提供发展机会,降低青壮年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意愿。
结语
本文的调研数据来自于西南财经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非农就业的调研》,笔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其余11名同学一起对某市周边地区农民进行访谈采访,要大力感谢彭伟、王三、朱爱香等人对样本地获得的调研数据以及听取的现实问题进行记录总结。
围绕“农民非农就业与农村养老问题”的调研目的,一是了解农民工非农就业情况及市民化进程,为农民工完成从农村人到城市人身份的转变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二是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农村老年人的赡养情况,探索未来农村福利保障的发展方向。通过采用实地入户调研的方式,亲身实地到农户家中获取调研数据,与农户的一对一访问,听取农户最真实的心声,以期反映最真实的现状和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样本地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能够为其他地方解决同样的问题提供些许指导经验,并为相关的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帮助。
作者:陈丹瑰
第6篇:人口老龄化下河南濮阳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河南省濮阳县人口众多,老人绝对量大且占有较大比例。工业化的推进、国家的干预加速了河南省濮阳县的老龄化进程,河南农村人口结构进入老年型社会。再加上经济基础薄弱,河南省濮阳县深陷“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困境,严重影响其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探究河南省濮阳县养老问题、完善养老机制对河南省濮阳县的经济发展甚至其他农村地区养老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口老龄化下河南濮阳农村养老遭遇的难题
人口老龄化是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的过程与结果。可见,人口老龄化困境一方面源于老龄人口比例过大,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是其他养老保障机制不完善。据此,我们发现河南省濮阳县养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供给矛盾突出。河南省濮阳县养老人员比例大且上升急剧。而服务机制却“捉襟见肘”。一方面是传统家庭养老备受冲击。市场经济体制下,青壮年劳动力考虑到在家耕种的“机会成本”而外出谋生。家庭成员照料不足和“孝道观念”的弱化使传统养老模式难以发挥良好作用,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濮阳县农村地区的现行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其养老模式仍以“反馈模式”为主,“养儿防老”观念在多数老人心中根深蒂固,养老机构数目较少;农村地区养老基础环境和设施不甚完善。
第二,立法滞后,体系不全。农村养老保障涉及保险等较多主体且关系复杂。一方面,立法者难以一时间建立起系统、稳定的制度予以规范,而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造成立法层次参差不齐,多数地方对农村保障制度的建立、修改具有随意性;另一方面,仅有的立法因不具体周密、无可操作性而并未发挥实用。如:农村养老现有制度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可其中的主次难以界定,且此制度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保险行为,其实质只是一种低水平的农民养老储蓄积累,国家仅起到组织作用。立法缺陷使法律不能为群众提供好的规范,减少了群众的积极性,难以发挥法律制度的保障功能。
第三,养老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河南省濮阳县农村养老机构自身管理不善,服务水平低。对人才激励不周使专业养护和管理人才缺乏;机构相关费用提升、货币贬值等增加其运行资金,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资金来源单一,多依靠基层政府财政与老人的基本缴纳。服务内容单一,仅限于提供基本生活需求;二是政府对养老机构疏于管理,难以形成系统规范的体系,养老机构缺乏有效监督。总之,河南省农村养老面临“先天与后天均不足”的困境。
二、人口老龄化下河南濮阳农村养老困境的根源
任何社会问题的出现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共同作用的产物,农村养老问题亦是。在笔者看来,河南省濮阳农村养老困境的根源在经济。它是人口老龄化出现的根源,也是人口老龄化问题解决的关键。
首先,在探求河南农村人口老龄化原因时,会发现:正是我国采取的经济政策促使我国经济、文化发生变化,加重老龄化。经济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影响体现在河南农村养老困境中。其引起的文化因素变化是一重要方面。一方面,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占据主导。此种养老模式在农耕经济社会中发挥作用,现今却不合时宜,但新的养老模式构建需要时间。另一方面,西方文化“侵入”。丁克家庭、核心家庭的现象屡见不鲜。核心家庭相对于老舍笔下的《四世同堂》在家庭成员关系维系中起到的作用显然大大削弱。更为重要的是,传统孝道受到忽视。“孝”在我国传统社会不仅是道德观念,还是法律概念。从《大清律例》中“凡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可见古代对孝道的“偏爱”。而现今据有关调查显示,农村家庭在养老问题上,子女孝敬老人或基本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占44%,在赡养问题上争争吵吵、有分歧、有矛盾的或尽赡养义务有困难的占36%,不尽赡养义务的占17%,因赡养问题引起纠纷、告状诉讼的占3%。
其次,在寻求河南农村养老的良策时会发现:“未富先老”是河南省濮阳县农村养老的主要特征;农村养老中的困境多由经济因素主导。“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其农村养老的困境自然离不开经济。经济的发展可为养老机构提供资金支持,解决供需矛盾,并改善服务区域发展不平衡且整体水平较低的状况;同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进步会引起相关立法与管理机制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可见,经济因素将贯穿河南省濮阳县养老的始终。
三、人口老龄化下河南濮阳农村养老困境的出路
(一)解决供需矛盾,健全服务机制
在河南省濮阳县农村养老问题中,供需矛盾是其农村养老的首要问题。为完善整个服务机制,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多个视角入手。
1.增加养老机构供给。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重视养老也是我国法规和政策要求①。但农村居民对现行农村福利政策评价低,对福利政策发展有较高期待,二者形成鲜明的反差。因此,政府应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加大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提高福利以弥补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的劣势。一方面,切实建设养老机构并改善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及周边基础环境,不搞“面子工程”浪费资源或急于求成,重视机构后期建设。另一方面,因势利导,调整政策。如: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依各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并细化税费政策;采取扶持融资政策,引入社会力量,降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门槛并简化养老机构建设审批行政手续;丰富财政补贴方式或降低财政补贴门槛,减少现有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限制。与此同时,建立、发展与养老机构相对应的产业链。例如:发展“银发产业”作为朝阳企业。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支持养老服务业运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助力养老服务产业。
2.减少养老机构需求。鉴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主流地位,政府应当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以减少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利用各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发挥传统“双元孝道观念”②中的积极作用;丰富养老人员权利救济途径,建立老人法庭,加强司法调解以缓解常见矛盾。社会民众应提升“孝”德与文化意识,发自内心尊老、敬老。因为农村养老离不开非制度化福利支持③。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养老服务,可通过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农村老人养老需求问题的改善。而其家庭成员可成为其精神慰藉;学生、社会团体捐助、义演可丰富农村老人生活。而老人自身应提高文化水平、自我保护意识与依法养老意识,弱化“养儿防老”的观念。
(二)完善立法,健全体系
我国农村养老现有制度整体上符合我国的现阶段的实际,但国家在落实时应结合具体经济情况,把握好个人缴费与集体补助的度。就河南省农村经济水平看,河南农村养老制度存在法律衡量上的盲点。对此,应从两个方面着手改善。
1.地方养老制度的立法应当统筹河南省养老基本实情,明确养老保障公平合理、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和公平合理、便民利民的精神,防止地方立法的无用性与无序性。即在稳步推进地方立法的同时,确保在各个地区立法中的贯彻基本精神和原则;注重遵循立法层次和稳定、可操作的原则,下位法不得超越上位法,所制定的法律内容详尽程度以具有可操作性为准。
2.着重考虑河南各地区的发展水平,甚至将善良风俗法律化。制定养老机构及人员标准时,结合各区情况建立不同类型的具体规范以供政府参考和规范管理。例如:对比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农村养老机构规范性规章并完善其服务内容、标准、监督管理及质量改进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建立起多层次、合理又系统的制度。
(三)完善养老管理机制
一是政府统筹全局,强化管理与监督。协调涉及相关部门以强化其分工协作,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议事协调职能;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科学布局,整合资源,建立乡村养老总服务平台;允许多种社会化养老机构与模式并存,并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老人养老需求。如:将“多院合一”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模式与多样化养老模式相结合,既明确主要供给主体,又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制定激励机制引导农村养老社会化,如:对新办机构给予补贴,对少数机构重点支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规范经营。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加强机构间的联系;在数据收集、分析基础上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如:利用现代计算机与网络功能建立地区农村养老跟踪数据库、服务热线、网站供民众监督并将其作为获取财政补贴的条件,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养老机构予以罚款甚至强制废除。
二是养老机构创新管理,强化自身建设。首先,结合自身建立特色管理运营模式。如:互助养老模式,它指老人在配备服务人员的协助下互相照顾、扶持的养老模式。村委会可整合村内老人熟悉区域资源建造居所营造亲切的互助养老环境,老人共享公共设施,个人性质较强的费用由老人方面负责。此种模式自我保障,养老成本低,具有现实可行性。河北农村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成功与显著成效即是采用了这一养老模式。其次,机构本身应注重自身资金管理,发挥自身优势以丰富资金来源并使其确定化。如:服务水平较高的养老机构可利用自身建设体系,借助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机构内部设立“观光部”,为其他农村地区机构提供借鉴时收取少量的费用;特色养老机构可将特殊工艺宣传与基本工作相结合;机构应当为身有技能、“精神状态良好、身体健康”又有做基本工作意愿的老人提供对外合作的机会。再者,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注重老人的实际需求并以此为指引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内容。如:基于机构内部老年人的性别、年龄特征科学分配居住环境与生活“硬件”设备;定期定时对机构内老人做调研以了解老人的实际需求并建立评价系统;机构内部加强服务护理人员的集中教育与培训;同时,机构应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大众参与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养老人生活,提高其幸福指数。最后,机构内部建立激励与监督机制。适当增加部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培养和激励相关人员以确保机构护理队伍的稳定;同时在机构内外部均形成独立的评价与监督系统以防止机构“腐化”。
作者:陈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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