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的财政金融政策对推动民族统一战线建设、实现抗战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烙上了国民党政治腐败的印痕。正确评价抗战时期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对我们以史为鉴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抗战时期国统区的主要财政金融政策进行了剖析,对其历史意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其形成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抗战时期;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K2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5-0095-03
一、国统区的主要财政金融政策
1田赋收归中央,现金改征实物
1941年,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为了适应战时需要拟将各省田赋暂归中央接管,以便统筹而资整理”的决议,将原属各省的田赋收归中央接管,并将征收现金改为征收实物——粮食。1941年下半年起行政院规定:“各省田赋战时一律征收实物。”以“田赋正副总额每元折征稻谷二市斗为标准。”且折征实物数量不断增长,1941年1元法币为稻谷2斗,1942年提高为4斗。1942年将征购办法统一定为随赋征购,以田赋数额多少和比例征购。据记载,从1941年至1945年,南京政府共获得粮食24亿石,平均每年在6000万石上下。
2大量发行纸币
抗战爆发后,南京政府筹措抗战军费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增加货币发行量。十年内战时期,南京政府的军费开支约占年财政收入的30~40%,抗战时期上升为60~70%,财政赤字年年增长,1937年下半年,赤字5亿元法币,1940年为40亿,1941年90亿,1942年高达198亿。1939年元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军费所需收买物资仍以法币”的原则,于是通货膨胀政策得以大力推行。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统区经济情况日趋恶化,法币发行权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发行改为由中央银行独家垄断发行。抗战前共发行1449亿元法币,抗战不到一年即增加了28亿元,1939年底为30亿元,1940年底增至60亿元,1945年底达到10030多亿元。原国民政府财政部长俞鸿钧确认“抗战8年内政府发行纸币103190亿元”,为抗战前的738倍。
3实行外汇和黄金管制
“七七事变”后,金融市场出现相率提款、竞购外汇风潮,从“七七事变”到同年8月13日沪战爆发,为时仅35天,提存和逃避资金就像流水般从银行流出。为了堵住资金外逃的缺口,国民政府两次颁布限制提存令,并在沪战爆发的第三天就发布了《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1938年3月更是颁布《外汇清核办法》,开始实行外汇管制;对上海租界内的外汇黑市,则依赖英美借款设立中英外汇平准基金等办法,采取维持黑市外汇比价的政策,极力巩固法币信用。
抗战以前黄金可自由买卖,且法币是金本位制的货币。1939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金额兑换法币办法》,宣布黄金国有,禁止买卖,政府按规定价格收购。
4增发内债和举借外债
抗战时期南京政府共举借外债19次,自1937年至1944年间共发行法币公债150多亿,关金一亿单位,外币公债共2000万英镑,美元21亿,折合法币共223亿。内债的式样既有货币又有实物,货币中又分法币、美金、英镑,且名称繁多,如抗日救国公债、同盟胜利公债等。抗战初期苏联提供了5次贷款,共35亿美元;向英国借款12次,共12亿英镑;德国1次,12亿银圆;法国5次,共12亿法郎,此外向比利时和捷克斯洛伐克各借1次。美国贷款最大,据统计,抗战时期美国提供的军事、经济援助共1567亿美元。
5增加税费征收
增加税费征收是国统区贯彻始终的财政政策。除关、盐、统三税外,还开征了战时“新三税”,即食盐附加税、货物税和直接税,此外还增设了印花税、矿产税、利得税、遗产税、壮丁费、保甲费、伤兵捐、粪捐、监狱建筑费等。
6实施专卖制度
1937年9月,国民党军事委员会下设“贸易调整委员会”,意在控制全国贸易,次年二月,转由财政部管辖,更名“贸易委员会”,下设富华、复兴、中国茶叶三大公司,对国统区的桐油、猪鬃、丝、茶实行统购统销。后又设“资源委员会”“物资局”、“花纱布管制局”,对汞、钨、锡、棉花、棉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1941年春召开的国民党八中全会决议创设专卖制度,第二年施行对盐、烟、火柴和糖、茶叶、酒类物品纳入专卖事业局管辖,实行专卖。其中食盐专卖取民制、官收、官运、官卖制度,生产务须由政府批准,产品由政府收购,再由政府趸售,交私人零售。仅盐、糖、火柴、烟四类商品实施专卖3年左右,专卖总额达100亿法币。
7募捐
“募捐”也是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譬如1939年,全年抗战军费为18亿元法币,而华侨汇回国内之款达11亿元,其中捐款约10%。
二、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历史意义
1增强了抗战财力,提升了抗战军力
抗战开始的时候国军兵力约为250万人。抗战期间国军共征壮丁1405万人,另外自行募补及伪军反正等约100万人。到抗战胜利,国民党已有正规军200万人,非正规军100多万人,后方军事机关和部队100多万人,共有军事力量400多万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从德国购进飞机12架、各种战炮600多门、枪支39000余支、炮弹240余万发、子弹1.6亿发;从苏联购进飞机885架、坦克82辆、汽车1540辆、各种战炮990门、枪支58000余支、炮弹和子弹2亿多发;从美国购进飞机1673架、坦克108辆、汽车2万多辆、各种战炮3000多门、枪支20多万支、炮弹220多万发、子弹7亿多发。正是军力的提升,国军才得以与日军进行大会战22次,重要战斗1100余次,小规模战斗38000余次,消灭日军100余万人。
2加强了军心民心的稳定
我国的田赋制度在明代开始就由落后的“物物交易”演进到“商品货币”。因此,国民政府改征实物,有不少人曾经认为是历史的倒退,甚至说是对人民的盘剥。但事实上,通过田赋征实,征购和征借粮食,国民政府征得大量粮食,由中央政府掌握,统筹规划,调剂使用,保证了军粮的拨发,公粮的供应和民食的调剂。在此之前,国民政府为改善军队生活,实行粮饷划分、主食供给制度,但因为粮食有限,该制度仅在参战部队中实施,直到1941年下半年,国民政府田赋收归中央并改征实物,粮食有了保障,军粮供应范围才逐渐推广,所有前后方部队及军事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官兵,一律按照供给定量配给米麦现品,足军食而安民心。
3打击了日寇破坏和侵略中国经济的阴谋
单凭日本自身的国力,其侵略中国的战争是打不长久的。因此破坏中国经济、以战养战便成为日本侵华战争的一个重要战略。一是大量搜刮中国外汇储备和贵金属,然后投放到国际市场换取战时物资和军用武器设备。日军每占领一地,便挨家挨户抢夺金银首饰,并在沈阳、长春、哈尔滨、延吉等地设立黄金收买店,同时下令各日伪金融机构普遍吸收中国的金银硬币,在东北伪满政府设立满洲采金公司,垄断黄金开采。当时上海各银行保险箱内的金银、宝物全部被日军抢夺,日军还组织汉奸化装成中国军人和难民,收买银圆和铜镍币。中国金银和金属辅币惨遭日军空前浩劫。二是印假钞。1938年12月,日本陆军大臣东条英机亲自下达了批准伪造中国货币的命令。1935年冬至1945年,日军印制假法币高达40多亿元,相当于国民政府1年的货币发行量,而其中的30亿元被实际使用。日寇用这些伪造的法币在中国套购不少物资,其中“杉机关”还利用阪田公司作为中介,通过逃亡香港的上海黑帮头子杜月笙等人从香港购买汽油、奎宁等稀缺物资。
国民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和举措重创了日寇的阴谋诡计。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的“币制改革”,放弃银本制,发行“法币”,将货币发行权集中到中央,禁止白银流通并收归国有,作为外汇准备金。从而防止了白银外流,稳定了法币汇价,对抵御日寇侵略起了重要作用。此外就是对法币进行大改版。不等日寇的伪钞进一步发挥功效,国民党自己就开始了疯狂的通货膨胀。从1937年到1944年7年内,国统区的货币发行量增加了100多倍,达1900亿元。可以说在抗日战争的后半段,日寇印刷的伪钞基本被稀释了。当然也直接造成了后来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恶性通货膨胀。
三、对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的基本反思
相比抗日民主根据地,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是值得反思的。一是政策出台迟缓。抗战爆发一个月后中国共产党就发表了著名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其中有“实行为战时服务的财政经济政策”。可国民党却直至战争进行了18个月之后才出台《抗战建国纲领》,提出发展生产,采取一系列财政金融举措。二是负面效应大。相对于抗日民主根据地积极的财政金融政策,国统区的财政金融政策就相形见绌,最大的弊端是竭泽而渔,直接导致国统区生产萎缩、经济凋零,与“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形成鲜明的比照。再譬如“田赋实征”,名义上是有田者负担,其实不然。土地所有者都以各种名目、借口提高田租及增加押租、附租金额,把负担转嫁到无地的农民身上。1942年平均亩产400斤,粮食征购和田赋实征约占59%。三是公债问题。有资料显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发行的公债长期未曾偿还,到抗战结束,国民政府财政部才下令:1941年以前的公债“一律恢复普遍偿付”,1941年以后的公债不在偿付之列。事实上人们领到的债券本息还不够支付去银行的电车票价。
抗战始终,国民党最高决策当局囿于狭隘的政治观极力扼制共产党势力,坚持反共、独裁,排斥异己,形成许多小圈子、小集团。一些执政者从小圈子、小集团利益出发,利用职权,利用经济统制进行囤积套购、走私贩卖、贪污受贿,从中渔利,大发国难财,最终风化了国民党政治基础,丧失了民心,一些原本积极的财政金融政策效应也被腐败所稀释了。因此,考究抗战时期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可以肯定的是其负面效应源于国民党当时的政治走向,烙上了政治腐败的印痕。
世界上没有孤立于政治之外的经济,离开政治的经济和离开经济的政治都是不可想象的。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产生和根植于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既对推动促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设、实现抗战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暴露出国民党政治腐败、经济日渐衰退的落幕阴影。较长一段时期,国内经济理论界对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曾一度出现了或这或那的偏见,有的是片面的政治经济观,有的则是单纯的经济观。令作者欣喜的是,近年来实事求是评价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财政金融政策的理论文章已经越来越多,这也正是我们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所喜闻乐见的。
作者: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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