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周易;卦主;时;位;德
on the theory of gua zhu
abstract: gua zhu theory (a theory holding that there is one or more dominating lines in a hexagram) is a comparatively important layout in interpreting yi. thoughts of yi revealed in the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by this theory had become an important subject for experts at yi in each dynasty. the theory of gua zhu originated from yi zhuan (the commentaries on yi), later was expounded and taken advantage of by jing fang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wang bi in the wei dynasty, as well as li guang-di in the qing dynasty, being developed to a fairly perfect degree. in spite of the fact that the yi experts of different dynasties explicated the gua zhu theory from different angles and by different standards, there exists a transmission between them. by the theory of gua zhu, they explicated some thoughts of the yi learning and reflected social circumstances of different dynasties.
key words: zhouyi; gua zhu; timeliness; position; virtues
《周易》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文献典籍之一,它冠居群经之首,内容博大精深,被誉为中国文化的本根,历来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正因如此,二千年来的解《易》著述层出不穷,见仁见智,不一而足。本文拟站在卦主的角度对卦主说的内涵、根据、发展及其蕴含的易学思想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 卦主的内涵及其确立根据
卦主说是易学发展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解易体例,象数派及义理派的一些重要易学家,有很多取此说来注释《周易》。虽然各个时代的易学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站的角度有别,对《周易》经传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因而确定一卦之主的标准也存在着差异甚至有相互矛盾之处,但细考之,他们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共同之处的。
从较严格的意义上来讲,一般的所谓卦主,是说一卦六爻中,总有一爻或两爻能代表及反映一卦的总体意义,这就是主爻。认识并掌握一卦的主爻对于了解整个卦的涵义有着直接的和重要的意义。正如王弼所云:“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周易略例·明彖》)虽然王弼“举一以明”的说法稍显过分,但一卦之主在整个卦中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一般情况下,一卦中的主爻是一个或两个,既可以是阴爻,也可以是阳爻。主爻的确立,一般取决于阴阳爻的数量、爻的居位或在一卦之时下是否体现了该卦的基本涵义、卦之德。这是采取卦主说注解《周易》的历代易学家大体遵循的几个最重要的条件:即是否处于“至少之地”、是否居于尊位或是否体现卦之德、之义。其中某爻是否处于“至少之地”是与“卦之时”密切联系的,或者说处于“至少之地”是“生逢其时”的一种最典型的情况。王弼云:“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明卦适变通爻》)。显然,这里的“时”不仅仅指时间,还具有空间的意义。楼宇烈先生校释王弼《周易注》临卦六三云:“‘履非其位,居刚长之世,而以邪说临物…’。‘世’即‘时’之义。”[1]而王弼也常常把“世”与“时”混用,如其云“谦之世”“大有之时”等。总之,“时”的思想是易学中非常重要的思想,其在《易传》中的反复出现就说明了这一点。宋代程颐由此总结出:“看《易》,且要知时。”(《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所以,参悟易道的君子应奉天守时,而“效天下之动”的六爻亦以逢时为尊为吉。“时”的思想在西汉首创卦主说的京房那里有所变化,他将“时”与其“八宫说”联系起来。在京氏那里,每一宫都是一个较大的“时”,而“卦之时”则成为每宫之时下的一个小的阶段。清代李光地在其《周易折中·卷首·义例》中对“时”也有论述,他将时分为四种情况:或指消息盈虚,或指事而言,或指理而言,或指象而言。就是说不管阴阳消长还是事情发展,也不管是理还是象,皆凭借一定的时空而存在并体现一定的“时”。所以,易学中关于“时”的思想是相当丰富的。
除了“时”,爻所处之“位”也是我们在研究卦主说中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贵贱上下之谓位”(李光地语)。具体而言,一卦六爻自下而上,“位”也由贱而贵。但《系辞下》在谈论六爻时,只是谈到了二、三、四、五爻,却未涉及初上两爻,“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三与五同功而异位…贵贱之等也”。对此,王弼认为:“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李光地对此则直接喻以人事,认为初爻为时之始,为“始进而未当事之人”(《周易折中·卷首》),所以潜而无位;上爻为时之终,为“既退而在事外之人”(同上),所以贵而无位。其余四爻虽有位,但其功用还是不同,“二多誉,四多惧”,“三多凶,五多功”,这是因为二五两爻分别处于下卦和上卦之中位,而《周易》经传又特别重视“中”的缘故。但二爻虽处中位,地位毕竟卑贱,只有五爻,既中且贵为尊位,喻以人事则指“帝位”,所以采用卦主说注解《周易》的易学家多重视五爻。但仅仅凭借尊位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易传》中还将位与时相结合以阐明易道,“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彖传·乾》)。意为终始之道通过乾卦即可明了于心,卦中六爻虽变动不居,但其依时而成,随时而用,处乘潜龙,出乘飞龙,以此来彰显天道。所以,我们在卦主说中谈“位”应与“时”结合起来考察。
除此,《系辞下》云:“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这在卦主的角度而言,即是有位无德、志大才疏,也不能成其为卦主。作为卦中主爻,应该能体现卦之德、之义及反映一卦中已然、将然的趋势。因为“如果把每一卦看成是一个运动系统,那么自初爻至上爻,则表现了事物运动的终始过程,同样,每一爻也代表了事物所处的一定时间”。[2]作为一卦中的主爻,体现这一点当是其应有之义。这就涉及到主爻之“德”。《易传》中对“德”的论述是较为明确的,但《系辞》中论“德”基本是从大的方面来谈的,关于爻之德则主要体现在《文言》、《象传》中。如《文言·乾》九五:“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象传·复》初九:“不远之复,以修身也”等。总观《象传》,某卦每爻之德是与其“位”密切相关的,而“位”又总是“时”之下的“位”,所以考察某爻能否成其为卦主应将时、位、德三者结合起来进行,也只有三者联系在一起才能表达某爻进而体现某卦最核心的东西。
由此,以上三个条件如果拓而言之,即为,某爻是否能成其为卦主,就看它是否逢时、在位、有德。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里的“时”与上面所谈之“时”稍有不同。因为单纯以卦时而论,每爻皆逢时,然“时有泰否”,“犯时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逢,过不在深。”(王弼《明卦适变通爻》)本文所讲“逢时”之“时”是从能彰显易道的“正角度”而言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为当然之卦主,这也是最理想的一种情况。但在《周易》六十四卦中,这种非常理想的情况毕竟是很少的,更多的是某爻只是具备其中一两个条件即可成为一卦之主。如《姤》卦初六爻,不但不居于尊位而且处于“无位之地”,但初六爻逢姤之时而处于一阴五阳中的“一阴”,而且也基本体现了该卦“遇也,柔遇刚也”“女壮,勿用取女”的思想,所以初六爻为姤卦之主。
历史上持卦主说的易学家除了认定一卦中应定一爻为主的情况外,还存在一卦中两爻为卦主的解易体例。如京房注同人卦云:“吉凶之兆,在乎五、二。”注坎卦云:“成坎之德,在于九五、九二也。”等。(《京氏易传》)同人卦中,九五、六二两爻分别处于外卦、内卦之中位,其中九五爻居尊位,六二爻逢“同人之时”而处于一阴五阳的“至少之地”,且九五、六二两爻相应,“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彖传·同人》),二爻合其力以体同人卦之义而昭示世间吉凶。显然,京房取卦主说是为其占筮服务的,但并未脱离“时、位、德”的取卦主标准,其注坎卦情况亦是如此。再如孔颖达《周易正义》疏讼卦九五云:“今此讼卦二既为主,五又为主,皆有断狱之德,其五与二爻,其义同然也,故俱以为主也。”又云:“复卦初九是复卦之主,复义在于初九也。六五亦居复之尊位,为复卦尊位之主。”这也是一卦两主的情况。其实,孔颖达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尊位之主,也即五爻为主。但孔氏此说只是从“位”上来谈论卦主,并未涉及到该爻所逢之“时”、是否体现“卦之德”的问题。为了讲述“尊位之主”,孔氏还进一步联系人事,“所以然者,五居尊位,犹若天子总统万机,与万物为主,故诸卦皆五居尊位。诸爻各偏主一事,犹若六卿春官主礼,秋官主刑之类偏主一事,则其余诸爻各主一事也。”(同上)不难看出,孔颖达提出“尊位之主”说,是为了迎合当时统治者的心理,也符合其当时的地位,这一点与清代的李光地极其相似。但仅仅从“位”上来谈论卦主是远远不够的,“尊位”虽然重要,可它只能作为其中的一个条件而存在,正如纣王处尊位却众叛亲离,文王居“明夷之地”却倍受拥戴一样。另外,孔氏在谈到一卦两主时还说:“一卦两主者,凡诸卦之内,如此者多矣。”(同上)其实,就孔氏所撰《周易正义》来看,他所明确指出“一卦两主”的情况,除了讼、复等几卦外,他卦中并不多见。
比较特殊的是清代李光地的卦主说。在李氏的卦主说中,一卦之中出现了二个、三个甚至四个主爻的全而散的情况。这是因为他特别重视“位”、“德”而忽视了“时”的缘故。对此,本文第二部分论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某一爻所以成为一卦之主,是与爻所逢卦之时、在卦中的居位以及能否彰显该卦之德、之义为条件的。但“时”、“位”、“德”这三个条件不是一般的并列的关系,其中“德”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刘大钧先生在其所整理的《周易折中》前言中指出:“时、位、比、应、卦主皆须以德统之。”[3]因为中国传统哲学与西方哲学相比较,思辩性并非其长,多的是伦理道德的渗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源头的《周易》古经及最权威的释易著作《易传》就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我们之所以深究卦爻象的涵义,还在于阐明易道。要掌握一卦之哲理内涵,卦主说当为一门径。
二、卦主说的发展
卦主思想于《易传》中初露端倪,后经历代易学家阐述和运用,尤其是西汉京房、魏王弼、清李光地的发挥,卦主说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
(一)卦主说的萌芽和形成期
卦主说思想最初散见于《周易》中的《易传》部分,主要是《系辞》和《彖传》。《系辞下》首先提出了“阴卦”、“阳卦”的概念,如云:“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偶。”那么何谓“阳卦”,何谓“阴卦”呢?在《周易》八经卦中,除乾卦为纯阳,坤卦为纯阴外,其它六卦凡一阳二阴之卦都是阳卦,如震、坎、艮三卦,凡一阴二阳之卦都是阴卦,即巽、离、兑三卦。据“以少为贵”的原则,在阳卦中一阳处于“至少之地”为主决定了该卦为阳卦,阴卦中一阴处于“至少之地”为主决定了该卦为阴卦。所以如此,是因为“夫阴阳相求之物,以所求者贵也。”(王弼语)这就朦胧地涉及到卦中主爻的问题。应当说,《系辞》中关于卦的性质的思想是卦主说产生的基础。
《彖传》亦称《彖辞》,随《易经》经文分上下两篇,解释六十四卦之卦名、卦义及卦辞。彖,一般训为“断”,即断定一卦之义。《系辞下》有云:“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王弼《周易略例·明彖》亦云:“复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即彖辞就是用来总论一卦的,通过对一卦中起主导作用的爻的分析,辩明一卦的基本涵义。显然,《彖传》本身就内含着对卦主说的宏观应用及通过主爻来了解一卦整体含义的卦主思想的“基因”,这个“基因”在京房那里发展成为不太成熟的卦主说。
《易传》虽隐约体现了卦主思想并有了最初的宏观应用,但还未明确提出卦主的概念。易学史上最早提出卦主概念并运用其注经的是西汉京房。京房是著名的占筮大家,其很多解易体例是与其占筮尤其与其所创著名的“八宫说”密切相关的。如京氏认为某些卦当以世爻为主。《京氏易传》注损卦云:“成卦之义在于六三。”这是说损为艮宫三世卦,六三为世爻也最能体现损卦之义,所以六三既为世爻,也为主爻,解卦、家人卦亦是如此。在一阴五阳或一阳五阴卦中,京氏认为“一阴”或“一阳”即为卦主。如《京氏易传》注复卦云:“一阳为一卦之主。”注大有卦云:“少者,多之所宗,六五为尊也。”等。再有就是以尊位之爻为主,如其注大畜卦云:“六五为至尊,……为畜之主。”注泰云:“成泰之义在于六五。”等。第四种情况是某些消息卦以所变之爻为卦主,如注临卦云:“阳长之爻,成临之义。”意为临卦是阳息至二爻所致,变爻在二,故九二为卦主。大壮卦亦是如此。从表面上来看,京氏取卦主的标准并不一致(这与京氏初创卦主说而不成熟有一定关系),或世爻,或“至少之地”,或尊位,或消息卦中的变爻等四个标准,但这与我们上面所讲取卦主说的几个重要条件并不矛盾,只是角度稍为有别而已。如世爻,就是京氏八宫说中某宫某卦的所变之爻,该爻决定了某卦处于某宫的位置,在八宫说中世爻最能体现该卦之义。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些世爻作为卦主仍然为“逢时、在位、有德”的体现,只不过这里的“时”并非“卦之时”而是通过某宫几世卦体现出来的一个较“卦之时”大的时空罢了。十二消息卦的所变之爻亦是如此。其所变之爻对于整个卦也只有在“十二消息卦”之时下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然,选择世爻和消息卦的所变之爻为卦主有很多情况与用其它标准所选卦主的结果是相同的,如井卦九五爻,位居尊位,又是世爻为卦主;复卦初九爻即是消息卦所变之爻,又逢“复之时”处于“至少之地”而为卦主等。应当说,在易学发展史上京房首先提出卦主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后世的易学家“采用卦主说所取得的成果,不管概念多么准确、清晰,思想性多么深刻、全面,对易学思想的表述多么流畅而富于逻辑性,其最基本的内容皆不出京氏的思想范围”[4]。当然,从总体上来研究,京氏明确提出某爻为某卦之主在《京氏易传》中也不过五六处,其它多以“吉凶之兆,在乎某爻”,“少者,多之所宗”,“成某卦之义”“成某卦之德”等词句来表述。这说明卦主思想在京氏那里还只是一种天才的自发意识,未上升到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来认识和运用,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后代卦主说才被逐渐重视并完善起来。这是合乎事物的发展规律的。
(二)卦主说的发展期和高峰期
西汉京房开历史先河,在注解《周易》中首倡卦主说,为后代易学家解易提供了一条新的体例,但仍显不成熟。到了东汉,象数易学发展到鼎盛时期,但对于卦主说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集两汉易学之大成者”的郑玄根据《系辞》中“阳卦多阴,阴卦多阳”的词句,创立了一种不同于京房的卦主说——爻体说。郑玄的爻体说是指卦中的关键一爻在某个角度可以体现该卦之卦象和该卦的大体含义,其不是对京房卦主说的继承,而是直接脱胎于《系辞》中的“阴卦”、“阳卦”思想并站在“以象解易”的角度对卦主说进行了发展。他是通过某一关键爻在经卦“六子卦”中的爻位能体该卦之象及该卦之义进而将其拓展到六画卦的六十四卦中来注解《周易》,这是一种不提卦主而实为卦主的学说,也是郑氏的独创。但郑氏有一点是与京房相同的:不论占筮还是寻象,一定要抓住其中的关键爻,也即主爻,只是郑玄单纯地站在“以爻位体象”的角度而已。所以,“郑玄的爻体说是对卦主说的强化及运用,也是对传统卦主说在新的意义上的丰富与发展。”[2]
郑玄之后,三国时以研习京氏易为主的陆绩对卦主思想也稍有论及。如他注《巽·彖》“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时云:“阴为卦主,故为小亨。”(《周易集解》)注《比卦传》云:“比卦一阳五阴,少者为贵,众之所尊者也。”(《京氏易传》注)注《随卦传》云:“震一阳二阴,阳君阴民得其正也。”(同上)从陆绩对《周易》经传的注可以看出,他主要站在某爻所体“卦之德”“卦之义”的角度阐发其卦主思想。阳为君,阴为民,阴为卦主,只能“小亨”;一阳为卦主时,众阴应唯一阳之马首是瞻。比起京氏卦主说中的“吉凶之兆,在乎某爻”“成某卦之义”的说法,陆绩更进一步的是有时直接用君臣、君民概念来表述其卦主思想,这就更接近于人事,更能体现“设卦以尽情伪”的《易传》思想。而陆绩“少者为贵,众之所尊”的说法,更在魏王弼那里得到充分发挥。
在卦主说的发展史上,魏王弼的卦主思想应当说是一座高峰。这并不是说王弼在卦主说的阐发和运用方面较之以前的易学家多么系统多么完整,而是他站在玄学的角度,把卦主思想上升到一与多、众和寡、动和静的高度进行了论述。这种对前人的超越使卦主说在质上向前大大地跨进了一步。如果说京房等易学家还是在常识的层面上形成并发展了卦主思想,王弼则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把哲理化了的卦主说运用于注解《周易》经传,使卦主思想形成了一种理论体系并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贯彻。总观王弼的《周易注》和《周易略例》,其哲理化的卦主思想在其《明彖》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这应该与《彖传》是卦主说最初的宏观应用有极密切的关系。如《明彖》云:“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显然,这里的“众”,就卦象而言,是指六爻,它们“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系辞下》)如果从“以类万物之情”的角度而言,则是指万事万物,喻以人事,则指众多的老百姓。“至寡”,就卦象而言,指卦中起主导作用的那一爻,也即卦主;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则是指事物最根本性的东西,喻以人事,则指君主。关于一与多、动和静,王弼在注解《老子》时就有论述:“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王弼注《老子》三十九章)“不动者制动…静必为躁君。”(二十六章)王弼善以老庄思想注解《周易》,其对老子思想中“一”、“静”的理解也便自然而然地体现在其卦主说中。他在《明彖》中所讲的“一”与“至寡”一样,就卦象而言,是指卦中主爻,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则是指“绝对静止的本体”[1]。所以,在王弼那里,“一”和他的“贵无”思想的“无”和老子的“道”是同等程度的概念而成为一个哲学范畴。续王弼注《周易》的韩康伯在其注《彖传》时亦云:“彖之为义,存乎一也;一之为用,同乎道矣。”(《周易正义》)应该说王弼继承了老庄思想并对其进行了大大地阐发,同时将其具体化在其卦主思想中。
另外,王弼还从动态的角度考察了阴阳关系从而说明其卦主思想,这也是对卦主说的发展。如其云:“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明彖》)应当说,王弼这种阴阳相求的说法是符合《系辞》中“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核心思想的,但这个选择卦主的标准并未贯彻到“一阴五阳”、“一阳五阴”的每一卦。如其注夬、姤两卦和复、剥两卦,其中的一阴或一阳都未明确为卦主,甚至在夬卦九四注中云:“五为夬主。”在剥卦六五注中云:“处剥之时,居得尊位,为剥之主也。”(王弼《周易注》)显然,这是与其《辨位》中“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的思想相符合而将“卦之时”放在一边,仅仅在“位”上来确定卦主的。除此,王弼的卦主说还有一种例外,即在一卦中实在无法找出一爻代表该卦,那么应从该卦的内外卦体之义来说明该卦的意义,如《明彖》中云:“或有遗爻而举二体者,卦体不由乎爻也。”但王氏并未指出哪几卦属于该种情况,只是楼宇烈先生在校释王弼的《明彖》中举出了丰、归妹两卦。不能将卦主思想贯彻到每一卦,我们既可以认为王弼卦主说存在缺陷,也可以推测为王弼认为博大精深的易道凭借任何一种具体方式来体现都会显得不足,我们只要体悟到其中的“理”也就是了,没必要苛求手段的完美。这应视为王弼“扫象阐理”做法的一个证明。
(三)卦主说的完备期
无论京房还是王弼,都没能将其卦主说在六十四卦中完整彻底地贯彻到每一卦,第一次试图这样做的是宋代的俞琰。其《读易举要》卷二云:“三画卦,乾坤坎离以中爻为主,震巽以初爻为主,艮兑以末爻为主。六画卦,乾坎以九五为主,坤离以六二为主,艮以九三为主,兑以上六为主,其余诸卦刚柔杂者亦多取六子刚柔至少爻为主。”显然,俞氏选卦主的标准受到郑玄爻体说的影响,也意识到单纯的凭借某一方面很难将卦主说贯彻到底,需要多方面考察。有独创性的是俞氏对十二消息卦主爻的确立,如其云:“临主六三者,下体兑,兑以阴爻为主也。”这应当说符合其三画卦的取卦主标准,但却与其“以少爻为主”的说法相矛盾,有时俞氏以卦义或卦辞考察八纯卦与十二消息卦之主爻得出的结论却不一致,如纯卦艮,上面讲“艮以九三为主”,后俞氏又据互体得出:“三互震动则非艮止之道,故艮之时用不在三,而在上”的相互矛盾的结论。总起来看,俞氏虽欲站在不同的角度将其卦主说贯彻到每一卦,却并不成功。但其先讲三画卦卦主再延伸至六画卦的这种由点到面、从小到大的做法还是应予以肯定的。元代的易学家吴澄便继承了这一点。
大概也意识到了以卦主说注解《周易》“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类取之”(孔颖达语)的缘故,元代的吴澄提出了小成之卦和大成之卦之说,并认为对各卦理解的角度不同所得出的卦主也不同。吴氏所谓小成卦是指三画的八经卦,大成卦指六画的六十四卦。他认为确定六十四卦卦主要以小成卦的八经卦卦主为基础。关于八经卦卦主的确立,吴氏举出了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源于《系辞》中“阴卦”“阳卦”和《说卦》中乾坤生六子的理论,他认为:“小成之卦八,震巽下为主,坎离中为主,艮兑上为主,此因乾坤交易而定也。”(《易纂言外翼》卷一)二是从阴阳爻的消长来考察:“震一阳巽一阴下为主,兑二阳艮二阴中为主,乾三阳坤三阴上为主,此因阴阳消长而定也。”(同上)吴氏确立了小成卦即三画卦的卦主之后,进而将其延伸至六画卦的六十四卦中,并列出了六十四卦卦主图。吴氏这种为了以卦主说融通《周易》六十四卦而采用“双重标准”的取主爻方法显然是受到俞琰的影响,但有的地方值得商榷,如他所谓卦中无六子卦时“则以乾坤主之”,“乾坤以上爻为主”(同上)便没有说服力,吴氏此说又明显是受京房世爻影响加之以乾为阳息至上爻坤为阴息至上爻得出的结论,但吴氏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做法为清代易学家选取卦主提供了借鉴。
吴澄采用“双重标准”取卦中主爻的方法在清代李光地主编的《周易折中》中得到扬弃。应当说,在易学史上《周易折中》是迄今为止谈论卦主最完备的一部著作,不仅六十四卦中每一卦皆寻得卦主,且对每一卦的卦主皆言之有物。《周易折中》解易时以朱熹的《周易本义》为主并将其置于众家之首,而朱子云:“常可类求,变非例测。”(《周易本义》)以此为指导思想,为给每一卦确立主爻,《周易折中》采用了成卦之主和主卦之主的说法。所谓成卦之主,是指卦中某爻是某卦之所以成为某卦的根据,不管该爻的居位是尊还是卑,其德是善还是恶,若其能成就该卦之大义即为卦主。如《周易折中卷首·义例》注渐卦云:“以女归为义,而诸爻唯六二应五,合乎女归之象,则六二卦主也。”所谓主卦之主,是指卦中某爻之德高尚善良,又同时得时得位者,方能成就该卦主。再如渐卦注中云:“然渐又以进为义,而九五进居高位,有刚中之德,则九五亦卦之主也。”(同上)所以,一般主卦之主是五爻,但也有少许例外,如其注离卦云:“以二五二阴为主,而二尤为主,火之方发者明也。”(同上)这大概是因为离卦六五爻是以阴爻居阳位有“失其所居”之嫌,而六二爻则是“当位得正”的缘故,坤卦以六二为主也应是如此。依此,六十四卦中存在着一些成卦之主与主卦之主相合的情况,如乾、讼、比等卦,这自然是比较理想的情况。显然,《周易折中》取卦中主爻的标准与我们上面所讲“时”、“位”、“德”几个条件并无相违之处。除此之外,《周易折中》选取卦主时还比较重视对承、乘、比、应等体例的运用。究其实,承乘比应还是从爻之居位及爻的阴阳性质上来讲的,爻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主爻之间的关系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其吉凶悔吝并进而影响到一卦,所以考察卦主也要看到主爻与其他爻之间的关系。
总观《周易折中·卷首》,李光地等人为了使自己的卦主说体系更完备,不惜面面俱到,甚而由此指出多爻为卦主以自圆其说,这也正是其弱点所在。依据成卦之主与主卦之主的说法,李氏等人在六十四卦中皆寻得卦主,但不可避免的,有的卦中主爻被确立为二个、三个甚至四个。总言之,其卦中一爻为主者二十五卦,二爻为主者二十九卦,三爻为主者八卦,四爻为主者二卦。本来,卦主的“主”是一卦中最主要的爻,若一卦中三主三从,甚至四主二从,则与理相悖了。对此,刘大钧先生整理的《周易折中》前言中有精辟的论述:“然编者或许为了讨好皇帝,过于渲染五爻之尊,以至于‘位’重于‘时’。”“若一卦四主二从,其与理与义皆不妥。故有的卦数爻并重,益增其繁,不合‘易简之善配至德’之旨。”[3]刘先生此论可谓一语中的。
三、卦主说人文思想的反思
《周易》古经原本就是卜筮之书,对于占筮,我们不管其是神秘还是迷信,但其中透显出的深切的人文关怀则是所有研易者公认的。作为最权威的解读古经之作——《易传》,更是将这种情怀提升到哲学的高度加以阐发。所以,尽管《易传》讲天、地、人三才之道,但人道才是其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易纬·乾凿度》有云:“故易者所以经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四库全书总目·经类·易类》序亦云:“《易》之为书也,推天道以明人事也。”既然如此,作为《周易》注解体例之一的卦主说也自然而然地借天道以说明着人事,而卦主思想也成为各时代社会状况的一种反映。
首先,逢时、在位、有德的君主是中国传统士人始终追求的最高理想目标。一卦中有六爻,每爻因其居位不同而有尊卑贵贱之分。一般地,五位是公认的“帝位”“王位”,关于这一点,《易经》中虽未明确,但细考经文,就会发现五爻绝大部分是吉利的,完全称“凶”的没有一卦,即使称“凶”也以“吉”“无咎”补之,这是其它爻无法企及的。显然,五爻是尊贵的象征,多有天德、功名。而在中国两千年的传统社会中,“贵莫过乎天子(即君主)”,君主是上天之子,代表天来统治人民,所以俗世中只有他才配有天德,才能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位君主能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呢?《系辞下》列举了五位:包牺氏(伏羲)、神农氏、黄帝、尧、舜。他们所处的时代世风古朴,且居于万人尊崇的地位(当时未必有“帝”之称谓),又有高洁的品德,以己之所能,不遗余力地教化万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谓后世君主之楷模,因而万代景仰。除此之外,《汉书·艺文志》还有载:“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这就是说《周易》历经三个时代,集中了三位圣人的智慧,由伏羲画卦、文王(兼周公)系辞、孔子作传,才发展到“洁静精微”的程度。伏羲前面已提及,而文王则是身处殷之末世,身为“尊位之主”的纣王昏聩残暴,文王可谓生不逢时,不在其位,但他还是凭借其“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史记·本纪第四·周》)之德,成为一个“受命之君”(同上)。孔子亦是如此。他生逢乱世,一生倍尝坎坷艰辛,也可谓既不逢时,也不在位。但孔子终生持积极入世的态度,试图做一个周公式的贤相,以辅佐当世的君主实现天下大治,却壮志未酬。孔子逝后备极哀荣,所凭借的不是帝王般的千秋伟业,而是其坦荡的胸怀、执著的品格和中庸的境界以及“仁”者情怀,才成为后人“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圣之时者”。这里的“时”于前面所讲之“时”虽非完全相同,但却有相通的地方。《系辞下》云:“变通者,趣时者也。”而孔子则是“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这说明即使一生颠沛流离,孔子仍在“不逢时”之时下安守自己的本位,通权达变,以自己的一套智慧教化人们。由此,朱熹赞孔子曰:“知无不尽而德无不全。”所以,孔子虽然一生不得志,但却凭借其崇高的德行和深邃的智慧成为一个时代甚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灵魂人物。由此我们反观卦主说,六十四卦卦主中真正同时符合逢时、在位、有德三个条件的是少之又少,大多凭借其中一、二个条件而成为卦主。所以我们不能苛求所寻得的卦主“完美无缺”,因为理想毕竟不是现实。这当然不是说理想是可有可无的,毛泽东曾说,“做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种精神就是对远大理想的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士人未必意识不到其不可能达到圣君明主的高位,但它们的努力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历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他们心中永远需要阔步前进的光明大道。这个过程在作为众卦之首的乾卦爻辞中表露无遗而为后世所遵循:从遁世无闷的“潜龙勿用”到初露端倪的“见龙在田”,从“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的勤勉警觉到“或跃在渊”如履薄冰的疑惧,从志满意得的“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到过犹不及的“亢龙有悔”,就是这种奋斗历程的生动写照。既如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与时俱进”和“以德治国”,也正是深深扎根于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这片沃土中才因而显示出其巨大的感召力。
其次,卦主思想也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以君主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
《易经》经文在讲卦之爻位时并未明确提出爻位尊卑贵贱的宗法等级观念,只是用吉凶悔吝等断词来隐约表达。如五爻为最吉利的一个爻位,“五爻既吉,则必为尊。”[2]《易传》出现后,则对这种尊卑贵贱关系有了明确的说法。《系辞上》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这就是说天为刚性阳性,在上为尊者;地为柔性阴性,在下为卑者。安定了乾坤之体后,爻所代表的万事万物也就得到了各自的位置,即上为贵,下为贱,这是天地的安排,而易道也凭借其位展现出来。除了在总体上对爻位的贵贱论述,《系辞下》还具体谈到了除初上两爻之外的中间四爻,“二多誉,四多惧,近也。”因为二爻与五爻相应且得中,就如循规蹈矩的臣子又对君主鼎力相助,所以多誉;四爻位逼五爻,“伴君如伴虎”,所以多惧。“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即因为贵贱有别,所以才有凶咎与功名的区分。这种尊卑贵贱的说法,在西汉京房那里以六爻喻人事而发展为完备的爵位说,如《京氏易传》注乾卦云:“(上爻)居世,……九三三公为应。”注姤卦云:“元士居世,……九四诸侯为应。”注遁卦云:“大夫居世,……上九宗庙为应。”注观卦云:“诸侯临世,……反应元士。”注剥卦云:“天子治世,……反应大夫。”由此可知,京房将六个爻位配以贵贱不同、等级有别的六个爵位,即初爻为元士,二爻为大夫,三爻为三公,四爻为诸侯,五爻为天子,上爻为宗庙。而西周的统治者是分为四个等级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里面没有“贵而无位”的宗庙,也没有将“卿大夫”进一步分为“三公”和“大夫”,但仍然可以看出它与六个爻位相契合,以后各个朝代也大体如此。显然,中国古代的宗法等级制度是以位居五位的天子为核心而各从其“位”上来确立其名份的,这与我们前面所讲的“位”基本相通。从静态的角度考察“位”固然是必要的,但“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系辞下》)也就是《周易》经传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经典,效法的是阴阳物象,且拟之而动,我们不可须臾远离其精髓,但易道精微,也随时代的变化而屡屡迁改,因此,我们更应该结合“时”,从动态的角度来进一步分析“位”在某种“时”下所起的作用。《系辞下》有云:“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这就是说阳为君,阴为民,阳卦一阳爻两阴爻也即一君二民为君子之道,而阴卦正好相反。那么如何将“小人之道”变正为“君子之道”呢?很简单,就是使为民的一阴爻上升为君,为君的二阳爻下降为民,因为历史的常理从来都是君少民多。所以认定卦主不能仅仅依据其位,更要结合时和其德行来综合考察,这也正如我们不能把“挟天子以令诸侯”中的德薄位尊的“天子”认定为真正的君主一样。如果说中国古代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将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那么《周易》经传则是以易道为枢纽使一卦六爻有尊卑贵贱之别。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卦爻象辞来体悟其精髓并用于指导自己的人生日用而已。
四、结 语
《系辞上》云:“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这就是说作为本体的易道通过仁者之行显现出来,而又隐藏于人生日用之中并能够衍化万物,圣人虽能体道为用,却毕竟有人为的痕迹。笔者借助于历代易学家的卦主说迂回地解说圆而神的道,更难免失之一偏。尤其是笔者虽然把时、位、德作为确立卦主的三个最重要的条件,却无意为博大精深的《周易》经传在卦主说方面树立一个自以为是的标准,只是站在该角度,以卦主为契机为参悟易道寻求一个小小的线索罢了。
参考文献:
[1]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 刘玉建.两汉象数易学研究:上[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
[3] 刘大钧.周易折中前言[a].周易折中[m].成都:巴蜀书社,1998.
[4] 林忠军.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一卷\[m\].济南:齐鲁书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