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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宗教信仰的哲学智慧

  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和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古老民族,现今主要分布在黔、湘、桂三省(区),现有人口约三百多万。在我国五十六个民族中,侗族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少数民族,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中,他们不仅掌握了以山野药物(“换花草”)确保胎儿性别和节制妇女生育的科学技术,而且创造了独特而富含哲学智慧的宗教信仰文化。


  关于侗族的族源,目前学术界特别是侗族历史研究学界比较统一的观点倾向于侗族来源于百越的一支,是古代越人的后裔。在秦汉时期,今侗族居住的地区,北部有“黔中蛮”、“武陵蛮”或“五溪蛮”、濮人,南部有“百越之族”。魏晋南北朝时期,侗族从越人发展到僚人,大约在唐宋时期发展到侗人,随后侗人分化为胆侗、僚侗和绞侗三个支系,最后合并吸收外族人,由多源发展成侗族。


  但也有研究者根据侗族地区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族谱、墓葬、文献等史料,对侗族的族源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研究者以民间传说“祖公上河”为依据,认为侗族来自于广西梧州。侗族古歌《侗族祖先那里来》如是唱道:“我们侗族祖先,落在什么地方?就在梧州那里,就在浔江河旁,从那胆村一带走出,来自名叫胆的村庄。”徐松石《泰族僮族越族考》认为“侗族就是古洞庭湖族的遗裔,他们的远祖本居洞庭湖附近的大平原,濡染楚国文化甚深。到了唐代,整个贵州的东谢、西赵都是侗族。”还有学者根据地下考古资料推断,侗族并非迁徙而来,他们本身就是土著民族。《黎平县民族志》载有“在黔、湘、桂三省(区)交界地,曾发现过新石器遗址和其他文物。在侗族古歌中叙述了‘我们的祖先,原先住在山洞里,全像野兽,树叶作衣,兽肉当餐。’”贺刚在《南岭南北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文化的关系》一文中说,距今约5000年的“斗篷坡文化”涵盖于湖南靖州、通道、绥宁、洞口、城步、会同;贵州黎平、榕江、从江、锦屏、天柱、三穗、玉屏;广西三江、龙胜、融水等整个侗族地区。斗篷坡发掘的古人类遗址,其带柱洞房基、墓葬形式、出土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与当今侗族同类物质文化特征基本一致。

  侗族的宗教信仰源自他们的万物有灵观念。侗族人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和人一样具有灵性,它们每天与我们朝夕相处,我们必须善待它们、敬畏它们,与它们和谐相处,否则就会遭到他们的报复,给人们带来灾难。侗族的宗教信仰对象大致可分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鬼魂崇拜和魔力崇拜等几大类。


  自然崇拜是以人们身处其中的各种自然物事和自然现象为崇拜对象,如山水、石头、树木、花草、牛羊、天地、日月、风雷等,所有这些无不具有超人的灵威,它们的灵魂和人的灵魂是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世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世道太平、安居乐业,或者水旱风火虫雹等灾害,甚至瘟疫、饥馑、疾病以及人为的战乱动荡,无不归其所为。所以人们要爱护自然、珍惜自然,甚至要用祭拜的形式祈求各种各样的自然物护佑人的身体健康、村寨安宁、五谷丰登等。故它们有时候被崇之为善神,有时候又被视之为恶神。


  祖先崇拜是以侗族的远祖、始祖、族祖、宗祖或家祖为崇拜对象,他们将祖先的牌位或供奉于家中时常祭拜,或为其修建庙宇,雕刻塑像供于其上,并制定节日,定期举行大祭。一方面以此来表达对先祖功德的感恩之情,一方面希望借此获得祖先英灵的庇佑,为他们祛病禳灾,保佑他们人丁兴旺、村泰民安。“萨岁”是侗族民间信仰中至高无上的女保护神,她集自然神、祖先神、英雄神为一体,传统侗族村寨都有她的坟墓或神堂,每年春节或重大节日,人们都要举行隆重的“祭萨”活动。如果遇到天灾人祸或重大灾难,也要举行隆重的“祭萨”活动。杨再思是唐末五代靖州“飞山”酋长,号令十峒首领,人称“飞山太公”。湘西南、黔东南、桂西北以及鄂西广大地区都建有“飞山庙”,在每年农历六月六杨的生辰、十月二十六杨的忌辰,各地侗族同胞纷纷前往祭奠,千百年来香火不断,经久不衰。


  图腾崇拜是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一种宗教形式,在许多图腾神话中,人们认为自己的祖先就来源于某种特定的动物或植物,或是与某种动物或植物发生过亲缘关系,于是某种动、植物便成了这个民族最古老的祖先,图腾信仰便与祖先崇拜交织在了一起。这种宗教形式在各个民族的原始宗教中普遍存在着,并对各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侗族人的图腾崇拜主要有卵、蛇、牛等。在侗族传说中有卵生人,卵可判断人生祸福,其与人的生命、生产、生活联系在一起,故于民间盛行“卵卜”之风。在牛图腾崇拜中,因牛自古以来在农业生产上作出了重大贡献,侗家人深信牛即为己祖,是其家族祖先的化生,故奉牛同己祖,定期举行敬祭。


  鬼魂崇拜和魔力崇拜在侗族地区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鬼者人之魂魄离开人体而成也,其乃人之精神支柱,有之则康健,无之则病亡。每当侗人身体欠安,久病不愈,往往以为是魂魄因外界干扰而离开自身,或受恐吓而失落,或他人用巫术诱去,故请来巫师用种种迷信方式寻之归附。在侗族人那里,某些人、物,甚至话语(口词)皆附魔力,无形无影,具有特殊的神秘力量,能袭击或保护人畜,故对之崇拜。如他们将芦苇打成耳结,悬于门枋,或牲畜圈门旁,可以驱邪,保人畜安康;或杂以辣椒、火炭、香纸,束在五倍子木或竹叉上插入秧田,可排恶言蜚语,保秧苗茁壮生长。侗族巫师用桃枝作“箭”,向屋角四射,或在屋内到处横扫,为屋主驱妖除魔。


  宗教信仰是人的大脑进化到一定阶段,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人们把具象进行抽象的结果。侗族的宗教信仰虽然显得比较粗糙,还处在相当朴素的阶段,且表现出一些不科学的迷信色彩,但其中所蕴含的哲学智慧对我们认识世界、利用自然、创造生活具有不可忽视的启迪意义。

  首先,关于世界的起源,侗族宗教信仰中虽然主张有很多种神秘的力量可以主宰这个世界、左右人的命运,但并不是它们创造了这个世界。世界的产生是宇宙间客观物质的转化过程,而不是某种精神力量的创造物。在《侗族史诗——起源之歌》中,侗族先民认为宇宙起源于“风”并且由风来安排四时的变化。“当初风公住天上,坤岁上天请他来,风公下地四季分,春夏秋冬巧安排。”“当初风公力无比,脑壳尖像黄牛角;春天出气天下暖,夏天出气雨降落,秋天出气就打霜,冬天出气大雪落。”从这里可以看出,侗族的先民认识到了世界的客观性,但他们的思维水平还处在朴素唯物主义阶段,未能将具体的自然现象抽象为哲学意义上的客观物质。


  其次,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各要素之间彼此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密不可分、相互交织的网络。在《侗款——龟婆孵蛋在溪边》中,侗族先民甚至认为人类与周边的生灵是同宗共祖的,都是龟婆生蛋后孵化出来的。正因为人与万物拥有共同的祖先,那么它们就与人一样具有灵性和同等的生命价值,因此人应该善待万物,与它们和谐相处。在侗族的自然崇拜中,古树崇拜在侗族村寨随处可见。侗家人视村边寨旁的古树为“风水树”、“保寨树”,赋予它们无边的力量,尊之为神物。认为它们可保一境,能佑一村,是村寨兴旺发达的标志,也是荫庇村寨平安的保护神。每当侗家人有婴儿出生,家人都要为其植树百棵,精心照料,伴其成长,待孩子日后长大成人,这些树便用来为他们建造房屋,或置办其他结婚用品。老人去世以后,坟墓要填埋平整,后人在坟墓中央栽一棵树,以便祭奠。在许多侗族村寨,一草一木都不允许随意砍伐,哪怕是枯枝落叶,大人小孩都不能捡拾回家当柴烧。否则,村寨会遭遇不幸,人畜不宁,须杀猪以敬,祈求消禳。侗族这种万物同体、和谐相生的哲学智慧在当今世界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生态问题日益突显的时代,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三,在侗族的宗教信仰中,世界万物不是孤立静止的,它们都有自己的对立面,相互依存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族源款》中有:“公死留下我们,牛死留下双角。老代去换下代,老竹朽换嫩笋,换上辈到儿郎。”《款规》中说:“我不讲右部,来讲左部;不讲六面薄,来讲六面厚;不讲六面阳,来讲六面阴。”从这里可以知道,无论是人还是动植物,都有一个由生到死的新陈代谢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是循环不息的。我们这个世界是一个辩证统一的世界,有老有少、有左有右、有厚有薄、有阴有阳,天地、日月、上下、美丑、强弱、好坏、内外等等构成了我们纷繁复杂的世界。


  第四,侗族的宗教信仰通过古歌和民间传说表达了团结友善、维护正义的伦理价值追求。《侗族史诗——起源之歌》把人类及非人类的生存环境当作一个“家”来看待,这个“家”的所有成员都是同宗共祖的兄弟姐妹,他们本应该和谐相处,只因兄弟反目,人畜不和,家庭矛盾愈演愈烈。作为人类代表的姜良姜妹放火烧山,致使“猛虎进山龙入江,长蛇进洞雷钻云”,并造成了“大火燎山头,老人葬火海”的悲惨结局。雷婆被姜良姜妹赶进云层之后大发雷霆,对姜良姜妹施加报复,从天上放水淹没人类,致使洪水滔天,人类几近灭绝。很显然,这个传说是在告诉我们,人类必须与自己身边的其他成员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否则就会带来灾难,两败俱伤。

  侗家人将“雷”看成是维护社会秩序、共守道德规范的善神。认为其性虽暴,但能伸张正义,打抱不平,替天行道,为民除害。若谋财害命,嫁祸于人,将遭之劈击,置于死地;若有阴过,遂被劈其屋,倒其户,警告其主,改邪归正,教育于民,安分守己。正因为“雷”的这种威严、正义的品格,人们对之予以顶礼膜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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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陆景川.侗家儿女杉[J].森林与人类,1994,5.


  作者简介:童中平(1969-),男,湖南常德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5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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