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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中的一种,但是宪法解释与普通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宪法解释具有最高的法律解释效力,这是由解释的对象所决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宪法解释机制,保障宪法实施。

 

在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享有宪法解释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宪法解释权应当理解为违宪解释权,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违反宪法的行为、法律、法规等文件时,通过违宪解释不予适用违宪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并且及时通知制定机关进行修改。设立专门宪法委员会进行合宪解释和违宪解释,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宪法解释,构建宪法解释制度,并且定期公布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主体

 

宪法解释史上,关于宪法解释的主体存在两种理论之争,分别是民主理论和自由宪政理论。民主理论是指理论认为人民是宪法的创制者,他们理应有权利来决定宪法的含义。选举通常间接地使人民得以这样做。英国是民主理论的实践者。在英国,议会是权威的宪法制定者、修改者和解释者。

 

民主理论的基础在于人民主权,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只有制定者才有权力对宪法进行解释,人民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宪法,必须借助立法机关对宪法进行解释,如英国的立法机关是议会,议会当然的成为宪法的解释机关。

 

  二、我国的宪法解释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宪法解释主体存在的问题

 

1978年的宪法1982年的宪法宪法的解释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根据明示其一,排斥其他的法律解释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宪法进行终极性、权威性的解释权力。从宪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对法律文件进行违宪审查和解释,这反映我国宪法解释主体的虚无主义,没有行使其应有的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具有宪法解释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对宪法进行解释,对于该解释的效力如何认定?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发生冲突,哪个机关的解释具有最高效力?

 

  2、我国的宪法解释中存在的程序问题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宪法解释的程序。由于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行使宪法解释的权力,并且将其束之楼台。宪法解释如何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宪法解释的法定主体,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发现法律文件与宪法规定不一致时,可以依法行使解释权启动宪法解释程序,这样有利于发现法律存在问题,保障法律的后期实施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能够启动宪法解释程序?国务院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职权范围内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公民发现需要进行宪法解释的问题,如何启动宪法解释?我国《宪法》对此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三、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

 

  1、明确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

 

  (1)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的违宪解释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的授权享有一定的宪法解释权,并且被限定为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在司法过程中不能援用宪法作为判决依据是限制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关键问题。首先,必须改变这一现状,破除宪法不能作为审判依据的紧箍咒,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宪法解释权的关键,当法官能够引用宪法条文审理案件后,才能对宪法进行解释。

 

其次,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的违宪解释权,在审理具体的案件,当事人认为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违反宪法可以要求法院不予适用,这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宪法条文、原则和精神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进行审查,最高法院享有违宪解释权,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等文件不予适用。

 

  (2)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合宪与违宪解释权

 

我国《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宪法解释权,并没有做出合宪解释和违宪解释的区分。合宪解释是指当法律存有不止一种合理解释时,选择其中不与宪法规范相冲突或与宪法规范最相符的解释方案作为其正解。合宪解释的目的在于确保法律、法规等文件通过解释使其与宪法相符合,从而保障法律、法规的正常运行。

 

在我国,全国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其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解释,这是现实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不能对法律进行合宪解释,这是由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决定的。由于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大量的法律、法规正在制定中,需要对法律、法规做合宪性解释有利于保障法律、法规的正常运行,合宪解释存在不足之处在于违反宪法的法律和法规大量存在侵害公民的权利,这时就需要违宪解释来弥补。

 

违宪解释是违宪审查的一个环节,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出现违反宪法的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进行违宪解释,对于违反的条文认定无效,及时通知制定机关进行修改,或者通过公布宪法解释的方式不予适用违宪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构建我国宪法解释的程序

 

  (1)我国宪法解释的启动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进行违宪解释,当事人认为对方的行为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存在违宪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宪法解释的主张。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设置专门宪法委员会保障宪法的实施、监督和解释,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由专门宪法委员会启动合宪解释。

 

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等文件以及行为可以由专门宪法委员会启动,同时国务院、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公民可以向专门宪法委员会提出违宪解释的要求和建议,专门宪法委员会进行登记在案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2)我国宪法解释的运行以及公布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宪法解释不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宪法解释相冲突,为了解决这一冲突问题,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宪法解释备案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公布相关宪法解释之后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由专门的宪法委员会进行审查。

 

  专门宪法委员会启动宪法解释后,及时安排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和行为进行解释,宪法解释不得违反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宪法条文,综合运用文义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比较解释、整体解释等方法,将宪法解释通过决定的方式公布,并且按照一定时间对宪法解释进行归纳和分类。

 

  作者:汤黎 来源:青春岁月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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