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实践早于理论,所以不能完全用西方的概念解释中国的制度,而是要用中华文化本身的价值取向作为依托,这样才能保证这种价值的建构是与政治制度一体的,而不是二元化的。本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以人为本的根本精神,是中华民族现有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来源,也是协商民主制度化最根本的依托。由这种思维方式产生出来的大一统思想、中和思想和民本思想,都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既提供了基础又提供了借鉴,要取其精华来完善现实,同时也要去其糟粕,才能继承传统,同时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
关键词:协商民主;制度化;传统文化;民本思想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
1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
近代以来,西方自由民主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但是自由民主的弊病也渐渐显露。1970年,卡罗尔-佩特曼在《参与和民主理论》中认为西方的代议制民主已经失去民主原本的价值内涵,而异化为了一种选举民主,民众只能在相互竞争的政党之间进行投票,但是却很难实际参与到政治政策的制定以及各种政治过程之中。各政党为了赢得选举,经常是已经失去了其原本政治价值的追求,作出的政策越来越趋于迎合利益集团的口味。西方自由民主经常被批评为“精英的”、或是“贵族的”。1980年,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中的多数原则》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随后,协商民主在西方国家受到关注,被认为是对选举民主的一种纠正或是超越。
2002年德国政治思想家哈贝马斯在中国进行了一次演讲,演讲的主题为“协商民主的三种规范”,在此之后,协商民主在中国得到了学界广泛关注,迅速成为国内的热点问题。因为在协商民主概念引入之前,中国其实就已经有了协商民主的实践,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中就包含有协商民主的因素。
虽然中国和西方的协商民主在一些价值追求方面有某些共通点,但是西方的协商民主与中国在实践中得出的协商民主概念有一定区别。西方协商民主更多的是在理想层面,希望对民主价值的恢复,但是并不实际否定西方的代议制民主,而是要赋予决策以合法性,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针对的是中國特殊的国情与独特的历史传统,可以说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产物,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兼听则明”这种实践经验的运用。中国的协商民主制度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效率、执政水平的一种保障,是为了决策的科学性。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正式提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共同构建成中国的两种民主形式。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系统的论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2014年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认为协商民主源自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长期实践。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再次对协商民主进行了明确的论述和部署。
2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构建重要性
亨廷顿在论述民主化时认为,制度化其实就是社会中的一种组织原则与运行程序获得了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而政治制度化其实就是认为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具有多方面的利益团体和多角度的利益诉求。而这些利益团体往往具有很强的异质性,他们对于政治政策的诉求有时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所以这些不同集团都会诉诸于政治制度。那么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化程度越高也就会越有助于整合利益诉求,越容易保持国家的稳定。对于协商民主也是一样,这样一种民主形式,用制度化将其内在价值与程序规范、确定,才能真正保障协商民主中所蕴含的根本精神,也才能真正切实保障协商的各方团体的利益诉求。
而一项政治制度的确立,其背后政治价值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按照新制度主义的看法,一个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制度的形成总是契合本国历史的发展和实践的探索,这其中自然包含了本国传统文化所构成的价值取向。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受到西方价值观冲击十分严重,很多价值观念与制度解释运用的都是西方的话语体系和西方的思维方式,但是中国几千年内生的传统文化精神,却像依赖路径一样,深潜在中国人的政治实践里。所以,只有完整的使协商民主的价值观念被民众所认同和理解,并且内化为一种指导实践的观念,才能使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目的真正达成。
3西方价值观念基础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基础的区别
3.1西方文化起源于海洋文明,中华文化起源于大河文明
由于地中海地区版图破碎,海岛众多,所以希腊时期是以小国寡民的城邦政治为特征的。并且航海业发达,耕地面积相对狭小,商业十分发达。为了保障贸易的持续,人与人之间就要形成一种契约关系、竞争关系,并认为立法来保障私人财产是十分重要的,有很强的个人主义倾向。而中国的大河文明,则发生于幅员辽阔的农业社会中。农业的发展有赖于农耕技术的传承,所以年长者由于拥有丰富的经验,被后辈尊崇,由家族发展到村落再聚集为国家。中国人重视家族传承,注重伦理关系,从而产生了一个伦理社会,所以重视集体也成为中华文化的价值取向。
3.2基督教对于西方的教化与中国的以人为本
西方经历了一千多年基督教教化时期,他们认为人是由上帝创造的,所以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基督教在最开始创立时,是由于犹太人被其他民族所践踏和攻击,所以基督教对于人性持一种悲观的态度。认为人生来就是带有原罪的,人性本身是恶的,这样就会导致原子式的个人变为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在看待问题时也总是持一种二元对立的看法。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地理环境、生活习惯、风俗民情都各有不同,但是相互之间的交往与资源交换总是必要的,如果总是一种敌对关系就会阻碍资源的相互流通。所以中国发展出一个强大的中央力量来把各方群体统一起来,以保障顺畅的交往。这也是中国“大一统”思想与“和而不同”思想的来源。商朝统治被周武王所带领的部落所推翻,就是因为周武王得到了民众的拥护和支持。周朝以史为鉴,得到了重要的经验,就是“天命糜常。”(《诗经-文王之什-文王》)也就是天命是会变化的,决定一个王朝统治长短的,不在于天命本身,而是在于民心的相背。上天根据民意的改变而改变意志,所以统治者必须要有德行,笼络住民心,才能保存自身。这就是中国以人为本的根本精神的起源,中国更加认为决定自身命运的不在于外在的力量,而在于自己本身的主观努力。
3.3西方资本主义发展与中国重农抑商
工业革命的发生,以及新教伦理的发展,使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不断扩大。新兴资产阶级要求自身利益得到长久保障,从而诉诸于对政治制度的改造,西方发展出现代议制民主制度。而中国社会则一直以农耕业为主,政治制度也一直保持大一统的封建秩序,所以一直采取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近代以来,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张,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在寻求富强的道路上,借鉴了许多西方经验,但也同时对本身传统文化造成极大的打击。
协商民主概念本身是由西方引进而来,带有强烈的西方经验和西方文化烙印。所以如果完全按照西方话语体系解释中国已有的协商民主实践,有时会使得现实与理论二元化,也就是一种政治价值与政治制度的二元化。虽然政治价值不会完全决定政治制度的发展,但是政治价值在政治制度化方面所发挥的内在作用,却是绝对不容忽视的。西方的制度,植根于其自身独特的政治价值理念之中,所以,我们要让中国的协商民主实践有本身的传统文化基础。很多时候,我们传统文化之中已经包含有很多现实政治实践的理论基础,可由于偏见,传统文化在很多时候都被认为是封建的、落后的,但是如果我们一直单纯的追逐西方的脚步,用西方概念解释中国现实,就会一直处于被压制,被同化的状态中。本文则要从中国传统文化角度,发现对于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化价值构建的基础。
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民主制度化基础
4.1以人为本是协商民主制度化最根本的依托
首先一方面,中国以人为本的文化精神使得中国人发展出一种关注实践的思维方式。中国一直没有发展出一种绝对的宗教,没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存在。所以中国人一直是一种向内寻求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通常以自身为中心,以人为出发点,类似于一种人文宗教。儒家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最本根的还是要先修身,从自身做起。所以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一个以人为本的伦理社会,无论是从政治、社会或是文化上,都注重人的主体性,那么一切制度都应该是循人情的。所谓的循人情,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找关系,虽然人情确实与社会伦理关系相联系,但是更多的是说制度要配合人本身的存在和需要,要能够顺应人心的需要。西方在文艺复兴时期借鉴了中国人文文化,开始从一味遵从上帝变為注重人本身的作用和能力,但是西方的文化一直都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这就导致西方文化又走上了另外一个极端,就是非常注重人的理性作用。所以西方在代议制民主危机之后,提出的协商民主也带有一种利益博弈的深层内涵,而很难达到真正的相互融合,只是相互退让以期各方利益最大化。
中国的政治制度发展,一直都不是先有一套完整的理论论证,再去按照理论进行实践,而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精神的最深刻的体现,无论在任何时期,都要以本国人民最深切的需要为转移,不一定非要按照西方发展模式。所以西方是先论证协商民主的合理性,才去思考协商民主的实践性。相反,协商民主概念虽然是从西方被引入中国的,但是中国却已经拥有深刻的协商民主实践。最深层的原因其实是在于中华文化的最根本精神,在于对人本身的关注,对于社会现实的关注,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协商民主在中国制度化最根本的依托,就是对现实的关注。
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文化以人为本的精神是衍生其他文化理论的基础。中国文化中也有一个主宰性的存在,就是“天”。但是这个天与上帝不同,天更多的是在说一种自然规律的主宰,一种“道”的运作。而且,中国文化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合德,所以人是要向天地去学习德行的。而天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广大且无私,要包容万物。孔子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子更是强调“水利万物而不争”“虚怀若谷”。由此关注人的最根本文化精神生发出更多其它的思想。
协商民主最本质的,是追求通过协商来保障各部分利益的诉求,其实也是一种对于人自身的关注。协商民主制度化则是要使协商民主概念,不仅在实质上有一套完整的运行程序和法律规则,更是要在最根本的价值观念上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这种支持最深刻的烙印在中国人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思维方式之中,所以中国协商民主才能在实践上先于理论,也正是这种支持才能让协商民主制度化在中国有传统文化的内在支撑。
4.2“大一统”为协商民主制度化提供了制度设计的启发
《春秋公羊传》中“元年春王正月”首次提出了“大一统”概念,随后又解释“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这里的“统”可以解释为“始”,那么“大一统”即是“以一统为大”。中国古代社会认为,王是“天道”在人间的一个枢纽,王连接着天地人,王的统治必须符合“王道”,而这种“王道”又必须是符合“天道”的“王道”。这样才能让天下百姓都在王的统治之下去行“天道”,也只有符合“天道”,才能符合自然规律,才能达到一种和谐通泰的状态。所以王所存在的意义就是要用“王道”来使天下运行符合“天道”,王就是要以德统天下,要实行仁治。而王又是天下大本,是核心,天下所有的政教号令最终应该都是统于王的。王这个中心要将下面的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元习俗、多元地区等等,都统在一起,使得社会整体运行通畅,和谐是一种最终追求。所以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设计也是一种“大一统”的形态,中央集权以保障各地方能够互通有无,和谐相处。
提到“大一统”思想,有很多人会误解这是封建的,是落后的。但是“大一统”的一套政治制度却是让中国领先世界两千年的重要基础,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环境之下的最优选择,可能在现今社会,这种强调中央集权、皇帝制度的政治架构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但是其中所留下来的一些文化思想还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中国由于地理原因以及治理的需要,从而产生了一套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体系,这种体系非常顺利的解决了中国“一”与“多”的关系。中央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手,去把各个方面协调起来,统一起来,以保障整个社会共同体的运作。现代西方的民主思想,尤其是在政治制度设计上,总是强调三权分立,强调分权制衡,以此来保障人民的自由。但是在今天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分权制衡所带来的民主困境,使得西方各政治权力机构、政党之间陷入相互扯皮、相互否决的政治僵局之中,导致很多真正便民、利民的政策方针没有办法贯彻执行。在我国政治权力统一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意,并且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这是一种不同于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设计。我们的优势就在于这种权力一元之下,采用协商民主的设计,不仅使各方利益诉求得到相互的磋商和满足,更使真正有利于人民的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并且维持其长期性和连贯性,不会因为权力分立或者争权而导致政策破裂。
现代中国社会越来越复杂多样,古代的政治制度设计肯定不能再适用,但西方的民主制度设计也不能照搬照抄,所以在中国的协商民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受中国大一统思想影响的结果。即中国的协商民主实践,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之下,这便是一统,而各方面的利益可以在这种统一之下进行相互的协调和磋商,以期保障每一个团体的利益,并且能够最大限度的利用各方资源,相互流通、相互交往,让社会各个团体表达自己的想法,有利于完善现今中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化。这种大一统的思想,其实非常有利于将协商民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度化。
4.3中和思想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提供顺畅运行的保障
中国人一直都以和为贵,中和思想也是由来已久,并且可以在各家各言中找到对和谐的看重,比如《周易乾卦彖辞》中写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在《论语-学而》中也有“礼之用,和为贵”。在《论语-子路》中也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并且中國的制度理想也是为了达到和谐状态,这才符合“天道”的运行规律。所以在《礼记-礼运》中对大同社会有最深刻的描写“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对统治者的评判标准和要求也是要和谐,如《尚书-尧典》中对尧的评价就是“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那么如何达到一种和谐状态?在《中庸》中记载:“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实中庸反过来说就是用中,也就是一种要用中,来达到和的目的的思想。但是中和思想并不是一味的折衷主义,而是强调一种恰到好处的重要性。这为古代政治制度设计提供了很多基础,中国一直地大物博,东西南北中更是差异极大,所以各种政策、政令都能过于极端,要能够保障各方的稳定。并且中国人一直注重包容性,所以这种中和思想更重要的其实强调的是和而不同。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社会,其中就更是需要这种包容精神去强调和而不同,不同的民族、种族、文化团体等都应该和谐共处,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总是在全世界扩张,宣扬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以便西方国家可以从中攫取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中国的协商民主,在秦汉的廷议制和谏议制中就初见端倪。现代中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化,首先要承认各方面的不同,包括种族、职业、籍贯、信仰、受教育程度等等的不同,在这个基础上,再去强调各方面利益的协调与协商,让各方面利益得到表达,得到相互的尊重和包容。最后中和思想最能够发挥作用的便是,从各方利益协调之中,找到一种恰到好处的办法,让各方面利益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所以,传统文化中的中和思想,完全可以是促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的重要理论基础。
4.4民本思想是协商民主制度化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古代有许多对于民本思想的重要论证,如《管子-霸言》中“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其中所说的以人为本,其实就是以民为本。《孟子·尽心下》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苟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尚书》中也有论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在说民意其实就代表着天意,统治者必须要按照“天道”运行实施统治。《左传-桓公六年》也写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还有《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中的“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中的“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等等。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虽然极其丰富,但是这种民本思想与现在所谓的民主思想自然是有本质区别的。民本主要强调的是重视民众的需要,尊重客观发展规律,与民生息,不能苛捐杂税使民众生活困苦,任何政策的制定应该是利民的,而不是满足一家之需。因为天民一致,民意会影响天意的转变,统治者为了维持自身的统治,自然要尊重民意,尊重民众的需求。虽然其中不免会带有一些封建社会的色彩,并且会被批评为是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而阐发的言论,但是也不能否认这种民本思想对于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也不能否认民本思想确实使得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无法忽视民众的需要。而西方的民主思想主要强调的是人民主权,一种多数人统治的状态。现代社会中民主化已经形成一种不可逆转的浪潮,但是西方的民主制度主要是在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基础之上出现的,根本上是要保障个人的权利,并且西方的代议制民主之所以出现,也是由于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所作出的退让。所以不能完全固定思维的认为西方的民主思想比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要更高级,而是要看对于现实社会的适应性和实践性,哪一种思想更能贴合中国的实际。民主是一种外化的制度设计,但是民本其实可以作为一种制度设计的核心内涵,之所以要实行民主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实都在于以民为本,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思想出现,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要通过自由平等的协商,让各方面的民众诉求都得到协调和满足,可以说内核就是一种以民为本的思想。从以人民为中心,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一直所坚持的群众路线,其中都深刻的包含有民本思想的因素。也正是由于这种民本思想,这种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态度和作风,才让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取得了社会主义的辉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