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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章修改看民主集中制的历史演进

  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源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则较全面地阐述了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列主义基本原则,将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从党的成立至现在,党章多次修改也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渐趋完善。

 

  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源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则较全面地阐述了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列主义基本原则,将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并随着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认识也不断加深,民主集中制也趋渐完善。

 

  一、马克思主义导师们对于民主与集中的不同理解

 

  对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理论中民主与集中这两个概念的相互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不同的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时代,并没有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但细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共产主义同盟章程》《国际工人协会章程》等,他们所讲的民主制内含着集中的含义。列宁时代,起初列宁因俄国沙皇专制主义残酷统治的恶劣环境,特别强调集中制,甚至使用极端集中制概念。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之后,列宁开始转而使用民主的集中制这一概念,强调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组织原则不是专制的集中,而是民主的集中。斯大林时代,过度集权和过分集中的斯大林模式,以党代政以及过分集中、民主不足。

 

  毛泽东在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原理特别是民主与集中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做出了新的阐述,把列宁民主的集中制主从关系改为并列关系,并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学习苏联模式,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党代政和过分集中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果断宣布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政治体制改革,则提出了改善集中发展民主两大任务。

 

  二、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发展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的建立,战争和革命是时代的主题,党的建设围绕革命的主题展开。党章民主集中制的阐述也反映了党的主题。第一,一大至四大是民主集中制的初步认识时期。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并未明确提民主集中制,但纲领贯彻了这个原则。根据参加一大的张国焘回忆:大会通过的党章包括……一切决定须经由党员的民主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中共应该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但不列入党章。”[1]这体现了民主和集中,也说明中国共产党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1922年党的二大正式加入共产国际,加入共产国际条件之一是我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二大党章指出: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2]这是强调集中的表现,但党章中未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三大和四大党章继承二大党章的精神,都强调特殊环境中要坚持集中,未明确提民主集中制,说明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是初步的。

 


  第二,五大至七大是民主集中制逐步成熟的时期。党的五大后,1927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五大的精神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首次出现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3]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作为我党的组织原则得以确立。六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做了三点解释。但是,六大党章受共产国际的影响比较大。遵义会议后,党的建设逐渐走向成熟,表现在延安时期七大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中。党章中指出: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4]与五大、六大党章不同的是,七大党章把民主集中制改成民主的集中制,更突出集中。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说明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民主革命时期处于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这一时期在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更多是强调集中,强调党员的义务而对党员的权利重视不够。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了执政党,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党的建设则围绕建设主题展开。党章民主集中制的阐述逐渐科学化。第一,八大是民主集中制向民主方向发展的时期。与七大党章和苏共1952年的党章相比,八大党章更强调发展民主。新党章在上下级关系上,要求上级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领导制度上,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把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具体展现出来,保证了党的团结和统一。一些创造性的思想也是在这基础上丰富和发展的。

 

  第二,九大至十一大是民主集中制曲折发展的时期。1957年开始,党内开始出现的错误,民主集中制遭破坏,在党章上则表现为离开民主讲集中。特别是九大、十大党章不再提及集体领导制度,并且删除了八大党章关于党员权利的部分,这从实际上破坏了民主集中制。1977年党的十一大党章在强调民主集中制时,恢复了集体领导的要求。不过,由于的错误尚未根本肃清,民主集中制尚未完全恢复。

 

  第三,十二大以后是民主集中制逐渐走向科学化的时期。19829月党的十二大党章恢复了七大、八大党章的精神,与八大党章相比又有新发展。上下级关系上,党章增加了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这种互动可让上级及时了解下级组织的实际,利于从组织内部巩固自己。十三大对党章进行部分修改,未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修改。十四大明确: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6]这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发扬党内民主。十四大拓宽民主渠道的决策让党员找到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有利于更大程度推动党内民主发展。十五大党章民主集中制部分保持稳定。2002年十六大党章在十五大党章基础上,对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体讨论原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较原来的集体讨论更为科学。[7]继十六大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生命论断之后,十七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地方党组织的积极性,大会指出推进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这反映在党章修改上,表现为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8],让党员监督党组织的活动,了解党内事务,以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十八大党章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未修改,表明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以制度化而稳定下来。同时总纲提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思想,这为民主集中制的发展指明科学化的方向。

 

  三、结语

 

  从党的成立至现在,党章多次修改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渐趋完善。第一,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融入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推动了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的发展和集体领导制度的发展。第二,反映党的历史方位转变带来的要求。民主革命时期,战争的残酷,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中;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求发扬民主,民主集中制则强调民主;新时期,更是推进民主集中制向具体原则制度化和发展党内民主转变。第三,体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的要求。十八大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民主集中制也需向科学化发展。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化也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设好,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作者:段春义 来源: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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