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武器。2014年7月8日,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同志强调“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段时期以来,由于淡化和曲解,对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认识出现了诸多误区。虽然笔者之前对学界存在的误读做过一些澄清[1-4],但鉴于误读的长期性和普遍性,在本文中,笔者进一步针对有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三个误读,进行必要的澄清。
一、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价值总置的变化吗?
100多年以来,经济学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和批判从未停止过。随着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攻城略地,这种批判于今更甚。在当下经济学的课堂上,普遍流行着各种证伪劳动价值论的观点,而其中有关“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价值总量变化”的论点,则颇具典型意义。
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在假定劳动的“复杂程度”既定的情况下,只要劳动时间不变,那么,一个社会每年生产的总产品的数量(使用价值量)可能增加,但每年创造的价值总量(按劳动时间衡量)则不会增加。而且,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以及“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髙,自然力的贡献会越来越大,人力的使用将越来越少。因此,价值“不会增加”甚至于趋于“减少”,应当具有历史必然性。[5]也就是说,一方面,总产品的数量(使用价值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总价值量却保持不变甚至趋于减少。
可现实的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一个很有力的证据就是:用来计量价值的经济数据GDP——国内生产总值,其总量并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加。看一看政府每年发布的统计数据,虽然经济增速上下起伏不定,但经济总量却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于是,现代经济学据此得出的结论必然是: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劳动时间缩短与价值总量增加之间的矛盾。
其实,100多年前,马克思就已经对这个很有“学术含金量”的论点进行过批判。事情起因于马克思对李嘉图有关价值理论的点评。早在200年前,“价值量是增长还是减少”的问题,就已经引起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的高度关注。在谈到如何增加一个社会的财富时,李嘉图从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出发,区分了两种办法:“一个国家的财富(马克思注:李嘉图指的是使用价值)可以用两种方法增加:它可能通过把更大的一部分收入用于维持生产劳动来增加,这不仅能增加商品总量的数量,而且能增加其价值;或者它也可能不通过使用追加的劳动量,而通过提高原来劳动量的生产率的方法来增加,这能增加商品的数量,但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6]
在李嘉图看来,这两种办法都能增加社会的产品数量,但第一种办法同时也会增加社会的价值量,而第二种办法却不会增加社会的价值量。李嘉图说的第一种办法,之所以既能增加产品的数量(使用价值量),又能增加价值总量,其原因在于,这种办法的核心是投入了更多的劳动量(生产率不变条件下的扩大再生产)。李嘉图说的第二种办法,之所以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并不会增加价值总量,乃是因为,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产品的数量,并不会增加劳动量,所以逻辑上讲不会增加价值总量。
但是马克思认为,李嘉图的结论并不正确,李嘉图说的第二种办法,其实也会增加价值量。因为:“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增长,是由于同可变资本相比,固定资本的生产有所增加,那末,不仅再生产的量,而且再生产的价值都会增加,因为固定资本的价值有一部分是加入当年再生产的。这可能同人口的增加和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加同时发生,虽然所使用的工人人数,同这些工人推动的不变资本相比,相对地说在不断减少。因此,不仅财富会增加,价值也会增加,并且,虽然劳动的生产率提高了,虽然同生产出来的商品量相比,劳动量减少了,被推动起来的活劳动量却大了。最后,即使劳动生产率保持不变,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也可能和每年人口的自然增长一起以同一程度增长。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不仅按量而且按价值,都能进行积累。最后这几点李嘉图完全没有注意到。”[7]
这段话很长,缺乏政治经济学知识结构训练的人,可能很难理解。马克思的意思是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不仅一个社会的产品数量会增加,而且社会的价值总量也会增加。概括一下,有这么几种情况会增加一个社会的价值总量:(1)“同可变资本相比,固定资本的生产有所增加”——增加的固定资本不会创造新价值,但会转移更多的旧价值到商品中去;(2)“人口的增加和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力口”——看看每年新增就业人口的压力吧;(3)虽然“劳动量减少了,被推动起来的活劳动量却大了”——在资本主义企业,一个人必须干N个人的活,劳动强度的增加是明摆着的事实;(4)“即使劳动生产率保持不变,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也可能和每年人口的自然增长一起以同一程度增长”——资本要积累,再生产要扩大,这是每一个“有作为”的资本家的宿命。
马克思说,这几种情况是李嘉图“完全没有注意到”的。吊诡的是,马克思说的这几种情况,不仅李嘉图“完全没有注意到”,而且现代经济学也“完全没有注意到”。今天那些驳斥劳动价值论的“创新者”拿着马克思早已批判过的李嘉图的理论漏洞,来证明“马克思的错误”,这不是很滑稽么?
顺便补充一点,除了马克思讲的几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既可以增加产品数量,又可以增加价值量。这种情况是:即使劳动人口和劳动强度都没有增加,只要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用主流经济学的说法:提高“人力资本”,那么,也可以在增加社会产品数量的同时,增加社会的价值总量。
我要强调的是,李嘉图的错误与今天的这个论点在逻辑上的出发点是不同的:李嘉图的出发点是承认劳动价值论,今天论点的出发点则是要否定劳动价值论。问题的要害至于,李嘉图的错误,并不在于他认识到了生产力的发展会缩短“劳动时间”,从而导致价值贬值;而是在于,他把这种贬值绝对地理解成一个社会价值总量的无条件减少。李嘉图从一个正确的前提出发(肯定劳动价值论),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而今天的“创新者”们则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否定劳动价值论),得出了更加错误的结论。前者的错误,只是计算上的错误,是技术性错误;而后者的错误,则是原则上的错误,是方法论的错误。
二、“风险报酬"能驳倒剩余价值论吗?
风险报酬理论,不仅是当下学术研究的主流范式(1),而且用“风险报酬”来驳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也是经济学课堂上正在流行的时尚。其基本逻辑是这样的:既然资本家要承担投资风险,比如投资失败的后果,那么,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就是正当的,资本收益中并没有“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换言之,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并不是“剥削”,而是承担投资风险的回报。因此,马克思把资本家对经济剩余的占有定义为“剥削”(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偏见。遗憾的是,面对“风险理论”的挑战,不少讲授政治经济学的老师全然没有理论自信,要么王顾左右,要么缄默不语,要么直接加入批判剩余价值论的阵营。
用“风险报酬”来证明资本占有经济剩余的正当性,尽管其源远流长,但19世纪的庸俗经济学家毕竟底气不足,只敢弱弱地聒噪几声而已。所以,马克思当年也只是顺带点过一下所谓的“风险报酬”。搞笑的是,这个庸俗经济学曾经缺乏理论自信的理论,今天居然成了经济学重拾理论自信的依据,足见“现代的”经济学不仅长进不大,甚至有通过开倒车挂倒档来“创新”发展的趋势。至于著名的芝加哥学派创始人弗兰克?奈特,在那本声名远播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的书中,他把“风险”和“不确定性”区分开来(前者叫“概率性风险”,后者叫“非概率性风险”),只不过是把“风险”搞得跟UFO似的,更加高深莫测而已。国内学界不少人把“不确定性”奉为圭臬,仿佛只要把“风险”一刀切为两段:一段“概率性风险”,另一段“非概率性风险”,再加入“不确定性”的佐料使劲搅拌一下,就能把马克思给转晕乎了,真是幼稚得可以。所以,奈特教授用“不确定性”(非概率性风险)来说明利润的来源,这种“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学术捣糨糊,历来是庸俗经济学的光荣传统,暂不讨论。
关于“风险报酬”,我不打算拿马克思的逻辑说事——因为,马克思的逻辑正是“风险报酬”要极力否定的目标。为了与“风险报酬”能有对话的共同基础,我将按照“风险报酬”的逻辑来展开讨论。风险报酬的逻辑,一言以蔽之:但凡有风险的投入,其报酬都是正当的报酬,风险报酬没有“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
在展开这个逻辑之前,我先澄清三个概念:(1)什么是“剥削”?剥削就是无偿占有,或者不等价占有他人劳动的行为。必须指出,剥削不是一个法学概念,不是一个价值评价,不是一个道德判断,而是一个事实判断。(2)什么是“风险”?通俗地讲,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换句话说,风险是指一个事件导致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或者说,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从广义上讲,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那么就可以认为该事件存在着风险。(3)什么是“风险报酬”?风险报酬是指:投资者因冒风险进行投资而要求的,并且超过无风险报酬的额外报酬。风险与报酬的基本关系是:风险越大,要求的报酬率越高。
如果说,“风险报酬”可以为资本占有经济剩余(用马克思的话说“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提供正当性,那么请问:盗窃的风险大不大?抢劫的风险大不大?腐败的风险大不大?贩毒的风险大不大?整天提心吊胆,抑郁了、癌症了,甚至坐牢了、杀头了,如此巨大的风险,是不是可以为盗窃、抢劫、贩毒、腐败的获利提供理论上的正当性呢?是不是就能抹去这些非法占有、无偿占有所包含的“剥削”性质呢?有人或许会说我偷换概念,说你不能把“不同性质”的风险混为一谈。比如,资本家投资于制药的风险,与投资于制毒的风险,就不是一回事;资本投资于物流业的风险,与资本投资于贩毒的风险,就不是一回事——虽然都有风险,但前者是“合法”的经济活动,后者是“非法”的经济活动。
顺便指出,“合法性”不是一个永恒范畴,而是一个历史范畴。所谓“合法”,总是在某种既定社会关系下和法律框架下的“合法”,合不合法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今天合法不等于明天合法,现在合法不等于将来合法,反之反是。
姑且不论“剥削”究竟是一个法学概念还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也不深究用“合法”与“非法”来否定剥削的存在是否科学,即使“不同性质的风险”真的存在,即使剔除“非法”的经济活动,也不能证明剩余价值论是“一种偏见”。下面,就来看看“合法”的活动吧,我举三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帝王的风险。皇帝打天下坐天下有没有风险?当然有风险。众所周知,皇帝投资经营的是整个国家,一旦投资经营国家失败,不仅政治和经济上要承担王朝破产的后果,整个皇族都要跟着毁灭——这就叫“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皇帝经营国家的风险是不是最大的风险?我不知道;但是,皇帝经营整个国家的风险,至少比某个资本家投资企业的风险更大,这恐怕不会有异议吧?问题在于,你能不能因此证明,秦始皇征收的赋税不是对劳动者(比如农民)的“剥削”呢?你能不能因此证明,秦始皇征发的徭役不是对劳动者的“剥削”呢?
别拿“好皇帝”和“坏皇帝”的区别来说事,也别拿封建国家征税的“合法性”来辩护(这一点,连古典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都不会答应)。如果以现代民主理念来考量,这些赋税中肯定包含“封建盘剥”。可是如果用“风险报酬”来考量,这些赋税难道不就是国君经营天下的风险报酬吗?所以,“成王败寇”的逻辑只能说明经营天下成败的后果很残酷,丝毫也不能证明皇帝的征税不是对劳动者的剥削。
第二个例子:赌博的风险。赌博的投资风险大不大?很大!当然,我这里说的是“合法赌博”,比如买彩票撞大运,比如投资股市。炒股失败的风险是巨大的,投资股市有输有赢。少数人在股市上发了、赚了,由此带来的巨额利润或巨额剩余能不能证明这个巨额收益就是股票投资人自己创造的呢?即使“风险报酬”能够为这些巨额收益的“正当性”“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据,也仅仅是证明了股票持有人占有这些价值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不能证明这些价值是股票持有人自己劳动创造出来的。换言之,“风险报酬”仅仅证明了占有这些收益的合法性,并没有证明这些收益究竟是谁创造出来的。
第三个例子:雇佣关系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雇佣关系的风险并非只存在于资本一方。资本投资经济活动当然有风险,但是,难道劳动投入经济活动就没有风险吗?失业的风险大不大?失业的后果对于养家糊口的劳动者而言,绝不会比资本家的投资风险低,甚至可能高于资本家投资失败的后果。道理很简单?.财物的损失与生存的威胁相比,哪一个风险更大?与资本投资失误的财产损失相比,劳动者以及家人生存和生命受到威胁,是更大的风险。如果说,占有巨额经济剩余是对资本投资风险的合理补偿,那么,只给失业者十分有限的失业救济金就一定是合理的吗?“风险报酬”如此厚此薄彼,科学吗?何况,即使风险报酬能为资本占有巨额收益提供辩护,这种辩护也仅仅是证明了资本占有经济剩余的“正当性”,并没有证明这些经济剩余来源于资本的投人,而不是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劳动。
其实,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只是在证明这样一个事实?.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常态,“剥削”的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我尤其要强调的是,与通常的看法不同,马克思并没有去证明“剥削”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道德”还是“不道德”的。马克思的着眼点不是道德评价,而是历史评价。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不是剩余价值论的任务,历史判断和事实判断才是剩余价值论的使命。
按照投入产出分析,皇帝也好,资本家也罢,他们的活动毕竟付出了“成本”,甚至也包含了些许自己的“劳动”耗费在其中,即使马克思也不否认这一点。比如资本家的收益,马克思也承认其中包含有资本家的管理劳动所得,用马克思的话说:“产业利润中也包含一点属于工资的东西(在不存在领取这种工资的经理的地方)。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8]因此,笔者无意否定管理劳动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可问题的要害在于,资本在经济活动中的投人与报酬严重地不对称:资本对巨额收益的占有,为什么远远大于资本家付出的管理劳动?这正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要揭示的秘密所在。
至于在帝王的风险报酬中,或者在资本的风险报酬中,究竟有多少价值是皇帝和资本“自己劳动创造”的?或者说在其巨额风险报酬中,究竟有多少是“经营天下”或“管理经济”的正当收入?容另文讨论。不过,与其说这些风险报酬是“合理的”,不如说这些风险报酬是“历史的”,恐怕更具科学性。我说的科学性是有理论自信的,这个理论自信来源于马克思的下面论述:“工人们自己创办的合作工厂。它们提供了一个实例,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职能执行者对工人来说已经成为多余的了,就像在资本家本人看来,土地所有者的职能对资产阶级的生产是多余的一样。”
三、“阶级性”与“科学性”势不两立吗?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阶级性,一直是有些学者用来否定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重要依据。遗憾的是,当代有很多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似乎也在回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问题在于,这个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要厘清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关系,就必须厘清社会科学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至于什么是“阶级性”,什么是“科学性”,这两个概念的分歧如何辨析,又如何达成共识,并不是这篇文章的任务。一旦涉及理解上的歧义,笔者按照学界通常的定义展开讨论。
概括而言,社会科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无非有以下三种基本组合:(1)二者势不两立,不共戴天。按主流经济学的说法:但凡有阶级性,就无科学性;有科学性,就不能有阶级性。这有点像《智取威虎山》里面那句经典台词:“有我无他,有他无我。您看着办吧!”(2)二者共存共荣,和谐相处。阶级性与科学性互相包容,相安无事。这是一个“世界大同”的学术境界:没有矛盾,没有冲突。(3)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相生相克,既相互冲突,又相辅相成。
第一种组合可以排除。主流经济学断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所以不是科学,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阶级性,所以马克思主义没有科学性可言。这个判断,本身就带有很强的阶级性(立场)。主流经济学说自己的理论只有科学性,没有阶级性。这是自欺欺人。任何社会科学都带有阶级性——我就不用“阶级”这个词,有人听着受刺激,我用“立场”“位置”这个词,其实也是一回事。比如,新自由主义作出的“马克思主义是伪科学”的判断,就有阶级性寓于其中。如果有阶级性(或者“立场”选择),就没有科学性,那么请问,很多学者秉持新自由主义的立场是不是“选边站队”?经济学家茅于轼“要为富人说话”的价值判断有没有“阶级倾向”?如果这些立场和倾向也有阶级性,那新自由主义又何来的科学性可言呢?在这个问题上,主流经济学历来就是搞双重标准,说自己没有阶级性,别人有阶级性。其实,否认阶级性,本身就是一种阶级性。
都是社会科学,如果说科学性与阶级性是不共戴天,有他无我,有我无他,那么,但凡是社会科学的理论,也就毫无科学性可言了——我们讨论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因为讨论的前提,至少要预设你自己的主张和说法是包含“客观性”的,是有着“科学性”的一-至于程度如何,另说。
第二种组合也可以排除。第二种组合有一个假定:承认“社会科学既有阶级性,又有科学性,且这两性总是和谐的”——这必须是大家的共识。问题^是,如果大家都承认对方的理论是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和谐一致,也就不会有理论分歧了。人们也就没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了。问题还在于,人们对哪个理论是“二者和谐”的,哪个理论是“二者不和谐”的,根本就达不成起码共识。如果连起码的共识都没有,又怎么“和谐共处”?又何来“共存共荣”?所以,这种组合不会存在。
不同的理论总是宣称,别人的理论,其阶级性与科学性是相克的,矛盾的;而一说到自己的理论,二者的关系就和谐了,不矛盾了。既然都是社会科学,你凭什么说别的理论阶级性与科学性都是冲突的,只有自己的理论其阶级性与科学性才是和谐的呢?在这里,同样不能搞双重标准。何况,主流经济学不仅搞双重标准,而且压根就不承认自己的理论有阶级性。
有人指责马克思说,你马克思不就是这样的人吗?你马克思断言资产阶级经济学是庸俗经济学,你这不是很狭隘吗,你这不是很偏见吗?要我说,马克思是坦诚的。不管马克思怎样给别的理论做“科学性”的鉴定,至少他敢于承认自己的理论有着阶级性吧?不像那些自诩“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从来不掩饰自己理论的阶级性——至于这个阶级性是不是狭隘和偏见?另说。
第三种组合不仅公允,而且也是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对阶级性与科学性的认识,就是第三种组合。注意,马克思主义总是历史地、辩证地评价某种理论的科学性和阶级性。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像某些人误解地那样,总是一概而论地说资产阶级经济学就一定是“伪科学”。在这个问题上,恰恰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历史观。
问题在于,怎样运用唯物辩证的历史观来认识阶级性与科学性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阶级性与科学性是统一的?什么时候阶级性与科学性是对立的?什么条件下二者相生?什么条件下二者相克?某种阶级的阶级性就注定要阻碍其理论的科学性吗?什么样的阶级性能对科学理论产生推动力?什么样的阶级性会阻碍人们的科学认识?只有说清了这些问题,才能客观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
关于这些疑问,我不展开说了,只能简要概括一下。按照马克思的逻辑,当某个阶级处于历史的上升期时,它有着相应的进步性和革命性。与此相应,它所体现的阶级性就能促使它的理论更倾向于对历史事实作出客观判断,从而科学地把握客观规律,正确地认识社会。这就是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当某个阶级处于历史的下降期或衰亡期时,它有着相应的反动性和腐朽性。出于维护固化既得利益,它所体现的阶级性就会阻碍它的理论做出客观判断,从而不能正确把握和认识社会。
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某个阶级的阶级性对科学性的作用会有如此大的差别?无他,原因还是要用马克思的逻辑来解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比如资产阶级经济学,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它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经济学相应就比较敢于揭示和承认客观经济事实——其实,劳动价值论和阶级斗争的理论,都是资产阶级学者最先提出来并加以阐释的。但是到了现在,别说劳动价值论,就是“价值”这个词都人间蒸发掉了,剩下一把孤独的“叉子”(均衡价格)產在那里发呆。至于“阶级斗争”理论,有教养的学者早就和它划清界限了,还搞了一个“利益集团博弈”来顶包。甚至连“阶级”都成了敏感词,在“阶层”的电梯公寓里人人各就各位,秩序井然,不准僭越。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来不讳言它的阶级性。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马克思主义可以不顾客观,歪曲事实,只剩下主观的价值判断,而不能做出客观的事实判断。我必须澄清一个基本事实:马克思在剖析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时候,他的“着眼点”是事实判断,而不是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着眼点”不是价值判断,并不等于马克思就没有价值判断。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相统一,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统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性与阶级性相统一的最好体现。
四、结语
不论是19世纪的庸俗经济学,还是21世纪的现代经济学,它们一次又一次地宣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崩溃了。喜剧的是,每一次的崩溃总是紧接着崩溃预言的崩溃。经济学为啥如此期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崩溃?这让我想起了列宁引用过的一句格言:“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9]
注释:
(1)我注意到,把资本利润视为风险报酬,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的通识。笔者在中国知网用“风险与价值”为主题词搜索,自2000年以来,相关题目的文献就高达近1万篇。笔者用“风险创造价值”为主题词搜索,自2000年以来,相关题目的文献就到达1256篇;自2010年以来,相关题目的文献达到了96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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