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4-04-23 09:56  

  法学毕业论文写作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意义重大。然而,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的逻辑问题非常严重,影响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顺利进行。正视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显得非常迫切。关于法学毕业论文写作问题的论文并不少,但是从逻辑角度进行分析的并不多见。本文从逻辑角度,分析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

  有学者认为,法学毕业论文的现状是“不能严守学术规范、学术视野狭窄、逻辑思维紊乱、论文格式混乱”。这些逻辑问题体现在选题、论文结构、格式和语言表达方面。下面就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选题方面的逻辑问题

  选题方面的逻辑问题主要包括论题含糊、文不对题。第一,论题含糊。如果毕业论文的标题含糊不清,就会产生歧义。论题含糊反映作者对论题外延的认识不明确,思路不清晰。例如,论文题目“计算机犯罪及其对策”会产生歧义:论文要探讨的是“犯罪对策”,还是“犯罪预防对策”?第二,文不对题。论文内容与论文标题不一致,违反同一律。有一篇论文题目是“论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兼论我国关于跨国公司国际管制的立法完善”,主标题是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是关于国际法的,而文章内容是我国关于跨国公司的国内法,主标题与副标题相互矛盾,显然文不对题。


  (二)论证过程方面的逻辑问题

  法学毕业论文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构成。其中,出现逻辑问题最多是论证。第一,违反同一律,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①如果前部分的内容与论题相关,后半部分内容则是在论述另一个论题,前后不一致,会犯“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第二,违反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在毕业论文中主要表现为在一段论述中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同时都予以肯定。第三,违反充足理由律,犯了“推论失当”的逻辑错误。论据是真实可靠的,但论据的真实性与论点的真实性不相干,当然不能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点的真实性。这种情况无论在论文中还是在答辩中都不难见到。


  (三)写作格式方面的逻辑问题

  论文强调序号体例的统一。如果把不同的格式混用在同一篇论文中,就会出现写作格式的逻辑问题。各个学校对于本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体例都做了统一的要求,并进行示例,但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还是常常把不同的体例混在一起使用。关于论文体例,虽然各学校有不同的要求,但是不外乎两类:一类是汉字格式,如一级标题为“一”,二级标题为“(一)”,三级标题为“1”。另一类是数字格式,一级标题为“1”,二级标题为“1.1”,三级标题为“1.1.1”。部分学生混合使用这两种序号,导致混乱。如在“1.1”下的内容中出现“(一)”或者“一”。有的同学在使用一种体例时,出会出现混乱,如“1.1”下的内容中出现“1”、“2”、“3”,导致标题级别的混乱。


  (四)语言表达方面的逻辑问题

  出现语言表达方面的逻辑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生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明确。第一,内涵的逻辑问题。内涵的逻辑问题表现为用语含糊,似是而非,含义不确切。例如,一篇论文中提到“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完善”,混淆了“缔约过失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界限,应当修改为“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完善”。第二,外延的逻辑问题。外延的逻辑问题表现为使用小标题时违反划分的规则,导致逻辑错误的发生。譬如,在一篇毕业论文中,一级标题为“我国法律解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二级标题为“法律解释主体多元化引起的问题”、“法律解释内容的冲突”、“法律解释形式的混乱”和“法律解释具体操作制度的欠缺”,其中的“法律解释主体多元化引起的问题”和“法律解释具体操作制度的欠缺”违反“划分的子项必须互相排斥”的逻辑规则,犯了“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二、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成因

  论文写作训练不系统,学生写作逻辑素养未完全养成,是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毕业论文写作训练不系统

  毕业论文的性质属于学术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对许多本科生来说,撰写毕业论文是他们第一次写学术论文,因而大部分本科生都不知道应当怎样写。不少学生并不知道什么是学术论文,把学术论文写成记叙文的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学生把感情用语写到了论文里。毕业论文写作训练不系统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论文结构与教材体例认识不清。相当一部分学生在初写论文时,在论文的开头引用大量教材内容,而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方面因参考资料不足,内容却少得可怜,使得论文显得头重脚轻。在一篇题为《论无权处分》的毕业论文中,五个部分依次为“无权处分概述、无权处分的比较法考察、我国有关无权处分的理论及其解析、我国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现状及不足、改进我国有关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第一至第三部分占了较大的篇幅,使提出问题的第四部分与解决问题的第五部分两个重点部分受到冷落,影响了论文整体质量。第二,论文结构的逻辑安排不合理。初写论文的学生,常常混淆论文的“问题”与“对策”的区别。写作学术论文是为了解决一个理论问题或者实践问题,并进行学术交流。论文写作通常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问题是指提出问题部分,对策是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部分,提出问题部分应当是独立的部分,不能和分析问题部分,尤其是不能与解决问题部分混在一起。在上述《论无权处分》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只在文章的尾部出现,是逻辑问题比较严重的论文。究其原因,是不了解学术论文中问题与对策的区别。


  (二)学生逻辑素养未完全养成

  我国中学阶段逻辑教育匮乏,大学阶段逻辑教学与论文指导脱节,影响了学生逻辑素养的培养。20世纪80年代高中语文教材对逻辑知识基本内容作了简单介绍,包括概念、判断、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方面的常识,而且这些常识只是作为语文教学单元后面的附录,也就是说这些逻辑常识老师可讲也可不讲,学生可学也可不学。90年代后,连这作为附录的逻辑常识也被删掉了,所以现在90年后大学生在中学阶段不知逻辑为何物。我国高校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逻辑作为学科基础课在所有文科专业开设,从90年代至今大多数文科专业不开逻辑课了,只剩下哲学、思政、法学、汉语言文学这几个专业开设逻辑课。学生逻辑素养没有完全养成,是导致法学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原因之一。在部分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大学一年级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大学二年级开设《学术论文写作》课程,大学四年级开设《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环节之一。由于课程的分割作用,《法律逻辑学》、《学术论文写作》、《毕业论文》之间的联系松散,导致逻辑教学与论文指导脱节,毕业论文中不乏逻辑错误,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


  三、解决法学论文写作中逻辑问题的对策

  “扬汤止沸,未若釜底抽薪。”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不如溯本求源,根据原因,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通过加强论文写作的逻辑训练,提高学生写作逻辑素养,达到减少毕业论文中的逻辑错误的目的。


  (一)加强论文写作逻辑训练

  与其他专业相比,法学专业对学生的逻辑素养要求更高。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要求逻辑缜密,语言表达清楚。法学毕业论文写作,既是对学生逻辑思维的锻炼,也是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检验。毕业论文写作训练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注重学年论文的逻辑训练。学年论文是高等院校要求学生每学年完成的一篇学术论文,是一种初级形态的学术论文,其目的在于指导学生初步学会对一学年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每学年写一篇,逐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为将来写毕业论文打基础。毕业论文选题则要求在学年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二者应当具有内在逻辑性。在开展学年论文工作时,应当注意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相结合,保持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主题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可以为学生今后稳定的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学生在前三年撰写学年论文时,就要为毕业论文的写作奠定基础。指导老师在尊重学生选题自主性的同时,要重视对选题的确定和提纲的审核,最好确定一个具有长期研究价值的选题。


  第二,强调开题报告的逻辑审核。开题报告是论文写作前的重要环节,通过开题报告的写作,可以了解本题目是否有前人研究过,研究程度如何。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通过开题报告这一环节,纠正论文写作中的逻辑问题。拟定合适的论文题目是毕业论文写作的第一步,如果论文题目存在逻辑错误,会直接影响随后的其他环节。如果题目中要论证的概念外延太大,论证就不可能充分;如果概念的外延太小,就难于搜集到资料。另外,论文题目容易犯同语反复的语病,譬如,“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其中的“论”与“研究”是近义词,出现一个即可,多余的要删除。在开题的过程中,还可以纠正论文提纲中的逻辑错误。一般来说,一级标题中应该有一个关键词是始终出现的,这是同一律的要求,是保证论题同一的客观体现。如果有一个一级标题中没有出现,可能是偏离了论题,就可能犯逻辑错误。通过开题报告这个环节,教师通过对提纲的审核,可以及时发现逻辑错误,并进行纠正。


  第三,落实论文写作的逻辑指导。如何落实论文写作的逻辑指导工作呢?第一,设定外延适中的论文题目。在学术论文题目中会有一个中心词,这个词可能是名词或者名词性词组,这个词或词组可以视为一个概念。如果这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越小;如果这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外延越大。如果外延过大,本科论文的字数难以涵盖,如“论依法治校”就需要至少几十万字来写,不适合作本科生的毕业论文。通过分析中心词的外延,可以判断论文题目的难度、字数是否适中。第二,调整不合逻辑的论证结构。有句老话“文如其人”,不妨把它改一下“论文像一位站立的美女。”“引言”是美女的漂亮帽子,负责引起读者注意。“界定”是美女的头部,阐明中心词,指明论文的性质和方向。提出的“问题”是美女的躯干,是论文的主要篇幅之处。“对策”是美女的腿部,是针对问题所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论文的创新之处;这是一名美腿模特,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她的双腿。“结论”是美女的脚,论文通过结论,就站立了起来。第三,纠正不相统一的体例序号。论文体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汉字格式,如一级标题为“一”,二级标题为“(一)”,三级标题为“1”,我们把它比作旗袍。另一类是数字格式,一级标题为“1”,二级标题为“1.1”,三级标题为“1.1.1”,我们把它比作西装。如果汉字格式与数字格式混用,相当于旗袍外边套了个西装,显得不伦不类。如果学生能这样理解这两类格式的序号,相信他们就不会混用了。


  第四,进行论文写作逻辑的研究。首先,增设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在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在论文写作中,应当至少有一讲是应当关于论文写作逻辑的。关于论文选题、论文结构、论文中的逻辑错误,都应当有论述。还可以用学生论文举例,说明常犯的逻辑错误,便于引起学生注意,及时改正。其次,编写毕业论文写作教材。可以召集有关论文指导教师,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要求,参考国内有关书籍和论文,结合本校实际,特别是本校的论文格式、体例,编写毕业论文写作教材。最后,还可将学生的毕业论文和教师的科研项目结合起来,加强学术合作精神,使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更加专业,学生科研的方向更明确。


  (二)提高学生写作逻辑素养

  提高法学专业学生逻辑素养的方法很多,主要的方法是提高综合应用逻辑思维方法的能力,进行批判性思维能力训练。

  第一,提高逻辑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法是一个整体,主要包括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方法。分析与综合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所谓分析就是存思维中把客观事物分解为各个要素、各个部分、各个方面,然后逐个分别加以考察的思维方法。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以组织讨论课,先给出实际案例,让学生组织正、反双方进行辩论,给出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理解,发现其中的规律和方法,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学生辩论教学法,可以使学生把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同时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逻辑综合运用能力。


  第二,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批判性思维的特点是独立思考和敢于怀疑。独立思考是创造性思维的必要条件,接受他人思考的成果只能叫做学习或模仿,没有独立思考,思维达不到创造的水平。只有独立思考,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继而独立地解决问题。在论文写作中,共同讲授写作知识,传授自己的心得体会。建议教师在适当的课程中,增加学年论文写作的训练,并讲解有关论文写作。

  总之,毕业论文写作是法学专业学生大学四年学习成果的结晶,不仅体现了学生知识掌握程度,而且体现了学生逻辑思维的水平,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训练手段。通过进行相关逻辑思维训练,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注释:

  ①同一律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命题,不能混淆不同的概念和命题。

  ②所谓综合就是在思维中把客观事物的各个要素、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分别考察后的人识联系起来,然而从整体上加以考察形成结论的思维方法。


  参考文献:

  [1]谢文庆.大学生学术写作能力的现状及教学对策——从一次课程作业谈起.临沂大学学报.2012(5).

  [2]魏胜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问题研究.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

  [3]张志超,汪安平.浅析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培养.民营科技.2012(12).

  [4]常小呜.论证必须合逻辑——试析大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逻辑问题.语言学刊.2010(2).

  [5]周珏,周昱彤.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6).

  [6]张大松,蒋新苗.法律逻辑学教程(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4年8期

  作者:药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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