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新道德,就有新道德的产生,这是伟大的女权主义者波伏瓦的一句名言。20世纪70年代后,女性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西方兴起。它的主旨是以女性的视角来肯定自己,改变一直以来受剥削和压迫的境地。本文通过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例对从教育、就业、婚姻、家庭四个主义方面对妇女被压迫的行为作出道德批评。呼吁男女平等的迫切愿望。
女性伦理是女权运动推动的产物。由此以女性视角出版的女性伦理的书籍开始出现,其中较为代表性的有由易银珍等著的《女性伦理与礼仪文化》和屈明珍著的《波伏瓦女性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作为新时代的女性,从书中的观点深刻体会了从古至今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较深,封建传统思想遗留下来的伦理道德问题,对一直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的起源和表现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古代压制妇女人性的例子太多了,明清时妇女缠足、封建苦不堪言的节烈观。即便到了现代社会也仍有残余。当代女性与科学关系的研究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女生的智商脑子不适合学理科,科学家中女性所占比例也极小。中国传统的清明节,烧纸钱的任务只能男性来完成,女性烧纸钱死去的亲人拿不到的说法依旧存在,认为男孩是传宗接代,重男轻女思想。父权制的思想下诸如此类的行为甚多。
本文主要从女性在婚姻、教育、家庭和就业四大方面取得的成就突破和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当代社会应该如何对待女性及其女性伦理学的发展和启示。
一、教育上
在传统道德观念里,古代女子一直遵从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认为女子不需要接受高等教育,只需要学会一些最基本的女工、识得些字罢了。我们知道孩子的未来有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家庭的教育,而母亲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母亲对孩子未来品格、能力的培养是相当重要的。波伏瓦指出,社会不给女人提供任何发展与完善自身的机会,却把孩子交给她,把“最精致、最严肃的任务-塑造人,托付给她,这实在是荒谬绝伦”。;波伏瓦认为,这种境况中的女人,感情是不平衡的、不理性的,她有可能会滥用自己对孩子的特权,把对社会的不满、对男人的怀恨发泄在孩子身上。孩子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的重要性对社会不言而喻。而他的教育有很大一步跟取决于他母亲的教育。所以一个女性无论作为自己还是母亲的角色,教育对她们都至关重要和必不可少。
二、就业上
中国传统的观念是男主外女主内,女人负责在家带孩子,打扫卫生。即便女性在近代逐渐可以走出去寻找工作,受教育的程度有限,也大多是进入工厂工作。收入不高,技术性要求不强。那么男性对她们经济支持上的诱惑便是形成女性依赖男性的一个重要原因。低收入的女工想要过上物质充裕的生活,靠自己的工资远远不够。她若是满足于靠工资度日,这意味着她不能享受娱乐和被爱情拒之门外。如此境况下,要求她们要学会独立和自尊自爱,这是在给她们灌输苦行主义的道德,极其不具有说服性。其实女性在做家庭主妇的时候,每天的生活除了买菜、做饭拖地打扫卫生,每天重复着一样的任务,毫无创造性和自主性。她渐渐与社会脱轨,需要过向老公索取和毫无自主性的生活。可即便在当今社会,女性的就业依然存在歧视。好多企业不招收女性的现象也不在少数。认为工作强度和工作性质,女性的就业面还是小于男性。
三、婚姻上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是古代对婚姻的原则。女性没有自由选择权。她们因各种政治家族或传宗接待的原因嫁给一个甚至完全不认识的男人。是对女性人性的压抑的道德。现代社会允许自由恋爱,主张婚姻自由。女性更加像是个独立自主的存在,她不再只是传宗接代的生育机器,她可以有和丈夫商量家庭事情的权利,她不再仅仅是个附属品。但是在年龄和性别上差异还是存在的。尤其现在社会男女比例的失衡。所以婚姻中也可以看到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似乎社会给女性不公的待遇却又要求女性更高的道德要求。
四、家庭上
对于女性比较苛刻的要求向来是中国传统礼教一以贯之的做法。三从四德。三从指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古代女子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从”字贯穿一生。是一种就像波伏瓦所说的“绝对他者”的存在。我们需要进行的正是对这种绝对他者的道德批判,强调女性区分开做人与做女人的区别。在当代中国的家庭,接受教育程度高、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女性的家庭地位明显高于偏远地区和贫穷落后地方。这也正是经济发达区域女权意识和女性主义伦理学发展的较为早和完善。偏远落后地区女性,家暴甚至与她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男性在外面工作不顺利或者心情不好,回家动手打妻子,这样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是没有将对方看做一个与他平等的人看待,女性由于体力上不及男子,遭受更多的男性对其身心的摧残,这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不过早前国家已经颁布了第一部家暴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社会对女性的关注,而且家暴的事件也在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渐减少,这是女性伦理学在当代获得更好发展的又一佐证。
通过对这些许女性伦理学书籍的研读,让笔者了解古代到现代女性伦理的发展史和取得的进步。古代对女性道德的忽视与压迫这种糟粕正在被渐渐剔除,近代启蒙思想以及中国五四运动和改革开放后,女性明显在就业、教育家庭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重视,她们的女权行动合理的道德呼声正在被渐渐采纳,这是值得欣喜的。可是我们还是能看到当今男女不平等现象的存在,需要逐步完善,防微杜渐,努力消除女性身上存在的道德不公。男女真正的平等,不是毫无差异的平等。而是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差异各司其职,实现真正的分工和各尽所能的平等,而不是互相的排斥与歧视。这样充分尊重人权、女权的民主社会才能实现。对于女性伦理道德的要求才能更加人性化和合理化。
作者简介:胡梦云(1992—),女,江苏省句容市。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律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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