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模拟法庭教学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仅需要学生能够在掌握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条件下学会处理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还需要专业教师能够给予适当的引导。模拟法庭具有实践性、综合性等特点,在电大法学教学中采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法学课堂知识传授模式的不足,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锻炼组织、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最终培养严谨的法学思维和专业素养。
二、模拟法庭教学的特点及运行模式
1.特点
首先,具有实践性,这是与一般的法学课本教学模式相比最为显著的特点。一方面,学生不仅是单方面的知识接受者,而要积极参与到模拟法庭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例如,对案件的分析思考,相关法律文书例如起诉书、辩护词等的撰写等。总之,学生要以自身为学习主体,来完成模拟法庭运行的整个阶段。另一方面,如果说法学课本的学习是一个静态的过程,模拟法庭教学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案例选择、文书制作到开庭审理及宣判都带有实践的意味。
其次,具有综合性。一方面,从模拟法庭本身来看,其包含的法学理论较广,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涉足,知识的综合性较强。另一方面,当今社会亟需综合素养强的法律专业人才,模拟法庭教学不仅可以让学生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例如,在案件分析讨论中,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在文书撰写中,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写作能力;在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则可以让学生养成善辩、随机应变等能力。
2.运行模式
模拟法庭教学就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将学生分为不同的角色,并对案卷进行分析讨论,最终进行与庭审程序一样的运行步骤。笔者在此用一个案例来予以具体说明:
第一步:选取案例,并对学生予以分组讨论。我选用发生在本县的王某故意杀人案(未遂),并根据刑事案件审判的特点来分组,在此案件中,要将学生分为审判小组、辩护小组、控诉小组,另外还有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各小组就必须在开庭审判前对案卷材料进行仔细的分析讨论,并撰写好相应的法律文书。这一环节需要教师发挥关键的指导作用,不仅要给予理论指导,还要对程序的正当性予以提示,例如,让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整理会见笔录等。
第二步:依据程序,进行庭审情景模拟。整个案件过程中,要求各方人员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逐步进行。既要保证过程的完整性,例如法官入场,全体起立等环节也不可省略,也要注重庭审的重点内容,例如控诉方是以故意伤人罪(未遂)向法庭提出控诉的,而辩方则是以故意伤害罪来为被告人辩护的。因此,本案的焦点之一,罪名的确立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在各方陈述观点、出示证据、鉴定意见书等后,审判小组就需要根据合议庭的意见来宣布模拟的判决结果。
第三步:分析问题与进行总结,这往往是模拟法庭教学中很容易忽视的一个步骤。一方面,需要学生提出实际过程中的难题和困惑;另一方面,也需要教师作出全面的总结,指出其间存在的程序问题,对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予以具体点评,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
三、在电大法学教学中采用模拟法庭的策略分析
1.规范模拟法庭教学制度,确定实践基地
现阶段,很多模拟法庭教学没有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体系,因此在实际活动中缺少计划性和规范性。虽然笔者所在的学校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设置纳入教学规划,但却没有对教学大纲、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因此,就需要我们在法学基本知识教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模拟法庭管理办法和计划。例如,我在模拟法庭的教学课堂上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例如《模拟法庭参与人行为规则》《模拟法庭实验课堂规范》,这为实际的操作提供了具体的规范指导。另外,模拟法庭的课程建设也要符合司法实际,因此,还可以与当地的基层法院、检察院签订协议,作为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基地,让学生参观真实的庭审,从而为模拟教学提供经验。
2.创新优化模拟法庭环节,培养综合素质
要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的优势,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就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选取案例,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例如,我在案例库中对比分析相似的案件,并尽量选取有特色、有难点疑点的真实案件,进而提前分析案例,做好课前备课。其次,严格控制程序,避免形式化。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具体程序也有所不同。例如,我在模拟的程序过程中就对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指导,如在法庭辩论环节,既要指导学生抓住重点,也要保证事实与法律认定的准确性。最后,做好考核点评工作。这是改进和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方面,例如我在这一环节,不仅对部分学生的优秀表现进行表扬,也会指出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3.重视教师司法实践能力,组建教师团队
一般而言,法学教师都会是理论知识丰富的,而在司法实践能力上有所欠缺。因此,要做好模拟法庭教学的工作,就必须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的教师团队。一方面,要强化教师对司法实践理论的研究,了解当今中国的审判特点;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培养教师的司法实践能力。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例如,我在课余时间就从事一定的司法实践工作,如在基层法院参加庭审活动,这也为我在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中提供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从而也保证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运行的有效性。
四、结语
相较于传统的法学理论知识教授模式,“模拟法庭教学法”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其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潜能,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还能为当今法学教育改革增添动力,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人才。因此,在电大法学教学中就应当多采用模拟法庭这一方式,组建专业的教师团队,优化教学环节,让学生充分参与、乐于参与。
来源:关爱明天 2015年9期
作者:李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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