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理论科学发展观的逻辑演进论文(共2篇)
发布时间:2024-04-30 09:50  

  

第1篇:以自然辩证法发展理论考量科学发展观的逻辑演进及当今地位


  学发展观萃集全球发展理论成果,体现了全球发展观演变的内在逻辑;它又从中国后发现代化的实际出发,是中国特色发展观的最新成就。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深蕴理性思考,彰显时代特征,是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内在统一,符合自然辩证法理论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的辩证演进。下文以自然辨证法的发展观对它的历史演进和地位作一概要论述。


  一、科学发展观是全球发展理论演变的逻辑旨归


  站在自然辨证法发展哲学的平台审视,早期现代化发展观即发展客体论是其第一阶段形态,个中主要包括各种经济增长理论与早期发展经济学,其特点是将发展归结为经济增长与财富积累。但缺陷十分明显:其单一指标体系强调西方中心论与西方价值观;它将发展等同于增长,见物不见人,用经济增长指标来取代社会全面发展指标,忽视了发展主体人的全面发展,故于理论上片面,于实践中也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挫折与损失。


  继后出现了发展主体论。它认为发展的本质与主题是人的现代化,而不是客体论所说的物质财富等客体的增长,并指出人的现代化是人的价值观念、心理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具有跨文化的世界性标准,不是财富客体的增长所能解决的。从客体论到主体论,从重视物到重视人,是一大进步,但主体论忽视了客体对塑造人的现代化的关键性意义与作用,更因其测量方法与标准西方色彩浓重,并主要取之于西方价值观而遭诟病。


  其后,出现了以依附论与世界体系论为代表的主客相关论,它扬弃了以人为中心的抽象片面的现代化理论,有助于激发和唤醒不发达国家人民的发展主体意识。但是,主客相关论将发展的根源归于中心一极,将边缘视为受中心控制奴役的客体,将己国视为主体而将他国完全视为客体,其图景从根本上还是没有避免消极的单一主体论。要克服这一缺陷,单一主体论必须走向多极主体发展观。


  在后现代思潮的冲击下,主体际发展观应运而生,它不仅解构了发展客体论与发展主体论,而且解构了主客相关论,但它并未建构具体的发展理论。稍后盛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克服了单一主体观与单一客体观的缺陷,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自然辨证法的唯物发展观最终使科学发展观扬弃既往,是在可持续发展观基础上建设中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具体表现。它源于全球发展理论,是中国特色发展观的最新成果。


  二、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发展观的最新成果


  科学发展观不是照搬传统发展理论,而是从中国后发现代化的国情特点出发,是实现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迎接全球化机遇和挑战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发展观的最新成果。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后发现代化的中国国情特点的必然要求。在世界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中,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其发展条件具有独特的历史规定性和现代化必要条件,不能重复先发现代化国家的道路。西方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把科学发展问题提到日程上,反映了西方社会在解决发展问题上是很不自觉的,是在走过漫长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之后,已经出现发展性危机时才提出的。比如,日本提出环境问题也是在人均GNP达到4000美元之后,按日本的标准,中国也要到21世纪中叶才能把环境保护问题提上日程,这显然是不可行的。此外,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少自然资源和产品产量的绝对数字都名列世界前茅。但由于人口众多,按人均计算便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其次,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早发现代化国家以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为终点,中国现代化确立的则是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而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就是要不断满足广大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构建和谐,共同富裕,而这一刻也离不开科学发展。事实表明,资本主义制度至今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质量问题和如何向人们提供合理的生活方式问题。这个任务只能在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下才能完成。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把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结合起来,它不仅要消除贫穷,使人们过上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要“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能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马克思语)。


  最后,科学发展观是21世纪全球化机遇和挑战的必然要求。根据现代化三步走的发展步骤,我国要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那时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目前已跻身全球第三大经济体。但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由于21世纪世界各国差不多都已分布在现代化发展的不同时点上,将给全球环境带来更大压力,这就给中国的现代化带来更大的环境和资源约束。面对严峻环境,我国要顺利实现现代化发展目标,最根本的是要把自身的事情办好,最大限度地聚集现代化所需要的一切动力资源,并通过结构优化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把后发优势的潜力和我们民族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而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把握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三、科学发展观对发展理论的贡献和施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于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康有效的引导和约束机制。故科学发展观源于全球发展理论,又超越了传统发展观,它代表了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最高水平,但也要注意施行中的问题。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全面的发展观。全面性决定了它超越了单纯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发展观,它的目标不是社会发展中某个部分或某个领域的局部优化,而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多元要素组成的社会系统的整体优化。科学发展观抛弃了旧发展观片面的、绝对的思维方式,它所构建的全面的新发展观,不仅合乎今天社会发展的时代精神,而且在发展观上又一次生动地证明自然辨证法中关于全面、辩证和发展观点的科学性。


  其次,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协调发展观,它超越了不协调的片面发展观。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我们当前社会的不协调因素还很突出。比如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协调,城乡之间分布仍很不平衡。


  再次,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可持续发展观,它超越了片面的经济增长观和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所谓可持续,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此外,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以人为本的人是现实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这在制定政策与落实政策时很容易出现偏差。如:改革初期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在执行中有的地方有时变成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把优质国有资产让谁用谁就富,把特殊政策给谁用谁就富,出口配额、廉价的土地使用权等稀缺垄断资源给谁谁富,新兴行业让谁先进入谁先富。改革开放30年来,权力资本是增殖最快的资本。故实施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法律与政策须有公正性。


  作者:陆予奕

  第2篇: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理论与自然科学


  一、引言


  《自然辩证法》,诞生于19世纪中叶,由于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所引发的社会变革及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日益严重,为了揭示科学技术发展的深层奥秘及其与整个世界的关系,恩格斯奋力写作了未完成的划时代巨著《自然辩证法》[1]。它是恩格斯在概括和总结自然科学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自然哲学理论。虽然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但在他留下的10篇论文、169段札记和片段、两个计划草案中,已经实际地确立起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和理论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六个部分:自然科学对象的辩证法;自然科学思维的辩证法;自然科学发展的辩证法;自然科学内容的辩证法;自然科学自身的辩证法;劳动在对人从猿转变为人的过程。其中,前五部分是恩格斯从自然的角度并结合了当时的自然科学中所发现成果提出两大发现:辩证的自然观和科学观。第六部分是论述人类从猿开始逐渐发展到人类这一过程中劳动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并且把自然辩证法同唯物主义衔接起来。本文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论述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的发展与自然辩证法。[2]


  二、恩格斯从历史的角度论述自然科学自身的辩证法


  (一)自然科学研究的进展是自然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


  古代哲学家和科学家通常是一身二任。到了近代,一方面,自然哲学仍然具有包罗万象的性质,直至黑格尔,他的自然哲学也不仅有对自然界一般规律的概括,同时又力图回答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具体问题。近代的一些科学家也把自然科学看作是从属于哲学的,牛顿把他的力学著作称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十九世纪的人们把望远镜、天平、经纬仪等叫“哲学仪器”。直至今日,在物理、化学、生物学方面有相当造诣的人还被称为“哲学博士”等等。另一方面,就二者的关系而言,从十六世纪中叶开始,自然科学从哲学中不断分化出来。近代自然科学不再是对自然事物的整体直观和对自然奥秘的思辩猜测,而是以分门别类地考察各自然领域为内容的实践知识。首先分化出来的是力学、光学、化学;之后,热学、电学、生理学等也分化出来;各门技术科学、应用科学的出现,是更加专门化的表现。现代自然科学中边缘科学的大量产生也是自然科学分化的结果。


  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分化,使哲学成为专门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一般规律的学问,但哲学并不因此而失去与自然科学的联系。推动哲学前进的,并不单纯是哲学家们的头脑,而是日益发展的科学和技术的力量。近代自然科学为哲学的概括提供了大量的实证知识。以自然辩证法中的物质观为例: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哲学家和科学家们一致认为:原子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提出:“宇宙间一切物质都是由坚硬不可分割的极小的粒子—原子组成”。后来,不少人接受了这一思想,如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伽利略、牛顿、伯努利等人都曾作过物质是由许多不连续的、简单的原始粒子所构成的论述。十九世纪初,英国科学家道尔顿提出各种元素都是由许多原子组成的假设,把原子论的思想和化学、物理的实验事实结合起来,创立了科学原子论。此后,法国的迈耶尔和俄国的门捷列夫分别成功地提出元素周期律,确定元素的性质是原子量的周期函数。由于实验证实了元素周期律正确反映各种元素的原子之间内在联系的客观规律,对物质由原子组成的哲学思想无疑是有力的支持。本来元素周期律的发现还应当导致对原子结构的深入研究,但是,诸如:“原子是不可分割的‘最后质点”’、“各种元素都是最简单的物质,各种元素不可能相互转化”等观点严重地束缚着人们的头脑,道尔顿就断言:“化学元素的原子是不可改变的”;门捷列夫也说:“我们应当消除任何我们已知的单质的复杂性的痕迹”。面对着上述严重束缚人们思想的观点,作为自然辩证法的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凭着他渊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敏锐的哲学思想,在1867年6月16日给马克思的信中就指出:“原子并不是不可分的,它仅仅是物质结构的无穷系列中的一个‘关节点’。”1885年,恩格斯又进一步明确指出:“原子决不能被看作简单的东西或已知的最小的实物粒子”[3]恩格斯这一富于革命性的哲学思想是随着后来自然科学研究的进展—十九世纪末,X射线、电子和放射性元素的发现。证实了原子的可分性,表明原子有更深层次的结构之后得以证实的。


  (二)自然科学的发展离不开自然辩证法的指导


  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分化,使自然科学研究高度集中于考察某一个相对狭窄的专业领域,但并不取消它与哲学的联系。因为自然科学中的许多新的发现和新的理论要求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给予解释,而且科学研究的方法更离不开哲学的帮助。


  一般说来,人们对自然界各种对象的研究基本上要通过精密的观察和测量,并运用理论思维进行分析概括而得出结论的。它既要求有坚实可靠的实验基础,又并不停留在对实验结果的描述和经验规律的概括上,而是力求发现物质结构和运动的内在联系及其定量关系,形成新的概念,概括出普遍规律,建立起严密的理论逻辑体系。人们在探索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建立系统的科学理论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运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事物的经验,要使用一些概念、范畴,运用一些方法,经历认识发展的一定过程,这就自觉不自觉地把哲学思想引进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中。正如恩格斯所说:“不管自然科学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他们还是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坏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的支配。”[4]


  科学史上,自觉地正确地运用自然辩证法指导自己的科研实践,而取得成功的例子,例如,在函数值分布理论的研究中,国际上对亏值和奇异方向曾孤立地分别进行研究。我国数学家杨乐、张广厚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思想,认为对立统一是事物的根本规律,亏值和奇异方向这两个概念之间也应该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为此,他们不仅对这两个概念分别考察,而且还联系起来考察,终于揭示了二者的辩证关系,得出了新的数学表达式,使函数值分布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科学史实中,也不乏受错误哲学思想的支配而使科学研究误入歧途的例子:众所周知,牛顿在物理学研究上做出巨大贡献。但是,在他还有精力做出更多贡献的时候,却转向积极从事论证上帝是否存在的研究,在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他竟花了二十五年的时间去考证:“四角神兽的小角是否代表罗马教皇”的问题,致使他的后半生没有更大的科学创造。[5]


  首先在如何选择科研课题、确定研究方向的问题上,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确定主攻目标等等,都是一系列复杂的思维过程。有自然辩证法作指导,就容易从平常的事物或现象中,发现不平常的情况,从而发现和提出问题;就能够以一定的科学事实和经验材料为依据,以一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去唯物地、辩证地分析未知的自然事物,从而确定出能有创见、能出成果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作者:高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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