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发展优化对策理论实践思考论文(共3篇)
发布时间:2024-04-03 18:18  

  

第1篇: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理念的新思考


  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学界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并很快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随着“协商民主”概念进入我国学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新思考与理解民主的当代形态及新思路与新方法。随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及对具体国情的科学研判,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面对新形势,针对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现状,我们不妨从西方协商民主的思想中找寻一些对我们未来发展有益的思想。


  一、协商民主内涵的解读


  对协商民主的内涵理解,国内外学者还未给出一致的意思表达。对于这一事实,美国学者费伦(JamesPhelan)是这样表述的:“如果你要给协商民主下个定义,你就会陷入应该怎样准确理解它的争论之中。”可见,对协商民主一词的不同理解必然导致其确定性定义内容的分歧。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探讨协商民主的必然之意。协商民主,从语词角度来看,明显是一个偏正短语,中心词是“民主”,所以,协商民主是民主的一个类型、一种形式。协商民主的内涵必然包括“民主”与“协商”两项内容。


  通俗地理解,民主即为人民做主。民主(democracy)一词源于希腊语“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作为一个政治学概念,“民主”的“标准化”定义并不难寻求。《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说明:“在当代的用法上,民主有几种不同的意义:①由全体公民依照多数裁决程序直接行使政治决定权的一种政体,通常称为直接民主;②公民不是亲自而是通过由他们选出并对他们负责的代表去行使同样权利的政体,称为代议式民主;③一种通常也是代议制,多数人在保证全体公民享受某些个人或集体权利,诸如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宪法约束的架构内行使权力,称为自由民主或宪政民主。”当代文明社会所追求的“民主”,显然属于作为第二者之发展的第三类“民主”。


  协商民主的“协商”即公共协商,一般是指政治共同体成员参与公共讨论和批判性地审视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公共政策的过程。“公共”至少包含如下意思:政治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均有权参与、讨论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议题;参与的过程公开透明;商讨要以寻求最大限度的公共利益为目的,即找到最大公约数。而“协商”则要求程序要合理合法,协商要以公共理性为基础,并以真理为目标。公共协商是公民证明其自愿接受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法律和政策正当性的工具。由于协商过程的结果源于自主的、不受限制的集体理性决策,故其成员有遵守协商结果的义务。


  这里,我们不给出协商民主的所谓定义,而是解读其必然具有的内涵。综合“民主”与“协商”的含义,我们认为,协商民主内在地包含这样一系列关键词:自由、平等、参与、公共决策、程序、理性、论证、合法性等。


  二、西方协商民主的主要思想


  學界普遍认为,“协商民主”一词最早来自美国学者约瑟夫·毕塞特的《协商民主:共和政府下的多数原则》一文。随后伯纳德·曼宁和乔舒亚·科恩也开始从事这一领域的研究。而使得协商民主迅速成为西方政治学热点话题乃至新的政治实践,则要归功于罗尔斯、哈贝马斯等当代西方著名思想家。他们从不同的视角对协商民主给出了不同的理解,而从这些看似不同的解释中,我们却可以剥离出协商民主的某些公认特质与内涵。


  科恩认为,协商民主的概念是基于政治的正当性理想而形成的。可以说,他的协商民主是为了保证政治的正当性,其概念中包含的平等公民之间自由、公开、理性地行使权力,正是政党政治决策得以顺利实行的合法性保证。埃尔斯特认为,协商民主是通过公民之间自由而平等的讨论而进行的决策,在一定意义上,协商就是辩论。罗尔斯协商民主理论的三大核心理念为:理性的重叠共识、内涵公共正当性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他所主张的基于原初状态之下的“无知之幕”的理性选择所体现的公平原则,正是公共协商原则的很好体现。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范式的理性”,其实质是一种新的民主范式,其协商民主思想中关于公共理性、公共领域、交往权力、商谈法治等理论论述,使得政策和法律建立在说服力基础之上的公共协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从以上协商民主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协商民主是一种内在的公共参与机制、一种决策机制、一种治理机制。公共参与体现为,利益相关的所有公民均有参与权,参与可以以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展开,参与要以公共理性为基础,参与要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和价值取向。决策体现为,利益相关主体可以通过理性的讨论、对话、审议等方式对相关公共议题作出决策,即参与决策的权利。治理体现为,政府和民众共同决策,决策以重视所有人的需求和利益为原则,平等沟通,有效讨论。以这种协商民主方式所作出的最终决策对所有公民都具有约束力,所有公民都要严格服从和遵守该决策,因为这是建立在所有公民理性交流、讨论基础上的最大共识,这也为公共决策的顺利实施奠定了牢固基础。而协商民主的过程则要注重公平、公正、理性、辩论,以保证协商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西方协商民主思想中对我们未来发展有益的理念


  1.公平正义


  基层协商民主与基本政治制度层面和国家政权机关层面的协商民主不同,基层协商民主重在“基层”,故其要商讨和解决的问题必然是与基层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正如所强调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所以,在解决有关基层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将公平正义原则纳入民主的议事、决策过程。为此,我们可以借鉴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原则。这是罗尔斯强加给原初状态下的参加者的主要条件,即所有的参加者都在一个“无知之幕”背后,他们对自己的特性、能力、出身、职业、宗教信仰等一无所知,没有人可以预料到走出幕布后他们将扮演什么角色。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旨在保护社会中最为弱小的成员。而这种置参与者于决策前的无差异身份条件,会使决策结果更加公平,更具民意,更加接近所指出的“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2.公共理性


  纵观西方协商民主的众多思想理论,公共理性都是其必备的要素。公共理性意味着人们能够共同关注社会的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并且愿意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参与公共讨论;意味着人们能够充分以对话的方式进行交往,使用话语工具进行讨论,采取影响公共权力制定公共政策的方式达到目的,而不是诉诸暴力。当前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调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民都要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保证了参政议政权利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可以说,我们的公共理性基础要比西方社会更广泛,更具真实性。但以个体利益为基础、关注公共利益的个体理性的公共讨论在中国仍处于尚待发展的境况,这也为构建公共商谈与话语领域造成了阻碍。尤其是在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开展中,协商参与者更多地是从个体利益出发来进行表情达意、投票、决策,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这就使得协商的过程成了利益的争夺和讨价还价,难以达成一致的决策结果。当然,这种公共理性也需要现代化的引导和培养,在推进基层的协商民主工作中,可以考虑开展一些非正式、非决策性质的民主生活会。如模拟法庭、民主论辩会等,以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为主题,引导基层群众关注公共事务,反思理性主体,持积极心态理性参与,培养公共理性素养。


  3.辩论与论证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协商的参与者们之间的对话、商谈要基于论证和辩论。正如埃尔斯特认为,在一定意义上,协商就是辩论。通过辩论,人们不断调整自己对社会的看法,实现偏好的转变。纵观民主历程较为长久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程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其议事规则中多有尊重论证的明确规定。如在英国,“论证是议会主要的、最常用的议事方式。现代英国议会平民院的全院大会上,政府、各反对党、各党后座议员正是通过辩论来陈述各自的主张,批驳对方,形成决定的”。美国国会也用论证方式来制定法律或公共政策。可以说,在一些重大公共问题的解决方面,西方一些较为成熟的民主政府大多是用论证方式来解决问题,论证已被用来当作一种有效的制定公共政策的方法。


  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协商给予受众群体以民主表达意愿的机会和平台,可将这一过程看成是决策之前的广泛听取民意;以公共理性为基础的论证和辩论可以看作是决策之中的理性选择。在推进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应当将开展辩论、尊重论证的理念贯穿民主决策的全过程,让协商参与者有充分表达意愿的平台,更有将其理性决策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的机会,众人理性思维的碰撞和激荡,将使得协商民主的决策更具合理性、合法性和约束性。


  作为舶来品的协商民主既不如自由主义者认为的那样是对自由民主的补充,也不如激进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对自由民主的替代,它更多的是代表一种走向民主化的新的可能。对于我国协商民主的未来发展路径,我们不必囿于西方协商民主的话语权,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吸收借鉴其有益的发展理念。民主不是西方独有的,协商民主也不是西方独创的,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把所有好的东西拿过来,为我们所用,真正实现人民协商解决人民的问题,人民协商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当前,在党和国家正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而努力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要注意加强公平正义原则的贯彻实施,培养基层参与者的公共理性,尊重決策之中的辩论和论证,努力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保障基层的稳定与和谐,这对党和全国人民决战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陈琳琳

  第2篇:埃塞俄比亚“民主发展型国家”的理论与实践


  埃塞俄比亚近几十年来实现了长期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与其坚持民主发展型国家的独特发展模式密切相关。民主发展型国家是埃执政党埃塞人民革命民主阵线立足自身国情和理念,在引进资本主义体制的同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造,创造出适合埃塞自身的发展理论与实践,其实践经验可以给非洲其他仍在探索和调整发展道路的国家带来有益启示。


  东部非洲大国埃塞俄比亚曾经历17年内战,当1991年埃塞人民革命民主阵線(埃革阵,EPRDF)武装夺取国家政权时,埃塞已濒临经济崩溃的边缘。但埃革阵执政以来,埃塞实现了长期稳定发展,25年来GDP增长11倍,成为东非第一大经济体,被誉为非洲崛起的新一极。埃革阵所践行的、与东亚模式颇有渊源的“民主发展型国家”(DemocraticDevelopmentalState)的独特发展道路也因此获得了外界的关注。


  埃塞“民主发展型国家”理论的主要内容


  民主发展型国家理论是梅莱斯·泽纳维等埃革阵领导人立足埃塞国情,并参考东亚“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State)[1]模式所创建的,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国家对自由市场经济的干预


  自由市场经济是埃塞的发展方向。但埃塞处于欠发达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产业竞争力低下、民众生活缺乏保障,还不具备实行完全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埃革阵领导人强调,国家具有应对“市场失灵”的天然职能,因此必须充分干预、甚至在一些方面要替代市场,以有效避免自由市场的弊端。[2]国家应弥补自由市场经济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发展上的不足,也应给予银行、电信、能源等关键行业以有力扶持与保护,推动其成长壮大,确保国家独立自主和稳定发展。


  二、对私营经济的培植和指导


  私营部门在创造财富上具有独特优势,但存在逐利本性及与政府官员勾结、寻租的倾向。当前埃塞私营经济发展的不成熟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国家与私营部门之间须形成良好的“公私合作关系”,由国家指导与监督私营经济的发展,并通过协商及奖惩措施确保其在国家主导的轨道上运行。这样将避免私营经济的弊端,有助于打造富有竞争力的私营部门和民族经济,实现国家领导下的快速、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奉行以农促工的产业政策


  埃塞考虑走类似于东亚国家的出口导向型工业发展之路,但其工业发展滞后,国民经济严重依赖农业,因此应实行以农业为先导的工业化战略,在重点领域集中投入资源。一方面要优先发展农业,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转型改善农民生活,提升小农户竞争力,发展商品农业,为经济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工业、服务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来创造就业岗位、增强企业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最终实现向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的转型。


  四、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民主


  非洲一些国家民族、宗教问题复杂,官僚机构腐败低效,众多外来模式无法落地、难获成功。非洲国家要走发展型国家道路,必须要解决民主问题。民主能够遏制腐败,提升发展规划的合理性及民众的接受程度。基于民主的多党制、联邦制、区域均衡发展及权力共享也能够使各群体均衡受益,有助于解决相关非洲问题,提升东亚模式对非洲的适用性。但民主应是非洲的自主选择,外部势力所强加的民主恰恰是非洲许多乱局的根源。此外,民主并不必然等同于政党轮替,也不排斥强党长期执政,瑞典、日本的强党长期执政就是证明。非洲国家农村人口庞大,凭借农民支持,执政党就能民主地长期执政。这有利于延续政策、推动发展、实现各界均等受益,也会进一步巩固执政党地位、深化民主。


  五、有主导色彩的执政党


  在埃塞的民主发展型国家模式下,会出现一个“主导型政党”(DominantParty),这既是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坛的现实。一方面,贫穷与落后是埃塞的头号挑战,发展是压倒一切的任务。科学地规划、有力地落实需要有远见、有执行力,且能长期执政的强大政党。发展也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团结、动员各界民众,建立一支强大的“发展大军”(DevelopmentalArmy)[3]。另一方面,虽然埃塞致力于建设成熟的多党民主,但现阶段反对党发展滞后、力量薄弱,无力撼动埃革阵的执政地位。因此埃塞尚不存在多党轮流执政的条件,埃革阵的独大是埃塞的客观现实。但这又不等同于一党制,反对党可在宪法框架下合法活动。


  埃塞“民主发展型国家”理论的主要实践


  一、打造具有本国特色的政治体制


  在埃革阵的引领和推动下,埃塞已建立起议会制的多党政治体制,目前国内有70多个政党,迄今已举行五次多党选举。埃革阵通过多种方式与反对党保持对话、磋商与合作,引导其建设性参政,并积极引导社会各阶层参与公共事务、加入“发展大军”,成为发展的参与者和政府的支持者。埃塞国内有85个民族,民族矛盾一度极为尖锐,是埃塞长期动荡、贫困的重要根源。埃革阵执政后废止了前政府的民族歧视及强行融合政策,强调民族平等、平衡及国家多元化,并实行地方分权和民族自治的联邦制。根据埃塞宪法,每个民族州均享有较高程度的自治权、甚至是脱离联邦的权利。埃革阵也比较强调区域均衡发展,重视对边远和落后民族地区的支持。此外,埃革阵十分注重自身建设,不断巩固自身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优势地位,并积极扩大党在城市、新阶层及青年中的代表性。近年来大力推动新一代领导人全面接班,并出台财产申报等系列反腐倡廉措施,对海关、税收、司法等部门予以重点监控。


  二、实行国家干预与引领下的市场经济


  对经济的有力干预是埃塞民主发展型国家的突出特征。政府实行较严格的金融、外汇管制,注重借政策工具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其向市场平价销售食品以缓解通货膨胀压力、而非放任货币贬值的做法被外界称作“梅莱斯经济学”。政府对电信、铁路、航空、能源等关键行业予以有力保护,或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或对私人、外国投资进行严格限制。2010和2015年,埃塞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两个五年“增长与转型计划”,以此作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纲领。埃塞政府认可中小私营企业的作用,注重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它们进入工业、基建等政府划定的优先领域。政府注重扶持与其密切合作的私营企业,鼓励它们在国家主导的框架下盈利、壮大,同时对其进行有力监督与约束,打击偷税漏税、官商勾结等非法行为,防止私企无序竞争、扰乱市场。埃塞政府十分重视自身对于民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将减贫列入重点工作议程,出台多个减贫战略文件,扶贫发展支出占GDP的13%,并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针对近年来逐渐凸显的城市民生挑战,政府上马了多项供水、供电、交通和住房工程。


  三、实施以基建和工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埃塞政府高度重视基建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集中资金投入铁路、公路、油气开发、通讯、发电和输变电等大型项目,努力破解发展瓶颈,与地区邻国实现基建互联互通,基建投资在GDP中的比例超过10%。在工业方面,埃塞政府视工业化为发展和富强的必由之路,立足本国禀赋,大力发展皮革、纺织、工程建筑等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推动人力资源发展,創造就业岗位。建设工业园、吸引外资、向工业为主导经济的转型成为近年埃塞政府的工作重点。当前实施的第二个“增长与转型计划”中有59.1%的产业发展资金投向工业。[4]在农业方面,政府重视农业的基础作用,积极通过推广新技术、发展高附加值农业、鼓励私人及国外投资等方式推动农业转型与现代化,从而推动减贫,确保粮食安全,并为工业发展提供保障。在对外合作方面,埃塞政府重视利用外部资源,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对外出口,筹集建设资金,并积极争取援助、减债、贸易等方面的国际支持。


  埃塞“民主发展型国家”


  取得的实践成就


  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埃塞的民主发展型国家道路已取得显著的发展成就。埃塞长期在全球经济增速中名列前茅,近13年来实现10.6%的年均增速,2015年GDP已突破620亿美元。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成就尤其突出,被誉为非洲典范。多个大型基建项目已经完工,高速公路、现代铁路、轻轨等多领域空白得到填补,基建也成为拉动增长的最大动力。工农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农业年均增速超过8%,成为发展与减贫的主要支柱。工业年均增速达13%,投资潜力日益受到外界认可。近年农业、工业对实际GDP增长率的贡献分别达到38.8%和15.2%。[5]经济发展也带动了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794美元,贫困人口比例降至23.4%,[6]较1996年的140美元和46%有了显著改善。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发展成效更加显著,母婴死亡率下降等已提前达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指标。


  国内的安全稳定是埃塞民主发展型国家道路所取得的另一大成就。在政治上,埃塞政局长年稳定,埃革阵在国内政坛具有显著的主导地位,在五次大选中均以较大优势获胜,尤其是2015年大选中赢得了人民院全部547个议席。在安全上,国内长期保持着总体安全稳定状态,与周边一些动荡的邻国形成鲜明对比,也因此被誉为非洲之角地区稳定的基石。在民族问题上,民族间的矛盾较埃革阵执政之初有所缓和,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受到大多数民众的认可与拥护,中小民族的权益也得到较好保护。维持民族平衡、推动各地均衡发展已成为政府出台各项大政方针的重要原则。


  但与此同时,埃塞的民主发展型国家道路仍面临着不少挑战。除了底子薄这一根本难题之外,周边邻国的长期动荡对埃塞国内和平安全带来威胁,快速的发展与转型给埃革阵带来不少全新执政考验。政府基建投资过大加重了财政负担,对私营经济、对外开放的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转型成效。2016年初以来,埃塞部分地区连续发生数起较大规模的民众抗议乃至流血骚乱活动。目前局势虽已逐渐平静下来,但仍反映出埃革阵执政能力上面临的挑战以及埃塞国内民族矛盾复杂难解的现实。有关媒体认为,埃塞民主发展型国家模式的实践过于强调发展速度,普通民众从增长中受益程度较为有限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来。


  如何看待埃塞“民主发展型


  国家”的理论与实践


  一、这一发展道路是埃塞实际与发展型国家理论的有机结合


  一方面,埃塞的民主发展型国家道路不是被强加的,也不是对外来模式的生搬硬套,而是埃革阵基于自身理念的主动选择,同时进行了调整与改进,因此具有显著的立足本国实际的特点。如其联邦制就源于本国多民族现实。另一方面,这一发展道路吸收了发展型国家理论的精髓,除理论上的诸多类似外,近年来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加大了对私营经济、小微企业,特别是工业化的重视,这些都与东亚发展型国家相一致。因此,民主发展型国家既有东亚发展型国家的普遍性,又有埃塞的特殊性,堪称“有埃塞特色的发展型国家”发展道路。


  二、该发展道路在埃塞的实践是成功的


  不可否认,埃革阵仍面临着不少挑战。但这些挑战多缘自埃塞民族问题复杂、周边局势动荡等客观现实,或是与当前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有关。应该看到,无论是与埃革阵执政前纵向对比,还是与周边国家横向对比,民主发展型国家在埃塞的实践成就是难能可贵的,也获得了外界的总体好评。总之,埃革阵立足自身国情和理念,在引进资本主义体制的同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造,创建了独特的自主发展理论,并进行了全面、有力的贯彻,走出了一条有鲜明本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三、这一发展道路在非洲一些国家备受关注


  民主发展型国家道路结合了埃塞实际与国外成熟发展理论,体系比较完备,在实践中已取得较显著的效果。未来一段时期内,只要埃塞继续保持稳定,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总体格局将得到维持,一些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民主发展型国家的实践成就也将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在不少非洲国家仍在探索和调整发展道路的背景下,作为当代非洲一种理论特色突出且经历了实践检验的发展道路,民主发展型国家正受到非洲一些学界和政界人士的关注。鉴于埃塞地区大国的体量,随着其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不断显现,民主发展型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影响也将进一步加强。


  作者:何晨青

  第3篇:中国网络民主发展的现实困境及优化对策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民主作为一种新型民主形式应运而生,给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然而,网络民主在发展过程中却面临着一些现实困境。因此,正确认识中国网络民主发展的现实困境,并采取行之有效的优化对策,这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网络民主的内涵解读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一轮技术革命把人类带入了信息社会,网络把世界连成了一个地球村。网络的跨时空性、交互性、虚拟性等特点也给民主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于是,“网络民主”一词便应运而生。最早提出“网络民主”一词的是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他把网络民主理解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是在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后来,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等都对网络民主做出了相关论述。概括而言,西方学者普遍认为,网络民主意味着公民可以借助互联网积极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向政府反馈对公共问题的看法。它突破了传统信息处理和传播手段,削弱了单边主义和垄断主义,使不同地域、不同背景的人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交流,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民主化。相比欧美发达国家,中国的互联网应用起步较晚,但是公民的网络表达、网络交流等日渐兴起,尤其是政府网站、便民电子邮箱等公众平台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中国网络民主的发展和中国学者对网络民主的研究。例如,郭小安认为网络民主是指“参与主体借助网络技术,以直接参与为主要形式,以高度互动为主要特征,以网络空间为载体,培育、强化和完善民主的过程。”王烨认为“网络民主即是指在网络时代,新的民主政治主体——网民,以网络空间为场所,以自身利益为目的,以直接民主为目标,积极进行基于电脑网络技术的数字互动,表达政治意愿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管理决策的一系列制度的总和。”由此可见,尽管学者们并未对网络民主给出统一定义,但都认为网络民主是网民以互联网为载体,自由表达政治意愿,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管理和决策的新型民主形式。网络民主具有虚拟性与现实性、开放性与平等性、互动性与去权威性相结合的特征,因此网络民主的独特优势赋予民主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它成了一种新型的政治传播媒介。


  二、中国网络民主发展的现实困境


  1、网民的非理性化导致网络民主的异化现象


  网民的非理性化容易导致网络民主的异化现象,主要包括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现象和“网络暴民”现象。美国学者詹姆斯·斯托纳最早提出了“群体极化”的概念,它是指“群体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通过相互作用而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朝着更极端的方向转移,即保守的会更保守,激进的会更冒险。”由于网络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平等开放的交流平台,使得更多的网民愿意参与其中并进行广泛的交流与互动。这种参与机制更容易使志同道合的人结合为一个群体,强化其政治意愿。如果是积极的网络政治参与群体,“群体极化”则有助于强化积极政治观念,增强政治认同感。如果是消极的网络政治参与群体,“群体极化”则会强化消极政治观念,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时甚至会由网上消极意识扩展到网下的消极聚众行为,后果十分严重。而“网络暴民”现象则是网络民主异化的另一种表现。网络暴民采用污言秽语的信口谩骂或随声吠影的口诛笔伐,使用破坏性的暴力手段对别人实施攻击,时刻企图对被攻击者遭成精神上的杀伤。“网络暴民”攻击的对象主要是与个人价值观不同的人或事物,例如著名的铜须门事件、虐猫女事件等。它从谩骂,到人身攻击,再到揭露隐私,甚至直接在现实世界中进行攻击。如果任其发展,网络民主则会成为“网络暴民”的“民主”,这将阻碍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


  2、网民的多层次性和数字鸿沟导致网络民主的不平等现象


  在中国,在网上发布言论,参与政治的多是有知识、懂网络技术的人。因此,网民的多层次性和数字鸿沟就会导致网络民主的不平等现象。一方面,由于网民的多层次性,一些网民自身政治素养不高,不会或不愿参与政治讨论、表达民情民愿,致使网络民主参与范围不广,表达意愿并非代表所有民众的观点,网络民主不具平等性。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存在差距,很多西部偏远地区、落后地区、郊野农村等地区的民众无法接触到互联网,更不会使用互联网了解信息、发表言论、参与讨论。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从旧时代走过来的老年人也不会使用电脑,无法了解新信息。这种数字鸿沟现象使网络民主的参与者在构成上不够广泛,从而导致网络民主的不平等现象。


  3、网络的虚拟性导致网络信息的真实性不足


  网络作为一个虚拟平台,能使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人在网络上进行平等的匿名交流,这一方面能使人们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说出平时不敢说、不愿说的话,反映实情,对网络民主的发展具有促进意义。但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很多网友进行匿名交流,彼此之间不知道对方身份,一些网民便利用这种虚拟性和匿名性来宣扬虚假言论,传播不良信息,影响了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例如,曾有人在网上散布某地交通银行行长携款潜逃的虚假消息,结果造成储户挤兑的后果,还使该行遭受了125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2050万元的间接损失。而一些网站的记者为了尽快发布独家新闻,直接采用网上一些未经核实的材料,严重误导受众。在国际上,已经屡次发生传媒因疏于核实网上信息而陷入报道失实困境中的事件。更严重的是这种报道一旦被多家网站转载,就会使虚假信息进一步蔓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对网络民主的发展极为不利。


  4、政府管理不善导致网络民主的实效性不强


  政府管理是网络民主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然而,目前政府管理不善导致网络民主的实效性不强,压抑了网络民主发展的生机和活力。首先,政府网站管理未能及时跟进,虽然建立了很多互动平台,但是这些网站存在着内容单一陈旧、更新速度慢、回应民众不够及时准确、重形式而轻实效等问题,因而导致网络民主实效性不强。其次,政府对各种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等网站管理不足,未能很好地宣传,导致这种网站浏览人数少,对问题回应少,民主参与热情不高。最后,由于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不足,不能为网民的积极参与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导致网络民主的实效性不强,阻碍了网络民主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中国发展网络民主的优化对策


  1、注重网民个人道德自律,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理性化


  网民是应用网络的主体,其自身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网络应用的正确与否。因此,为了克服网民的非理性化所造成的网络民主的异化现象,应该注重网民个人道德自律。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网民的网络道德教育,使广大网民树立网络道德意识和网络法律意识,提升网络道德责任感。同时要注重提高网民的辨别是非能力,对于非理性的思想观点,要教育网民自觉抵制,不能人云亦云。对于正确的言论和思想观点,要教育网民自觉学习和弘扬。另一方面,网民要加强个人道德自律,不做违背网络道德和法律的事。自律就是自我立法的意思,它不是自我放纵,而是自我约束。因此网民要加强个人修养,注重个人的道德自律,不能随波逐流,要坚持正确的立场和观点,防止由于非理性而产生的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现象和“网络暴民”现象。


  2、加快政府信息化进程,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普及化


  为了克服由于网民的多层次性和数字鸿沟导致的网络民主不平等现象,政府要加快信息化进程,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普及化。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积极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政府信息化进程。尤其是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在建设好硬件的基础上,积极普及网络知识和技能,提高贫困者获取信息的能力,使更多的人能上网,会上网并用好网,从而扩大网络民主的参与范围,促进网络民主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普及“全民上网工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构建政府与民众的信息共享机制。各地政府都要积极普及“全民上网工程”,疏通民众网络参与渠道,并且要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接受民众的监督和检查,听取民众的建议和意见并积极回应,及时有效地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促进网络民主的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网络法规建设,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规范化


  网络空间不同于现实空间,因此现实生活中的法规不一定适用于网络空间。同时,网络的虚拟性在很大程度上使网络摆脱了现实法规的束缚,造成了道德滑坡、诚信缺失、虚假信息涌动等问题,这严重阻碍了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加强网络法规建设,为网络民主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规范化。一方面,要根据我国国情和网络的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网络法规,对网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严格规定,对网络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保证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网络法规来行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打击各种违反网络法规的行为,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规范化。


  4、强化政府的管理力度,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有效化


  为了提高网络民主的实效性,政府必须强化管理力度。一方面,政府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化和信息传播民主化,及时准确地更新政府相关网络平台的内容,避免内容单一陈旧、更新速度慢、重形式而轻实效等问题的出现。公务人员在政府网络平台上要积极与民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并积极反馈给上级机关,及时想办法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真正地在民众、社会、政府之间建立电子政务。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各种政务服务网站的管理并通过各种舆论手段积极宣传这些网站,鼓励民众经常浏览这些网站,及时获取信息并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政府要按照各种网络法律法规行事,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府的管理力度,促进网络民主发展的有效化。


  网络民主的发展无疑促进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它对于扩大民主参与范围和参与度,提高民众的民主参与热情,培养民众的民主精神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中国网络民主发展势头良好,但也面临着一些现实困境,这正需要网民和政府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促进中国网络民主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付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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