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大学教育整体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教育国际化,法学教育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实现高校教育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法学教育也承受着司法考试的冲击,思考国际经济法教学如何与学生的司法考试需求相结合,达到既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效果,又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是极为重要的问题。为此,笔者以贵阳学院为例,对目前我院国际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探索改良的策略,试图为提升本院的国际经济法教学水平略尽绵薄之力。
一、国际经济法教学的目标定位
法学教育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全面教授法学理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进而培养能够适应各种法律职业的多面人才。简言之,本科法学教育重在提供法学基础教育,法学本科生应当全面掌握16门核心课程,从而为日后专业化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而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考试已经开始对本科法学教育产生了冲击。为了增加未来求职的砝码,学生通常以通过司法考试为目标,以司法考试大纲为学习要旨,国际经济法的课堂几乎沦为复习司法考试的场所,极大减损了教学效果。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应该是相辅相成彼此促进的,良好的法学教育能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而备战司法考试则能在短期内大幅度提升学生综合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好发挥考试与学习的协同作用,而不是顾此失彼。
二、当前国际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1.课时量“缩水”
以笔者所在院校为例,在2015年以前,本科专业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总课时是72学时,随着本科教育学分实施办法的变化,本门课程的总学时相应缩减为56学时。“缩水版”的课时量无疑难以与相对庞杂的教学内容相称。各主流国际经济法教材从内容而言,广泛涉及国际经济法的总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制度等,从章节安排看,大多在十几章至二十几章不等。学时减少之后,教师只能在讲授时自行对教授内容进行删减。这势必影响课程的总体教学效果。
2.学生对外文法律规则的接受度较低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和研究必须具备国际视野,例如在“国际货物买卖法”部分,教材安排了大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的内容。对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学习如果缺乏对原版条文的讲解则始终是“隔靴搔痒”。但从实际教学效果看,学生对于英文版的内容普遍缺乏学习兴趣。笔者曾在课堂上做过调查,较多学生认为在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加入原版英文的内容“费时费事”。
3.培养手段陈旧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院已经为教师配备了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所有的教室都安装了教学用的电脑、投影仪和扩音器,教师可以综合采用音频、视频、PPT等多种手段开展教学。硬件的改变便利了国际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但国际经济法的教学模式却还停留在以教师主导的课堂上。这样的培养模式难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4.评价体系单一
目前我院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并非贯穿在教学过程的始终,而仅仅是在学期结束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终结性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模式实际上留给老师的权限是较少的,出勤率、完成作业的情况固然可以作为平时评价的一个部分,但笔者认为这些指标尚不足以反映学生对课堂的投入程度,也不足以反映學生的真实学习效果。
三、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建议
1.教材内容的筛选
国际经济法内容较为庞杂,以余劲松、吴志攀主编的《国际经济法》(第二版)为例,整本教材包括导论、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及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六个部分,总计二十九章。笔者所在院校采用杨树明、曾文革主编的《国际经济法》也有十九章之多。在课时量大幅削减的背景下,为了达到既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又使学生学有所得的目标,必须对教授内容进行筛选。对部分章节可以结合学校的网络平台手段,以发布阅读材料和设置课后测验的方式,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
2.学生英语基础的强化
双语教学是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对我国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国际经济法教学未来的走向。这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双语课堂的开展需要学生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否则学生的学习兴趣会受到极大影响,甚至可能产生迫使学生放弃课堂学习的反效果。然而英语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一方面学生需要具备就普通英语进行简单交流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知识。因此,学校应该在大学的低年级为学生提供提升英语水平的途径。
3.教学模式的改进
旧式的法学课堂是教师的“一言堂”,教学效果完全取决与教师的个人魅力。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以教师为主导,学生的角色是被动的,参与度相应较低,容易使学生产生疲劳感。目前可供选择的教学模式有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法律实验等。例如,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部分适合使用案例教学,而导言等部分则可采用讨论式的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模式统一的特征是强调学生主导课堂,教师重在对学生进行引导和启发。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教学方法需要发挥学生的积极能动性,有大量的学习资料是需要学生在课余时间完成的,如果学生准备不充分,这些教学方法都将难以顺利开展,因此教师要注重选材的适当性,注意提起学生参与的兴趣。
4.先进教学手段的利用
现阶段教师制作的PPT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并不能充分发挥其固定教学内容的作用。如果教师将PPT、视频等教学材料网络平台相结合,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就课堂内容进行预习,课堂上教师重点讲解疑难点,或者对某些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则将可能带来学习效率的大幅度提升。例如在学习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时,教师可以将中英文版的各贸易术语的规则放在网上要求学生预习,在课堂上教师仅一张列表进行对比,紧接着教师可以采用实际的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组讨论。
参考文献:
[1]郭成伟.《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作者简介:
王海蓉,女,傣族,籍贯:云南,学历:博士,贵阳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期
作者:王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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