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进一步营造了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1. 当前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教育现状特点
(1)党风廉政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于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近年来,水利基层单位立足于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扎实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一是注重教育的经常化。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全年不间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注重《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着力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看守所或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检察院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等。三是加强廉政培训和廉政测试,充分发挥廉政阀门作用。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测试和任前廉政谈话,举办新提拔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四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进一步营造了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2. 当前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存在问题
(1)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教育活动缺乏主动性。当前,基层水利单位的中心工作大多围绕防汛、工程管理和经营创收,尤其基层经费差额大,经营创收成为重点工作,有的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可有可无,认为基层权力小,腐败机会少。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仅要花钱,还要花费精力,又一时难以见效,不抓也罢。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政治水平高,立场坚定,不需要教育,愿意担当“教育者”,不愿当“受教育者”,不愿踏踏实实地接受教育。有的反感廉政教育,认为是对自己不信任,这些错误认识,导致党风廉政教育在一些单位得不到重视,失去了应有地位。
(2)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大都是按上级部署,为完成任务而开展工作,鲜有结合某个时期、某个阶段的形势或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动部署开展工作的。既然是上级安排的任务,上级安排什么就学什么,至于跟本单位现阶段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合不合拍,能不能起到教育作用,则没有认真考虑,使受教育者有隔靴搔痒之感,难以感受到思想深处的触动。
(3)党风廉政教育方式缺乏灵活性。纵看各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大多还停留在读文件、看录相、写心得的传统层面上,对于新传媒利用率不高,即使应用的也难以及时更新。教育效果不明显,流于空洞说教,缺乏说服力、感染力和亲和力。(4)党风廉政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随着单位改革发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也相应地被“边缘化”了,有的片面认为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开展的效果不易衡量,难以量化。客观上讲,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党风廉政教育所起的作用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式的,效果不像别的工作。
3.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对策建议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党风廉政教育必须从观念上、思路上以变应变,务实创新。从增强教育前瞻性着眼,创新思想观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不断吸取新知识,借鉴新经验,创新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3.1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很多单位都已初步建设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为我们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大预防力度,提供了有效平台。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仍然是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必须使其真正发挥预防作用,才能把住反腐败工作的第一道关口。
3.2健全完善的教育机制。水利基层单位必须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党组宣传思想教育的整体工作中,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中,并使之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方面,纳入日常工作的考核、奖惩之中,同步运作,切实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方方面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3.3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形式,坚持分层分类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1)一是针对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如针对理想信念问题,经常开展理论教育。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党纪观念的问题,开展经常性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党纪政纪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触犯了党纪政纪就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2)二是要注意传统教育与创新教育形式的结合。既要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载体,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新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
(3)三是开展好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对于查处的系统内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通报一个,警醒一片”作用。通过参观监狱、以案说纪等教育活动,以生动的教训警示党员干部,将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成果。
(4)四是根据不同对象、时机和领域,抓好重点教育,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因此,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亲自抓、带头学、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狠抓党风廉政教育任务的落实。重点领域重点抓,管钱、管物、管工程的实权部门往往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面对各种诱惑,要提高警惕,时刻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
3.4建立分工明晰的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责任追究和奖惩激励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次,警醒一片。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抓而不实的要采取有效问责措施;对不履行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责任、完不成任务或因疏于教育而导致单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要重点帮促,直至追究领导责任。要定期对廉政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教育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有创新、实际效果好的,要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要注重充实纪检监察教育部门的力量,使其真正担负起宣教工作的重任。总之,要通过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真正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合力,从而把廉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陈儒忠 来源:中华建设科技 2016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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