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观
发布时间:2024-04-01 09:02  

  摘要:为了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有机马克思主义主张将马克思主义与过程哲学相结合,建立一种建设性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有机马克思主义呼唤生态文明,其理论发展和实践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要在全球实现生态正义,也就是在发展中要实现对自然的关怀,要顾及对他者、对弱者、对后代人的生态利益,追求人与自然共同的福祉。有机马克思主义通过揭示资本主义正义结构的内在局限和人类权利话语从“一维”向“三维”演进历程阐释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思想生成的历史逻辑。有机马克思主义强调有机思维对机械思维的超越,生态正义作为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具有调和性、开放性、整体关联性等思想特点。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的经济方式、生产方式和教育模式,主张通过“共同体”的价值旨归,区域性的“有机化”空间和开展有机教育来促进全球生态正义的实现。有机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正义的价值取向和认知值得借鉴。但对待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正义思想,应从整体上持审慎态度,特别是在促进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理论与中国生态文明的对话过程中,不能妄断“中国马克思主义正在演变为一种有机马克思主义。”切忌盲目跟从,不能过于抬高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地位,要避免对有机马克思主义的过度解读。


  关键字: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


  为了应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有机马克思主义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更新与发展。有机马克思主义保留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经济论述的理论核心,以有机哲学(过程哲学)作为哲学基础,将中国的传统文化看作有益的思想借鉴,是一种将马克思主义、过程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机马克思主义运用有机思维实现了对二元对立的机械思维的超越,力图构建一种建设性后现代的新的马克思主义,因而其理论呈现出调和性、开放性和整体关联性的理论特質。有机马克思主义是建立在整体世界观基础上的“一种新的生态实践形态”,其本质是一种生态正义理论。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呼唤生态启蒙等方面与生态马克思主义存在深度契合,但在理论建构上又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生态马克思主义将生态危机的产生归因于资本主义制度,有机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制度并不是造成生态危机的唯一动因,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西方现代的思维方式,从理论上回应了社会主义国家也未能摆脱生态危机的客观事实。第二,生态马克思主义倾向于寻求一种通则性的应对生态危机的解决方案,而有机马克思主义则注重理论生成与应用过程中的文化和地域差异,“呼吁把文化的特殊性作为应用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1,推崇一种注重个体差异的“文化嵌入式”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当马克思主义在一种文化中得以有效地具体化,并与人民的实际生活经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时,它才能真正地存在。”2第三,有机马克思主义具有独特的中国文化情怀,自觉地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生态维度纳入其理论视野之中,这是其有别于生态马克思主义和其他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特征。


  作为资本主义和生态危机的“替代选择”,有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主要聚焦在两个主题,一是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毁坏了地球的环境;二是批判资本主义权力结构的不正义,这在生态上表现为资源分配不公及由此产生的生态危机。有机马克思主义呼唤生态文明,其理论发展和实践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要在全球实现生态正义,也就是在发展中要实现对自然的关怀,要顾及对他者、对弱者、对后代人的生态利益,追求人与自然共同的福祉。


  一、作为有机马克思主义思想内核的生态正义观


  有机马克思主义以建设性后现代的视角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缺陷,并力图从价值维度上实现正义结构的重塑,从工具维度上对资本主义权力结构进行分解,而这两大维度也构成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观的“二维结构”。


  (一)“价值维度”:正义结构的重塑


  第一,资本主义正义结构及其内在局限。有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正义的抨击体现为三个方面:“资本主义正义‘不正义’;‘自由市场’不自由;穷人将为全球气候遭到破坏付出最为沉重的代价。”3这些是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理论的主要观点,构成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宣言。资本主义的正义逻辑是“各尽所愿,按市场分配”4,即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向市场投入多少时间和金钱的自由,每个人也有发挥自身努力程度的自由,而每个人获得的财富分配由市场决定。在这种传统正义结构下,市场是调节人类交往活动的最为合理和最合乎道德的方式。在自由竞争中“最优者胜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财富,改变阶级地位。有机马克思主义指出资本主义正义结构的局限性和虚伪性。


  事实上,“很多个人无法控制的外在因素,决定了一个人在‘自由’市场中的命运”5,例如获取资本的机会,所接受的教育和培训的差异,国家、地区和种族的差异都决定了更多的资本仍然由“贵族阶级”掌控。这里有机马克思主义借鉴了托马斯·皮凯蒂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在当今时代,依靠继承遗产获得的资本收益可能远远多于依靠劳动收入所带来的收益。”1但是富人获取了大量资源后不会自觉慷慨地将资源重新分配给穷人,而是选择奢靡浪费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富有国家通过主导世界经济体系使自己成为最大受益者,“这并不是一个自由的市场;对于全球日益贫困的底层大众来说,它实际上是一个真真切切的奴隶制市场”2,“地球本身已经无法再承受资本主义制度所提供给的世界上1%的最富有者的花费支出”3。因此,建立在资本主义逻辑之上的政治经济体系本质上是为富人阶级服务的,少数的富人占有绝大多数的自然资源,穷人要为资源枯竭承受代价。有机马克思主义反对这种资源分配和资源占有上的“强者逻辑”。


  第二,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结构。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结构植入了过程哲学的基因。过程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是“相互内在”(mutualimmanence)4,这在生态领域中体现为生物之间以及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是相互关联的,每个个体特征是通过与共同体之间的互动才得以形成;所有生物和自然的生命都具有内在价值,“必须努力最大化其价值”5,“必须把他者看作目标本身,而不只是作为手段”6。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人类有责任建立包容性的价值观,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尊重其他生物的价值。


  “我们必须呼吁全球领导者依据生态和社会主义原则重组人类文明。”7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结构既是生态的又是社会主义的。在看待资本主义制度的问题上,有机马克思主义和生态马克思主义持有一致的批判立场:“资本主义经济把追求利润增长作为首要目的,所以要不惜任何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包括剥削和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迅猛增长通常意味着迅速消耗能源和材料,同时向环境倾倒越来越多的废物,导致环境急剧恶化。”8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只有采取一种后现代的社会主义规则,才能限制这些过分行为”9。然而与生态马克思主义不同的是,有机马克思主义以过程哲学为思想基础,具有建设性后现代的整体思维,这使它超脱出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阵营,不是做出对立面的选择,而是注重互补面的融合。于是,有机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构建一个有利于人与自然的整个生物圈共生共荣的整体正义观——追求共同的福祉。追求共同的福祉就是主张发展要考虑到地球上全部生命的福利,不仅关注所有人的生活质量,还考虑非人类动物和生态系统的生存。人类发展应当立足于生物圈共荣的需求。生态正义的核心理念就是要构建一个生态的世界秩序,万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共同体,“这些共同体是创造性的、富有同情心的、人人可参与的、平等的、生态上智慧的、精神上令人满足的——不落下任何一个人”1。


  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认为“正义寻求的是一个和谐的多样性统一的辩证目标”2。扭转不正义的局面需要重新调整相关共同体间的关系。因而,有机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构建一种贯穿各个层次和领域的、顾及共同体绝大多数成员利益的权力形式。


  (二)“工具维度”:权利结构的分解


  有机马克思主义不仅在价值层面上批判了资本主义的正义结构,还从工具层面上对资本主义权利结构进行分解,指出资本主义权利结构片面性和单一性,进而提出要构建一種贯穿各个层次和领域的、顾及共同体绝大多数成员利益的权利形式。有机马克思主义运用阿里耶·奈尔的模型梳理了人类权利话语从“一维”向“三维”演进的历史逻辑。而这一演进也体现了权力话语逐步趋向有机世界观的过程。


  第一,蓝色权利。蓝色权利是现代人权的开端。这种权利话语建立在古典自由主义的假设之上:最理想的社会效果是政府不加干预,个人可以自由追求自身利益。它主要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其对“自由权”的关注仅限于“个人能够摆脱外界限制”的层面。蓝色权利是贵族政治的象征,这种权利结构具有排他性,它保护富人而拒斥穷人,维护有产者而反对无产者。“如果说穷人有人权,那也只不过是富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衍生品。”3


  第二,红色权利。当人们意识到个人的选择以多种形式依赖于公共价值观和集体合作时,红色权利的概念产生了。红色权利注重考察人类繁荣发展所需要的复合条件,将人类社会看成一个有机系统。此时权利话语的视角从追求个人利益转向了保证每个个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开始注重追求共同体的福利。“工作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及文化活动权成为红色权利的中心。”4红色权利拓展了人权话语的维度,超越了蓝色权利的思维局限,但依然是以获取个人权利和财产所有权的逻辑为根基的权力结构。


  第三,绿色权利。通过反思自由主义之后的“自由”和“人权”,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主义的解决方案”5;不论是蓝色权利还是红色权利都不是真正正义的权利形式。在资本主义的权利结构下,“人们能够获得多大程度的自由和正义完全取决于财富(和肤色及其他因素)”1;作为“一维”和“二维”的权利形式都没有顾及非人类动物和生态系统的权益。于是,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要超越蓝色权利和红色权利,建构第三维度的生态正义观——绿色权利观。


  “绿色”权利,即“集体人权,诸如和平权、后代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2。“绿色权利是通向有机世界观的最后一步”3,也是利于实现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的最佳权利形式。这种权利形式倡导有机的发展观,一方面,在发展中要尊重非人类动物和生态系统的价值。在自然界中,“最受无情剥削的阶级是:动物、树木、水、空气、花草”4,但它们都具有内在价值,不应被肆意践踏。另一方面,强调资源分配中的有机立场,关注穷人和弱者的生态利益。提出通过矫正性的措施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以合理配置和使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我们会为了整体生物物种的最佳利益而行动,这意味着:做对这个星球上的可持续生命有利的事。”5


  二、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观的理论特点


  有机马克思主义反对机械论宇宙观将“宇宙”看成是满足人类物质欲望的“资源”,引入有机论宇宙观来阐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主张以有机宇宙观取代西方现代的机械宇宙观。有机马克思主义脱胎于有机哲学,故其理论中带有天然的“有机”印记,这集中体现为调和性、开放性和整体关联性的理论特点。


  (一)调和性


  过程哲学是一种“包容”理论,“它所反对的是所有现实的二元分立”6。拒斥在对现实的分析中,在每个阶段都“体现出公共性和私自性的对立”7。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态正义的实现是要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马克思主义和宗教价值观”的调和中达成一种平衡。


  第一,制度设计: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调和。大多数的生态社会主义者都主张消灭私有制,将实行公有制作为未来社会的预想方案8,不过简单地以“公有制”替代“私有制”也成为一种绿色乌托邦。有机马克思主义则认为人们可以拥有私有财产所有权,不过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和获得应该控制在自然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更应该受到社会整体需求的制约。“纯粹”资本主义和“纯粹”社会主义的制度都不利于生态正义的实现。前者会因资本的逐利性导致个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膨胀,后者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率,无法满足人民的根本需求。“混合制的经济能把营利性活动和为防止腐败、环境破坏和财富过度集中于少数人而设计的规章制度有效结合起来。”1有机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混合制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马克思主义提倡的管理者直接干预和集中管理的大型国有经济,它适应了信息时代的要求,“焦点就转移到了小规模的共同体、微观经济系统和以承载力为中心的经济规划方面”2。在这样超越“公私二分法”的混合制度下,“市场的组织和运行是为了支持本地协作、区域联合和全球共同体等各级系统的繁荣发展”3。


  第二,行为导向: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调和。古典自由主义将个人原子化,过分强调私人利益并认为个人利益的追求会增进公共利益;宗教右翼则过分强调人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利他性,并认为这种利他性可以推至国家层面。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些倾向都无法提供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4。在生态危机的背景下,我们亟须探求的是使“整体价值观”奏效的解决方案。因为“对于公—私的过于苛刻的区分也会阻碍公共或民族价值观对于个体、家庭和社区的变革性力量的发挥”5。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倡通过一个兼顾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整体价值观指导人们的生态行为,实现人对自然的反哺。有机马克思主义与深生态社会主义片面强调生态价值的理论不同,它虽然顾及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平等地位和内在价值,但是并不否认作为人的个体价值。它在这里强调个人是共同体的成员,个人与国家乃至世界是密切相关的,个人的生存、发展、自由应该被尊重,但个人的选择却不只是“私人”的事业,在全球气候破坏和经济不可持续的背景下,每个公民都应该对全球形势有正确的认识。当人们具备了这种认识,关于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争论就会有所不同。公民对财富的追求将倾向于增进公共福祉,“整个社会也将会从一个健康的私人领域和合理的私人所有制中受益”6。


  第三,生态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和宗教的调和。马克思主义主流学派对宗教的拒斥是显然的。马克思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7,“宗教是人民的鸦片”8。列宁在《社会主义和宗教》一文中批判:“宗教是一种精神上的劣质酒,资本的奴隶饮了这种酒就毁伤了自己作为人的形象,不再要求稍微过一点人样的生活。”1霍克海默指出宗教是人类“世世代代的希冀、欲望、起诉的记录”2,“在人类社会前进的道路上,宗教将会被抛弃”3。然而,有机马克思主义运用有机立场重新考察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拒斥和克服。它指出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批判聚焦在对超自然事件的批判,是对反唯物论者的保守基督教的批判。这并不妨碍宗教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相互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生态价值观。在关注的对象上,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一样有着“自下而上”的关怀视角。在价值旨趣上,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精神都带有“自由、平等、博爱、正义”的价值意蕴。在基督教的先知传统中,对上帝的信仰引导着人们平等地对待弱者和强者、穷人和富人。这些价值理念与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的“共同的福祉”,“社会的整体福利”,公平分配资源等价值立场深度契合。在这个意义上,有机马克思主义主张引入宗教价值观形成基于世界共同体利益的生态价值观。“我们没有尝试证明基督教信仰或者上帝存在的真实性,但是我们尝试表明,人们如何思考他们自己和自然世界,以及我们是否也思考了包括我们和赋予我们活力的整体,这确实有重要意义。”4他们提倡运用基督教的思维方式来理解经验并对人类的思想及行为提供有益的指导。“将信仰的力量导向对生命的肯定和对生命共同体的归属感,是我们毕生的一个目标。”5


  (二)开放性


  “根据现代主义的欧洲人的假设,只有那种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适用于任何时空的理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理论。”6事实上,以往包括生态社会主义在内的大部分理论都致力于为生态危机寻求一种通则性的解决方案。有机马克思主义反对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铁律准则。有机哲学推崇万物皆处于过程和变化之中:“过程是根本的。这并不是说万物皆处于过程之中,因为那可能还意味着,甚至事物处于过程之中这一事实也服从于变化。”7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要不断地更新和变化以适应不同的时空条件。“我们所要捍卫的是那种文化嵌入式的马克思主义:当它被运用于不同的政治与经济语境时,其核心理念会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8有机马克思主义注重地区文化特殊性对政策决定的影响,认为俄国的马克思主义没有建立在本国的文化和宗教模式基础之上,这是导致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发展失败的重要原因。故而,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正义理论十分强调理论的适应性,即适用不同的文化“生态系统”,这种“文化”包括价值观念、政治组织结构、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有机马克思主义是充满生机的开放性理论,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融合,强调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和矫正,同一种理论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应该呈现出不同的嵌入方式和表现形式,主张实践形式的自觉性和多样性。


  (三)整体关联性


  现代西方文化以“一种原子个人主义和孤立(isolation)的增长为特征”1倡导人的个体性,注重保护私人利益。而有机马克思主义则把相互依赖性“描述为一种本体论上给定的特质。”2将宇宙看作是有生命的整体,认为万事万物都处在流变的过程中,并且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有机马克思主义就是以对有机体、生态系统和地球的生物圈的这种新的整体性理解为基础的。”3首先,人不是孤立的个体。“人们是彼此内在关联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关系确定了他们作为人的身份),因此任何把人看做独立个体的观点都歪曲了现实。”4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强者与弱者、贫者与富者彼此相互影响,“一个生态的世界秩序,即一个万物相互联系的由共同体组成的共同体。在这样一个世界,当他或她向一个特定的家庭共同体负责时,每一个世界公民也都会对共同体的其他人负责。”5因此,“尊重他者,关心他人”是生态正义的重要目标。其次,共同体是共生共荣的。在自然惨遭破坏的客观事实面前,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探讨人与自然何者的利益更为优越已经无济于事,当务之急是应该唤醒人类生态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体”。在共同体中“社会关系是一种相互关系,其关系准则并非一人有所得时另一人就有所失;而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6。相较于牺牲一部分个体的利益去满足另一部分个体的利益,有机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是“通过提升个体自己的方式来同时提升共同体”7。


  理解世界的构成有两种思维模式,一种是机械模式,一种是有机模式。前者侧重因果力和决定论,后者强调整体性和关联性;前者把宇宙看成满足人类物质欲望的资源,后者把宇宙看成是人类及其他生物共同生活的家园。“有机马克思主义主张生态和谐优于机械控制,它反对现代主义统治和征服地球的探索。”8有机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观上超越机械论的范式,坚持有机论,追求的是自然、人类及其社会的和谐共处,注重三者之間的整体利益的实现。“把对人的福祉的特别关注与对生态的考虑融为一体。”9在它看来,自然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主体,必须阻止为获取短期利益而掠夺自然的行为,重新评估自然的价值和主体性。这种后现代的文明形式是以生态正义为目标的,“个人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行使权力;每一个人将尽其所能贡献他的才能,资源也将以最有利于共同福祉的方式在全社会分享。”1


  三、推进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实现的政策性导向


  除了对生态正义进行理论探讨外,有机马克思主义还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方式、生产方式和教育模式的批判,为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提出了政策性意见。


  (一)“共同体”的价值旨归:对资本主义经济方式的再思考


  共同体的价值所强调的是“共生共荣”。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患了“经济增长癖”,长期以GDP的增长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在这一指标中,自然资本的消耗和保护性支出都不在衡量范畴之内。这种指标带来了社会价值观的扭曲,自然的唯一价值就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其他生命形式都被当作人类实现自身利益的手段。“全球经济正逐渐将自然界的每一种东西变成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的私人商品,这包括水、森林、植物,甚至大气本身。”2这种经济增长以牺牲人类长远利益为代价,并不能代表人类生存状况的改善。因此,柯布强调:后现代拒斥基于经济主义的经济增长,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寻求经济增长,“而是要辨明,我们应该寻求那种大写的增长,即人民福利之实际的改善”3。


  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应该把“生物圈的福祉”纳入到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中。如果人们能意识到财富的增长不会必然带来幸福,那么将会增加全球实现生态正义的可能性。政府有责任建立更加长远的规划,制定节约和保护资源的政策。这种长远的规划需要一种整体性的思维。“任何一个地区的发展规划都应该考虑其发展对其他地区的影响。”4以环境破坏、穷人日益增多,忽视教育、文化和生活质量为代价的GDP的增长不能衡量经济的发展状况,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是要实现共同体的价值。共同体的基本特征是“允许所有公民参与、承担对所有人的责任,以及尊重他们个性的多样化”5。


  (二)区域性的“有机化”空间: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再思考


  有机马克思主义反对现代化的大型机械农业生产和全球化自由贸易,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并将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排除在价格之外,导致了对土地的不可持续利用。追求自由贸易导致了专门面向出口的生产,并导致农村人口无法养活自己,特别是在热带地区”1。为了推动共同体的繁荣,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式的乡村共同体和地方区域经济,否则将不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削弱共同体的生态正义决策。


  第一,发展有机农耕和家庭农场。现代文明在机械哲学的引导下以“发展”的名义造成了人与自然、城市与农村的对立,是一种无根的、不可持续的文明形式。“它通过现代农业或曰‘石化农业’以近乎败家的方式对土地进行疯狂的榨取,表现在技术上是大量施予化肥农药,设备上粗暴使用巨型农机,时间上野蛮采取连续耕作,空间上实施单一农作物的耕种。从而为生态危机铺平道路,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2作为一种后现代的农业主张,有机马克思主义继承了舒马赫“小的就是美的”的理念,主张“超越大农场”3,欣赏家庭农耕和小型农场的“社会和农业价值”4。这种农业价值观更加关注生态利益,“它追求土地的健康价值、人类与土地间融洽关系的价值、人类和非人类生命之间的公正价值、工作和关系中的意义价值”5。


  “人类历史上最有机的社会经济系统是小型农业社区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以家庭为中心的生产和地方市场高度地结合并相互协作,旨在实现整个共同体的利益。”6为了实现环境公平和生态正义,有机马克思主义鼓励实行家庭农场、有机农耕和粮食生产本地化。这样有利于缩短运输距离、实现绿色生产、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在采用现代科技的基础上吸收传统农业的智慧,推崇珍惜传统,敬爱自然、尊重农民、关注共同体繁荣、主张城市与农村共荣,工业与农业并茂的后现代可持续农业文明。倡导农人精耕细作的土地经营模式,主张用生物方法防治病虫等耕作方式,注重对土壤的保护和作物轮作,实现一种可持续的健康农业。强调在农业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性地发展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民尊重型、社区繁荣型、审美欣赏型的‘五型’后现代的新农村”7。认为采取人类历史上典型的传统农村经济形式和小城镇经济形式有利于提高当地的自力更生能力。


  第二,发展自给自足的地方经济。资本主义经济依赖于大市场形成规模经济来获取最大利润。有机马克思主义则认为“一个相对健康的共同体将是一个相对自给自足的共同体”8,发展地方经济最有利于维护生态正义。一方面,本土化的生产可以缩短货物供应链,帮助我们“摆脱对石油的依赖”1,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地方的政策决策权。因为共同体经济如果为了生存而依赖于外界人所指定的规则和条件,相当于让渡了自己的自治权力,“通常不能为了共同体自身成员的利益而制定其想要的政策”2。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跨国公司已经干扰了各国政府变革制度的决策,应该签订协议限制跨国公司的权力。


  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地方控制优于远程控制,因为它更能授权于人民。”3只有当一个地区能够自己自足地满足自身大部分需要的时候,才能够保证地方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地区进行贸易往来,确保该地方“继续成为一个可持续下去的共同体”4。“地方”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泛指任何有能力控制自己的经济目标的地区,小到家庭,大到城市、国家和地区。“很显然,不同水平上的共同体追求的自给自足程度是不同的。”5地方社群通过控制经济来决定自身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可以自主地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还可以通过税收支持地区内的公益事务。相比之下,如果每个地方社区都全球化,那么为了提高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就必须压缩成本,增加粗放增长和污染环境的可能,不利于实现地方的生态正义。


  (三)有机教育:对资本主义教育模式的再思考


  在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中,少部分人的幸福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幸福为前提的,这种社会中实际上只有少部分人全面发展,而大多数人只能片面发展,这种社会状态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有机马克思主义反对西方大学的“价值中立”教育,认为那样的教育为社会培养出了具有竞争的、民族主义和自由市场价值观念的公民,不利于实现社会共同的福祉。有机马克思主义要求以有机的思维看待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的,而不是彼此独立或对立的,这就需要培育公民有机整体的价值观。“只有教育才能如此完美地把私人和公共利益融合在一起。”6因此,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应该通过有机教育协调社会实践中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当人们从一言一行上真正把自己融入旨在追求共同福祉的共同体时,即当人们组成社会共同体,从内心信仰和实际行动上为共同福祉服务时,反而会获得更大的利益。”7有机马克思主义十分重视教育改革對生态价值观培养的作用,认为只有全球公民积极参与到共同体经济建设中,全球的生态正义才能实现。“有机马克思主义呼吁这样一种教育体系——包括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即教育的功能在于交给学生与所有生命共同体共生共荣及公正分配资源和机会的知识和价值观。”1只有在这种共同的公民价值观引导下,才能让生态文明理念在学生时代扎下根,为塑造未来全球公民的共同价值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与中国生态文明的理论对话


  中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造性实践。有机马克思主义十分关注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认为生态思维内含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中国是当今世界最有可能实现生态文明的地方”2,并可能引领世界走向生态文明时代。《有机马克思主义》一书甚至提出,“中国马克思主义正在演变为一种有机马克思主义”3,这一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正义理论确实在许多方面与中国生态文明理论相契合,但中国的生态文明有着独特的理论论域,其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在事实上对有机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了挑战,这些问题也构成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新的理论生长点,有待得到进一步回应和解答。


  概括而言,有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生态文明的理论契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都坚持有机的發展理念。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整体布局和统筹规划。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更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看作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相关的系统工程。其次,都关注社会共同的福祉。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共享发展理念一脉相承,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只有坚持绿色发展才能“避免生态灾难和代际不公”4,只有坚持共享发展才能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避免造成社会分裂和不公”5。最后,都反对“错置具体性谬误”,兼顾共性与个性、同一性与差异性。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渐进而行,主次分明,同时又注重因地制宜,鼓励不同城市和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保留文化基因和地方特色。


  有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建设性后现代的理论,以解构现代性为己任,但现代性却是所有发展中国家所缺乏的。因此,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实上也对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理论做出了现实回应,并向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以下课题。


  第一,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如何跨越经济发展阶段,实现农村共同体经济。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中国的生态文明必须建立在农业村庄的基础之上”1,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引领中国走向生态文明。认为“维持农村的庞大人口体系”2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根基所在。而现实是,近十年来,中国的城镇化率以年均1%以上的速度增加,每年新增城市人口超过1000万,截至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6.1%。在如此方兴未艾的城镇化浪潮中,让中国纯粹在绝对庞大的农业生产模式的基础上实现生态文明无异于天方夜谭。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现代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在发展程度上已经步入了后现代的发展阶段。而中国还正处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必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趋势不可逆转。


  第二,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如何摆脱世界市场,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有机马克思主义倡导发展自给自足的地方经济,认为“相对自给自足的地区能够发现更加地方性的社区,分享价值,确保社会所有成员的基本需要能够得到满足。它们甚至还有更大的机会来减少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3。这种脱离世界市场的本土经济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时代显示出浪漫主义的色彩。我国现在是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贸易出口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不难预见的是,未来中国经济还将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加快融入全球化的经济浪潮。


  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建议是中肯的,但如果只是一味追随其理论,结果势必是毁灭性的。因此,我们对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预期还是应当持谨慎态度。在吸纳有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时多一点审视,在揭示其理论生长点的同时多一点理论建构,促进生成中国生态文明与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的理论对话,不能妄断“中国马克思主义正在演变为一种有机马克思主义”4。


  [作者简介:郑丽莹,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陈云,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博士,博士后。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很牛学术网 联系我们 文献下载器
返回顶部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