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弊端简析
发布时间:2024-02-22 20:55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作为新的产业革命的主导力量,已经融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产品流通方面也不例外,电子商务成为当今经济领域中最为活跃的概念之一,而电子商务模式也将逐渐取代传统商务活动模式而成为二十一世纪经济活动的核心。其实电子商务真正的能力并不是它使得传统的经营方法更具有效率,而是它使商务运作打破了传统的旧式工作规则,从而创造出的新的经营方式。但是,新生事物必然有它自身的缺陷,电子商务也不能例外,本文就电子商务的近年来涌现出的缺陷弊端进行简要剖析。

  关键词 电子商务;弊端;分析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壮大, 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化也成为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自然而然的为商务领域创造了更大、更直接的利润空间,网络的普及速度之快也使得那些具有远见的商家找到了赚钱的又一突破口。那么究竟何为电子商务呢?简单来说,电子商务就是利用现在先进的网络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的一种方式。但是标准确切的定义,业界至今似乎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无论是cb国际商会,还是ibm的e-business、hp、e-world等都认同的是电子商务就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电子网络环境进行各种各样商务活动的一种方式。而电子商务系统是指商务活动的各方,包括商店、消费者、银行或金融机构、信息公司和政府部门等,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实现在线交易电子化的过程。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电子商务市场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市场,具有诱人的发展前景。据调查研究发现,截至2006年6月底,我国互联网用户数已达1.23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4%,是1997年底全国上网人数的198.4倍,其中宽带上网用户达到7700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5.3%,增势强劲。联网计算机达到5450万台,中文网站的数量达到78.8万个,ipv4地址总数达到8478万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9.5%、16.4%和24.1%。重重数据都表明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网上交易的数额也同样成几何数字在迅猛增长。
  
  三、电子商务的弊端
  
  1.网络的局限性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网络是个好东西吗?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不好”正是由于网络自身的局限性造成的,网上交易仅仅靠的是图片,但是图片有的时候会骗人,一个货物究竟好坏与否并不是靠几张图片几句承诺就能判定的,所以,买家对于一些自己不能亲自接触到的东西常常产生一种误解,其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常常容易被自己眼前的假象所迷惑,有些人热衷于网购,在他们的第一印象里面,图片好看,做工精致,价格又实惠,不由得就在脑海中刻下了一种这件商品不错的印记,产生了强烈的购买欲望。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发生纠纷是卖家总是占据上风,因为他们手里的证据是买家自愿购买,你购买了是你情愿,我没有逼迫你,而且图片材质质地等等信息我也完整提供,买家收货不付款是买家的责任。所以,对于消费者而言,网上交易的第一弊端其实归咎起来就是:由于网络的局限性,消费者仅仅享有有限的知情权。《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但是网购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也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一道鸿沟,而其源头就是网络并不比现实,你摸得到,闻得到,完整的看得到,网络给你的只是一小部分的信息,网络自身的局限性也就显而易见了。

  2.网购的安全性不能令人完全的放心
  购物安全对于一个购物者而言是他们最最关心也是最最在意的东西,这也是制约着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首先是隐私权,在交易中由于要用到网络支付的方式,必须要开通网上银行,而密码以及个人信息的输入也是在网络上面进行,网络的迅猛发展致使现在黑客横行,而且手段的高超程度也常常超乎人的想象,致使一切网络上面的操作都让人显得很不放心,担心有一天密码被盗,千“金”散尽;其次是交易的安全,对于电子商务而言,交易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以淘宝网为例子,发生经济关系的三方是消费者﹑淘宝网﹑销售者,先是消费者依据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信息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然后将钱支付给中介淘宝网,销售者发货,消费者收货满意确认后淘宝网把钱打到销售者的账户上,这种交易方式看起来安全无比,但是其实它存在很大的弊病,现在我提出一个假设,假如,一个卖家将一部手机销售给一个买家,买家收获后不满意,要退货,现在相对于卖家而言存在很多问题,譬如我的手机已经经过买家的手了,我的手机内部的配件是不是已经被更换了?而假如这时候,买家口上说退货,但是担心一旦自己将手机寄回给卖家,自己手上空空如也,也就失去了和卖家叫板的“实力”,那么也许买家会选择不寄回手机,但是在淘宝方面却显示出了退货请求,这样的情况相对于卖家而言就吃了大亏,现在自己手上什么没有,交易的钱款在淘宝,手机在买方,自己手上则没有任何所谓的“筹码”,那么交易纠纷就此拉开了序幕……这个例子只是交易弊端的一小方面而已,也就是说还有很多你想不到的交易纠纷在一天天的产生,如此不安全的交易当然让人心惊胆战。
  3.虚假商品日益泛滥
  打假的口号自出现已来就迅速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商标法》及《刑法》(1997)等六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都对制假造假的惩处措施有相关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惩罚力度可算是不轻。但是,就网络而言,打假却是难度很大的一件事,交易的双方仅仅是提供一些图片信息,真假实在难以辨别,这就给一些黑心的商家以机会,打着正品的旗号大肆贩卖假冒伪劣商品,以“高超”的技艺欺瞒消费者,更有甚者,直接以低价销售假冒仿冒商品,但也自我感觉讨了个心安理得,卖假售假买假成风,倘若不加以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
  4.网络交易的税务问题日益严峻
  税务(包括关税和税收)是国家的一个重要财政来源。但就在电子商务这个日益壮大的平台中却没有出现税务这两个字,对消费者而言这也许是个很好的消息,因为他们可以因此以一个很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喜欢的商品,但对于国家而言,这每天好几十亿的交易额却全部逃过了税收的环节,这对国家的税收体系改革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那么,究其根源而言,为什么电子商务的税务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呢?他的难操作性又是什么呢?其实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子商务的税金,简而言之,也就是网络的存在使得税务的难度增大。因此,国家方面,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也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四、结束语
  
  当然,电子商务的弊端不仅仅只是上述的四点,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不断就是因为电子商务的整个体制并不健全的最好体现。假如说从无到有只是一个弯角的话,那么从有到全这是一条漫长的路。电子商务的未来也许是光明的,但是,如何冲破黑暗则是现今我们必须着手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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