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论文相关文献
发布时间:2024-02-26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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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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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新生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

  大一学期开设思修课程,是对大学生加强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 教育 的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 范文 ,希望大家喜欢!

  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篇一:《新形势下大学生诚信道德问题及教育对策》
  摘 要:诚信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是中华民族最崇尚的品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 文化 精华,诚信问题一直以来都被整个社会和民族重视。在当今高校如何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道德观念,并找到相应的教育对策,这已经是高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也是当今社会都必须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诚信道德 素质教育 教育对策

  0 引言

  在道德范围内,诚信是人类最起码的要求,是人类社会共有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否有诚信,是否有道德,任是当今社会评价的一条重要准则。2000多年前孔子就说过:“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从那时起,诚信问题一直沿袭至今。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道德”(“四有”之一)到江泽民同志的“以德治国”,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领》中的“明礼诚信”到朱镕基同志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 工作 报告 中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无不充分说明,社会各个层面都在努力倡导和培植诚信道德。那么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诚信,则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就失去了根本,作为即将担负起建设祖国重任的当代大学生们,如何正确认识诚信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必须”。

  1 大学诚信道德问题现状及原因分析

  在当今社会的大潮流中,由于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网络虚拟世界的渗透,高校扩招带来学生整体素质的下降等等因素,造成大学生在诚信道德问题上同样出现问题;有向银行贷款不还,有盗窃他人财物,也有参与“三害”(黄、赌、毒)的,还有学风缺乏诚信,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求职材料造假等诚信缺失的现象。

  1.1 助学贷款遇到的新问题

  在助学贷款中,大学生能否信守贷款承诺以及成为发放贷款的最大顾虑。根据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山支行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南大学2001届 毕业 生中,有173人应还贷款,但截止到2002年1月1日,第一期贷款的还贷率仅为26%,经银行和学校3个月的共同催收,仍有61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为64.7%。第二期贷款截止到3月20日,有129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仅为25.4%。而湖南大学2001届毕业生中有136人应还贷款,截止到2002年1月初,第一期贷款的还贷率仅为42%,经3个月的催收,仍有1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为86%。第二期贷款截止到3月20日,有98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仅为31%,据调查了解到,贷款学生中没有按期还贷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还款意识不强,有的拖着故意不还,有的谎称忘记了;二是获得贷款的学生中,个别人因某些原因中途退学而放弃还款;三是个人无能力还贷,不是单位效益不好,就是还没有就业;四是有些学生想还款,但又不知道还款方式;五是有的贷款学生将助学贷款当成是国家无偿资助,以致贷款得到后就根本没有偿还的打算等等。总的来说,偿还贷款的情况与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就业情况以及个人品行等因素有关。

  1.2 当前人们的信用观念和大学生的信用状况问题

  在我国,人们对于“信用”这个概念的理解是随着信用贷款、信用消费等金融业务的开展而渐渐深入的,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人们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还不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水平。没有信用的人在一些信用制度发达的国家是寸步难行的,在那里,人们可以没有钱,但是绝不能没有信用。在现代社工会中,信用意识和观念的缺乏已然是目前银行执行国家助学贷款的一大风险,所以,具备良好的信用意识确实是信用贷款赖以生存的土壤。

  针对目前高校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从中可以发现大学生的信用现状:主观方面,就目前我国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来看,其生命力很大程度上是需要依赖大学生的诚信度,也就是其自觉性。大学生作为高校助学贷款的主体对象,一般都具有较高素质,这一群体的道德水准及信用意识和观念也应与其受教育的程度成正比,具有一定高度的。但也不能排除某些个体利用其聪明才智钻法律和制度的空隙,故意拖欠还款的可能性。而客观方面,银行及相关部门也必须考虑大学生,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的实际还款能力,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校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是大学毕业生四年内就必须还清利息(除政府贴息部分外),但是恰恰学生毕业工作的前几年正是他们个人打拼期,其经济实力处于最薄弱期,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已经是不得不受到重视的客观现实问题。

  1.3 社会矛盾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影响

  之所以在部分大学生身上出现这些与大学教育不和谐的现状和事实,就其大学教育本身而言,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综观国际国内,努力发展本国经济,丰富钱袋子,早已成了这个商业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在手段、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出现破坏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商业文化发展的结果,尤其在商业文化相对活跃和发达的地区,这种现象更容易出现。在这场商业文化与 传统文化 的教育和对抗中,一方面要使人们合法地发展经济,获取最大的物质利益,另一方面又要让给人们自觉地维护和坚守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必然会出现不和谐甚至是矛盾。而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种不和谐和矛盾从发现到蔓延,对大学校园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从最初的勤工俭学(实际上就是以挣钱为目的的维持自己的学习生活费用)到允许并开始鼓励在校大学生待学创办公司,这股风越吹越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让学生过早地融入复杂的商业领域并要亲身去面对和体验商业领域里的各种险象。毫无疑问,这也是导致大学生诚信和道德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1.4 西方文化对价值观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整个社会除了在经济方面受益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之外,我们在自身的价值领域,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也同样受到了西方自由思想、享受主义的侵蚀。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西方文化也同时涌入,当代大学生不得不在传统的诚信道德与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和行为的斗争与碰撞的夹缝中寻找合适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如果没有较强的个人道德底线来做选择的话,是具有一定难度的,以致某些学生在选择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偏差,造成错误价值观的形成。

  1.5 社会和学校的责任

  对于当今部分学生缺乏诚信道德的原因,也有很多研究,分析不难得出,大学生缺乏诚信道德不仅有其自身的因素,社会和学校也存在相应责任,不仅有我国传统体制的原因,也有现实的意识观念的原因,这是一个长期存在也是亟需解决的系统化的社会问题,这不仅仅是学校和学生的事情,而是社会甚至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2 提高大学生诚信道德素质的教育对策

  2.1 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力度

  诚实守信是我国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作为未来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其整体素质都是比较高,所以大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高校及银行一般都是采取无需经济担保的形式来办理相关手续的。高校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有义务加大对大学生的信用观念教育和信用意识的培养。中共中央于2001年9月20日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所以高校要切实依据《纲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具体 措施 ,并认真组织实施。以“明礼诚信”的基本道德规范为教育核心,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同时在现实生活中,进一步使学生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和观念,培养并珍惜个人的经济信誉,自觉形成高度信用责任感,成为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的公民。

  2.2 诚信教育应注意从基础教育抓起

  在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培养学生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考上大学就好,忽视了对学生做人的关注与教育。“为人”教育应该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部分,并放在首位,进一步帮助学生学习如何做人,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工作、学生生活等方面,从小抓起,从幼儿园到中学到大学,点点滴滴严格要求学生,从喊 口号 到实践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起做人要诚实,讲信用的观念,教育学生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3 充分挖掘和发挥学校道德教育资源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有利于诚信道德建设的校园气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内的一切思想文化阵地都要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要大力宣传和体现时代精神的诚信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大学生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2.4 提高道德教育工作的时代性和时效性

  广大教育者和学生管理干部应认清工作目前思想道德教育所面临的挑战,研究新情况,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具有时代性和开放性的良好行为习惯。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促进学生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的道德良心,转换为自身的行为习惯,转换为自身的道德需求,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动人,增强学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能力。众所周知,一个人的行为习惯是培养出来的,那么、诚信道德信念也可以作为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加以培养。另外,教师可以通过研讨、座谈、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等活动,积极研究新时代大学生道德建设的规律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校道德教育的优势,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使广大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起到带头的作用。

  2.5 法制的完善

  只有将信用建立在法律制度上,才能提高学生信守合同的自觉性。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 经验 ,尽快建立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加大学生“失信”成本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

  3 结束语

  诚信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的重视,需要高校的重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下,学生管理干部以德管人,爱岗教业,为人师表,教育育人,以自己的道德追求,道德情感,道德形象去引导教育学生,学生以德修身,通过接受教育和自身体验、实践,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文化基本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这样培养出讲诚信,负责任的大学生,才能够迎接新时代的挑战。
  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篇二:《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
  【摘 要】树立崇高理想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就事业,开创未来的精神支柱和前进动力。面对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缺失,以及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本文强调了加强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倡导高校更加重视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关键词】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意义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理想信念,是一个人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是一个国家永葆生机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动力。然而当代的青年大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成为了理想信念缺失的一代,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南方网讯的记者在一些大学毕业生的 毕业留言 册上,十分震惊地看到了这样的 句子 :最大的理想:“挣大钱,娶美女!”最喜欢的职业:“能挣到钱的一切职业!”更有甚者,在“最大理想”中赫然写着:“有财富,包小蜜!” 面对当代青少年理想的失落,以及对理想的淡漠态度,我们怎能置之不理?温家宝在同济大学的演讲中提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邓小平1974 年3 月在谈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时指出:“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说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原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都必须坚持的社会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大学生受到了各种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一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也侵蚀着大学生的心灵。一些大学生出现了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对于大学生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更加不能回避,必须采取正确的措施加以修正,因为大学生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力军。

  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关键加强对大学生马克思理论知识的教育,使其树立马列主义的崇高理想。大学生出现理想信念模糊多数是由于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知识及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知识的理解。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知识应该成为大学生理论知识的基础,它将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思想和灵魂。高等学校培养的大学生,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需要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将为大学生指明政治方向,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 方法 论,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2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

  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想信念教育的成效将关系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败。

  一方面,理想信念教育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高校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是希望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形成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最终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目前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关键是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当代大学生,使其坚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信仰,树立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认同国家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使大学生把个人的理想同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把个人的需要同人民的需要联系起来;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和辩证的看待社会中发生的各种事情,并且可以使大学生正确面对人生中的挫折;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使大学生用良好的心态和科学的态度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国家之间的关系,同时增强抵御各种不良思想和文化的能力。

  另一方面,理想信念教育的成效是衡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重要因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对大学生的道德品质、思想意识、政治观念施加影响的教育活动。判断我国现阶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如何,关键是看青年大学生是否认同与支持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政治主张、政治信仰,是否将党和国家的理想信念作为大学生个人理想的自然选择。我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并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始终。邓小平同志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加强,而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核心来抓。他曾告诫全党同志:“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是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

  总之,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信任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的,将其摆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首位。

  3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必然要求

  当代大学生肩负着祖国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家庭和亲人的嘱托,满怀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同学们在大学期间,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 社会实践 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坚定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明确做人的根本,这样大学生才能健康成长和长才。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

  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做“四有”新人。人的理想信念,反映的是人对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期望。因此,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意味着有什么样的期望和方式去改造自然和社会、塑造和成就自身。在“四有”新人的目标中,“有理想”是处于首位的,说明理想信念教育与做人有重要的关系。只有首先具备了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走正确的道路。在大学学习期间,大学生总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如人生目标的确立、生活态度的形成、发展方向的设定、工作的选择、以及择友问题、恋爱问题、面对挫折问题等等。面对种种问题,大学生很容易出现烦恼和压力,甚至产生理想信念的困惑与不解,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一个总的原则和目标,那就是开展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学时期确立了理想信念,将对大学生产生强大的精神动力,克服各种不良影响,为大学生走上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指明方向。

  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勤奋学习。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学习、做人、和走社会主义道路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需要大学生勤奋学习,将个人的成长成才同国家的民运联系在一起。大学生只有树立了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明确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学习的动力,同时激发同学们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自身成才而发愤学习的强烈责任感和是敏感,努力掌握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本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和知识对国家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也是未来知识和科技创新的主体,这就更加凸显出加强对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对大学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其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理想、增强抵御各种不良思潮和价值观的侵蚀能力,才能在知识经济时代,抵制各种诱惑,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4-165.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0.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10.
  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篇三:《浅谈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当前,国内外各种思潮风云激荡,意识形态的博弈波云诡谲。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乃至高等教育领域都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而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立足于文化软实力,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阵线。破解大学生群体意识堕落乃至高等教育发展瓶颈难题,不得不坚持以人为本,着手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一、养德——扬弃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

  文以载道,文化的功能承载着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以及为人处世能力的养成。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当代青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经受一系列考验,应对成长成人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包括中华传统文化在内的精神文明体系,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大多数青年学生,在日常行为规范、学习科研生活上缺乏一股韧劲和向上的精神。伴随着就业矛盾和社会压力,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渐凸显,心理问题归根究底是理想信念问题,学生保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和信念,往往就会产生与此相关的行为。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孝道、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都在指导着后代子孙怎么做人,怎么成人。儒家思想蕴含的精华智慧提倡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等,被称为中国古代文化奇书的《菜根谭》就是一整部儒家修身学说的缩影,把修身问题追溯到心性层面上,有效彰显了思想觉悟提高的作用力。在校园里迷茫的大学生可以采用扬弃态度,从浩瀚的传统文化巨典中汲取营养,学会做人和求学问。

  二、修德——学生党建与团学工作突出新亮点

  学生党建工作是加强学生理性信念和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大学生党的建设需要一些成绩突出业绩优秀的骨干青年;另一方面,党组织在吸收新鲜血液的同时注重考察拟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理想信念认识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平时学习工作中辛勤付出的同学,组织上可以多给与褒奖,而对于平时表现不积极,发展党员时行动积极的要分别对待。党组织上分配任务,本身是对大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和考验。基层共青团、学生会和社团组织同样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扮演着不可估量的角色,因为在学生社团中不缺乏踊跃分子,他们的工作能力得到训练,具备了初步的自我成长与社会认知。团学工作的历练使他们在思想认识上先人一步,服务与奉献精神上充足有余,在价值观念上也会发生微妙的转变。在基层共青团或学生会、社团组织表现优异的同学还可以被提拔成干部或推荐为党员。这层机制能够有效代表组织上对于追求积极上进的同学的认可和鼓励。学校里的团学组织由此可以成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辅助 渠道 ,作为鼓励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第二课堂,其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提供了大学生历事练心的平台,这对于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乃至为人处世能力的提高带来极大益处。

  三、护德——新媒体传播担当重要角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这一构想是我国在信息时代条件下建设创新型大学、探索高等教育改革的新思路。当前,互联网发展高度发达,媒体行业信息弥漫,我国的大学生群体如何突出重围,选择有价值的信息,整合资源并为我所用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手机、电脑终端的普及使用已经打乱了部分学生的生活作息习惯以及正常的阅读学习习惯,值得深刻思索。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事件通过网络新媒体传播,可以瞬间到达每一部电子终端上。从中,大学生难免面临一系列诱惑,包括财富、美色、名誉的干扰,以及慵懒、嗜睡、贪吃的熏陶。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大大染缸,那么互联网就好比染缸里的水,网络的正能量作用难以施展,这个校园里的青年带来不小的挑战。大学生跳楼事件、自杀事件以及诈骗事件等负面报道层不穷,来自大学校园里的正向宣传少之又少。青年群体获取信息的渠道极其便利,而课堂教学未能就社会 热点 问题展开深入剖析,致使自省自律意识淡薄的学生无法驾驭欲望诱惑,走向痛苦的深渊。新媒体担负的重要角色,可从微信、QQ、MSN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上传播窥见一斑,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官方的发声渠道,发挥了弘扬正能量,鼓励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形成的重要作用。

  四、守德——大学生社会实践带来新契机

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大一思修论文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谈人生观价值观的大一思修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生观价值观的大一思修论文篇一:《论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构建问题》
  摘 要:随着新媒体的普及、 教育 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发展,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如何构建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问题。本文深入探索大学生核心价值观问题,发掘其背后潜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构建目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构建;原因; 措施

  从大学生激进反钓鱼岛事件到热议复旦大学投毒案,从扶不扶老奶奶到“东莞挺住”,高校大学生正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现象,正通过网络媒体制造属于当代人的风云变幻。但是,在这自由的针砭时弊中,在这张扬的愤世嫉俗中,我们却发现大学生“跟风倒”、功利化、信仰缺失等问题也在逐渐凸显。如何构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成为当前高校教育的重要问题。

  一、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现况

  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是指大学生群体在长期的价值生活实践中积淀和形成的有关客体对主体效应的根本看法,是大学生群体在处理各种价值问题时所持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态度,它在整个大学生价值观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代表着大学生价值观的根本特征,体现着大学生价值观的根本倾向,统率并约束其他处于非核心地位的价值观。具体地来说,就是大学生群体关于好坏、得失、善恶、美丑等价值的根本立场、根本看法和根本态度。

  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每个时代的大学生都有属于自己时代的独特的价值认同观。到目前,随着新媒体的普及、社会的公开透明化及社会舆论的自由化,高校大学生愈发重视社会现象,关注社会问题,热衷表达社会观点。但是,在对社会现象的观点表达中,部分大学生是不以事实为基础、证据为基准的实事求是性评价,而是以自我为基础、利益为基准的自我维护性评价。对某一社会现象的评价中,某些大学生思考问题的导向是这个现象与我自身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则淡然处之,跟风亦然。如若有关,则判断现象关乎自我利益的利弊何方。最终,常出现仅从自我利益的角度出发,大放言辞,在根本上扭曲真实评价的现象。而这正是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缺乏正确、全面、独立、体系化的价值观,部分问题上存在着唯利是图、人云亦云的错误价值导向。

  二、大学生核心价值观问题存在的原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部分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化固然有其自身认识上的偏差,但也不可否认市场经济、社会伦理道德、家庭与高校教育、自我认知偏差、网络新媒体等多重影响因素。

  1.市场经济功利化的社会影响。市场经济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机制也对大学生带来了双重影响。一方面,加强了大学生的竞争意识,促进了大学生公平进取,营造了比较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在社会舆论导向上强调个体利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大学生形成个体本位观念和利己观念,对世界和自我产生错误认知。这些让大学生在进行某项行为时,总是最先考量自我利益,如高校大学生热衷研究各项考核评定 方法 ,有目的地进行实践活动,学生组织内部成员习惯性以“学生官”自诩。这一切正如毒瘤般在高校中恶性生长、快速繁殖,影响到高校 文化 环境的营造,制约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2.温室 家庭教育 与高度自主的高校教育落差。自21世纪起,高校在校大学生独生子女所占比例日趋增长。这些大学生多生长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温室花园”中。其所生活的环境,父母、祖父母、外公外婆等长辈围着一个孩子转悠,一切以孩子为中心,“一切为了孩子”的 口号 也应运而生。一方面他们无忧无虑地成长;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生活逐渐社会化,环境逐渐公开化,环境适应能力、自主判断能力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当面对现今高度强调自主性,鼓励学生自我学习与成长的高校环境时,两相对比,落差极大,大学生极易失去心态平衡,感觉到失去了家庭的呵护,失去了自我中心地位,出现对高校教育环境迷茫无措时一无所靠的困顿感,因而他们中的少数人会选择性地自我封闭。在与他人相处中,以自我为中心,常引发矛盾、冲突;对待他人的批评,好采取逃避或者过激的行为。这些都影响着大学生独立自主核心价值观的形成,约束其形成体系化的核心价值观。

  3.大学生自我认知偏差的影响。艾利斯的ABC理论最早提出了主体自我认知,该理论说明:当人们遭遇事件A(activating events)而造成不安的结果C(consequence)如焦虑及抑郁时,大部分是由他们的信念系统B(belief systems)与事件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把大学生自我认知定义为:当大学生面对诱发事件时,大学生的自我认知会对自身状态和周围人群以及自己所处的客观环境进行判断和评价,从而对与周围环境相处的融洽程度得出自己惯性的结论,这个结论会导致自身的情绪反应,进而强化已有的判断和评价。在现今的高校中,我们发现很多大学生不能正确对待自我所面对的困惑或问题,经常会出现各种不合理的认知,主要表现在对于自己、他人、周围环境及事物的“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化”和“糟糕至极”等认知偏差。如遇到分歧问题时,他们总认为“自己的就是绝对正确的,别人都应该认同”;看到社会黑暗,便一贯哀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健康向上的价值观的构建,更制约着高校大学生青春梦想的实现。

  4.公开化网络新媒体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国民视野更加开阔,生活更加精彩。与此同时,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网络一方面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自由化、公开化的特征,大学生易受到不良事件、环境的影响。如继马加爵案件在网络曝光之后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全国东莞扫黄案件的网络实时跟踪之后的“东莞挺住”跟帖,这一切表明大学生正通过网络新媒体关注社会时事,表达自我观点。但是由于他们缺乏独立、系统、健康的核心价值观,总是会出现错误的、极端的认知。因此,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与完善中,我们需要积极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力量,灵活运用媒体宣传。

  三、构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措施

  目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构建问题是一个关乎社会文化环境构建、信息 渠道 传播及大学生自身成长的多重交叉问题。我们需要大学生自身不断完善其核心价值观,更要不遗余力为大学生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推动其成长成才。

  1.“青春梦,中国梦”为理念的高校文化环境建设。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这样的阶段需要正确的思想理念引领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是党的先进思想结晶,在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道路上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高校文化环境建设中,我们可以通过学生活动、社团建设、素质讲座等途径鼓励大学生畅想青春志,共筑中国梦;通过 社会实践 、基地见习、课堂讲授等途径倡导大学生凝心聚力,毅行青春,激发其不断挑战自我、发掘潜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养,更能为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构建、汇聚正能量。

  2.“体系化和定制化”有机结合的高校教育指导体系建设。虽然高校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存在问题,但追本溯源,我们可以发现其产生的原因各异。因此在现今阶段,对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指导要追求“体系化和定制化”的有机结合,即在教育指导体系建设中,要以“多力量、细步骤、深发掘”为理念,不断完善工作。首先,要充分调动高校行政工作人员、课堂教师、心理咨询师、家长、同学等多方力量,建立高效畅通的横向沟通渠道,确保大学生信息传达。其次,明细大学生心理指导教育流程,公开透明化咨询业务,做到大学生“有处可求,有求必应”。最后,针对性地解决大学生的问题,对不同学生的问题在进行深入了解、细致发掘之后,再进行系统疏导教育。总之,在高校教育指导中,要追求“点面结合”,鼓励高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共同指导。

  3.巧妙运用新媒体,创造活力E文化。网络新媒体、移动SNS平台,这些是当代大学生了解周边环境的主阵地,更是其表达自我的主舞台。因此,在推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中,我们要以“创造文化,宣传思想”为理念,在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宣传的同时,鼓励大学生创造活力E文化。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大学生自主进行网络环境管理和社交互动。同时,更倡导大学生依托网络新媒体,自主开展创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让大学生能够积极负责地承担社会责任,创造人生价值。

  4.“常省己身,三思后行”的自我体验式成长。由于缺乏独立思考,大学生习惯性照搬他人观点,易出现“跟风倒”“绝对化”等错误认知,影响其对周边事物的正确评判。因此,在完善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构建中,更需要大学生本身的自我反省与提高。如面对自由公开化的网络新媒体,要确立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标准。对待外界的不同声音,要三思后行,忌轻信权威、大众等。只有“常省己身,三思后行”,才能不断成长,思想方能愈发成熟。

  参考文献:

  [1]杨业华,湛利华.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及研究意义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3(4).

  [2]岳宝华.大学生自我认知发展和完善的途径探析[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5).

  [3]郭韶敏.大学生自我认知偏差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2010(12).

  [4]张艳鄂婷.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模式与途径分析[J].中国校外教育,2012(6).

  [5]焦翠丽.构建高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J].世界教育信息,2008(10).

  [6]董冰,唐秀明.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J].中国电力教育,2008(9).

  [7]黄国成.浅议大学生自我认知障碍及对策研究[J].学理论,2011(7).
  人生观价值观的大一思修论文篇二:《浅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意义》
  【摘 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每个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一个人的人生旅途才有远处的灯塔,手中的指明灯和脚下延伸的路以及披荆斩棘的勇气,才有可能成为一个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人。

  【关键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人生就是一次旅行。在这次旅行中,有些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要走向哪里,所以在确定目标后,他可以披荆斩棘一路向前,最终到达他所预期的人生目的;而有些人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走向哪里,所以在没有目标的情况下,他盲目向前,一路走,一路蹉跎,甚至撞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而结果却是碌碌无为,虚度一生。为什么会有这样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呢?我觉得这和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

  所谓人生观,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的人生目标是什么。具体来说就是指一个人对人生的根本态度和看法,这其中包括对人生价值、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基本看法和态度。一个人的人生观基本包括幸福观、苦乐观、荣辱观、生死观、道德观、审美观、公私观恋爱观等等。一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以及个人的生活经历、文化素质、道德修养等一系列内外因的共同作用形成了这个人的人生观,也就决定了他是一个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还是卑鄙、狭隘、自私的人。

  所谓价值观,就是每个人做任何事都有一个基本准则,这个基本准则决定你做还是不做,而这个做还是不做的界定线就是这个人的价值观。说白了,价值观就是一个人关于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的一种取向和选择。价值观是一个人世界观的核心内容,是促使人们做事的内部动力,它决定一个人在做一件事上所花费的精力的多少。如果一个人认为权力高于一切,那么追逐权力就是这个人做事的核心动力;如果一个人认为金钱高于一切,那么一切向钱看就是这个人做事的标准;如果一个人认为快乐高于一切,那么是否有能够获得愉悦感就是这个人的行为准则。这个行为准则决定了一个人做不做这件事,和这个人在这件事上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价值观是后天形成的,是在社会化的生活中逐渐培养、发展形成的。一个人所处的的社会环境,包括家庭、学校等对其价值观的形成都具有重要作用,它是一个人在知识不断积累和经历不断丰富的情况下逐渐形成确立的,一个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就具有了相对的稳定性,所形成的这种价值取向和行为定势,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但是就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人类的繁衍生息,社会生活中的人的价值观也会不断的变化着。但总的趋势是新的价值观挑战传统价值观,而在各种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新的价值观战胜传统价值观,价值观的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所谓世界观,就是一个人对世界的总体的、根本的看法。世界观的基本问题就是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据对这两者关系的不同回答,我们把世界观划分为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世界观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任何新世界观的形成和确立都是建立在旧的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是对旧的世界观的继承和发展。一个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持有的态度和采用的方式是由这个人的世界观决定的。正确、科学合理的世界观可以为这个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正确的方法,而错误的世界观则会把这个人的实践活动带上歧途。

  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三者是辩证统一的,它们三者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高度、宽度和深度,一个人有怎样的世界观就有这样的人生观,有怎样的人生观就有怎样的价值观。人生观决定你想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世界观决定了你对世界的认识,从而促进你对人生的认识与理解,与此同时它决定了你对人和社会的认识,也就确定了你的价值观,而价值观则直接影响到你做每件事,这种行为准则决定了你做还是不做一件事,以及你在这件事上所付出的努力。所以说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三观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人生观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追求,世界观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高度,价值观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我们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在面对现在这个充满了各种诱惑的世界时,更应该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的基本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具体分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解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其次,要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和成功的权利,但无论你的人生目标是什么,首先是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做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作为一名教师教书育人;作为一名军人保家卫国等等只要自己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自己的责任,然后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取得自己预期的社会地位,这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再者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常说死有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之分,其实生也有终于泰山和轻于鸿毛之分,有些人活着只把利益放在首位,他做所有事情的评判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对自己是否有利,只要有利他就不择手段,甚至不惜损害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这样的人即使最后取得成功,他的生也是轻于鸿毛,也是被世人所唾弃和不齿的;而有的人即使即使在平凡的岗位,也在默默无闻的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散发着人生的正能量,这样的人即使他平凡无奇,他的生也是重于泰山,也是值得被世人所尊重和敬仰的。

  所以说一个人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他的人生旅途才有远处的灯塔,手中的指明灯和脚下延伸的路以及披荆斩棘的勇气,才有可能成为一个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人。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9年修订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刘同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人生观价值观的大一思修论文篇三:《中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摘要】中学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成型的重要价段,社会和家庭学校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会在学生的心灵产生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及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关键词】人生观; 价值观; 学生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宁愿走路回家,而不愿坐爸爸的自行车回家?宁愿花一个小时弄一个所谓的发型,而不愿花一点时间到学习上?动不动就是骂人的话,和他们聊天听到的大部分都是谁家有钱,过生日买高档礼品,双休日或假期往休闲娱乐场所跑――他们注意的就是谁家有钱,谁穿得时尚,有钱就是最好,没钱就什么都不是,喜欢攀比。现实让人可怕,我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在他们心里有一个怎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什么本该纯净的心灵有了这么多世俗的东西?

  原因是社会上一些人当中,出现了盲目追求物质享受的“世俗化”的倾向。他们把高消费的物质享受看作最大的幸福与乐趣。这种人生价值上的“世俗化”,对年纪尚小,社会 经验 不足的中学生来说会产生不良影响。除此,社会上流行的“做人要活络”,“要讲实惠”,“老实人吃亏”等小市民处世哲学的影响,使有些青少年都变得不那么纯真了。

  中学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成型的重要价段,这一时期的学生有两个明显特点,一个是排斥心理较强,对正统的思想教育有逆反心态;另一个是主体意识较强,以我为中心。易产生自满情绪,社会和家庭学校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会在他们的心灵产生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我们教育工作者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及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1 加强理论指导,向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发挥政治课在人生价值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政治课教师要有效地联系学生实际,进行人生观基本理论教育。使学生明白人生观是关于人生目的、态度、价值和理想的根本观点。它主要回答什么是人生、人生的意义、怎样实现人生的价值等问题。其具体表现为苦乐观、荣辱观、生死观等。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它支配和调节一切社会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既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学学生虽然在心理上开始具有独立意识,但缺少分辨是非的能力,行为上开始模仿成人。另一方面,大部分中学生是独生子女,他们生活条件优越,自我约束力较差,这不仅仅表现在学习上,而且在生活、纪律上尤为突出。不少学生还表现出道德观念淡薄,不知互相谦让、主动关心集体和别人。为此,我们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新变化,引导学生实事求是地划分一些是非界线,让学生明白、懂得、学会分辨是非,懂得礼让在先,明白主动关心集体和别人的重要性。既要大力提倡乐于奉献的价值观,又要尊重学生正当的个人追求。

  2 联系实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对中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能光讲大道理,空动的说教,必须坚持联系实际,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除了联系英雄模范人物的实际进行教育外,还要注意通过联系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疏通障碍学生形成正确人生观的关节。比如在改革的的大潮中,社会上难免会出现某些消极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中学生正确人生观的形成。一名学生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课下与这名学生在交流时,他还列举了一些腐败现象的实例,论证他的看法,还说跟他有一样看法的同学不在少数。针对这种状况,专门拿出一节课列出以下专题:[1]有钱就有一切吗?[2]不义之财要不得![3]从某些大款、富翁看拜金主义。[4]不要让他人贿赂你自己。让学生展开讨论,可以联系社会现实和自己的思想表现展开争论。我结合教材内容用正确理论对学生的争论进行综合评述和正面分析开导,从而澄清了学生的混乱思想,提高了学生对社会上某些人投机倒把、偷税漏税、缺斤少两、掺杂使假坑害消费者利益等不良现象的辨别能力,扭转了学生的错误认识。

  在此基础上,我们应重视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影响,通过家长会等多种渠道,与学生家长交流,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从而转变了某些家长“以钱奖学生”的认识和做法,进而在学生的思想中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由此可见,在加强对中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过程中,必须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引导学生全面、辩证地看待社会,看待人生,不能把个别的局部的问题看成是普遍的全局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克服片面性,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3 充分发挥父母的引导管理作用,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该让孩子学会正直、善良、真诚、勤奋。学会善待他人,其实就是善待自己。除了做好孩子的表帅之外,还应当告诉我们的孩子:老祖宗早就说过:“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与人玫瑰,手留余香。”一个成天想着算计别人的人,他必定成天想着如何防止他人算计,因此,他的人生之旅,一定是“苦海无边”,暗无天日。一个正直、善良、真诚的人,多数人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对待他。虽然不能保证他永远不会受伤,但在多数时候,他是幸福的、快乐的、无忧的。我们家长还应经常提醒孩子:要学会勤奋,一个人要想在这个世界立足,踏实和勤奋便是最起码的美德,学会勤奋,就是拒绝好逸恶劳,就是学会自食其力。要让孩子学会富有爱心和勇于承担责任。

  现在的家庭教育管理中,许多家长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了说教上,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孩子的逆反,使得我们的孩子越来越冷漠,越来越缺少爱心。所以,要建议我们的学生家长,学习一些现代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学会用现代的教育管理理念,去教育管理我们的孩子。使我们的教育管理,成为这样一个理想状态:不但要增长孩子的智慧,也要丰富孩子的感情;不但要培养孩子追求理想和自由的愿望,也要提升孩子承担责任的信心和勇气。要让孩子有远大的理想和崇高的精神追求。就得让孩子知道:一个没有远大理想和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会变得日益功利和短视,精神世界越来越荒芜。会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放松学习,甚至厌恶学习,或为了逃避学习,找种种借口为自己开脱。在学习生活中,也会被一时的成功冲昏头脑,沾沾自喜,造成学习退步。也会被青春期的冲动陷入早恋,而耽误学习。还会出现遇事不能冷静、客观,缺少理智。生活便会失去应有的宁静与从容,甚至很少有朋友。当孩子有了远大理想和崇高的精神追求时,当家庭教育管理适合我们的孩子时,孩子不但听从于客观规律的指引,也听从于内心灵魂的召唤。就会把有限的时间和生命,真正用在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上来。孩子就会不断进步,健康成长。

  总之,学校和家庭只有切切实实地加强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更好地全面地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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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儒学人生价值观的思修论文

  人生价值问题是中国儒学所论述的中心问题,这也是中国 传统 文化 不同于西方文化和印度文化的特色所在。然而我们该如何写有关儒学人生价值观的论文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儒学人生价值观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儒学人生价值观的思修论文篇一
  《用儒家思想培育人生价值观》

  关键词:儒家思想;治国;新加坡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8-4428(2012)11-22 -03

  初来新加坡时带着很多疑惑。一个地域面积只有682平方公里的国家,在马来半岛的地图上不过是一个小红点。四面环海,没有任何资源,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用水都要靠从马来西亚进口,然而在它的土地上竟有500万常居人口。就是这样一个拥挤的弹丸之地,创造出一个不可能的奇迹——从全球排名第五的最繁忙港口及新兴的金融、高科技产业发展起来的经济体中,孕育了东南亚的“瑞士”。

  李光耀是怎样使一个多民族多语系国家的人们和谐共处,团结一致,是通过什么样的价值观来统领多元文化?在研究之后才得以认清,他是从文化、伦理层面的儒家思想的基本价值观升华为新加坡的国家意识,把儒学作为整个新加坡的统治思想和指导思想。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新加坡政府就将“仁、智、勇、义、礼、信”确定为中学《儒家伦理》课的重要内容,把“忠、孝、仁、爱、礼、义、廉、耻”作为政府必须贯彻的治国纲领。忠,就是忠于国家,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由此产生的群体意识也使人们获得归属感;孝、仁、爱、礼、义、廉、耻则是家庭社会伦理基本的要求,形成了人民统一的价值观。

  儒家思想能够传承数千年而不衰,必然有其独到之处,儒家经典文献里的许多概念警句包含着精辟的义理。新加坡治国有道受益于儒学思想,今后中国社会的发展同样可向这一宝库中去寻求智慧。

  何为儒家思想?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即人的本性(天性)是向善的,是好的。而且,这种本性是相同相近带有普遍性的。只是由于后天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变化,才造成了行为的各种差异,导致了“善”的背离现象。

  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中国儒家文化治理国家的主要思路就是德育 教育 。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

  儒家思想中的仁德学说非常重要。儒家不倚重武力,而强调仁义道德是争天下和治天下的不二法门。在过去的几千年里,这一思想被无数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凡是能够遵循这一法则的,就可以成功;凡是违背这一法则的,必然失败。这是人类历史几千年 经验 智慧积累下来的一个结晶,不止过去,现在和将来也都会发挥作用。儒家的仁德思想理论永远也不会过时。这一思想不光是可以作为治国理念,对任何阶层的领导者都有用。

  儒家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个“礼”字。既然人本性都是善的,执政者就应该让民众知道自制,回到那种彬彬有礼的社会状态中去。就是所谓的“克己复礼”。这个礼包括了礼节、礼数、礼貌和 规章制度 。所以,儒家的思想要人懂得自制,克制欲望,遵守礼节,消除暴力,以达到一种平和的社会环境。

  人类文化所具有的继承性是人类得以以“人”的方式存在而区别于一般动物的一个基本原因。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的、内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儒家思想之精华是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之内在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追求“普遍和谐”的基本价值取向及其文化生态模式可以为我们今天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以下两个方面的借鉴:

  其一,从注重普遍和谐的要求出发,应当高度重视对“和谐”的系统追求。儒家文化生态模式注重和谐性、平衡性与稳态性的基本运行机理应当对我们今天寻求和谐之道提供某种程度的警示作用。同时儒家思想所看重的“和谐”与“生生”内在统一价值取向,有助于消除追求和谐过程中的片面性。建构和谐社会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因而对其内在的精神动力的探讨自然而然地关涉到中国现代化之精神动力这一重要的理论课题。

  其二,强调了民族精神的极端重要性: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精神堪称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因而,作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传统之一,儒家思想的精华可以说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有理由把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的、内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儒家思想之精华看作是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之内在动力元素。

  中国是儒家思想的发源地,儒家思想和精神塑造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性格、民族心理和民族素质,几千年来指引我们民族团结、奋斗。目前中国人的价值取向在哪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从哪里体现?温家宝近日感叹社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强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力量的约束,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人民网发表文章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共相继在社会道德领域通过推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发布《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举措,但与之相背离的是,学校为了分数,将道德教化抛置一边;医院为了效益,让医德和救死扶伤统统走开。而在中国极其脆弱的道德生态中,且有越演越烈之势,渗透各行各业、各部门,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但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已经发生了改变,道德缺失以致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现象司空见惯;假药,毒食品不断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2010年调查评比中,中国人的幸福感在世界155个国家中名列125位,在精神生活水平方面有幸福感的只占39%。三十年人们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提升,绝大多数人已衣食无忧,但与此相对的是幸福指数的下降。问题的核心还在于价值观——让欲望占据支配地位,缺乏信念,除了赚钱,不知道人生的目标与追求到底是什么,不善于发现阳光面,只看到自己的不幸,忽略了自己的幸福,更不懂得奉献。乐于无私奉献的人越来越少,有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老板愿意花大把的钱去赌(新加坡赌场营业额竟然有70%是中国大陆人送去的),去娱乐,却不会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去做慈善。斤斤计较的人越来越多,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相互不信任。

  在公共行政学中提到,一核心三面对,任何政治体制,司法体系,行政管理都不能代替伦理教育。学而 反思 ,面向21世纪的未来,我们应该探索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儒家文化与时代的结合,取其精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首先是诚信,难以想象缺少诚信的社会环境是怎样的,而诚信是发自内心的并且要随时约束的。每日自我反省,铲除不良的思想,正心诚意,从善如流;见贤思齐,闻恶厌之等等无不彰显出儒家思想的纯正端方与源远流长。借鉴和运用儒家思想是历史上每个时代共同产生的认识,是经历验证的正确选择,是符合中国人国情的理想座标,不光在今天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即使在将来也会产生深远的教育意义,因此值得思考学习新加坡儒家治国理念。

  培育核心伦理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决策。伦理之于政府,有如灵魂之于人。它主要是按照社会的要求规定人们的行为方向,生活目标,设定人生理想,解决人们应该如何的规范。再先进的政治制度,管理技术,法律规范,没有伦理,犹如一个空壳。孔子用“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个字简单明了地指明了伦理取向。要借鉴新加坡的经验,需从教育入手,用儒家伦理解决人们的价值取向问题。

  首先教育应从孩子入手。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做起,新加坡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不同的 方法 ,小学生通过漫画、图示等,进入中学大学就会开设必修的儒家伦理学,当然这不能是简单的说教,是渗透,是积极地影响规范。现在应试教育使我们的学校只会教书不会育人,本末倒置。我们培养一个优秀的人必须是先会做人才会做事。

  其次从公职人员入手,懂得仁爱、礼仪、廉耻。儒家思想强调民为根本。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把人民的一切需要勇敢地摆在个人利益之上。最重要是拥有大仁爱之心,仁在孔子看来,既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和应当达到的理想境界,又是为人处世最高的道德行为规范。它的核心是爱人,要泛爱众。一方面尊重人的人格,一方面为人民谋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以人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思想。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的责任是让人民快乐地生活,而不是从人民的苦难中获利”,这是李光耀在1965年讲的话,他确实做到了,用了46年便把一个非国家的小岛建设成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的强国。务实的作风贯穿新加坡整个治理过程,政策落在实地。要诚信,教育人们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孔子说敬事而信,信而成之。国家取信于民才能立国,人民信赖国家,才能安家。人而无信,不可其可也。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面向21世纪,面向改革开放五光十色的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崇尚诚信的美德,仍是应付挑战的立国之本。公职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知廉耻。李光耀强调,一个国家的兴衰关键是要有一个人民尊重的廉洁政府。新加坡的生存靠的是官员的廉政高效。我国目前反腐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日前温答记者问时候说道:“目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所以大力提升公职人员素质,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为人民创造一个务实、公平、廉洁、高效的政府。

  三是从公共媒体入手。媒体是社会宣传的工具,是引领社会文化的航向标,人们会用媒体思维来度视社会,特别是现在网络发达,真假新闻让人们无法辩别是非,目前我国新闻负面报道的多,正面引导的少,大家会从特例以偏盖全,看不到政府积极的一面,看不到经济繁荣,看不到中国已经引起全世界的瞩目,看不到日益丰富的生活,看不到国家前进的步伐。新加坡政府擅于向社会传达信息,始终让国民意识到处在危机中,让国家的利益至上。“公交上,先下车后上车,避免人挤人,主动让座方为人上”人等简短的提醒语使尊老爱幼的影子随处可见,给人深刻印象。要让意识形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的覆盖,时刻提醒人们日常的 言行举止 ,做诚实守信之人。诚实乃是道德高尚的品德。

  四是从严管重罚入手。对涉及危害公共利益,丧失伦理道德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毒奶粉、假药品都是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生活要素,对玩忽职守不能尽到监管职能的公职人员必须严办。提升官员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首要规范公权力,将官员放进“金鱼缸”里。对官员种种不诚信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和问责,对懈怠公务、冷漠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以零容忍态势严惩不贷。

  参考文献:

  [1]许凌云,许强.中国儒学通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

  [2]曾光存.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及借鉴研究[D].西南大学.2010.

  [3]向海英.动力还是助力:儒家传统文化与新加坡的现代化[J].东南亚研究,2011,(03).

  作者简介:

  徐 琳,女,江苏金湖人,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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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思修论文

  权利与义务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对好朋友,有义务必有权利,反之亦然。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篇一:《论我国宪法中劳动的权利与义务》
  摘 要:劳动不仅仅表现在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权,而且也是作为公民个体生存与发展的主要手段而被人们所重视。现今已经逐渐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各国载入宪法,并成为其中的重要条款之一。纵观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第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基于劳动作为保障及促进公民个体和社会共同体的尊严和发展所发出的倡议。但是从该条宪法条文中我们可以明确,我国的宪法对劳动的定位,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关键词:劳动 公民基本权利 义务

  一、劳动的权利意义

  (一)劳动作为权利的历史意义

  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劳动权,探其起源则要从近代市民社会产生开始,近代的市民革命将封建体制推翻,瓦解了特权等级制度等,这一系列的事件使得个人最终摆脱了身份依附关系,成为了独立的个人。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将劳动权纳入宪法之中,首创劳动权为宪法性权利之先河,之后的其他各国都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将劳动权纳入到宪法之中,使之成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理论上讲,劳动的权利主体本就应该是公民,劳动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就需要作为义务主体的国家积极创造条件以满足公民的就业需求,并为之提供就业保障。也就是说,不论是从世界各国的宪法立法看,亦或从劳动具有的法律性质来看,把劳动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的立法是合理的。

  (二)劳动权在中国的发展轨迹

  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我们,耳熟能详的是劳动作为一种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国家和社会各界都认可公民享有最基本的、满足人类尊严的权利,并以一国最高位阶的法律――宪法的高度来定义这种权利,用最高位阶的效力来保障,这都可以体现人类精神文明高度的层次。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迄今,党和国家都把人民的基本权利摆在高度位置,劳动是人民获取生产、生活的来源与基础,所以劳动权可以保障公民获得生存和发展,可以将劳动权界定为一切民主权利的基石。如果无法落实劳动权的保护力度,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就会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有序。从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到1982年的第四部宪法,公民的劳动权利始终未被删减。1954年宪法所处的时期,劳动是一种以消耗体力为主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农村,农民总是处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环境下,他们被安置在不同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或组织进行统一劳动生产;在城市,工人们则是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从事劳动生产。在这一时期内,知识分子因政治原因还处在被 教育 改造的阶段,所以以他们为主的脑力劳动还未被划入到宪法中成为被保护的对象。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也在被定义为投机倒把的无奈下,被宪法拒之门外。

  自1978年改革开放,全国的时局改变了劳动市场的单一的面貌。我国1982 年宪法序言中明确写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工人阶级的队伍被不断壮大,知识分子被纳入到工人阶级的的行列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也代表着修宪者们承认了脑力劳动对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性,他们也被纳入到宪法劳动权的保护高度。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宪法地位的提高,加之在中国崛起的私营企业和外国企业,为了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我国的宪法内涵也会得到扩展。1994年又制定了以保障劳动者权利为宗旨的《劳动法》,随后也制定了 劳动合同 法以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团结,另一方面也是践行宪法条款,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现。

  二、劳动的义务属性在宪法中体现

  正如前所述,我国的前三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中仅仅规定了劳动权利的相关要义,这也是将劳动定义为权利的表现。这种宪法的立法模式直至1982年宪法时发生了变化,劳动作为一种义务的提议出现在宪法的条文之中。劳动既是一种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的要义得到了我国宪法的确认。

  关于宪法中关于劳动作为一种义务的属性定位曾出现不同的观点,分别是法定义务说和道德义务说,其中持“法定义务说”的学者认为,劳动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权利根植于其尚未成为人们谋生手段的现实中,也无法切断与社会主义具有的反对剥削属性的滋润关系。持“道义义务说”的学者认为,法定义务说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劳动责任感,动员公民从事劳动生产提高产量,提高生活水平大有益处,且在道义上自有其价值和积极意义,但也不能在一概而论,如果加以时间节点的研究就会发现其中的弊端,比如说在国家统一分配的时代背景下将劳动义务定义为一种法定义务还可以显现出合理之处,但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已经由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为现在的市场经济,如果还执念地将劳动的属性单一的定性为法定义务说,就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潮流了。在当今的环境下,1982年宪法中修改后的劳动作为一种义务虽然是一种法定义务,但这种义务背后还隐含着道德的指导意义,所以也可以将八二宪法中的法定劳动义务划归到道德义务的要义行列中。区别以就业作为分界,就业之前为道德义务,在就业之后,劳动既是道德义务,又是法律义务。

  劳动不仅吸收了道德义务的内涵,同时也以法律义务的形式存在于我国现存的八二宪法之中。为了避免造成无义务对应的空穴权利和无权利对应的空穴义务,强调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对应性不可忽视。除此之外,我国除了在1982年现行宪法的第42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了劳动作为一种义务的内涵之外,我们也可以从宪法中的其他条款中寻到其他与劳动作为一种义务内涵相同或相似的缩影。做法学研究的我们不应该只关注法律明确规定的条款要义,也要基于宪法释义学的融贯性对那些与劳动义务相关的条款内容予以关注,例如,《宪法》第42条第3款表示,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而所谓的义务劳动就是指源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而非强迫从事的劳动活动,其所表达的劳动义务性质就是一种基于道德的义务,非强迫、迫使,而是自愿性和无偿性的意义。当然,国家所倡导的这种义务劳动并不是用法律指导、约束公民无偿、自愿地为其他人贡献劳力,这种劳动指代的仅仅是公益性的劳动而已,所以理解该条款时也不能仅仅依据字面意思而定。

  三、1982年宪法中劳动的权利义务复合宪法规范

  纵观自新中国成立迄今的其中三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仅仅将劳动表达为一种权利予以载入宪法,而在1982年宪法中则首创首次将劳动定义为义务,具体体现在1982年《宪法》的第 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创设”的一种新型的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

  在这种整合了权利和义务的新型法律规范形式下探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同的宪政价值。根据1987年有关学者对当时现存的、全世界范围内的 142 部成文宪法的分析研究,其中将劳动最终定性为劳动义务的宪法为48部,而将其定性为劳动权利的宪法规范为78部,分别占到了总数的34%和55%。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宪法文本中采用复合型宪法规范立法方式将劳动既定位为权利也定位为义务的国家出了我国之外,还有法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和部分前社会主义国家,从制定时间看都比我国现行宪法早很多。

  权利和义务是权利义务复合宪法规范的二个元素,二者相辅相成下构筑了一个全新的矛盾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公民可以自由处分自己享有的劳动权,但是这种处分之下的劳动权也势必成为了其义务属性的附庸,被义务的必然性涵盖;而劳动义务所带来的负担也终会让渡于劳动要素的本质属性,所以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二重要素既相互包容,又相互区别。法理上通说:“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由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的这种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的本质属性所要表达的真正内涵是将劳动定义为一种国家保障之下的公民应该享有的不可放弃的权利。其所具有的不可放弃性最终决定了劳动成为不可放弃的权利。迄今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同样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发展,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尚未成为劳动者生活的第一需要的基础下所谈论的劳动终将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存在,而这种意义上的劳动也只能是生存权的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陈业宏、肖蓓.劳动权的宪法论析.法学杂志.2009(5).

  [2]徐钢.论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与范围――以劳动权为例的规范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9(3).

  [3]曹天予.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薛长礼. 劳动权论.吉林大学.2006.

  [5]关怀.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谢佳.宪政视野下劳动权的理论辨析与法律保障.南京师范大学.2008.
  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篇二:《论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
  摘 要: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国外已经发展比较成熟。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借鉴英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引入这一制度使其本土化。但我国目前与合适成年人有关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作规定,这为推行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关键词: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权利;义务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源于英国的少年司法程序。它是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专门设计的一项权利。其内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讯问时,必须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协助其与警察沟通,同时监督警察在讯问中是否有不当行为。[1]我国目前确定了昆明盘龙区、上海长宁区、厦门同安区等各具特色的试点。 总结 地方 经验 ,借鉴英国的成熟理论,设计合理的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对完善我国合适成年人制度有重要意义。

  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理论依据。1972年肯费特案使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中正式确立。该法指出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满17岁但有精神障碍的成年人两类。[2]为了更好的落实这一制度,英国《合适成年人指引》明确列举了合适成年人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不乏对法定代理人参与讯问的规定,但对于法定代理人到场后享有哪些权利义务并未明确规定。“合适成年人”的术语在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未曾提到。剖析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参与人的法律规定可见,合适成年人可能与近亲属、其他有利于帮教未成年人的人身份重合,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意图。

  二、国外有关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的借鉴。

  (一)英国。合适成年人制度是独特的英国式发明。英国少年司法实践中不仅有一支专门的合适成年人队伍,而且英国内政部网站《合适成年人指引》对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3]主要有以下几点:合适成年人有知情权及讯问前可以会见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讯问时为其提供咨询建议;监督警察询问是否公正、合法;协助未成年人与警察进行沟通并尊重被讯问人员的隐私权;讯问结束后,合适成年人有权阅读讯问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如果没有签字或者拒绝签字则该笔录因程序违法而予以排除。(二)美国。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时,侦查员必须在讯问少年之前通知其家长。未成年人具有向在场父母咨询的权利,同时整个讯问过程将被录像。(三)澳大利亚。把合适成年人称为“成年讯问朋友”。成年讯问朋友是作为提供帮助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在场主要是确保未成年人所作供述是自愿的。

  三、我国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的设计。笔者认为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凸显在侦查阶段,但司法实践中对这部分规定的比较模糊,从盘龙区、上海区、同安区三地的试点看也无统一的标准。就侦查讯问阶段而言,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从扮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者的角色,来设计其权利义务。二是权利的设计必须符合合适成年人在场的功能要求;义务的设计应避免可能产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发生。三是权利义务的设计应当合法合理。(一)合适成年人的权利。合适成年人的介入应当实现抚慰、沟通、监督、见证、教育五大功能。基于实现五大功能的考虑,合适成年人的介入应当被赋予相应的权利。[4]1、监督权。监督权是侦查阶段合适成年人特有的权利。比较盘龙区、上海区、同安区三地的试点,关于合适成年人权利的规定,都认为应享有监督权,但规定均具有模糊性。2、参与讯问权。未成年人处于成长发育期,身心还未发展成熟,不管是对问题的理解能力还是与人沟通能力都有欠缺。合适成年人的参与,能够使他们稳定情绪,在保持身体和精神正常的情况下接受讯问,自愿做出供述。未成年人也有权要求选择自己信任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自己的审讯,以维护自己在被讯问的特殊环境下的合法权益。3、获得通知权。由于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会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因此不管是在刑事诉讼的哪个阶段,司法人员在每次讯问前,都应当通知合适的成年人到场,同时告知他们享有的具体权利义务,介绍案情等情况。4、协助教育权。笔者认为这项权利贯穿于侦查、审查、审判的全过程。通过合适成年人的协助,让未成年人能将自己的意思自由、准确地表达出来,从而帮助未成年人和司法人员之间顺利进行沟通。5、知情权。合适成年人有权从司法机关事前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身心特点、 兴趣 爱好 、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教育条件、日常表现等基本情况。6、查阅权。在讯问结束后,参加讯问的合适成年人有权查看讯问笔录,可以对笔录中所记载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讯问笔录、庭审笔录上签字。(二)合适成年人的义务。明确合适成年人的义务有利于保证其介入功能的充分发挥,避免产生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合适成年人最主要的义务有:第一,及时到场的义务。司法人员通知合适成年人后,合适成年人应当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讯问场所。第二,不干预讯问的义务。合适成年人一旦介入诉讼程序,就不得非法干涉司法人员正常办案或者非法打断、影响讯问过程。第三,保密义务。指合适成年人不得泄漏案情,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串供等。第四,在笔录上签名的义务。在讯问或者庭审结束后,合适成年人应在笔录上签名,如果没有签名或者拒绝签名,则该讯问笔录因程序违法而予以排除。

  参考文献:

  [1]许建军.“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研究评述”.《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3月第23卷第75期.

  [2]姚建龙.“英国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及其载中国的引入”.《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4期.

  [3]姚建龙.“再论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侦查论坛》第3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姚建龙.《权利的细微关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2页.
  权利与义务思修论文篇三:《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摘要】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及权利义务介绍,认识高等教育法的价值,从而自觉研究,宣传,维护和贯彻高等教育法。了解高校,高校教师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高校教师义务。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关键词】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法规;权利;义务

  在改革开放全面发展,经济腾飞的现代社会,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的大前提下,教育则是实现小康社会蓝图的根本途径,所以高校教育作为高等学府培养优秀人才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环节。高校教师则为国家栋梁的灵魂建造师,面对这一重大任务,高校教师更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深刻了解自身的职责、权利以及义务。高校教师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及行使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一、如何正确行使高校教师的权利

  1.教育教学权

  作为教师要有责任心,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当成自己的分内应做的事,认真负责地做好。而负责就是行为者尽到义务,承担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并接受对行为后果的反映(奖惩)。教师还应该有进取心,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上,要千方百计努力向上,立志有所作为。作为教师,有权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育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进度,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 方法 、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行使这一基本权利。而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不得享有这项权利。虽取得教师资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被解聘的人员,此项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状态,待任用时方能行使这一权利。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解聘教师的,不属于侵犯教师权利的行为。

  2.学术研究权

  教师应该有学术自由,同时对自己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有目的,有系统的思考,敢于与善于创新,百折不饶地做有影响,有成效,对教育事业有贡献的成就。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开展学术争鸣。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学生管理权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有权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4.民主管理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学校里,教师有参与管理的权利。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学校的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教师的参与,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管理者。

  5.进修培训权

  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现代社会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要求教师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 渠道 ,努力为教师的进修培训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障教师权利的实现。当然教师培训权的行使,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如何正确行使高校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教师要教书育人,就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精神。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任务,他们在传授科学 文化 知识的同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个性形成有着重要影响,所以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做到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 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严格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人格尊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受教育者的地位,其人格尊严往往容易受到侵犯。作为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应一视同仁。

  4.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教师自然更负有此项义务。教师履行此项义务具有特定的范围。主要是制止在学校工作和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对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批评和抵制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5.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担负着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就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同时这也是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为此,教师应加强学习,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以适应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结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戴中详,郑全新.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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