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发布时间:2024-04-10 11:02  

  摘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二者之间关系密切,前者是后者的具体内容之一,后者为前者指明方向,二者统一于和谐文化建设中。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作者:宋春洪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相继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上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为我国人民的社会道德实践生活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它们的意义尤其重要。本文试图在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自的含义、重要地位及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努力构建一条在全社会可行的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通道。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自的含义、重要地位及意义


  (一)解读社会主义荣辱观


  荣辱观是处于一定社会中的人们,对荣誉和耻辱问题持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人们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具体体现。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荣辱观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具有社会历史性,在阶级社会里又具有阶级性。恩格斯就曾明确指出:“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因而,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制度下,不同的民族和阶级的荣辱观是不同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人类历史上最为进步的荣辱观,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在荣辱问题上对人民的基本要求。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具体表述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这一概括,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给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和行为规范,有助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有深远意义。它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占有里程碑式的重要地位,必然会推动我国社会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发展。


  (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在人类历史发展演变的长河中,每一种社会形态都蕴涵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其中居于主导地位、起统领作用的则是该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该社会的本质和基本价值取向,并指导该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也是这个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系必不可少的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基本内涵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社会基本价值理念,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概念和建设任务,并且鲜明地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前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的提出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时代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党在全国人民鲜明地亮出的一面旗帜,它要昭示的是人们在面对社会多元化的价值取向时,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位无论如何是不能动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思想基础,是党和国家、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


  二、正确对待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者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相辅相成,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过程中。


  (一)“八荣八耻”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容之一


  《决定》鲜明地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容之一。一般而言,一定的价值原则决定了一定的荣辱原则。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荣辱观是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而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表述和生动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和道德素质为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而准确的概括和表达,为当前社会成员进行正确的道德选择和价值取向,判断行为得失,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和行为准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通过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道德要求,就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谐文化奠定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导向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中人们的道德领域势必受到冲击。其中不乏是非不分、荣辱不辨等负面现象充斥人们的思想意识,阻碍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划清了荣与辱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人们的思想,促进了社会道德新风尚的形成。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出现这些不良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一部分人偏离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离开了正确的价值观的指导,人们评判荣辱的价值标准就失去客观性,造成荣与辱界限的混淆和模糊。


  党中央适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正确的价值观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只有坚定正确的价值信念,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才能分清荣辱的界限并在二者间进行正确的选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基础,就像一面挥舞的旗帜,指引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正确方向。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过程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和谐文化的建设。中国伦理学会会长陈瑛认为,“和谐文化,其核心的内容则是崇尚和谐理念,体现和谐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和谐的理想信念,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历史任务,就是要在全社会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念和基本的规范体系,形成一种能够统摄社会成员信念的社会共同意识,使人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中产生共同的方向,这样社会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基本活动模式和秩序。建设和谐文化,就是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为内在规定的和谐文化。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向上,追求“八荣”,摒弃“八耻”,做到趋荣避耻,宣扬了一种和谐统一的价值理念;代表着进步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符合,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一致,因而也代表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成为当前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社会主义荣辱观,每一对“荣与耻”褒贬分明,价值取向鲜明对立,对人们的行为有很强的直接导向性,在实践上也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容,又是其道德基础。由于以上两点,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具有切实的可行性。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荣辱观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现代社会,人不仅是环境的产物,更是教育的产物。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必须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可,内化到人的内心深处,才能对人的行为活动产生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各种传播媒介进行宣传,使人们摒弃落后、腐朽的社会风气的影响,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从思想上真正明确应该坚持什么和反对什么,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言行,使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具体言行之中。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即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


  第二,教育过程的持久性,价值观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时间,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第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注重教育方式的多样性。


  (二)在深化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


  理论只有付诸于实践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在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最终目的是要以正确的道德价值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一个共同遵守的价值尺度,明确了正确的价值取向,统一了人们的思想认识。但现实生活中,认识是一回事,具体行为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认识与行为脱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则谈不上任何成效。


  可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必须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相结合。事实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成员个人在道德生活中自我选择和自我监督的过程。因此,在道德实践过程中,任何一个道德个体都应充分认识到道德实践的重要性,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努力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要求。


  (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还需要其他配套工作作为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的同时,应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全人民,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侵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应在全社会树立共同理想,凝聚人心,团结整个社会力量,实现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把握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应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铸就民族自信心,培育民族文化,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把握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只有将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共同建设,才能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基。


  总之,紧紧围绕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两大任务开展工作,在理论上加强认识,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科学的价值观,是当务之急。本文来自《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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