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国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国家间缔结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尽管各国有着相似的财政目标,但当他们把缔结的税收协定适用于具体问题时,却常常产生极为不同的结果。对于这种因税收协定的解释和适用引发的争议,传统的方法是通过当事国之间的相互协商程序来解决,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相互协商程序固有的一些弊端以及国际双重征税带来的扭曲性后果,转而寻求仲裁方法解决他们之间的税收争议。但是,就现阶段而言,仲裁程序也并非一个完善和可以信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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