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道德农业,就是农业的道德化,就是指用道德原则来指导和把握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农业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应道德化,应体现自然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人与人的关系也应道德化,应以道德作为农业生产中调节人与人关系的主要手段。道德农业的提出符合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农业发展的新境界。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农业向道德农业发展,符合人类社会的根本利益。
一、为什么要大力发展道德农业 从农业内部主客体矛盾运动的过程看,道德农业体现了农业发展的一种新境界。从主客体二者关系的角度看,农业发展的第一阶段是依附阶段,即主体处于被动依附地位,人对自然的把握能力十分有限,人只能被动地适应自然,做自然的“附庸”,所以,这个阶段的农业,体现的是一种“依附”境界。农业发展的第二阶段是征服阶段,即主体依据工业文明提供的强大支撑力,对自然实施了大规模的改造和利用,其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为我所用;在这个阶段,农业中的主客体关系实质是主体欲高高凌驾于客体之上,所以,这个阶段农业所体现出的境界可以看成是一种征服境界。但是,严酷的现实在促使人们进行不断的反省,农业中的主客体关系应进入到一种新境界:主客体关系必须和谐统一。而这种和谐境界对人类的根本要求是自觉,但自觉的核心和实质是道德自觉,所以,发展道德农业,也就成为农业走入新境界的一种自然选择。
2、农业的道德化体现了道德境界自身的升华。农业的主要生产对象是除人之外的一切生命体,所以,农业的道德化也就意味着道德范畴向一切生命体的扩展,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应尊重一切生命,应体现一切生命体的道德要求,应道德地对待一切生命体。但长期以来,人类总是把道德法则界定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范围内,界定在弱肉强食和利己主义的基础之上。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人类不仅对其他生命体肆意作贱,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残忍,同时又往往在同类之间挑起战乱,甚至以任何凶残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本领大规模地毁灭自己的同类,这实质上是意味着真正道德精神的丧失。所以,把道德关系只界定为人与人之间关系,不能体现道德功能的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懂得尊重一切生命,人类社会就会陷入盲目的利己主义之中,就会让生命生活在黑暗之中。但是,尊重生命的道德会改变这一切,这样,一方面使道德之光点燃了神圣的生命之火,从而使生命自身的价值得到了更合理更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也使道德自身的功能更具有了充分性和完整性。通过道德范畴的扩展,使不同生命体休戚与共,和谐发展,最终为人类自身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条件。所以,道德境界的这种升华,将导致“一次新的、比我们走出中世纪更加伟大的文艺复兴必然会到来:人们将由此摆脱贫乏的得过且过的现实意识,即达到敬畏生命的信念。只有通过这种真正的伦理文化,我们的生活才富有意义,我们才能防止在毫无意义的、残酷的战争中趋于毁灭。只有它才能为世界和平开辟道路”。[1]
3、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性是产生道德农业的组织基础。由于农业生产对象、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特殊性,在农业中选择家庭经营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形式,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形式。但是,家庭又不同于其它经济组织,它是建立在血缘和姻缘关系基础上的具有多重功能的共同生活的社会群体,维系家庭存在的也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这里道德等因素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家庭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共同体。正是由于道德的作用,才使家庭内部无需单纯依靠经济上的计较,就能使成员保持强烈的协作意愿和为家庭经济目标各尽自己的所能。这个特点适应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考核和报酬的计量难以精确,以及农业劳动过程随机性强的要求,从而克服了一般农业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棘手问题。另外,由于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的稳定性,也使家庭在一切社会组织中具有了较为持久的稳定性,而这种稳定性又较好满足了农业生产周期长,要求经营组织比较稳定的特点。再者,家庭成员之间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逐渐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基础,也使家庭具有了较强的凝聚力,从而也易于克服农业生产风险所带来的种种危机。所以,撇开道德在其他方面的作用不说,就是在家庭的经济生活中,道德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家庭经营又在农业经营中具有普遍性,所以,道德农业的发展也就有了普遍的组织基础。
4、在中国,发展道德农业,更具深远意义。第一,在我国,农业虽有很大发展,但农业的生态环境却日益恶化,所以,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对生态的“不道德”状况,发展道德农业,已迫在眉睫。我们知道,农业生态系统要靠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稳定的气候条件、优质的土地、充足的水分、丰富的养分以及抑制病虫害、防止旱涝灾害、维持农业正常运行和提供更新换代的种质资源。但问题是,在我国,传统的垦耕式农业,虽源于自然生态系统,依靠自然生态系统,也高于自然生态系统,但它的生产方式却是不利于生态的,即消除森林以开辟耕地,从根本上破坏了农业生产所依赖的自然保障;收获作物将营养物质移出生产系统之外又切断了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物流链环;施用农药又杀死了害虫的天敌,加剧了农业的病虫危害;大范围的植被破坏又引发水土流失,土壤荒漠化和盐碱化,使气候恶化,也削弱了农业的生产力,动摇了农业的基础。所以,树立新的农业发展理念,建立农业的生态道德观念,是中国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第二,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资源十分丰厚,这使中国发展道德农业具有了先天优势。从历史上看,在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孟子就曾以感人的语言谈及对动物的同情问题;列子认为动物的心理与人的心理并无多大差别;杨朱也认为,把动物的生存仅仅看成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的观点是一种十足的偏见,因为动物也具有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中国宋代的《太上感应篇》这本包含212条伦理格言的文集,其中就有许多同情动物的格言。从中国文化的内涵看,天人合一的观念也为道德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哲学底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不仅仅是一个存在论的命题,更重要的是一个价值论的命题。从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这一命题把追求和谐作为一种至高的价值目标;而且,这种价值追求,在中国文化发展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好的遗传,为许多思想家所发挥。如冯友兰先生就认为,“天地境界”乃人生之最高境界,处在这种境界的人可以说是获得了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最深刻的领悟,他既不无所作为,又不沉湎事功;既不从众合流,又不与人隔膜。他总是能将自己的生命看成是与宇宙万物同体,超越名利诱惑,真正进入一种知天、事天、乐天以至于同天的境地。处在天地境界的人从来不会感到生命的存在是孤独无助的,因为在他看来,生命并不是一种纯粹个体的存在方式,而且与天地宇宙一体运动的过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生命与宇宙大化流行的规律实现了有机统一,这时,“天与人不是相对恃之二物,而乃一息相通之整体,其间实无判革”。而上述天人合一所追求的和谐境界正是道德农业追求的本质目标所在。第三,中国农村家庭的道德氛围要浓于西方家庭,这也为中国发展道德农业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第四,在中国农村,由于自然环境差异较大,各地生产力水平不一,并且中国人口又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也客观上增加了中国农村的管理成本。而道德农业的构建,通过人们内心的自觉,而非强迫来实现管理目标,将会有效降低农业的经营管理成本,这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如何发展道德农业
道德农业的最高境界是和谐,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应采取如下措施。1、适度生产。适度生产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应保证人们的基本消费量;二是要求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保持生态环境的基本平衡;三是在上述二者的基础上根据技术的发展逐渐加大生产能力。适度生产的核心是要求我们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不能恶性透支未来,不能采取杀鸡取卵、渴泽而渔的政策。对此,第一,要尽可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以尽可能低的代价产出尽可能多的效益;第二,要尽可能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要在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可允许的界限内,达到在时空上对农业资源的最大利用效率。2、适度消费。消费是一种本然的生命现象,只要生命有机体存在,消费活动也就必然存在。马克思也说:“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第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生产期间都一样”。但是,随着技术文明时代的到来,消费放纵成了社会经济生活的主流。对技术的过分依赖和推崇导致了人们消费的畸形化;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使人一个个变成了行尸走肉,变成了被动的消费者,从而丧失了生活的本真意义;另一方面,人的消费欲望的恶性膨胀造成了对自然界的过度掠夺,成了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动因。所以,通过诸多的思考和反省,人们必须认识到,全球生态环境不可能维持所有人都过一种像今天发达国家人一样的生活,所以就必须承认,“通过道德的接纳来降低消费者社会的消费水平,减少其他方面的物质欲望,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建议,尽管它与几百年的潮流相抵触,然而它可能又是惟一选择”。只有接受这样的选择,人类才会重返家园:“回归于孕育着几代人记忆的场所。”为了实现适度消费,具体来说:第一,应保持消费的基本需求量;第二,反对消费至上观念,提倡节制;第三,应体现消费无害化;第四,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应协调发展;第五,实现消费与生产协调化;第六,应坚决反对消费陋俗,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3、适度人口。保持适度人口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举措,因为“人类发展的历史,说到底,是人类同自然环境关系的历史”。“人口和环境作为自然界中一对既互相对立,又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矛盾统一体,贯穿于社会发展的每一阶段,伴随着社会发展的始终。”也就是说,不管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是生态环境的稳定,都不过是以人口在数量和质量上与自然环境的承载力保持着适当关系为条件的;所以,当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一种根本价值目标时,也就必然会在人口的繁衍问题上提出适度要求。这里,从建设道德农业的角度出发,适度人口是指生态经济适度人口,而不是指经济适度人口,即从人口变动与经济发展、资源供给、农业生态环境承载力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出发,寻求通过最佳方式达到农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最优目标的适度人口。生态经济适度人口与人口学家、经济学家提出的经济适度人口的差别在于:生态经济适度人口是受经济、社会以及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容纳力限制的人口,它不是简单地把人口与经济联系起来,寻求经济发展的最适度人口状态,而是把自然资源的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作为确定人口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进而,把经济能力、技术进步等各种指标综合起来,共同确定适度人口规模。由于制约经济适度人口的因素是制约生态经济适度人口因素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一般来说,生态经济适度人口在数量规模上不可能超过经济适度人口,其最大的可能是等于经济适度人口。4、适度开放。农业系统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子系统,但这个子系统又是整个系统的基础;所以,保持农业子系统的相对独立性和自组织性十分必要,因为这是保证整个经济系统稳定的需要。但根据一般系统论原理,系统百分之分的开放或百分之百的不开放,都不可能使系统走向自组织;因此,系统的开放度就应该有一个合理区间。如果我们用符号K表示系统的开放特性,那么,K=0即为系统开放程度为零,也就是系统封闭;而K=1则表示系统开放程度为百分之百也就是系统成为环境或另外系统的一部分,丧失了独立性;K=Kc为系统开放程度使系统形成自组织的临界点。系统自组织行为与开放程度的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友情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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